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风险范文10篇

  操作风险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风险管理

  一、引言

  在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金融业不断向市场化推进,同时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压力加大,银行内部管理疏漏、内控薄弱,因此操作风险日益突出。徽商银行作为成立不久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其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更加严峻。网络金融兴起,对传统银行业业务造成冲击,同时由于其缺乏有效监管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徽商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近两年控股权争夺不断,这给银行留下了不小的风险因素。因此徽商银行操作风险案件频发,且牵涉面广,数量金额较大,影响较恶劣。对此徽商银行急需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引导,以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银行稳定发展。

  二、什么是操作风险

  早期操作风险主要指银行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产生的人为的操作失误、欺诈还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的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定义操作风险是不完备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一些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2007年,中国银行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也对操作风险进行了定义,并广为国内银行业接受。1.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的企业,在世界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其面临的操作风险也更加多变。银行内部机构越来越庞大,银行产品越来越复杂与多样化,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的推进与发展;这一切都极有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很大的操作风险甚至对银行的经营状况,造成严重的危害。例如徽商银行,在2017年被开出数十张罚单,发生多起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资金被改变用途,甚至去向不明的案件;其中合肥支行更是因为违规承诺理财收益而被罚款50万元之多。近年来徽商银行业务发展迅猛,但管理能力滞后,跟不上公司的发展形势,如: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银行本身的制度缺失;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强烈的风险意识,缺乏应对风险的经验与能力;操作风险的监管不到位等。这些导致各种操作风险的案件频发,其操作风险呈现出范围广、内生性、人为因素多、危害大等特点,操作风险有失控之势。2.互联网背景下网上银行操作风险。21世纪以来,互联网产业飞速发展,在互联网普遍运用的情况下,加之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与成熟,互联网金融业也应运而生。2015年国务院颁布《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对互联网思维的深层次的应用,利用通信技术与网络平台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而金融业也通过此次机遇开启了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互相融通合作的模式。商业银行纷纷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积极开发APP以便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网络金融服务。在这种形势下,徽商银行也积极开发有关业务,发挥自身优势,嫁接最先进的互联网理念与技术,并在2017年凭借智慧金融获得了中国国际金融展“金鼎奖”。而互联网金融在带来多重机遇的同时也使金融市场更加复杂化,金融风险更难以掌控。徽商银行近年为顺应潮流主动与各新型金融类平台合作,当下时兴的借贷平台P2P也在合作之列。2017年,徽商银行已经对接17家P2P平台,2018年平台数量更是成倍数增长,同时徽商银行采用嵌入式存管模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以直销银行账户代替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虚拟账户。而P2P作为新型平台,发展速度过快,配套监管措施无法跟进,近两个月P2P平台大规模跑路,出现集体爆雷的现象,而商业银行作为合作方却往往无有效监管措施来防范这一现状,这导致许多客户资金流失,对银行的股价造成不良影响。这种情况不仅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失职,同时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缺失。

  三、操作风险的危害

  1.引起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操作风险的案件多数是由于内部员工操作不当,缺乏风险意识、不按规章办事,或者内外勾结,利用系统漏洞犯案的。这些案件往往最直接地关系到商业银行贷款资金的去留,使银行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银行日常经营业务的进行,影响银行的正常资金融通。一些案件更是涉及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甚至危及到银行的存亡。在经济市场全球化、金融市场日益发展壮大以及“互联网+”的背景下,操作风险极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给商业银行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2.造成金融机构声誉损失。在信息不完全对称的市场中,拥有良好声誉的商业银行可以被看做是信息优势方;这样的金融机构对投资者做出能稳健持续经营的有效承诺,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预期以及对银行策略的反应。因此操作风险对银行声誉效应的损失是可见的,且通过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其影响是有规律可遵循的,银行如果没有把握好回应的最佳时期,对声誉效应的影响会不断加大。2017年徽商银行12张罚单暴露出其内部管理的混乱,尽管其净利润保持较高速的增长,却被摩根大通减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操作风险对声誉效应的危害。3.不利于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当前中国银行业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期。金融业市场化利率改革;人民币加入SDR,国内银行业要在国际上与发达国家在同一平台相互竞争,这对我国银行业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改变。加之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不断冲击着传统银行业。面对这些机遇与挑战,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做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做到与时俱进,那么无疑会阻碍银行改革步伐,不利于我国金融业发展。

  四、管理方法

  1.从银行员工队伍出发,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采用分支制的组织形式,总行对各分行有控制领导的作用,同时在各分行内部又形成从行长到员工层层管理的模式。在这种条件下,应树立重视风险操作的企业文化,不仅要加强对基层员工的风险教育,还要注重对领导层的管理,形成从上到下的全员参与的操作风险管控的环境。(1)强化基层员工队伍的建设。“以人为本”,加强业务培训与风险防范教育,同时落实责任监督机制,定期对银行员工进行职业情况考核,从而提高员工素质与风险防范能力。(2)加强对管理层人员的约束与培训。树立高层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法律意识和保护公司合法利益的经营思想。由于管理层的特殊身份,许多操作风险类型的大案要案都是因管理层的不当作为而起,因此必须加强对于领导阶层的管理。2.建设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如今商业银行的业务不断扩张、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伴随着操作风险的案件频发,治理的难度增加,但与之相配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却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构建一个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是管理操作风险的迫在眉睫的要求。(1)设立专门的操作风险委员会以及相关岗位,让风险管理系统发挥其真正的识别、评估、监督管理作用,而不是作为浮于表面的空中楼阁,无法真正监管操作风险带来的问题。(2)建立起严格有效的操作风险评价制度,通过风险评价等级来调整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制定新的考核标准,使员工的福利薪酬、单位的综合评优与风险管理情况挂钩。(3)制定系统完备的操作风险防范的规章制度,合理利用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防范与控制操作风险。3.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操作风险很大一部分是由人员、系统、流程所引发的,而长时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都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理论化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方式、形式化的操作风险控制能力、不流畅的信息沟通以及不严密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等,共同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缺陷。面对这种情况:(1)规范操作业务流程,对柜面业务、会计内部管理流程进行调整,加强商业银行的业务处理速度与处理能力。使商业银行形成一个切实可行、全面完整、全行通用的业务处理规范,可以直接有效的控制内部操作风险。(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善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督管理模式,对内建立起分层管理模式,利用现代化的金融企业企业制度,结合国内外环境与银行的自身需求,打造出符合商业银行业务需要的内控制度。4.与时俱进,科学有效的管理。二十一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也是信息的时代,信息技术为金融业带来了全新的业务经营模式,商业银行为了不被时代淘汰必须与时俱进,利用信息技术控制操作风险,维护银行业务发展。一方面,我们可以运用风险监管信息系统,扩大监管范围、缩小监管时间、提高监管效率,达到实时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注重对于信息系统的维护与升级,及时跟进各种软件、硬件设备,以维系银行日常业务的正常经营,推动商业银行稳定发展。

  五、总结

  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商业银行进入市场的年份较短,银行的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因此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还不够成熟。但面对世界经济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商业银行无疑对操作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以徽商银行为例,我们可以发现,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多样的操作风险,同时给商业银行造成许多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操作风险,结合实际、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积极的管理操作风险,推动银行业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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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风险范文篇2

  近年来,随着国内商业银行诸多大案要案的不断暴露,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问题逐渐引起了国内银行界的高度关注。中信银行3.9亿元的票据诈骗案、农行包头分支机构重大违法经营案、中行河松街支行“高山案”等案件表明,忽视操作风险管理的后果可能比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更为严重。

  实际上,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从萌芽到暴发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在萌芽状态时就能够掌握其动态并进行准确的预警提示,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就不易使银行陷入被动。因此,商业银行操作管理的第一步应该是设计一套操作风险预警指标,通过对预警指标体系及其动态变化来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跟踪关注,及时发现不利预警信号,从而为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恶化。可见,预警指标的设计是有效构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系统的关键所在,设计一套较完善的操作风险预警指标对商业银行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国内外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领域,对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研究还很缺乏。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设计原则

  在引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诸多因素中,有相当多的变量可以作为脆弱性指标,而选择哪一个变量则取决于对操作风险具体成因的了解与识别。一个有效的操作风险预警指标不仅应该能够识别商业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状况,还要求这种指标传递的信号准确程度较高。要建立一套高效灵敏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灵敏性。所设计的指标灵敏度高,指标的细微变化就可以映射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变化情况。

  (二)可操作性。一是指标数据要有可靠和及时的来源,二是所设计的指标要可以尽可能量化,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风险因素或用量化数据难以满足管理需要的风险因素,还应做必要的定性分析。

  (三)针对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复杂,因此,设计的预警指标最好能够具体一些,针对性强,这样才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操作风险的真实状况。

  (四)适应性。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成因与表现不同,因此,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设计必须能够适应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

  (五)全面性。指标的设计与选择要尽量覆盖商业银行所有可能产生操作风险的因素。

  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设计思路

  由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成因与涉及范围很广泛,因此,在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进行分类研究时出现了很多方式,如业务类型、职能部门、原因\事件\结果等分类方式。但笔者认为,依照原因\事件\结果分类的逻辑理性较其他方法更为清晰易懂。理由在于在对事件原因进行分解的基础上来确定操作风险管理的领域,能真正做到追本溯源,可以采取更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来降低相应事件的频率或影响,也使得事件中的损失可以更加具体化。因此,基于原因\事件\结果的分类方法能使操作风险管理的任务相对简单。笔者在设计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预警指标时,正是按照这一研究思路进行的。

  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具体设计

  为研究方便,笔者采用国际清算银行的分类方法,将操作风险因素分为四种:即人员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与外部事件。以下是笔者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设计原则,结合四种不同因素的详细界定,对不同操作风险因素的定性与定量预警指标进行的设计

  (一)关于人员因素的风险预警指标设计

  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内部员工的不当行为(包括无意识行为与故意行为)、人员流失或与员工相关的事件的发生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情形。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员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操作失误、违法违规、劳动纠纷与人员流失等情况。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设计研究-免费论文

  员工操作失误风险是由于员工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的,如数字输入错误、将取款记作存款等。由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引起的操作风险一般具有损失小(当然不排除特殊情况)、发生频率高、难以事先预测的特征,因而非常难以防范。在考量的时候关键要从专业技能水平着手,同时还可对员工“近一个月的操作失误次数”及“近一个月的顾客投诉次数”进行统计,并根据失误数据进行预警。应该注意的是,员工的工作态度。与性格缺陷也会增大操作失误发生的概率。

  从媒体披露出来的许多案件可以看出,员工的不良业余爱好是导致员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因素,如因交友不慎、、、买**、炒股亏损进而诱发员工挪用银行资金的现象屡屡发生。而岗位设置与分工不合理则是促使员工进行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发生的直接诱因。因此,应加强这方面的观察,并及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接到的内外部举报要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对有不良倾向的人员要坚决换下,对有涉黄、涉毒、涉赌的人员要坚决调出。

  在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法规损害员工合法利益,尤其是未按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做法,将引起劳动合同纠纷,并可能给银行造成一定损失。我国近几年职工与银行之间为维护劳动权益的诉讼呈现增长的趋势,值得关注。因此笔者设置了“近一年职员劳动诉讼次数与涉案金额”这一指标,目的在于提醒有关管理层关注员工的权益保护,因为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经济利益,还会影响到银行的社会形象。

  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和国内中小银行的不断壮大,我国银行界互挖墙角导致的人员流失现象日益严重。由于关键人员掌握大量技术和关键信息,他们的流失将给银行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比如交易员、高级客户经理等。但由于这类事件对银行的影响通常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体现出来,且难以量化,因此,有必要设置“近一个月关键岗位人员流失数”与“近三个月人员流失率”指标进行衡量。弗利特波士顿金融公司(fleetbostonfinancial)的研究表明,薪酬低和工作量大并不是西方商业银行员工跳槽的主要原因,效果更好而成本更低的解决员工跳槽的办法是增加员工在公司内部获得职业发展的机会(在所有因素中,那些与职业进步和发展有关的因素,如职务晋升、岗位流动和薪酬增长等对能否留住员工影响最大)。但在我国目前的银行人才竞争当中,银行人员频繁跳槽的最主要原因在于物质待遇,这不仅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差距,还说明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这对我国整个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二)关于流程因素的风险预警指标设计

  流程因素是指由于商业银行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流程没有被严格执行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流程因素风险分为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产生的风险和流程没有严格执行产生的风险(包括操作程序遗漏或忽略、自行增加不必要的程序等)。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不仅会影响银行业务的执行效率,其中的漏洞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给银行带来风险隐患。

  笔者认为,对新产品业务流程而言,顾客的反馈意见是十分重要的。银行对于不理想的反馈意见与投诉应该高度重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进。而对老业务也不能掉以轻心,要格外关注产品或业务流程存在的瑕疵,可以用“近一个月业务执行失误次数”与“近一个月业务执行中断次数”来考查。对各项业务线营业额增幅降低或业绩下滑的情况要进行跟踪式监控,以便于随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注意对业务执行失误与中断的管理,对银行与客户间的诉讼应分析原因,注意是否由于流程因素所致。

  (三)关于系统因素的风险预警指标设计

  银行业的良好运转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系统(包括通讯)的正常运转,因此,系统因素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系统因素引起操作风险的情况可以分为程序存在系统失灵、系统安全漏洞、系统完备性不够、通讯中断等问题。系统因素造成的风险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难以估量,如中国工商银行由于系统升级在2004与2005年曾出现过大范围的多次系统失灵甚至瘫痪的情况,给企业声誉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当前,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犯罪已经成为妨碍我国银行业资金安全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计算机网络犯罪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其中金融行业发案比例占到61%,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银行要及时总结计算机与网络作案的手段与特点,制定详细的预警防范措施。对于系统失灵,笔者设计了“近一次信息系统失灵的时间长度”与“近一次信息系统瘫痪的时间长度”两个指标进行预警;对于系统的完备性,主要考虑硬件处理技术不能满足业务量增长的要求以及系统老化不能适应新业务需求两个方面,分别设计了“近一个月服务器的点击次数与服务器最大点击承受能力之比”、“最近一个月服务器数据的吞吐量与服务器最大数据吞吐量之比”和“系统使用年限与设计使用寿命之比”与“系统的可持续升级次数”四个指标来监控。对于系统安全漏洞,笔者根据当前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一些特点,设计出了“近一周信息系统遭受黑客攻击次数”、“近一周信息系统病毒发作次数”、“信息系统遭受黑客攻击以及病毒发作泄露的客户信息数量”、“信息系统遭受黑客攻击与病毒发作丢失数据造成的损失金额”、“信息系统遭受黑客攻击及病毒发作导致的损失金额”、“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中心警告的病毒发作时间与次数”以及由于客户不当操作导致信息泄密造成的“近一个月未经授权外部交易导致的财务损失”等指标来监控;至于通讯系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设计了“近一次内部与外部通讯中断的时间长度”与“近一年内部与外部通讯中断的次数”来对其运行状况进行预警。对于那些可能导致系统失灵的情况,如系统升级等,要制定应急预案,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

  (四)关于外部事件的风险预警指标设计

  银行的经营都是处于一定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中的,经营环境的变化、外部突发事件都会影响到银行的经营活动,甚至会产生损失。外部事件引起银行损失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外部欺诈、外部突发事件与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

  外部人员的蓄意欺诈行为是近年来给银行造成损失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操作风险之一,而内外勾结作案更是令商业银行防不胜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段时间内银行成功堵截诈骗的事件增多,往往预示着一个外部诈骗高峰的到来,银行人员必须加倍警惕。外部欺诈还包括抢劫、偷盗、爆炸等风险因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对经营场所的安全性重视不够,甚至出现客户在经营场所遭受意外伤害的事故,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外部突发不可抗事件风险包括遭受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等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对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银行需要制定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而对于火灾等可以预防的事件,应加强责任管理与追究,以减少和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发生。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从现实情况看,电力设施的过度老化不但可能导致电力供应中断,而且还是造成商业银行火灾发生的主要诱因。因此,笔者设计了“近一年电力供应中断的次数”、“近一次电力供应中断的时间长度”与“电力设施已使用年限与最长使用寿命之比”三个指标来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控。

  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引起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银行监管法规、政府政策或银行的合作者、相关资源供应商的突然变化使银行发生损失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如2004年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就使许多银行的不良资产大幅增加。而银行对政府政策与监管法规的违背,则可能招致行政警告与罚款。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在二手房按揭贷款中存在违规操作问题,被上海银监局处以sot元的罚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研究报告显示,全球每年进入银行系统的黑钱高达1万亿美元,而我国每年官员腐败收入的黑钱超过500亿元人民币。2005年,人民银行对3351个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检查,查出存在问题的账户占被查账户的2.21%,漏报大额交易占被查交易的0.12%,漏报可疑交易占被查交易的1.08%。查出保存资料不合格账户占被查账户的0.58%。人民银行对600个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随着《反洗钱法》的正式实施,金融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将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加强对洗钱活动的预警,减少这方面操作风险的产生十分必要。一般可以从可疑支付交易额度、外汇大额及可疑支付交易额度进行监测。

  对于服务供应商风险,笔者主要从服务供应商不提供预期服务的角度考虑“服务供应商不提供预期服务导致系统与数据的可靠性缺陷的潜在损失”。

  四、对使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几点说明

  (一)关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的加权问题

  通常的风险评估是将各种风险预警指标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在此基础上将各种分指标加权汇总得出总风险指数。但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具有“低频高危”的特点,某一项操作业务蕴含的风险就有可能导致银行巨大损失的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指标要更加注重单个指标的状况,而不能一味追求所谓的整体风险指标的计算。传统的根据分指标加权计算总指标的做法在这里显然不适用。

  (二)关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预警阈值

  在指标的设计过程中,笔者尽量使用量化方法,对于一些无法用量化指标说明的问题则运用相应的定性指标予以说明。但在量化指标中,由于实践数据的缺乏,很难准确地找到一个比较适合的预警阈值,或称为预警边界(一旦相应的预警指标变化超过阈值范围即发出预警信号),如“近一周信息系统病毒发作的次数”,究竟达到多少次才发出风险预警信号可能要视病毒的危害程度而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边界问题的还有赖于在风险管理预警实践中逐步摸索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必须指出的是,各商业银行并不一定需要自己亲身去体验每一个操作风险事件的教训,它们可以从他人的负面教训获益。当然,这有赖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之家

  (三)关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预警警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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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按照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大小,巴塞尔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

  (1)内部欺诈。有机构内部人员参与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2)外部欺诈。第三方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的行为。

  (3)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劳动健康、安全法规所引起的赔偿要求。

  (4)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无法满足某一顾客的特定需求,或者是由于产品的性质、设计问题造成的失误。

  (5)有形资产的损失。由于灾难性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有形资产的损坏或损失。

  (6)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例如,软件或者硬件错误、通信问题以及设备老化。

  (7)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例如,交易失败、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失败、交易数据输入错误、不完备的法律文件、未经批准访问客户账户,以及卖方纠纷等。

  从操作风险的定义和分类方法中我们不难发现,操作风险的来源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人为操作性的操作风险,二是非操作性的操作风险。从我国各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现状来看,目前各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尚不完善,在操作风险管理理念、管理框架、管理手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即使部分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有所关注,也还只是停留在操作性的操作风险层面。

  二、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银行业对操作风险的关注较晚,真正意义上的标志性事件应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5年3月22日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在这一通知中,银监会明确提出了操作风险概念。但由于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不足,对操作风险尚处于学习认识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尚未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从而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操作风险事故在我国银行界从来没有间断过。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对操作风险的意识比较薄弱,对操作风险的认识存在偏差,因此未能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市场营销、市场开拓的关系

  银行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重业务开拓,轻队伍建设;重员工使用,轻员工管理,对员工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加之举报机制不健全,使本来可以超前防范的操作风险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商业银行往往把加强风险管理与拓展业务、实现效益对立起来,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侧重于抓规模、抓效益,忽略了对违规违章现象的防范。

  (二)我国商业银行计算机系统方面也存在着不少操作风险

  在整个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自动预警系统是关键的环节,普遍缺少网络在线监控和风险自动预警系统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一大软肋。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刚形成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雏形,还不是真正意义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相当一部分基层营业机构已沉淀了多年的风险投资产品,由于没有可供转移的避险工具,不得不被动维持现状,承担相当大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内部制度建设缺乏规范性,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僵化,制度传递不及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名目繁多,发文管理欠规范。有些业务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缺少指导性较强的文件;有些业务制度既存在着重复控制,又存在着控制盲点。对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相对滞后,未及时进行调整,表现出业务与控制在时间上的脱节。在新兴业务方面,并没有落实“内控先行”的原则。还有一些制度管理部门在制订制度时,比较注重控制风险,没有考虑制度实施的可行性,使许多制度在基层营业网点难以完全执行,流于形式。

  (四)商业银行内部的监督检查缺乏系统性,存在检查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的现象,不能有效的防范操作风险

  近些年,由于银行业金融案件不断发生,银监局和各商业银行内部都加大了对辖属网点的监督管理。因此,各种类型的检查项目比较多,但并不是每一次检查都能切切实实达到效果。有些检查由于照顾情面,得过且过,检查质量、检查深度不尽人意,对被检查单位没有威慑力,起不到应有的警戒作用;有的检查由于时间紧,人员配备问题,匆忙上阵,检查深度和有效性不强;有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整改不落实。因此,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受到影响,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各类检查的严肃性不够,处罚力度不强,也影响了操作风险的有效防范。事实上,有了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还需要有严格的“执法”相匹配,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

  (五)商业银行内部人员流动过大,部分员工学习自觉性不强,业务技能、知识水平不能满足要求,按章操作观念淡化,以至于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带来操作风险

  随着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因此各商业银行内部人员的流动性加剧。因此,技术性风险错误或事故难以根绝,这也是我们在日常内部管理中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新老员工的频繁替换造成违规操作在新员工中不断出现。另外。部分员工素质不高,风险意识薄弱,没有取得相关资格和认证,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违章操作,带来操作风险。

  三、防范与化解操作风险的具体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无论是在风险意识、管理机制、管理手段等多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国外银行,这是个无可争议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改变这种局面。

  (一)商业银行全体干部员工必须更新风险防范理念,增强操作风险的紧迫感

  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加深对风险管理的理解,将操作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纳入到整个银行风险防范的关注范围。通过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全员,特别是领导层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理解风险和效益的关系,使操作风险意识贯彻整个系统,并具体落实每位员工。

  (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商业银行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要把握形势,紧贴业务,不断研究新的操作风险控制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有效地评估并控制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应该是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风险管理。现代商业银行应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切实落实责任,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奖惩制度。

  (三)再造业务流程,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防范的有效范围内

  商业银行内部各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起业务流程再造的任务,深入研究本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风险控制的要求。是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操作环节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将使业务处理流程简单化、程序化、规范化、大大降低操作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检查目的,改进检查方法,严肃检查结果。提高整改落实的效果

  我们知道,检查的最终目的不是查问题,而是通过对业务操作层的辅导,提高银行内部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的不断发展。检查要善于抓住重点,对容易导致事故、案件和造成资产损失的薄弱环节、部门和岗位要进行重点监控。在检查过程中。标准应该严格,结果应分轻重,对于马上整改的问题应作为建议提出,提醒被检查部门提高重视,注意这一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不仅要检查出现存在的问题,还要总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否属于一个风险点,并对风险进行区分,分析原因,在检查报告中予以列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对问题的态度和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度。各项检查不能仅仅停留在揭露问题这一层面,要帮助被检查对象提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制定整改措施,从加强管理的角度提出管理建议,并对出现问题的部门、网点进行持续关注、持续检查,以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降低风险。

  (五)加强对商业银行现有信息系统的管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风险监督预警与风险防范控制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现有计算机网络正逐步强大,应进一步推广和加强行内行外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数据查询,及时掌握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了解其中的风险隐患,加快研制、完善预防操作风险预警系统,对操作风险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创新操作风险管理方法,采取量化管理和模型化管理手段,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手段,让监督部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及时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和防范存在诸多弊端,造成金融案件层出不断。通过对银行工作人员操作风险意识的强化教育,完善操作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风险管理人才的开发并相应跟进操作风险预警系统,将是我国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的努力方向。

  操作风险范文篇4

  由于房地产经营性质的特殊性,在现代复杂的信息社会中,房地产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房地产信用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是学术界长期以来研究的重点,但操作风险却很少引起关注,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正在成为房地产业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房地产营运的主体以及参与者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购房者等,他们的操作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所以房地产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国内房地产业在房地产操作风险管理观念和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欠缺。首先对房地产操作风险认识不足,很多人将房地产操作风险理解为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在各自的房地产业务操作中的风险,或者误解为操作性风险,更有甚者称为房地产犯罪。其次国内房地产业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由于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职责分散,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不同的操作风险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缺少协调统一,致使各部门高层管理者无法清楚了解房地产业面临的操作风险整体状况,有些操作风险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

  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大多内生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地产中介的业务活动,覆盖面大,不宜区分和界定,除具有地产风险的多源性、唯一性、隐蔽性、滞后性、风险控制牺牲性等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有特征:一是风险内生性。根据操作风险定义,由于程序、人员和系统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操作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的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一种内生于内部各层次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二是风险诱因与风险损失的相关性难于判断。房地产操作风险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的整个体系有关,只要有各个机构和人员存在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有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管理过程中的一点小疏忽就会将操作风险遗漏,增加了管理的难度。三是损失无限性。操作风险涉及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各个层面,有时可能导致他们整体严重受损。四是损失数据不完整。操作风险的发生不会立即呈现,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都具有回避已发生风险的动机,有时记录不及时或根本没有相关记录。五是计量的困难性。操作风险的评估除考虑直接损失,还需考虑经营中断、法律成本等间接的损失,有时还有无法计量的损失。六是风险不易分散。操作风险难于通过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自身内部机构对冲和分散风险,因为它与不同的区域文化、素质不同的员工、特定的经营机构,甚至是信件收发人员都有关系,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二、海南省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历史回顾

  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海南建省办特区。在新设省级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各地投资商都看好海南省。1992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在一夜之间成为投资者的乐园,各级部门甚至一些高校、研究所都在海南省设有办事处,投资商、投机者云集海南,房地产需求有了惊人的增长,从而形成了房地产的集中开发热潮。由于包括银行在内的机构参与,多方炒作。许多盲目的投资决策与非理性投资行为相互作用使海南省经济陷入恶性循环。1993年我国针对投资膨胀采取了紧缩银根的金融政策,金融机构的资金迅速退出海南省房地产,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急转直下,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严重影响了海南省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1].

  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至2020年初步将海南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2010年新年伊始,随“国际旅游岛”登场,海南房地产市场迅速“井喷”,商品房成交量成倍放大、价格飙升。透过快速攀升的数据,可以看出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些乱象苗头:开发商违规操作,职业炒家操控市场,购房者浮躁、恐慌、盲目跟风,部分媒体大肆炒作、片面报道,导致市场短期内出现供求失衡、房价大幅上涨的现象。面对形势,海南省政府及时干预市场,做出暂停审批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的土地成片开发和大型主题旅游公园项目要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后再行启动的决定,并宣布2010年将动工建设10.09万套保障性住房。一系列调控措施取得了立竿见影成效,民众恐慌性购房逐步消停,开发商采取暗中打折促销,炒家开始抛售囤积房源,引发房价下调,商品住房成交量开始下降,市场逐步回归理性。目前海南省商品房入住率过低,这既是对资源的浪费,最终还是需要当地居民、企业或政府来承接、管理,从这个角度分析,也说明海南房地产的供给在目前的消费水平上已足够多,并且房价与当地的收入水平相比显然较高。加上第一批炒房者已经获利撤出,一部分年轻的购买者可能因为房价陡升利益空间变小处于观望状态,从而抵消了一部分有意愿来海南省购房者的需求量。因此,海南省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加最快的阶段已过去,此后增长速度将减缓,房地产需求逐渐减少。同时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面临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世界经济未来的走势还不明朗,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在短期内还难以有大的改观;二是开发商房价追涨会影响今后的市场成交量,进而影响到企业资金的回笼。由于房地产规模较大,投资期长,具有投资品和消费品双重属性,其风险变化就变得更加复杂,房地产市场营运主体即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等的运营运作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将逐渐暴露出来。

  三、海南省房地产行业主要操作风险问题及原因

  从海南省房地产历史可看出,海南省主要存在以下操作风险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商操作风险问题

  由于缺乏房地产发展的总体规划,一直以来对城市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定位比较模糊,功能分区不清楚,开发商对城市的未来发展缺乏有效想象空间,难以根据城市规划把握开发热点。在海南省房产商中,许多发展中的中小房地产商更多的是纯机会选择,而不是战略性的谋篇布局。同时在房地产热过程中的房地产开发商以银行借贷融资为主,自有资金很少,甚至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或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和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盲目圈地,占地为牢,土地闲置严重;捂盘惜售、炒地炒房,房价死扛、明降、暗降,高房价低成交乃至零成交已逐渐成为了一个常态;私自加建楼层、抢建、改建的现象十分严重,更有甚者把违章建筑当商品房对外销售;肆意占用公共空间,压缩休闲空间;豆腐渣工程,各种偷工减料、破墙漏水的质量问题,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违章建筑现象严重;沿海公共海域布满海景别墅和星级酒店,“私属化”现象严重,毫无节制的圈地破坏;优质海岸线基本被抢占一空,在一线海景填海造地,对海底环境及海底生物造成巨大破坏。总之城市土地开发具有随意性和低水平性,各种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既给海南省长远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又给开发企业带来其自身难以控制的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问题

  这种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贷前审查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审查流于形式,随意简化手续,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严,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不深入调查核实[2];第二,抵押物管理不规范,办理抵押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力,不按程序操作,或过分依赖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造成抵押品贬值或抵押无效;第三,个别基层行贷后管理混乱,个人贷款客户资料不够全面和连续,缺少相关的风险预警措施;最后就是内外勾结,一起金融舞弊。近几年海南省银行房地产金融大案要案的接连发生,从某一层面说明海南省银行对操作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3].金融案件正在朝着高职务、高科技、高案值,发案数量基层多、内外勾结作案多、作案手法多的“三高三多”趋势发展,并呈现出“同类案件屡次发生”的特点。因此,银行加强操作风险防范仍是重中之重。

  (三)海南省房产中介操作风险问题

  海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准入门槛低。其次,行业监管存在漏洞。中介公司新老替换快,还有不少是无资格的“黑”中介,所以中介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难以掌握所有公司的资料,监管容易出现漏洞。再次,服务不到位,品牌意识较弱。中介公司规模总体偏小,多数是靠差价赚钱。那些规模和实力较强,能够引导市场发展的中介公司的品牌意识比较弱,经营缺乏长期发展的考虑。最后,人员素质及信誉偏低,从业人员多是没有房地产评估师和经纪人资格的,并不懂得房产的专业知识。小中介公司在相当程度上没有按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操作,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

  (四)海南省政府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房地产已成为海南省的支柱性产业。一方面海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促进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还存在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人员出现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第一,公权私用。主要在土地增值环节,税收环节,开发资金的获取环节,存在着官本位、情本位、钱本位甚至性本位的现象。第二,行政权越位。行政体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在再分配方面的权力减小了,但在财政的支配权、经济审批权、建设项目的决定权等方面仍没有完全隐退,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市场推进的程度、地方资源的控制、地方市场规则的制定以及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是具有实际的决定权的,因此会发生为了保护和扶持与自己有共同利益的产业而滥用权力的情况。第三,征地补偿。以前各地利用《海南经济特区基础投资综合补偿条例》的规定,投资公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可以从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补偿政策,出现补偿政策过滥、补偿土地过多、地价过低、土地闲置过大等问题,同时关于补偿款的纷争也显得十分混乱,因补偿款发生暴利事件的事情时有发生。第四,税费不合理。海南现实行许多税费收取标准过于严格和不合理,如房地产企业要缴交的营业税、预征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达到总销售额的11%,其中预征土地增值税2%.预征土地增值税,迫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增加预算成本和流动资金,导致房价升高。第五,规划不合理。由于缺乏全省房地产发展的总体规划或因为城市规划经常变化,导致一些地产商以破坏式的方式乱开发或囤地不开发,从而导致土地浪费闲置现象严重。第六,监督管理不到位。海南省九十年代建设的商品房不能保值增值的原因,除了规划设计落后外,房屋质量差、管理不严是最大的缺陷。海南近年来建设的房屋规划、质量有很大提高,但还不完美,由于管理上不够严格,建筑设计部门设计降低标准,开发商有使用劣质材料,建筑商有偷工减料等行为,政府部门运作缺陷导致了一系列房地产操作风险,阻碍了海南省房地产和经济的发展。

  (五)买房人操作风险问题

  买房人容易犯的错误主要有:不关注国家政策,买涨不买跌,盲目跟风炒房;迷信权威专家;迷信媒体;有些人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买房囤房,如此等等容易陷入操作风险。引起购房者疯狂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有如下几条:首先就目前而言,我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与加速城镇化时期,工业化用地与城镇化用地“需求”的不断膨胀,是造成地价与房价节节攀升的最直接原因。只要工业化不止、城镇化不歇,人们对房地产的投机需求就没有尽头,地价与房价就会不断上涨。其次随着中国入世带动经济发展,居民就业机会增多,收入增加,购房支付能力相应提高。但是商品房供应量却跟不上居民需求的脚步,导致出现好多人抢一套房子的局面。再次在中国,股市与房市均未开征资本所得税,这也是人们炒股、炒房行为疯狂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摸索和“修理”中,养老面临太多问题。中国股市投资风险太大,因此人们更偏好“买房储值”,当然,贪婪者更希望能够通过“炒房”获得暴利,现在已变成“买房养老”的时代。

  四、海南省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控制策略分析

  面对房地产业操作风险发展的现状,海南省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开发商、银行、中介机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控制,以促进海南省房地产业持续、稳健、高效发展。

  (一)加强政府部门操作风险规避

  为了避免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操作风险,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劣质材料进入市场、进入工地。第二,要通过税收、信贷、融资等渠道控制和稳定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改变房价猛涨的局面,增加中低位商品房的供给,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并尽力改变目前价格泡沫,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第三,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定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强住房市场分类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大力发展廉租房,制定政策鼓励扩大廉租房的供应范围,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要求,形成售租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第四,政府要起到主导作用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完善危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市场秩序,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体系和有效的信息系统,加强房价控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措施预防危机的发生,使危机的各种影响减至最小,为房地产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五,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海南省主要城市进行重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建设,详细规划一经形成不得随意变更。坚持用科学规划引导商品房开发,用科学规划规范商品房建设,制定防止出现积压商品房政策,极力培育高端市场、“精品”市场、品牌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彻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第六,政府要给予旅游房地产发展的大力支持,组建与旅游房地产相关的信托、保险、金融等配套服务机构以分散旅游房地产的经营风险,提高旅游房地产市场的可信度、信誉度,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旅游房地产发展的法治环境。第七,海南省应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及市场交易信息,成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集中办公,大幅度缩短办事时限,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营造“亲商、富商、安商”投资环境,大力降低开发商的“制度交易成本”。第八,应尽快建立房地产信用体系,以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监管和调控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第九,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使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相协调,体现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新理念[4].

  (二)开发商需要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定位

  根据海南城市规划把握开发热点,从机会主义导向转向战略驱动导向开发,对海南省房地产发展进行战略性谋篇布局,开发商必须自觉地进行战略管理,寻找并发现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领域。在房地产开发上,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对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进行相关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将旅游房地产产品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历史等因素相融合,运用到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注重“借势”去发展旅游房地产,达到最大经济效益;不搞掠夺式开发,要注意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注重旅游景点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经济利益、生态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旅游房地产项目要科学设计,精心策划,突出文化品位,注重旅游房地产产品的文化含金量。同时要突出旅游房地产的主题形象,努力挖掘内涵,避免项目雷同,强化品牌形象,运用商业和市场的运作方式将旅游房地产产品推向市场。在旅游房地产营销方面,要满足旅游房地产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广开营销渠道,加大营销宣传力度,促进销售,努力赢得回笼资金;不盲目圈地,不闲置土地,杜绝假按揭,提高建筑质量,不搞违规建筑和豆腐渣工程,同时配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适度降低房价,不搞虚假炒作。要想主导海南未来的楼市,海南省房地产商们还需加快自我升级的速度,制定防止出现积压商品房政策,极力培育高端市场、“精品”市场、品牌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彻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转变及其商品房供给严重大于需求的状况,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操作风险。

  (三)加强银行的操作风险控制

  由于银行业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的内部程序、人员失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因而具有较强的内生性,难以在事前充分预期。实践表明,相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更加难以事先计量和预测,这即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管理滞后性特征,也说明了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尤为重要。风险不可完全消除,但可以降低。笔者认为贷前审查经办人员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核,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深入调查核实;办理抵押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按程序操作,规范管理抵押物;建立相关的风险预警措施,防止内外勾结、一起金融舞弊;海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应对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手段和由此衍生出来的投资产品加强监管,重视各种金融机构可能会对市场造成的潜在风险,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海南省各家银行应及早建立房地产金融数据库,对发生的每一次风险事件进行监控和记录,并分析导致每次风险的因素和产生风险的环节点,度量这些因素对风险的具体影响,同时对风险的程度进行数量化的度量记录;按照不同的风险事件和其所发生的业务部门不断积累风险识别经验,进而提高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四)避免中介服务所带来的操作风险

  健全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让海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走组织市场化、正规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资源共享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学习国内外一些先进管理模式,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管理,扩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遏制中介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忽视操作风险管理的短视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操作风险。海南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土地、工商、税务、公安、人事劳动保障、价格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让房地产中介适应时展,向国际管理靠拢,创一流品牌和建设更高的产业平台。同时加强房地产中介信用道德建设,教育是基础。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道德教育,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氛围,引导中介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强化信用观念,形成一种诚信为本的良好气氛,使他们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断提高信用道德观念,将信用风险管理作为房地产中介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中介企业内部形成诚信为本的文化氛围,在企业外部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提高房地产中介经营管理的透明度,逐步取得全社会信赖[5].

  (五)买房人规避操作风险之道

  对于许多手头宽裕、有理财需要的人而言,房产投资是实现个人财产保值增值,获得良好收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一种花费大的投资行为,在进行房产投资之前必须认真研究,考虑多种因素,规避风险。首先研究宏观政策变化走向,积极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研究政策走向,适当收缩投资战线,集中资金于少量优质房产,这样虽说收益减少,但风险可有效降低。其次防范城市规划带来风险,注意媒体上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信息,登录当地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网站,了解城市规划动态,小心决策。同时,如果能多注意城市规划的方向,嗅出潜在的机会,不仅可以规避风险,还有可能大赚一笔。再次警惕房产商圈套,购买房产时尽量找那些诚实守信、有良好品牌形象的房产商。对于购买过程中的陷阱,房产投资者不妨借外脑,多咨询房产法律专业人士,必要时聘请专业法律人士陪同购买,识别合同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避免中了房产商的圈套。最后评估自身远期支付能力,不少房产投资者希望“以小博大”、“以房养房”。天有不测风云,如果还贷额占资产比重较大,将来一旦出现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而发生还贷困难,房子则有被银行收走的风险。买房人必须慎重决策,把预期收入的估计建立在较切合实际的基础上,有偿付能力,以便从容还贷,规避房贷风险。最后就是买房人不要盲目跟风炒房,小心炒成房东;学会投资理财,敢于贷款买房;租房不如买房,但是在当前楼价非理性上涨情况下还是租房更划算;买房时自己审慎,不要迷信权威专家和迷信媒体等等,从而规避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范文篇5

  由于房地产经营性质的特殊性,在现代复杂的信息社会中,房地产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房地产信用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是学术界长期以来研究的重点,但操作风险却很少引起关注,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正在成为房地产业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房地产营运的主体以及参与者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购房者等,他们的操作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所以房地产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国内房地产业在房地产操作风险管理观念和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欠缺。首先对房地产操作风险认识不足,很多人将房地产操作风险理解为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在各自的房地产业务操作中的风险,或者误解为操作性风险,更有甚者称为房地产犯罪。其次国内房地产业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由于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职责分散,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不同的操作风险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缺少协调统一,致使各部门高层管理者无法清楚了解房地产业面临的操作风险整体状况,有些操作风险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

  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大多内生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地产中介的业务活动,覆盖面大,不宜区分和界定,除具有地产风险的多源性、唯一性、隐蔽性、滞后性、风险控制牺牲性等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有特征:一是风险内生性。根据操作风险定义,由于程序、人员和系统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操作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的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一种内生于内部各层次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二是风险诱因与风险损失的相关性难于判断。房地产操作风险与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的整个体系有关,只要有各个机构和人员存在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有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管理过程中的一点小疏忽就会将操作风险遗漏,增加了管理的难度。三是损失无限性。操作风险涉及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各个层面,有时可能导致他们整体严重受损。四是损失数据不完整。操作风险的发生不会立即呈现,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都具有回避已发生风险的动机,有时记录不及时或根本没有相关记录。五是计量的困难性。操作风险的评估除考虑直接损失,还需考虑经营中断、法律成本等间接的损失,有时还有无法计量的损失。六是风险不易分散。操作风险难于通过商业银行、开发商、政府、中介组织、购房者自身内部机构对冲和分散风险,因为它与不同的区域文化、素质不同的员工、特定的经营机构,甚至是信件收发人员都有关系,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二、海南省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历史回顾

  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海南建省办特区。在新设省级经济特区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各地投资商都看好海南省。1992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在一夜之间成为投资者的乐园,各级部门甚至一些高校、研究所都在海南省设有办事处,投资商、投机者云集海南,房地产需求有了惊人的增长,从而形成了房地产的集中开发热潮。由于包括银行在内的机构参与,多方炒作。许多盲目的投资决策与非理性投资行为相互作用使海南省经济陷入恶性循环。1993年我国针对投资膨胀采取了紧缩银根的金融政策,金融机构的资金迅速退出海南省房地产,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急转直下,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严重影响了海南省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1]。

  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至2020年初步将海南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2010年新年伊始,随“国际旅游岛”登场,海南房地产市场迅速“井喷”,商品房成交量成倍放大、价格飙升。透过快速攀升的数据,可以看出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些乱象苗头:开发商违规操作,职业炒家操控市场,购房者浮躁、恐慌、盲目跟风,部分媒体大肆炒作、片面报道,导致市场短期内出现供求失衡、房价大幅上涨的现象。面对形势,海南省政府及时干预市场,做出暂停审批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的土地成片开发和大型主题旅游公园项目要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后再行启动的决定,并宣布2010年将动工建设10.09万套保障性住房。一系列调控措施取得了立竿见影成效,民众恐慌性购房逐步消停,开发商采取暗中打折促销,炒家开始抛售囤积房源,引发房价下调,商品住房成交量开始下降,市场逐步回归理性。目前海南省商品房入住率过低,这既是对资源的浪费,最终还是需要当地居民、企业或政府来承接、管理,从这个角度分析,也说明海南房地产的供给在目前的消费水平上已足够多,并且房价与当地的收入水平相比显然较高。加上第一批炒房者已经获利撤出,一部分年轻的购买者可能因为房价陡升利益空间变小处于观望状态,从而抵消了一部分有意愿来海南省购房者的需求量。因此,海南省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加最快的阶段已过去,此后增长速度将减缓,房地产需求逐渐减少。同时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面临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世界经济未来的走势还不明朗,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在短期内还难以有大的改观;二是开发商房价追涨会影响今后的市场成交量,进而影响到企业资金的回笼。由于房地产规模较大,投资期长,具有投资品和消费品双重属性,其风险变化就变得更加复杂,房地产市场营运主体即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政府、房地产中介等的运营运作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将逐渐暴露出来。

  三、海南省房地产行业主要操作风险问题及原因

  从海南省房地产历史可看出,海南省主要存在以下操作风险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商操作风险问题

  由于缺乏房地产发展的总体规划,一直以来对城市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定位比较模糊,功能分区不清楚,开发商对城市的未来发展缺乏有效想象空间,难以根据城市规划把握开发热点。在海南省房产商中,许多发展中的中小房地产商更多的是纯机会选择,而不是战略性的谋篇布局。同时在房地产热过程中的房地产开发商以银行借贷融资为主,自有资金很少,甚至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或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和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盲目圈地,占地为牢,土地闲置严重;捂盘惜售、炒地炒房,房价死扛、明降、暗降,高房价低成交乃至零成交已逐渐成为了一个常态;私自加建楼层、抢建、改建的现象十分严重,更有甚者把违章建筑当商品房对外销售;肆意占用公共空间,压缩休闲空间;豆腐渣工程,各种偷工减料、破墙漏水的质量问题,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违章建筑现象严重;沿海公共海域布满海景别墅和星级酒店,“私属化”现象严重,毫无节制的圈地破坏;优质海岸线基本被抢占一空,在一线海景填海造地,对海底环境及海底生物造成巨大破坏。总之城市土地开发具有随意性和低水平性,各种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既给海南省长远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又给开发企业带来其自身难以控制的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问题

  这种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贷前审查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审查流于形式,随意简化手续,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严,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不深入调查核实[2];第二,抵押物管理不规范,办理抵押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力,不按程序操作,或过分依赖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造成抵押品贬值或抵押无效;第三,个别基层行贷后管理混乱,个人贷款客户资料不够全面和连续,缺少相关的风险预警措施;最后就是内外勾结,一起金融舞弊。近几年海南省银行房地产金融大案要案的接连发生,从某一层面说明海南省银行对操作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3]。金融案件正在朝着高职务、高科技、高案值,发案数量基层多、内外勾结作案多、作案手法多的“三高三多”趋势发展,并呈现出“同类案件屡次发生”的特点。因此,银行加强操作风险防范仍是重中之重。

  (三)海南省房产中介操作风险问题

  海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准入门槛低。其次,行业监管存在漏洞。中介公司新老替换快,还有不少是无资格的“黑”中介,所以中介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难以掌握所有公司的资料,监管容易出现漏洞。再次,服务不到位,品牌意识较弱。中介公司规模总体偏小,多数是靠差价赚钱。那些规模和实力较强,能够引导市场发展的中介公司的品牌意识比较弱,经营缺乏长期发展的考虑。最后,人员素质及信誉偏低,从业人员多是没有房地产评估师和经纪人资格的,并不懂得房产的专业知识。小中介公司在相当程度上没有按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操作,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

  (四)海南省政府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房地产已成为海南省的支柱性产业。一方面海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促进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还存在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人员出现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第一,公权私用。主要在土地增值环节,税收环节,开发资金的获取环节,存在着官本位、情本位、钱本位甚至性本位的现象。第二,行政权越位。行政体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在再分配方面的权力减小了,但在财政的支配权、经济审批权、建设项目的决定权等方面仍没有完全隐退,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市场推进的程度、地方资源的控制、地方市场规则的制定以及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是具有实际的决定权的,因此会发生为了保护和扶持与自己有共同利益的产业而滥用权力的情况。第三,征地补偿。以前各地利用《海南经济特区基础投资综合补偿条例》的规定,投资公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可以从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补偿政策,出现补偿政策过滥、补偿土地过多、地价过低、土地闲置过大等问题,同时关于补偿款的纷争也显得十分混乱,因补偿款发生暴利事件的事情时有发生。第四,税费不合理。海南现实行许多税费收取标准过于严格和不合理,如房地产企业要缴交的营业税、预征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达到总销售额的11%,其中预征土地增值税2%。预征土地增值税,迫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增加预算成本和流动资金,导致房价升高。第五,规划不合理。由于缺乏全省房地产发展的总体规划或因为城市规划经常变化,导致一些地产商以破坏式的方式乱开发或囤地不开发,从而导致土地浪费闲置现象严重。第六,监督管理不到位。海南省九十年代建设的商品房不能保值增值的原因,除了规划设计落后外,房屋质量差、管理不严是最大的缺陷。海南近年来建设的房屋规划、质量有很大提高,但还不完美,由于管理上不够严格,建筑设计部门设计降低标准,开发商有使用劣质材料,建筑商有偷工减料等行为,政府部门运作缺陷导致了一系列房地产操作风险,阻碍了海南省房地产和经济的发展。

  (五)买房人操作风险问题

  买房人容易犯的错误主要有:不关注国家政策,买涨不买跌,盲目跟风炒房;迷信权威专家;迷信媒体;有些人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买房囤房,如此等等容易陷入操作风险。引起购房者疯狂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有如下几条:首先就目前而言,我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与加速城镇化时期,工业化用地与城镇化用地“需求”的不断膨胀,是造成地价与房价节节攀升的最直接原因。只要工业化不止、城镇化不歇,人们对房地产的投机需求就没有尽头,地价与房价就会不断上涨。其次随着中国入世带动经济发展,居民就业机会增多,收入增加,购房支付能力相应提高。但是商品房供应量却跟不上居民需求的脚步,导致出现好多人抢一套房子的局面。再次在中国,股市与房市均未开征资本所得税,这也是人们炒股、炒房行为疯狂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摸索和“修理”中,养老面临太多问题。中国股市投资风险太大,因此人们更偏好“买房储值”,当然,贪婪者更希望能够通过“炒房”获得暴利,现在已变成“买房养老”的时代。

  四、海南省房地产行业操作风险控制策略分析

  面对房地产业操作风险发展的现状,海南省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开发商、银行、中介机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控制,以促进海南省房地产业持续、稳健、高效发展。

  (一)加强政府部门操作风险规避

  为了避免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操作风险,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劣质材料进入市场、进入工地。第二,要通过税收、信贷、融资等渠道控制和稳定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改变房价猛涨的局面,增加中低位商品房的供给,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并尽力改变目前价格泡沫,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第三,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定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强住房市场分类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大力发展廉租房,制定政策鼓励扩大廉租房的供应范围,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要求,形成售租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第四,政府要起到主导作用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完善危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市场秩序,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体系和有效的信息系统,加强房价控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措施预防危机的发生,使危机的各种影响减至最小,为房地产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五,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海南省主要城市进行重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建设,详细规划一经形成不得随意变更。坚持用科学规划引导商品房开发,用科学规划规范商品房建设,制定防止出现积压商品房政策,极力培育高端市场、“精品”市场、品牌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彻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第六,政府要给予旅游房地产发展的大力支持,组建与旅游房地产相关的信托、保险、金融等配套服务机构以分散旅游房地产的经营风险,提高旅游房地产市场的可信度、信誉度,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旅游房地产发展的法治环境。第七,海南省应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及市场交易信息,成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集中办公,大幅度缩短办事时限,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营造“亲商、富商、安商”投资环境,大力降低开发商的“制度交易成本”。第八,应尽快建立房地产信用体系,以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监管和调控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第九,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使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相协调,体现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新理念[4]。

  (二)开发商需要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定位

  根据海南城市规划把握开发热点,从机会主义导向转向战略驱动导向开发,对海南省房地产发展进行战略性谋篇布局,开发商必须自觉地进行战略管理,寻找并发现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领域。在房地产开发上,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对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进行相关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将旅游房地产产品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历史等因素相融合,运用到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注重“借势”去发展旅游房地产,达到最大经济效益;不搞掠夺式开发,要注意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注重旅游景点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经济利益、生态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旅游房地产项目要科学设计,精心策划,突出文化品位,注重旅游房地产产品的文化含金量。同时要突出旅游房地产的主题形象,努力挖掘内涵,避免项目雷同,强化品牌形象,运用商业和市场的运作方式将旅游房地产产品推向市场。在旅游房地产营销方面,要满足旅游房地产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广开营销渠道,加大营销宣传力度,促进销售,努力赢得回笼资金;不盲目圈地,不闲置土地,杜绝假按揭,提高建筑质量,不搞违规建筑和豆腐渣工程,同时配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适度降低房价,不搞虚假炒作。要想主导海南未来的楼市,海南省房地产商们还需加快自我升级的速度,制定防止出现积压商品房政策,极力培育高端市场、“精品”市场、品牌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彻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转变及其商品房供给严重大于需求的状况,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操作风险。

  (三)加强银行的操作风险控制

  由于银行业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的内部程序、人员失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因而具有较强的内生性,难以在事前充分预期。实践表明,相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更加难以事先计量和预测,这即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管理滞后性特征,也说明了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尤为重要。风险不可完全消除,但可以降低。笔者认为贷前审查经办人员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严格审核,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深入调查核实;办理抵押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按程序操作,规范管理抵押物;建立相关的风险预警措施,防止内外勾结、一起金融舞弊;海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应对各种房地产金融创新手段和由此衍生出来的投资产品加强监管,重视各种金融机构可能会对市场造成的潜在风险,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海南省各家银行应及早建立房地产金融数据库,对发生的每一次风险事件进行监控和记录,并分析导致每次风险的因素和产生风险的环节点,度量这些因素对风险的具体影响,同时对风险的程度进行数量化的度量记录;按照不同的风险事件和其所发生的业务部门不断积累风险识别经验,进而提高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四)避免中介服务所带来的操作风险

  健全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让海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走组织市场化、正规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资源共享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学习国内外一些先进管理模式,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管理,扩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遏制中介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忽视操作风险管理的短视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操作风险。海南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土地、工商、税务、公安、人事劳动保障、价格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让房地产中介适应时展,向国际管理靠拢,创一流品牌和建设更高的产业平台。同时加强房地产中介信用道德建设,教育是基础。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道德教育,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氛围,引导中介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强化信用观念,形成一种诚信为本的良好气氛,使他们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断提高信用道德观念,将信用风险管理作为房地产中介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中介企业内部形成诚信为本的文化氛围,在企业外部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提高房地产中介经营管理的透明度,逐步取得全社会信赖[5]。

  (五)买房人规避操作风险之道

  对于许多手头宽裕、有理财需要的人而言,房产投资是实现个人财产保值增值,获得良好收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一种花费大的投资行为,在进行房产投资之前必须认真研究,考虑多种因素,规避风险。首先研究宏观政策变化走向,积极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研究政策走向,适当收缩投资战线,集中资金于少量优质房产,这样虽说收益减少,但风险可有效降低。其次防范城市规划带来风险,注意媒体上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信息,登录当地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网站,了解城市规划动态,小心决策。同时,如果能多注意城市规划的方向,嗅出潜在的机会,不仅可以规避风险,还有可能大赚一笔。再次警惕房产商圈套,购买房产时尽量找那些诚实守信、有良好品牌形象的房产商。对于购买过程中的陷阱,房产投资者不妨借外脑,多咨询房产法律专业人士,必要时聘请专业法律人士陪同购买,识别合同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避免中了房产商的圈套。最后评估自身远期支付能力,不少房产投资者希望“以小博大”、“以房养房”。天有不测风云,如果还贷额占资产比重较大,将来一旦出现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而发生还贷困难,房子则有被银行收走的风险。买房人必须慎重决策,把预期收入的估计建立在较切合实际的基础上,有偿付能力,以便从容还贷,规避房贷风险。最后就是买房人不要盲目跟风炒房,小心炒成房东;学会投资理财,敢于贷款买房;租房不如买房,但是在当前楼价非理性上涨情况下还是租房更划算;买房时自己审慎,不要迷信权威专家和迷信媒体等等,从而规避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范文篇6

  本文主要是要考察操作风险度量模型对我国金融机构的适用性。由于现阶段国内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着数据缺乏的问题,因此很难获得金融机构内部数据,所以我们这里采用自上而下模型中的收入模型。我们知道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来说,存在风险与报酬的一一对应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一定适用于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与收益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所以我们这里建立收益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对应关系。

  收入模型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目标变量,然后考虑可能影响企业净利润的风险因素,将其作为解释变量。这些因素可以是市场因素以及信用因素等。企业净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这些因素解释,而余下的那些不能解释的部分将被作为该企业由于操作风险引起的收入波动。由于操作风险引起的收入的波动:σ2=σ2total(1-R2),我们假设收入的波动服从正态分布,那么根据正态分布的特点我们将3.1倍标准差作为操作风险,这样就包括了99.9%的置信区间。这基本就可以包括了操作风险引起的未预期损失。OpRisk=3.1σ,即将收入的方差中无法被模型解释的部分作为操作风险。也即将企业收入的波动中不能被其他风险因素所解释的部分看作是由操作风险所导致的。(樊欣、杨晓光,2004)

  模型如下:y=c+b1x1i+b2x2i+b3x3i+…+ci,其中,y是企业的净利润,xi是第i个风险因素,bi代表了对这些因素的敏感程度。从宏观的角度,我们认为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收益的主要因素有:1、经济增长。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增长过程中,银行发展与这种经济增长是相关的。我们使用真实GDP的增长率作为这方面的代表变量。2、银行的资产质量。资产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银行的收益和风险状况。我们使用不良贷款率作为体现银行资产质量的指标。因为就目前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状况来看,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信用风险仍然是最主要的风险。而信用风险很大程度上又是由于贷款人的不良资信状况所引起的。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及还款的及时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3、股票市场指数。银行的收益受市场的总体表现的影响,而股票市场指数是整个市场状况的晴雨表。我们选用股票市场指数作为市场总体表现的指示变量。因此,我们最终选取的风险因素包括真实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gc=GDP/CPI)、不良贷款率(bl)、上证指数一年内平均值(index)三项。为了探讨银行收益究竟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我们将进行OLS回归分析,建立真实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不良贷款率、股票市场指数与银行净利润(profit)选择情况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Profit=c+b1(GDP/CPI)+b2bl+b3index。

  为了方便数据的获取且使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选择股份制商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一定的比较研究。具体数据见表1、表2:

  2实证结果及分析

  用OLS估计模型,得如下结果:

  方程一:Profit1=2.0173gc-0.5910bl1+6.223index,

  方程二:Profit2=30.0866gc-5.1443bl2+27.854index。

  由于有效数据的缺乏和模型本身的局限性,此文仅从经济意义方面检验参数估计量,b1>0,且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很大,就Profit1模型而言,在考察期经济增长的基础上,gc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浦发银行的净利润就可以增长2.0173亿元,就Profit2模型而言,gc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中行的净利润就可以增长30.0866亿元。说明经济增长对银行的净利润有很大的正效应。B2<0,也符合经济含义,即不良贷款率与银行的净利润成反比。也就是说随着不良贷款率的下降,银行净利润有很明显的上升趋势。就Profit1模型而言,bl1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浦发银行的净利润就可以增长0.5910亿元。就Profit2模型而言,bl2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中行的净利润就可以增长5.1443亿元。从以上的统计结果我们还可以看出不良贷款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杠杆作用明显要强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所以我们更要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贷款过程的内部控制,完善银行内部贷款管理制度。而b3>0,也进一步说明了银行的净利润的增长和下降是和整体的经济趋势是同步的。

  在我们的模型中,那部分不能被模型解释的方差被认为是由操作风险的引起的。在profit1模型中即浦东发展银行的结果中,R-Square值为0.8818,说明88.18%的方差可以由模型解释,即操作风险占到总方差的11.82%。在profit2模型中即中国银行的结果中,回归模型的R-Square值为0.6830,即模型可以解释方差中的68.30%,同时也说明操作风险在总的方差中占到31.70%。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浦东发展银行的操作风险明显低于中国银行。事实上,在国际上,业界一般认为操作风险在总风险中占有比例为20%以内,剔除模型本身的精确度以外,我们也能意识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很严重的操作风险。

  因此,在当前金融风险,金融危机日益严峻的背景下,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监督和控制,积极探索对操作风险的实证度量方法,保证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参考文献

  [1]MarshallC.L.Measuringandmanagingoperationalrisksinfinancialinstitution;tools,techniques,andotherresources[M].Singapore:JohnWiley&Sons,2001.

  [2]WorkingpaperontheInternationalConvergenceofCapitalMeasurementandCapitalStandards[R].Basel,Switzerland:BaselCommitteeonBankingSupervision,2004.

  [3]樊欣,杨晓光.操作风险度量:国内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证分析[J].系统工程,2004,(5).

  [4]王旭东.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量化管理[J].金融论坛,2004,(2).

  [5]王方宏.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初探[J].金融与保险,2004,(8).

  操作风险范文篇7

  一、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的表现

  由于内外部经营环境以及一些历史渊源,农村信用社在日常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操作风险,但最为普遍、影响较大的还是会计和贷款操作风险。

  1、会计操作风险

  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机构分散,办理的业务额小、量大,且工作人员偏紧,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人多岗等现象,因而在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内部规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内部制衡监督体系不健全、内控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人为简化业务操作流程,有意无意地弱化和降低了内控机制的效能和作用,因而容易诱发各类风险。

  现象一:信用社人员编制不足,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对一些岗位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有些内部短期交接不规范,从登记的书面交接记录看,交接内容笼统简单不具体,缺少监交人,交接责任不清;一些信用社、分社内勤人员执行会计制度不到位,对业务凭证、账表不换人复核,重要空白凭证购入、出库、使用、销号一人经手,在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员配备不尽合理,业务交接频繁的状态下,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潜在一定的风险。

  现象二:现场稽核检查发现,部分临柜人员对操作系统知识了解甚少,只能应付一般性操作,对于主动预防高科技犯罪未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一些临柜操作人员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能做到人走机退,人离章收,计算机操作密码不能定期更换,个别员工使用简单密码甚至直接将密码交付他人使用,将个人感情和对同志的信任无限扩张,凌驾于制度之上。由此可能引发经济案件。

  现象三:综合网络上线后对存款实名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个别员工不能严格按制度流程操作,违规为没有带身份证的储户编造证件号码、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业务时不按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在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挂失手续。某信用社在办理储户张某储蓄存款业务时,随意为其编写身份证件号码,导致真实的身份证持有者马某不能在辖内信用社办理储蓄业务,引发纠纷。

  现象四:一些信用社的储蓄临柜人员,不按规定流程操作,不重视凭证审核,经办的储蓄存、取款凭证要素不齐,有些没有储户签名确认,有些签名与储户姓名不符,又无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些信用分社、储蓄所在主社调取现金时出具的凭证既无预留印鉴又无经手人签字,使会计凭证失去了其应有的证明作用和法律效力。

  现象五:随着柜员制运行模式在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行,原有的“双人临柜,换人复核”核算方法已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单人单机单岗是柜员制的特点,在目前信用社监督机制滞后,事后监督岗位缺失的情况下,有的信用社要求会计经理兼职对柜员办理业务进行复核,由于其自身工作繁忙,复核工作力不从心,只能简单的汇总装订。因而,柜员制尚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靠的只是员工的自觉和自律能力,如若再不加强对柜员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单人操作形成的风险就会聚集和凸显。

  2、贷款操作风险

  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风险是农村信用社体制变迁中长期累积的结果,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信用社缺乏稳定的内外经营环境造成的,既有贷款操作不当引起的,也有主观因素造成的,但总的来看,不遵守规章制度,不严格按业务流程操作形成风险的居多。

  现象一:在信贷检查时发现,部分信贷人员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贷前调查不深入细致,仅听借款人的自我介绍,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资信状况、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情况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评估,贷前调查报告内容简单,不能全面如实反映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和信用程度,没有真正发挥贷前调查的作用;贷时审查不严格,重形式轻内容,信贷员、农贷会计相互依赖,责任不清,柜台监督简单化,使一些违规违纪贷款在个别社屡禁不止。某信用社信贷人员对熟人郭某冒用李某的贷款证、身份证等手续办理贷款3万元,不坚持贷时审查制度,会计人员发放时也没有认真核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没有跟踪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季度清收利息找到李某时,被告知其相关证件早已丢失,贷款一事本人根本不知情,信贷员再去找郭某时,该郭以做生意为名长期外出不归,导致此笔贷款形成风险。

  现象二:个别信贷员对到逾期贷款催收力度不够,电话催收多,上门催收次数少,有些催收通知书没有借款人签名,有些没有书面催收通知书,使贷款法律时效丧失;有些贷款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于信贷人员催收不及时,使一些思想不健康的借款人信用观念发生质变,进而出现逃废信用社债务的现象。1998年某信用社给个体户朱某发放周转性贷款30万元,贷款初期该贷户清息及时,信用观念良好,随后几年历任信贷员放松了检查和催收,其按季度清息也变成按年清息,后来逐渐发展到既不还本又不付息,无奈之下信用社诉至法院,由于信贷人员催收时没有下发书面催收通知书,法院审理时,朱某辩称最后一次清息行为不是自己所为,是信用社为延续法律时效垫付的利息,该贷款诉讼时效已过,法院要求双方再出示新的证据以做出判定。

  现象三:信用社办理的个别抵押贷款不合规。1997年某信用社给私营企业主庞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40万元,其房产登记抵押及财产共有人承诺均由该庞提供,信贷人员未认真核实相关资料,未要求财产双方当面书写抵押承诺书并亲笔署名,后因其经营亏损无法还贷,经多次催收无果,信用社依法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贷款事实清楚,借款主合同合法有效,庞某应归还借款,但抵押合同不合法,信用社无权对抵押房产进行处分,理由是贷款之前该庞夫妻已协议离婚,抵押房产划归其妻所有,该庞的抵押行为属于侵权,导致信贷资金沉淀。

  现象四:综合业务网络上线后,全面加强了对贷款的授信授权控制约束,超权、跨区、垒大户等违规贷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信用社工作人员为发放人情跨区贷款,放弃制度原则,对涂改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不加核实就办理贷款,后任信贷员催收贷款时才发现借款人不是辖内居民,仅从信贷资料看手续齐全无任何瑕疵,如果不采取上门核对的办法难以发现此类跨区贷款。

  由此可见,会计、信贷工作中的种种违规操作引发的风险不容轻视。

  二、操作风险成因简析

  事实证明,操作风险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农村信用社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成因,寻找积极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已刻不容缓。从客观实际看,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具有面广,居住分散,存贷款业务金额小,笔数多等特点,加之在一些信用社由于受人员配备限制,兼职兼岗现象短期内难以避免。但从主观上看,操作风险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近年来,尽管加大了员工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学习培训力度,但由于部分员工进社后培训时间短,对业务操作流程一知半解,只能是干中学,学中干,没有真正弄清一些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内涵,使不规范的操作和错误观念在“传、帮、带”的过程中得以延续。同时,重经营、轻管理的思维模式忽视了对全员的风险意识教育,放松了法规制度的学习,造成员工对操作风险认识不全面,合规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隐含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2、内控机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个别信用社主任不重视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政策制度观念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自身带头违规违纪,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纠正。目前,对柜面业务操作的现场监督主要依赖于信用社主任及会计经理,会计财务部门进行的业务检查和稽核部门的稽核活动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检查频率有限,对风险评估和预防难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由于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激励性,不能有效调动员工做好操作风险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某种程度上放纵了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使业务操作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使纠改难现象在个别社长期存在,最终形成风险和隐患。

  3、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监督职能弱化,稽核部门势单力薄

  目前情况下,联社业务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业务经营上,对自身负有的检查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全辖业务的规范化操作定期开展有效的现场检查频次不足,而稽核部门由于人员配备有限,兼职过多等原因,不能保证稽核工作的有效时间,对信用社进行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这种状况难以适应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抑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防范操作风险的对策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和成因看,防范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的关键是落实责任和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从培育合规意识入手,通过加强操作风险教育、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实施严格的奖惩机制等举措,实现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目标。

  1、以人为本,建立合规文化,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各种操作风险是与人的意识和行为分不开的,因此,一要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荣辱观等教育,使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职业操守,构筑严谨的道德防线;二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风险预防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使全员真正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构筑严肃的法制防线;三要实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末尾淘汰制度,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能力,构筑严密的内控防线,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操作风险范文篇8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风险管理

  随着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有效管理操作风险、减少损失成为金融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因此,巴塞尔监管委员会(BaselCommittee)在2004年正式的《新资本协议》中把操作风险纳入管理框架内,对国际银行业操作风险的度量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我国来看,近几年由操作风险引起的大案要案频频发生,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既影响了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操作风险,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吸取管理失败的教训,建立科学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成为我国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操作风险的内涵

  操作风险,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操作风险是仅将存在于商业银行“运营”部门的操作风险定义为操作风险,并将其界定为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致的潜在损失的风险。这些风险是商业银行可以控制的风险,但不包括外部事件,如监管者或自然灾害的影响。广义的操作风险是将操作风险定义为除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之外的一切金融风险。这个内涵很广泛,它的优势在于涵盖了所有市场和信用风险以外的剩余风险,但该定义使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计量非常困难。银行业普遍认同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根据2003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询意见稿,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突出强调了银行内部人员操作和业务系统因素所导致的操作风险。这一概念侧重于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基本上涵盖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线,是比较实用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后,操作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近两年有加速曝露的趋势。如2005年发生的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10亿元诈骗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6.45亿元按揭贷款骗贷案;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违法放贷总额15亿元、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支行前行长4.82亿美元资金挪用案等等。这些案件只是银行业操作风险中的一部分,大量的损失金额较小的操作风险还没有披露。据银监会披露,2004年共处罚违规机构2202个,处分相关人员4538人,涉嫌案件274起,违规金额高达5840亿元。2005年共查出金融机构违规金额7671亿元,处罚违规金融机构1205个,处理金融机构违规人员6826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25人,可见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的严重性令人担忧。从国内的现状来看,造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越来越突出的原因主要是各家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上普遍存在诸多缺陷,这集中表现在错误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和不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一)错误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

  所谓的风险管理理念就是以什么样的思想来指导风险管理。因此,对风险有怎样的认识,就会有怎样的风险管理理念。片面地、错误地认识只能形成国内银行业错误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在这一错误理念的“指导”下,银行看重的是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管理的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厉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措施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关注较少,要么没有,要么形同虚设。

  2、重基层人员管理,轻高层领导人员管理。国内银行业在操作风险管理上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理念,即重基层人员管理,轻高层领导人员管理,认为只有基层操作人员才有发生操作风险的可能。因此,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基层操作人员身上,而对高层管理人员没有进行日常的稽核检查,但由于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着人力、财力、物力等大权,由其引发的操作风险特别是内外勾结情形的危害性要远远大于基层操作人员。

  3、重审计稽核,轻全面管理。国内很多银行往往将操作风险视同操作性风险,这是造成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上“重审计稽核,轻全面管理理念”的认识根源。在此理念的支配下,银行往往将操作风险管理职能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而非风险管理部门,从而造成很多类型的操作风险(比如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无人管理。

  (二)不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

  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是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前提。风险管理框架存在缺陷会使得严密的内控体系出现漏洞,出现风险损失在所难免。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内银行业在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上的缺陷表现在:缺乏专门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和基层分支机构风险管理职能缺失。

  1、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等四类因素引起,几乎涉及到银行的各个职能室。但在我国则是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由不同部门负责,没有一个协调部门。这种分散管理的做法使得银行系统缺乏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高层管理者更是无法清楚了解银行面临的整体操作风险状况。同时,分散管理还会使得有些操作风险因无人管理而陷入真空状态。

  2、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职能缺失。国外对操作风险的研究显示,操作风险大多集中在基层分支机构。因此,国外银行一般会在基层分支机构设置风险经理一职,负责总行风险管理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对基层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与总行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而国内银行则大多没有这一设置。操作风险管理基本上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并且仅在总行设置,在基层机构没有分支,这就造成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职能的缺失。由于总行内部审计部门不可能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实时监督,从而为操作风险的出现提供了机会。

  三、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是有针对性的管理操作风险的有力工具,有效且能保证严格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

  1、加强内控管理文化建设。内控管理文化包括银行员工的风险观、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员工具有一定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内部控制管理文化建设就是通过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行树立全员内控意识,持续不断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全体员工都具有内控管理观念、意识和行为规范,通过约束员工行为来达到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目的。

  2、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从制度上保证内控效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发挥效率的制度保证。要从根本上强化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核心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改变目前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的状况,建立一个目标明确、权责利相对应的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架构对内部控制的效果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应按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银行的组织结构,选用合理的组织管理形式。在横向上做到权利制衡,各部门之间在合理分工、职责分明的基础之上做到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在纵向上做到减少管理层次,精简机构,同时加强对下级机构的控制。

  3、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建立独立、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确保内部监管的连续性。内部控制评价是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测试与考核过程,是对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更高层次监督的审计活动。它与监督检查相辅相成。商业银行要保证内部控制体系运转有效,必须对其进行连续的监管。通过设立只对最高决策层负责的地位独立、监督权威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内审部门独立行使综合性内部监督职能并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内部审计检查制度和非现场审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总体有效性进行连续性监管,推进银行业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这是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1、梳理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揽银行风险控制,形成顺畅有效的汇报路线。商业银行应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在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协调管理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操作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分析内外部操作风险形势,评估风险暴露程度,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专设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一般来说,操作风险与日常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进行控制和管理,需要在业务部门设立专职的操作风险经理岗位。它既要对本部门负责,又要向上一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从而形成一个以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中心,横向拓展到相关部门,纵向延伸到基层营业网点的操作风险全面管理体系。操作风险经理可实行派驻制或下管一级。操作风险经理的职责是:充分识别本部门所涉及的业务线操作风险损失类型,全面评估风险暴露程度,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3、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应形成基于个人负责制基础上的集体决策制。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就必须意识到,一般员工或高管人员都必须基于个人对其行为负责的微观基础之上,风险管理框架本身,必须能够甄别和奖励善于应对风险获得收益的高管和员工,惩罚那些过度冒险或者厌恶风险的人,惟其如此,金融机构内的风险文化才是良性的。

  (三)选取恰当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

  风险量化﹑模型化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都已经发展了成熟的量化模型,而操作风险由于发生范围广﹑损失资料难以收集﹑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等原因使得量化技术发展缓慢。2004年4月26日新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出了三种计算操作风险资本的方法: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

  对我国银行来说,标准法既克服了基本指标法的缺陷,同时还不像高级计量法那样条件苛刻。比较适合自身的业务情况,如业务范围、规模、业务类别等,对风险衡量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我国当前应采用该方法。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将自己的业务划分为8个产品线,对于不同产品线的资本要求系数,可以根据各银行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为将来采用精确度更强﹑灵敏度更高的计量方法做准备。同时,为了使该方法更适用,我国银行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第一,建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档案,对损失事件发生的频率、规律、严重性和其他相关信息定期追踪记录,为操作风险量化提供依据;第二,建立包括若干年数据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积累损失数据;第三,招聘具有丰富的操作风险测量经验的员工,收集和测量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第四,建立严格的执行程序,经常对损失率﹑风险指数和大小进行有效性检验,保证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精确性和适用性。

  参考文献:

  1、张静,马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度量与管理[J].管理现代化,2003(5).

  2、陈学华,杨辉耀,黄向阳.POT模型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度量中的应用[J].管理科学,2003(1).

  3、阎晓辉.浅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2(10).

  操作风险范文篇9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风险管理

  随着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有效管理操作风险、减少损失成为金融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因此,巴塞尔监管委员会(BaselCommittee)在2004年正式的《新资本协议》中把操作风险纳入管理框架内,对国际银行业操作风险的度量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我国来看,近几年由操作风险引起的大案要案频频发生,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既影响了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操作风险,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吸取管理失败的教训,建立科学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成为我国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操作风险的内涵

  操作风险,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操作风险是仅将存在于商业银行“运营”部门的操作风险定义为操作风险,并将其界定为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致的潜在损失的风险。这些风险是商业银行可以控制的风险,但不包括外部事件,如监管者或自然灾害的影响。广义的操作风险是将操作风险定义为除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之外的一切金融风险。这个内涵很广泛,它的优势在于涵盖了所有市场和信用风险以外的剩余风险,但该定义使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计量非常困难。银行业普遍认同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根据2003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询意见稿,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突出强调了银行内部人员操作和业务系统因素所导致的操作风险。这一概念侧重于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基本上涵盖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线,是比较实用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后,操作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近两年有加速曝露的趋势。如2005年发生的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10亿元诈骗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6.45亿元按揭贷款骗贷案;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违法放贷总额15亿元、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支行前行长4.82亿美元资金挪用案等等。这些案件只是银行业操作风险中的一部分,大量的损失金额较小的操作风险还没有披露。据银监会披露,2004年共处罚违规机构2202个,处分相关人员4538人,涉嫌案件274起,违规金额高达5840亿元。2005年共查出金融机构违规金额7671亿元,处罚违规金融机构1205个,处理金融机构违规人员6826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25人,可见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的严重性令人担忧。从国内的现状来看,造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越来越突出的原因主要是各家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上普遍存在诸多缺陷,这集中表现在错误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和不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一)错误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

  所谓的风险管理理念就是以什么样的思想来指导风险管理。因此,对风险有怎样的认识,就会有怎样的风险管理理念。片面地、错误地认识只能形成国内银行业错误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在这一错误理念的“指导”下,银行看重的是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管理的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厉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措施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关注较少,要么没有,要么形同虚设。

  2、重基层人员管理,轻高层领导人员管理。国内银行业在操作风险管理上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理念,即重基层人员管理,轻高层领导人员管理,认为只有基层操作人员才有发生操作风险的可能。因此,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基层操作人员身上,而对高层管理人员没有进行日常的稽核检查,但由于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着人力、财力、物力等大权,由其引发的操作风险特别是内外勾结情形的危害性要远远大于基层操作人员。

  3、重审计稽核,轻全面管理。国内很多银行往往将操作风险视同操作性风险,这是造成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上“重审计稽核,轻全面管理理念”的认识根源。在此理念的支配下,银行往往将操作风险管理职能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而非风险管理部门,从而造成很多类型的操作风险(比如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无人管理。

  (二)不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

  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是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前提。风险管理框架存在缺陷会使得严密的内控体系出现漏洞,出现风险损失在所难免。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内银行业在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上的缺陷表现在:缺乏专门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和基层分支机构风险管理职能缺失。

  1、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等四类因素引起,几乎涉及到银行的各个职能室。但在我国则是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由不同部门负责,没有一个协调部门。这种分散管理的做法使得银行系统缺乏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高层管理者更是无法清楚了解银行面临的整体操作风险状况。同时,分散管理还会使得有些操作风险因无人管理而陷入真空状态。

  2、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职能缺失。国外对操作风险的研究显示,操作风险大多集中在基层分支机构。因此,国外银行一般会在基层分支机构设置风险经理一职,负责总行风险管理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对基层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与总行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而国内银行则大多没有这一设置。操作风险管理基本上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并且仅在总行设置,在基层机构没有分支,这就造成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职能的缺失。由于总行内部审计部门不可能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实时监督,从而为操作风险的出现提供了机会。

  三、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是有针对性的管理操作风险的有力工具,有效且能保证严格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

  1、加强内控管理文化建设。内控管理文化包括银行员工的风险观、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员工具有一定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内部控制管理文化建设就是通过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行树立全员内控意识,持续不断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全体员工都具有内控管理观念、意识和行为规范,通过约束员工行为来达到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目的。

  2、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从制度上保证内控效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发挥效率的制度保证。要从根本上强化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核心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改变目前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的状况,建立一个目标明确、权责利相对应的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架构对内部控制的效果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应按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银行的组织结构,选用合理的组织管理形式。在横向上做到权利制衡,各部门之间在合理分工、职责分明的基础之上做到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在纵向上做到减少管理层次,精简机构,同时加强对下级机构的控制。

  3、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建立独立、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确保内部监管的连续性。内部控制评价是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测试与考核过程,是对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更高层次监督的审计活动。它与监督检查相辅相成。商业银行要保证内部控制体系运转有效,必须对其进行连续的监管。通过设立只对最高决策层负责的地位独立、监督权威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内审部门独立行使综合性内部监督职能并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内部审计检查制度和非现场审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总体有效性进行连续性监管,推进银行业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这是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1、梳理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揽银行风险控制,形成顺畅有效的汇报路线。商业银行应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在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协调管理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操作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分析内外部操作风险形势,评估风险暴露程度,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专设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一般来说,操作风险与日常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进行控制和管理,需要在业务部门设立专职的操作风险经理岗位。它既要对本部门负责,又要向上一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从而形成一个以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中心,横向拓展到相关部门,纵向延伸到基层营业网点的操作风险全面管理体系。操作风险经理可实行派驻制或下管一级。操作风险经理的职责是:充分识别本部门所涉及的业务线操作风险损失类型,全面评估风险暴露程度,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3、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应形成基于个人负责制基础上的集体决策制。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就必须意识到,一般员工或高管人员都必须基于个人对其行为负责的微观基础之上,风险管理框架本身,必须能够甄别和奖励善于应对风险获得收益的高管和员工,惩罚那些过度冒险或者厌恶风险的人,惟其如此,金融机构内的风险文化才是良性的。

  (三)选取恰当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

  风险量化﹑模型化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都已经发展了成熟的量化模型,而操作风险由于发生范围广﹑损失资料难以收集﹑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等原因使得量化技术发展缓慢。2004年4月26日新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出了三种计算操作风险资本的方法: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

  对我国银行来说,标准法既克服了基本指标法的缺陷,同时还不像高级计量法那样条件苛刻。比较适合自身的业务情况,如业务范围、规模、业务类别等,对风险衡量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我国当前应采用该方法。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将自己的业务划分为8个产品线,对于不同产品线的资本要求系数,可以根据各银行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为将来采用精确度更强﹑灵敏度更高的计量方法做准备。同时,为了使该方法更适用,我国银行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第一,建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档案,对损失事件发生的频率、规律、严重性和其他相关信息定期追踪记录,为操作风险量化提供依据;第二,建立包括若干年数据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积累损失数据;第三,招聘具有丰富的操作风险测量经验的员工,收集和测量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第四,建立严格的执行程序,经常对损失率﹑风险指数和大小进行有效性检验,保证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精确性和适用性。

  参考文献:

  1、张静,马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度量与管理[J].管理现代化,2003(5).

  2、陈学华,杨辉耀,黄向阳.POT模型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度量中的应用[J].管理科学,2003(1).

  3、阎晓辉.浅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2(10).

  操作风险范文篇10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按照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大小,巴塞尔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

  (1)内部欺诈。有机构内部人员参与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2)外部欺诈。第三方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的行为。

  (3)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劳动健康、安全法规所引起的赔偿要求。

  (4)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无法满足某一顾客的特定需求,或者是由于产品的性质、设计问题造成的失误。

  (5)有形资产的损失。由于灾难性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有形资产的损坏或损失。

  (6)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例如,软件或者硬件错误、通信问题以及设备老化。

  (7)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例如,交易失败、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失败、交易数据输入错误、不完备的法律文件、未经批准访问客户账户,以及卖方纠纷等。

  从操作风险的定义和分类方法中我们不难发现,操作风险的来源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人为操作性的操作风险,二是非操作性的操作风险。从我国各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现状来看,目前各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尚不完善,在操作风险管理理念、管理框架、管理手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即使部分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有所关注,也还只是停留在操作性的操作风险层面。

  二、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银行业对操作风险的关注较晚,真正意义上的标志性事件应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5年3月22日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在这一通知中,银监会明确提出了操作风险概念。但由于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不足,对操作风险尚处于学习认识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尚未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从而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操作风险事故在我国银行界从来没有间断过。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对操作风险的意识比较薄弱,对操作风险的认识存在偏差,因此未能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市场营销、市场开拓的关系

  银行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重业务开拓,轻队伍建设;重员工使用,轻员工管理,对员工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加之举报机制不健全,使本来可以超前防范的操作风险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商业银行往往把加强风险管理与拓展业务、实现效益对立起来,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侧重于抓规模、抓效益,忽略了对违规违章现象的防范。

  (二)我国商业银行计算机系统方面也存在着不少操作风险

  在整个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自动预警系统是关键的环节,普遍缺少网络在线监控和风险自动预警系统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一大软肋。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刚形成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雏形,还不是真正意义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相当一部分基层营业机构已沉淀了多年的风险投资产品,由于没有可供转移的避险工具,不得不被动维持现状,承担相当大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内部制度建设缺乏规范性,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僵化,制度传递不及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名目繁多,发文管理欠规范。有些业务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缺少指导性较强的文件;有些业务制度既存在着重复控制,又存在着控制盲点。对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相对滞后,未及时进行调整,表现出业务与控制在时间上的脱节。在新兴业务方面,并没有落实“内控先行”的原则。还有一些制度管理部门在制订制度时,比较注重控制风险,没有考虑制度实施的可行性,使许多制度在基层营业网点难以完全执行,流于形式。

  (四)商业银行内部的监督检查缺乏系统性,存在检查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的现象,不能有效的防范操作风险

  近些年,由于银行业金融案件不断发生,银监局和各商业银行内部都加大了对辖属网点的监督管理。因此,各种类型的检查项目比较多,但并不是每一次检查都能切切实实达到效果。有些检查由于照顾情面,得过且过,检查质量、检查深度不尽人意,对被检查单位没有威慑力,起不到应有的警戒作用;有的检查由于时间紧,人员配备问题,匆忙上阵,检查深度和有效性不强;有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整改不落实。因此,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受到影响,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各类检查的严肃性不够,处罚力度不强,也影响了操作风险的有效防范。事实上,有了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还需要有严格的“执法”相匹配,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五)商业银行内部人员流动过大,部分员工学习自觉性不强,业务技能、知识水平不能满足要求,按章操作观念淡化,以至于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带来操作风险

  随着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因此各商业银行内部人员的流动性加剧。因此,技术性风险错误或事故难以根绝,这也是我们在日常内部管理中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新老员工的频繁替换造成违规操作在新员工中不断出现。另外。部分员工素质不高,风险意识薄弱,没有取得相关资格和认证,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违章操作,带来操作风险。

  三、防范与化解操作风险的具体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无论是在风险意识、管理机制、管理手段等多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国外银行,这是个无可争议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改变这种局面。

  (一)商业银行全体干部员工必须更新风险防范理念,增强操作风险的紧迫感

  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加深对风险管理的理解,将操作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纳入到整个银行风险防范的关注范围。通过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全员,特别是领导层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理解风险和效益的关系,使操作风险意识贯彻整个系统,并具体落实每位员工。

  (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商业银行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要把握形势,紧贴业务,不断研究新的操作风险控制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有效地评估并控制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应该是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风险管理。现代商业银行应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切实落实责任,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奖惩制度。

  (三)再造业务流程,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防范的有效范围内

  商业银行内部各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起业务流程再造的任务,深入研究本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风险控制的要求。是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操作环节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将使业务处理流程简单化、程序化、规范化、大大降低操作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检查目的,改进检查方法,严肃检查结果。提高整改落实的效果

  我们知道,检查的最终目的不是查问题,而是通过对业务操作层的辅导,提高银行内部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的不断发展。检查要善于抓住重点,对容易导致事故、案件和造成资产损失的薄弱环节、部门和岗位要进行重点监控。在检查过程中。标准应该严格,结果应分轻重,对于马上整改的问题应作为建议提出,提醒被检查部门提高重视,注意这一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不仅要检查出现存在的问题,还要总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否属于一个风险点,并对风险进行区分,分析原因,在检查报告中予以列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对问题的态度和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度。各项检查不能仅仅停留在揭露问题这一层面,要帮助被检查对象提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制定整改措施,从加强管理的角度提出管理建议,并对出现问题的部门、网点进行持续关注、持续检查,以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降低风险。

  (五)加强对商业银行现有信息系统的管理,利用现有条件。完善风险监督预警与风险防范控制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现有计算机网络正逐步强大,应进一步推广和加强行内行外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数据查询,及时掌握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了解其中的风险隐患,加快研制、完善预防操作风险预警系统,对操作风险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创新操作风险管理方法,采取量化管理和模型化管理手段,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手段,让监督部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及时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