超市食品安全

  熟食“隔夜货”有隐患

  17日晚7点多,我在位于南门街的一家超市看到,店里只有零星的顾客,但是摆放在熟食柜台上的熟食品还有很多。我发现熟食的花样和种类有很多,几乎涉及家庭烹饪的所有方面。但是熟食食品外包装袋上食品标识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全,有的仅仅标明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以及价格,有的甚至只有简单包装,没有任何标识。烤鸭、熟肉以及各种待售的卤菜、油炸食品都是直接堆放在半开放式柜台上,没有加盖防尘设备。我向超市的工作人员询问这些熟食是否可以打折优惠卖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不打折。”“那还有这么多的熟食今天卖不完怎么办?”我疑惑问道。工作人员却说“即便是卖不完也不会打折。”

  这着实令我吃了一惊,那今天卖不完又能怎么办?难道要留起来明天接着卖么,明天来买东西的顾客就买不到新鲜的熟食了啊!我在心里这样想着,可不敢向他们说。毕竟卖这种隔夜熟食,而且还不好好保存的超市又不止他们一家,就算说了又能怎样,他们会把我说的话放在心上吗?

  乐观一点的就是他们把我的话放在了心上,可谁又能保证每一家超市都能将我们顾客心里的想法——买到真正新鲜的,卫生的食品,当作一种服务的宗旨呢?我觉的多下来的隔夜食品是肯定有的,但是,一定要懂得保存,如:像饺子、面条这类的食品可以放在冰柜里冷冻的,就不会变质了啊,而那些烤鸭啊,烤鸡啊,也是一样的,那样子就会让顾客满意,回头客也就会多起来,这样既有利于别人,自己又不会吃亏。总之,作为商家就应该时刻都为顾客的安全着想。你说对不对?

  超市食品安全篇2

  超市掌握食品市场主导地位

  湖南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邹爱华说,我国连锁超市业发展迅猛,目前骨干企业年销售规模预计超过了2万亿元,在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份额超过两成。而在食品销售领域,大型连锁超市企业更是占据了市场包装食品销售的主导地位,生鲜食品的销售规模也越来越大。如步步高公司在湘潭市、长沙市的一些门店,从今年开始出现了“生鲜早市”销售额超过当地大型农贸市场的现象。每天,步步高公司为长沙、湘潭、株洲三市卖场运输运输生鲜食品,光是自备冷藏车就有40台。

  通过在湖南、郑州等地一些超市走访,记者了解到,消费者选择进超市购买包括蔬菜、水果、肉食、水产等在内的生鲜食品,主要考虑商家购物环境好、品牌信誉度高,质量看起来更靠得住。在湖南“家润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营运总监周鹏看来,超市连锁企业有专门部门和人员使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等在生鲜进货、销售现场两个环节抽检,有严格的进货单、购销台账、各种检验检疫证明单检索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确实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一家大型连锁超市高管人员坦言,超市食品经营是一个高风险领域。如今一个大型卖场内生鲜食品、自制熟食、包装类食品等往往达到3000多种甚至更多。作为连锁零售大型企业,管理层对食品经营业务,始终有“吃不准”的感觉,经营风险和压力很大。

  卖场食品安全风险“点多面广”

  走访长沙、郑州、北京等地食品生产、零售企业和监管部门期间,业内人士和专家对记者坦言,目前连锁超市尚存三大食品安全“风险点”。

  过期食品回笼现象暗流涌动。在湖北、湖南等地开了55家连锁店的“仟吉西饼”,其长沙东塘店、店与左家塘店在4月底被人发现将不少过期下架的吐司面包不但不加销毁,反而通过添加果酱和火腿,重新烘烤成了“三明治”出售。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区分局5月上旬一举查封了这三家店。“仟吉西饼”在公开信中承认,有门店为“降低报损率、提高业绩”做了手脚,宣布道歉、认罚。

  超市食品安全篇3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明确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严格监督食品商场、超市等企业加强自律管理,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

  (一)监督商场、超市等企业,在巩固索证索票、进货台帐“两项制度”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工商所要结合日常市场巡查,督促其完善“两项制度”和落实法定责任与义务。

  (二)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两项制度”的电子台账。基层工商所应当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并逐步与商场、超市等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网络对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三)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随机抽取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的食品和“倒查”的办法,检查其落实查验记录义务和建立健全“两项制度”落实的情况。

  (四)鼓励商场、超市等企业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或送检,加强对配备有检测设备的商场、超市等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其自检行为。

  (五)切实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种类的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六)鼓励和引导商场、超市等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形式的协议准入,减少中间环节,保障食品质量。

  (七)基层工商所要指导本辖区食品商场、超市等企业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经营动态信息。

  二、严格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销售台帐,确保食品经营行为规范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批发企业履行好查验义务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的同时,应当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销货台账。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并逐步实现与食品批发企业建立的以销售台帐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计算机管理体系的有机衔接,及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十)严格监督批发企业向食品进货单位提供与食品零售单位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销货凭证。

  三、严格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法定义务

  (十一)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场内经营者依法履行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十二)工商所要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的监督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没有履行对场内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审查,发现场内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报告的,工商所应当监督其改正,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十三)引导和督促农村集贸市场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

  (十四)工商所应当指导本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

  (十五)加强对配备有必要检测设备的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鼓励其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

  四、严格监督食品店履行查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十六)监督食品店履行查验义务,对购入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超市食品安全篇4

  自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各地纷纷曝出了过期食品赔付问题。据相关媒体报道,上海、南京等地出现了消费者购买超市过期食品后要求“退一赔十”的食品安全事件。其中,上海一家乐购超市出售7包“百味林多味花生”和1包“健强汤料”,价款共计56.4元。该消费者提出申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责令乐购超市退还食品价款56.4元,并以十倍的价款共564元给予赔偿。南京一消费者因购买了变质粽子,在相关消协部门的调解下也得到了超市十倍的赔偿。

  随着各地食品安全赔付频频曝出,消费者对于问题食品如何界定、如何得到十倍赔偿也开始高度关注,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消费者与超市“退一赔十”的纠纷开始浮出水面。

  记者昨日获悉,北京麦德龙十里河店出售过期牛柳肉,消费者要求“假一罚十”被拒后,麦德龙目前已与消费者达成协商,“退一赔一”。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麦德龙相关负责人解释,超市不存在“明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个基本事实前提,经与消费者协商,达成了“退一赔一”的最终协议。法律人士指出,《食品安全法》并没有对“明知”的概念做出解释,目前没有相对应的司法解释,具体操作起来非常复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透露,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如何鉴定食品过期等安全问题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解读,消费者一般不愿意去检验机构开具问题食品鉴定报告。该人士担忧,食品安全法执行后,不排除一些消费者在十倍赔付的诱惑下,进行故意欺骗、敲诈性索赔的事情。据此该人士认为,出售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该视情况来处理。

  超市食品安全篇5

  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是指店址设在行政村或自然村,以本村居民为主要顾客,运用现代流通方式,进行食品、副食品经营,并符合《市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认定标准》(见附)的食品经营店。

  二、关于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创建方式

  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的前期工作由各镇(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各镇(区)推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公示授牌的方式进行。

  三、关于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实施步骤

  创建百家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工作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三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3月份。主要工作是确定工作方案和工作班子,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时间为4月份至6月份。由各镇(区)按照《市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认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完善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的基础设施和相应管理制度,落实食品配送单位,并按下达任务1∶1.2的比例上报示范店(超市)名单。

  (三)验收公示阶段:时间为7月份至8月份。7月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认定标准》进行验收。8月中上旬进行全市性检查,8月下旬进行公示、授牌、奖励。

  四、关于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的任务分配及奖励办法

  根据年在全市农村“建立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100家”的要求,各镇(区)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的任务详见《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任务分解表》。为鼓励食品经营企业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确保08年创建100家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市政府将按照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在验收合格后按每家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工作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践行“三个代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动员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到争创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工作中来,建立工作班子,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强对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超市)的工作指导,确保创建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超市食品安全篇6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局工作要求,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经营,强化疫情期间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管理,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入市销售,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推动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宣传指导,强化对市场开办者、中小学校周边等重点食品销售者的培训教育,明晰责任义务。开展食品销售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

  三、提高风险防控和监管效能

  (三)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全面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尽快实现获证食品销售者100%风险分级管理目标,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效率。针对日常检查、抽检、舆情发现的流通环节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风险警示或风险会商,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四)强化风险防控。落实《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指南(试行)》,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结合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等开展有因检查、双随机检查,形成工作闭环。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举一反三,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食品销售重点领域和主渠道安全监管

  (五)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持续保持校园周边整治的高压态势,巩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效。督促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周边销售者落实食品销售承诺和风险警示制度,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

  (六)推动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提升。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双落实、六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继续推进完善桑树园蔬菜批发市场的规范提升任务。严格创建标准要求,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加强对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及时指导整改。

  (七)开展超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根据省级示范超市创建指标修订情况和统一部署,及时推动深化省级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超市向社会自我承诺活动。

  (八)强化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农村市场食品销售风险清单,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供货商监管,严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九)加大畜禽水产品监管力度。针对畜禽肉、水产品非法使用禁用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查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配合畜牧兽医等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生猪产品销售者落实“两证一报告”制度。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各方义务。

  (十)深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深化鸡蛋“双证制”试点,适时扩大试行主体范围。做好与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协调配合,围绕试行品类,有序推进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五、加强能力建设

  超市食品安全篇7

  每晚赶在超市下班前,购买既便宜又绝对安全的快过期食品,是很多英国人的做法。人们的信赖主要源于英国在食品安全上的严格规定和监管,若销售方不遵守法规,一旦查出将会面临被民众和巨额罚款的危险。

  超市里这些打折商品并不是食品过了保质期,而只是过了最佳食用期。英国食品标准局发言人说:“最佳食用日期标志着食物的口感,而非食物的质量。因此吃过了最佳食用期的食品,绝对不会导致食物中毒。”英国环保组织“废品与资源行动计划”发起过食品节约活动,挨家挨户教人们怎么理解“最佳食用日期”,如何区分“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用”和“出售期限”。

  英国《食品安全法》条例严厉,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就会被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或3个月内的监禁。情节和后果十分严重的,最高会处以无上限罚款或2年监禁。英国食品安全监管由联邦政府、地方主管部门及多个组织共同承担。例如,食品安全质量由卫生部等机构负责;肉类的安全、屠宰场的卫生及巡查由肉类卫生服务局管理;而超市、餐馆及食品零售店的检查则由地方管理当局管辖。

  新西兰查出过期食物关店整改

  新西兰对涉及千家万户健康的食品卫生问题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控制得非常严格。

  笔者留学期间曾在当地连锁餐馆打工,总公司会派出检查人员定期上门检查食物情况及整个店的卫生情况。如果几次检查发现店里有过期食物,就会被要求关店整改。如果顾客在餐馆里发现不卫生的食品,可以投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局的会立即派人到店面检查,并责令尽快整改。

  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还表现在对过期食品的严格处理上。奥克兰市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部门经理艾琳说,过期的食物,超市会分类处理。过期的肉类食品直接扔进垃圾桶;乳制品由养猪场派人来收集做肥料;杂货食品和罐头食品送到慈善组织,由他们安排发给有需要的人。

  艾琳经理还特别提到,超市食品外包装上通常有“食用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标识。“食用日期”是指在这个日期之后继续食用该食品可能影响健康,超市必须停止销售。超市贩卖已经过了“食用日期”的食物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被发现是故意贩卖过期食品,将受到罚款处理。“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品的质量在该日期之后就会减低,但继续食用不会有健康安全问题。在合理存放的前提下,零售商还是可以继续出售过的,但通常都也会降价处理。

  日本过期食物做成有机肥料

  日本人离不开便利店,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遍布大街小巷。食品架上,通常摆着便当、面包、饭团、三明治等保质期只有1-2天的食品,为保证新鲜,店主会在距保质时间几个小时前就丢弃。据悉,日本每天有几十吨食品垃圾产生。

  那么日本便利店是如何处理这些下架食品的呢?总体上来说,日本便利店将下架食品都做成了肥料和饲料,从而形成一个循环再生系统。

  拿日本24小时便利店“罗森”来说,商店将下架食品先交给“废弃物处理商”(日本专门帮企业等处理垃圾的公司),然后处理商会将简单处理过的、没有异味的食品送到日本“堆肥处理工厂”,在那里经过简单加工后,堆肥最后卖给日本肥料公司。肥料公司再加入鸡粪等有机肥料以后,将堆肥变成有机肥料,然后分发给和“罗森”有契约关系的农户。这些农户用这些有机肥料种植的蔬菜,将来被送到“罗森”的便当工厂,作为蔬菜沙拉或者便当内的菜肴。

  “7-11”便利店早在1998年就在北海道札幌市内实施家畜饲料化实验,将下架食品加工成猪饲料,卖给养猪农户。农户将来再将饲养的猪卖给“7-11”便当工厂当原料,猪的粪尿则加工成有机肥料。

  加拿大超市每天清理过期食品

  晚上9点,在一家营业到深夜12点的大型连锁超市,一个年轻的工作人员正逐一检查货架上的各类糕点,只见他不时地把各种面包放进了身边小车上的大塑料袋里。

  笔者很好奇,走近了一步,发现自己常买的那种面包也被扔进了袋子里。“为什么不卖了,有什么问题吗?”“哦,对不起,这些面包明天就要过期了,所以要处理掉”。“这么好的东西扔掉多么可惜啊”。“不会的,我们今晚就会把这些糕点送到食品周济库,明天一早他们就会分发给需要食物援助的人了”。

  据了解,把即将过期的食物减价出售或捐给慈善机构,把已过期的食品销毁是商家的惯常做法。在加拿大,几乎所有的超市都会在晚上结业前的2-3个小时内,把当天或是第二天必须卖完的食物以非常低的价格卖掉。那些即使打折后仍未卖完的食品就被当成垃圾处理了。如果因极个别疏漏,没有及时把过期食品下架,一旦被发现或收到顾客的投诉,他们会马上将这些漏网之鱼处理掉,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和自己的声誉。

  在法律上,加拿大严格禁止销售过期食品。卫生部《加拿大食品和药物法案》中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可销售劣质食品。在卫生专家看来,食品存放时间过期,会增大被细菌感染的可能,对人们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伤害,因此理所当然归属于“劣质食品”类。加拿大疾病控制中心的食品安全专家林恩・威尔科特明确表示:任何商家都不应以任何形式来销售任何过期食品,这是违反政府法规的。

  德美快过期食品用作慈善

  即将过期和过期的食品,不少人都会丢弃。殊不知,在德国和美国,这些食物都会变废为宝。

  在德国,近年来随着生物发电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发展,就连被倒掉的食品垃圾也被用来发电。德国联邦食品回收协会就有80家回收食品中型公司,他们利用这些食物垃圾发酵后产生的沼气来发电发热。上门回收处理餐饮业泔水的瑞食品公司,每年处理25万吨食品垃圾,发电5400万度,可供2.5万个家庭用电。发电后剩下的生物燃油,既环保又可赢利。联邦食品回收协会对笔者说,利用过期食品,德国每年节省至少200亿欧元。

  在德国和美国,即将过期的食品常被用于慈善事业。“救济餐桌”是德国一家拥有800家分支机构的公益组织,仅柏林市内就有13家。据悉,德国有七十万人定期到救济餐桌用餐和领取食品,通常都是免费,也有的要求用餐者支付一欧元或者五十欧分的象征性费用。储存食品的场所由厂房翻修改造,配有运货车和冷库。司机每天早上八点开车出门,沿固定路线从超市、面包房、旅馆收集食品。

  在美国,几乎每家超市每天都会拿出即将过期的食物捐献给穷人。美国农业部开展了多项食品和营养免费资助项目,提供的食品大多来自企业捐助。项目分类非常细致:如“紧急食品帮助计划”给生活困难的人提供最基本的食物,诸如面包、饮料、奶酪,此外还有专门针对老人和儿童的计划。

  超市食品安全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国家卫生部、自治区和南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横县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超市日常监管、各类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现将近几年来横县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横县共有超市12家,其中县城5家,乡镇7家。12家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近两年来,我县只在今年接到受理了超市卫生或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举报投诉案件1起,举报投诉的原因主要是卫生质量问题及从业人员不经健康体检合格而上岗,接到举报投诉后,我局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查处,并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日常监督与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1、确保监督检查年覆盖率。根据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超市的日常监管要求年覆盖率为2次/年,除了日常监管,每年我们还开展超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元旦、春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五一”和“十一”黄金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月饼专项监督监测检查和针对投诉案件的监督检查等等。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1)检查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包括索取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商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资质部门出示的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书等)的落实,检查有无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退市等制度;(2)检查超市的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即食品的标签标识、食品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3)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卫生状况是否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销售散装食品的辅助设施,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外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等以及有否专用售货工具和防蝇防尘设施遮盖。

  3、严禁超市加工或销售不合格食品。(1)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3)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4)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标签内容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等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超市销售。

  4、确保各类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要求。(1)销售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经常性进行手消毒;进入熟食卤味专间必须戴口罩。销售非定型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防蝇防尘设施;出售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并附带清洁无毒的包装材料,货款分开,防止食品污染;(2)熟食卤味应根据销售或供应情况采购或加工,避免储存时间过长。需进行分割的,应在销售或供应前即时进行改刀。储存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进行冷藏。需要冷藏的熟食卤味,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隔夜或隔餐以烧制方式加工的非定型包装熟食卤味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销售或供应。

  (二)实施超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了切实转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增强监督效能,强化企业自律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信誉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42号)的通知精神,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管理规范》标准,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与分级管理、动态监督、公开透明、卫生安全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今年我们在全县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超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正在进行中,计划要在今年年底才能完成。

  (三)开展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近年来,我县在南宁市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家卫生部、生活区卫生厅和南宁市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开展了多项重点食品卫生专项工作,包括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熟肉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水发食品、饮料、月饼等等的专项整治,尤其是对销售这些食品志气的超市进行了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并为我县广大人民提供了一个卫生安全的食品超市购物环境。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检查经营单位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被检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即上岗操作;

  2、少数被检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原料、辅料实行索证、登记、验货和台帐制度;

  3、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无防尘材料遮盖,未设置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未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4、销售凉菜、熟肉制品无专间或专间入口处无预进间;

  5、部分被检单位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区域与销售生鲜食品区域没有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置规定距离的间隔;

  6、部分被检单位销售散装食品和重新分装的食品的标签标识内容标注不全;

  7、很大部分被检单位无专用的食品仓库,食品直接落地存放;

  (二)因各种卫生监督和检测条件所限,我县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上百万人口规模的横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众多,横县卫生监督人员相对不足,横县卫生监督部门承担的各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加之经费、交通工具、检测设备等手段不足,尤其是快速检测设备于2006年刚配备给我县,因各种卫生监督和检测条件所限,我县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三)多部门监管,既增加了管理相对人的负担,又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能

  随着市场的发展,为满足消费者的物质文化条件的需求,超市经营项目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广大消费者对超市也日趋喜爱,超市的食品经营范围也从单纯销售定型包装食品扩展到销售散装食品、生鲜食品和果品,甚至出现了现场制售熟肉制品、糕点和快餐食品,而超市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到工商、卫生、农业、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多部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者的负担,造成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不到充分理解,由此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能。

  四、意见与建议

  超市食品安全篇9

  从2005年开始,我连续在省人代会上提出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网络的建议,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一一在全省范围内付诸实施。

  “空壳奶粉”让我震惊

  2004年4月,阜阳“空壳奶粉”事件曾震惊海内外。那一段时间,我十分关注新闻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心不觉越来越沉。

  “空壳奶粉”事件查处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这样的悲剧常发生在农村?为什么后果如此严重后才发现?如何在常态下杜绝此类威胁人民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事实说明,阜阳“空壳奶粉”猖獗现象并非是孤例,它实际上是当时广泛存在的农村市场产品质量低下的一个缩影,也暴露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的严重性。在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民没有了健康,何来小康呢?

  2005年1月,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会前视察中,我决定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重点议题来开展调研。我查阅了与农村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市各级政府的相关文件资料,走访了长兴县贸粮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职能部门,还先后在部分镇村召开了4次专题座谈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我省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工程的建议”形成了。

  为织就农村食品安全网大声疾呼

  2005年2月,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我领衔向大会提出“大力推进我省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工程的建议”,建议省政府从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扩大经营范围、规范经营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制定扶持政策等方面,大力推进我省农村“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

  我的建议被列入2005年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督办的9项重点建议之一,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将建设“千镇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列入2005年为民办10件实事之列。2005年4月26日,省政府在绍兴召开了全省“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现场会。2005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经贸、财政、工商、药监、卫生等13个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的扶持政策。经过努力,“千镇超市”、“万村放心店”已覆盖全省,在具备条件的26294个行政村,建成了28110家放心示范店,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网已经建成。我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农村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的成功经验,也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当一个“认死理”的人大代表

  我这个人做事有点认死理,做一件事就要做到底。

  我省农村食品安全的网络建起来了,但其作用如何,农民满意不满意,我要看个究竟。

  在2006年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前,我又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我在调研中发现,“放心店”商品从乡镇连锁超市配送的比例较低,还有直接从小作坊、小加工场进货现象。这不禁让我担心:农村食品安全的“网底”还有漏洞!

  超市食品安全篇1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构建食品平安保证体系、保证人民饮食平安为目标,以继续着力抓好食品平安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平安监管和保证超市蔬菜质量平安为突破口,重点抓好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平安监管水平,改善食品平安状况,增强食品消费平安感,为建设和谐平安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重点监管和整治农业投入品污染,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严把蔬菜质量平安的市场准入关,切实做好生猪“瘦肉精”以及饮用水的检测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的平安监管;继续推进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食品平安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和蔬菜农药残留以及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生猪养殖场和屠宰厂(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平安监管的重点区域是城镇集贸市场。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集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以及食品生产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

  三、工作目标

  ㈠全市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规定。启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此项目标由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配合落实。

  ㈡城乡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93%以上;全市大中型超市实行蔬菜质量平安准入制度覆盖率达80%以上。此项目标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

  ㈢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经贸委、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落实。

  ㈣大中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站点;规范1个新建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此项目标由工商部门负责落实。

  ㈤增加3个以上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此项目标由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㈥全面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厂(点)重点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85%以上;获证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强制性规范采标率达100%此项目标由质监部门负责。

  ㈦全市经营保健食品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对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的查处率达95%以上。此项目标由工商部门负责。

  ㈧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县城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教育部门配合落实。

  ㈨县城所属的肉制品和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规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得到全面监控。卫生部门配合落实。

  ㈩农村食品市场平安状况明显好转。质监、卫生等部门配合落实。

  (十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显著提高。

  四、主要措施

  ㈠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

  1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例行监测。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禁用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定期质量平安信息;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药投入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蔬菜)基地建设。

  2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保证体系。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机构建设;主要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食品超市。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平安检测。

  ㈡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

  1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普查摸底的基础上。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特别是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儿童食品中的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的滥用情况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落实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平安标志的发放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确保QS标志和食品标签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3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蜕变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完全收缴物品和设备。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类处置,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

  ㈢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平安监管

  1以“农改超”试点工作为突破口。提高生鲜食品在超市销售中的比重;加快室内市场建设进度,取缔马路市场和露天市场,县城以上城区全面实现退路进室交易。

  2全面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内容。严格执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场巡回、查访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违规食品不得进场销售,已进场的要及时下架下市,并按规定销毁,教育和督促企业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及时消除隐患;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的主办者必需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平安保证协议。

  3加强绿色市场与绿色生产的有机结合。组织对基地产品的考察认证和签订合约等工作。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大力推行市场与基地挂钩、对接和互认;加快实施产品分级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方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

  ㈣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平安监管

  1以《餐饮业与集体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标准。加强对卫生条件和卫生管理水平较差的小型餐饮业、特别是小饮食店、小食品店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2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及技术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大中型餐饮单位拒不接受量化分级管理的要依法整治。

  3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全面规范县城以上区域的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㈤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抓好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点)监督管理。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对确实不具备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定点屠宰厂(点)要坚决关停;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窝点。

  ㈥抓好农村食品平安监管

  加强农村食品平安监管组织体系建设,结合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布置要求。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平安监管协调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完善我市农村食品平安监管网络。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整治,改善农村市场食品平安状况;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形成农村食品供应的主渠道;实行农村自办酒宴申报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㈦加强保健食品监管

  严格审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平安性,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药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为重点。查禁伪造批准文号,查禁标签标识假冒保健食品,查禁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查禁食品与药品同名,整顿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不实行为;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㈧加强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的重点食品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以及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抽查,对不合格的产品要进行曝光、清除出市场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同时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一查到底,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相关证照,坚决予以取缔。

  ㈨加强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落实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依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原则。逐步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平安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食品平安信用管理制度、信息征集制度和信用披露、奖惩制度;探索定期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食品平安检测情况,形成联合防假、失信曝光的机制;督促企业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演讲、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平安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不时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的行为准则,建立起较为完备、规范的企业内部诚信经营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

  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打击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努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