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管理制度(精选20篇)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加强在用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使用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锅炉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地的省级电力局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省级劳动部门备案。铁路系统内工作压力小于0.1mpa(1kgf/平方厘米)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供热量小于或等于0.70mw(6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的使用登记由铁路监察部门自行办理。

  第二章锅炉使用登记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登记手续时,应填写一份《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并应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资料:

  (1)《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或《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与安全有关的出厂技术资料;

  (2)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3)锅炉房平面图;

  (4)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持证司炉工人数。在用或移装的旧锅炉办理登记时,如使用单位提不出上述(1)、(2)两项资料时,允许以下列资料代替;

  (1)锅炉结构示意图及需核算强度的受压部件图;

  (2)锅炉受压元件强度及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资料;

  (3)锅炉检验报告。额定蒸气压力小于0.1mpa(1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小于0.06mw(5×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在登记时,只需交验制造厂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第四条登记机关对送审资料审查合格后即应给使用单位签发《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在《锅炉登记表》上盖章后连同全部送审资料退使用单位保管。《锅炉登记卡》留登记机关存查。

  第五条锅炉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使用单位须携带《锅炉登记表》和修理或改造部分的图纸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或变更手续。

  第六条锅炉拆迁过户时,原使用单位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的全部安全技术资料应随锅炉转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重新办理锅炉登记手续。

  第七条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向原登记机关交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办理注销手续。因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报废的锅炉,严禁再作承压锅炉使用。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

  1.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经许可逾期不检者;

  2.有危及安全的严重隐患在限期内不修复者;

  3.管理混乱,违章操作,屡教不改者。

  4.经检验确认,必须报废的锅炉。

  第九条没有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使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查封或经济处罚。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附录统一印制。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2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3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4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4、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5、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7、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8、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0、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5

  1、必须保证司炉工持证上岗

  2、必须对司炉工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必须加强日常维修保养

  4、必须保证司炉工熟练掌握缺水和超压紧急处理方法

  5、必须如实记录日常运行情况

  6、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每月一次自动对安全阀排气

  7、必须用红线标注压力表最高使用压,每周冲洗一次

  8、必须用红线标注水位计最高、最低安全水位,每班前后要冲洗一次

  9、必须保证自动保护装置和安全报警装置灵敏可靠

  10、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6

  1、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为了确保快速、有序和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企业人员必须熟悉可能产生的各种紧急事故和应急行动。所有员工要接受安全和应急培训,使他们熟悉警报,疏散路线,安全躲避场所等。此外,应急反应组织的成员要求进行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7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8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 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8、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9、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4、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6、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2、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3、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4、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9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0

  1、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区域人员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2、司炉工操作中要监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确保供暖效果,供暖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足量供应洗澡热水;精心操作茶水炉,按时供应饮用开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时间表,未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应时间,更不得自行停止供暖、供水。

  4、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6、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领导。

  8、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9、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1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二、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山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事先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工具。

  四、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炉渣推到室外。

  五、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复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六、吸烟要在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觉,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视。

  八、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演练。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2

  1、锅炉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2、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5、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6、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10、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3

  一、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防火规定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二、排出的炉渣必须经熄火处理后,倾倒在炉渣场地。

  三、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品,不准在锅炉本体和管道上烘烤物品。

  四、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纸等物品,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起火灾。

  五、坚持班中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4

  1、锅炉房实行班长负责制,其成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锅炉工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搞好供应保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水、煤、电等),降低消耗。

  3、自觉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按时到岗,勤恳工作。

  4、对机器、办公设施、各类工具,要加强爱护和保管,一切物具不得私自外借,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5、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作息时间做好供水、供暖工作,并负责锅炉房内外、煤场、浴池等场所的清扫工作。

  6、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列行打扫。煤场、渣场做到堆放清洁,场地每次取煤、倒渣打扫干净。锅炉房顶、四周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配合学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及时改正。

  7、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8、严禁在锅炉房打麻将、喝酒,不留外人在锅炉房住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摆弄锅炉电机等设备,否则,造成后果和损失一概自负。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5

  一、各工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

  二、配电室、操作室、水处理室、化验室、鼓引风机室和出渣由专业人员管理,非本工种人和基他人严禁入内。

  三、操作室、休息室为值班司炉人员停炉时休息场所,工作时间内不许在操作室内休息,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四、全体人员要爱护锅炉房的各种设备和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破坏者按新价格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发现有将原化公为私或送人者,除按价赔偿外,停止工作反省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六、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清扫分担区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其它废物垃圾等,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在各工作室、操作室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煤气罐等物品带入锅炉房内,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锅炉房内严禁外来人员逗留,或做其它活动。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事后应迅速离开。

  九、锅炉房内电气焊需明火作业的须经班组长负责人同意,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十、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严禁停放在锅炉房内。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6

  一、包机人要熟知所包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定期检查所包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做好检查记录。

  二、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当班人要积极主动抢修或汇报,做好检修记录。

  三、包机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设备包机牌必须注明包机设备名称、包机人姓名等内容。

  四、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单位对所接收设备实行包机管理。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7

  一、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二、非司炉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锅炉房;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

  四、值班者要随时注意各种仪表、气压表、水温表的显示,检查设备及管道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并做好检查及运行记录;

  五、不准乱动电气设备或乱接电,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学院维修人员;如遇事故发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操作;

  六、司炉工、力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允许赌博、酗酒和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准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七、司炉工应根据天气变化,进行供暖时间的调整,做到水、电、煤的节约;

  八、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6、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8、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九、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8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值班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监护。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19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 20

  一、蒸汽锅炉与热水锅炉都必须有水处理措施。运行锅炉的给水、炉水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二、水处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水质化验员,必须每2小时化验一次锅炉给水。

  四、原水的'硬度、碱度、ph值每月最少测定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全分析。

  五、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水质硬度,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六、炉水的.碱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同时应定期对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进行校验。

  七、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调整水处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质标准,水处理措施达不到水质标准时,应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加以解决。

  九、水质处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化验记录,不许弄虚作假、抄袭、涂改化验记录。

  十、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爱惜一切化验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缺少的化验设备、化学药剂要及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