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十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后方开始经营。

  2、卫生许可证(带框)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保持清洁干净。

  3、卫生许可证真实有效,不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外借。

  4、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体检、培训证明上岗,证件、培训证有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考核、卫生及“五病”调离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按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査和卫生知识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可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并向卫生监督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包括调离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4、从事浴足的工作人员,每客浴足前、后其双手应用75%酒精擦拭,防

  止交又污染及工作人员自身感染。

  5、洗浴场所的从业人员应掌握一定鉴别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常识,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就浴顾客,应立即劝阻其就浴。

  6、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的卫生工作,随时保持整洁;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工作时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染指甲,不准在工作时吸烟、吃食、随便陶耳陶鼻、随地吐痰。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验收

  (1)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含消毒剂,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相关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2)采购负责人要对入库的公共用品用具做好验收工作,对进够使用的消毒剂做专门台账,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购买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使用数量和使用日期。

  (3)在采购消毒剂时,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4)采购回的公共用具须经卫生管理部门人员验收后可进行进存储库,以备需用。

  2、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

  (1)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应在相应的储藏间存放,储藏间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并运转正常。

  (2)布草、拖鞋等应按照卫生要求保洁。放置在密闭的保洁柜内,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保洁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3)消毒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必须符合消毒剂标签标准的规定。消毒剂做到专间存放。

  (4)经常清扫,保持储藏间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3、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

  (1)顾客用公共浴巾等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或自备洗涤消毒间内清洗消毒。消毒后的产品要放在保洁柜内。要按规定的程序分类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洁物品

  (2)客用口杯、茶杯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备用。程序:除残渣浸泡洗刷清水冲消毒。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人消毒柜;温度保持摄氏100度,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对不宜蒸、煮的茶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消毒。程序:除残渣浸泡洗刷化学消毒一清水冲。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5)公用拖鞋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程序:除污一浸泡洗刷一化学消毒一清水冲

  4、口杯、公用拖鞋的保洁

  (1)经消毒的茶杯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经消毒的拖鞋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每周对更衣柜清洁消毒。

  6、清洁消毒后,做好记录。

  卫生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1、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有关卫生工作,认真做好卫生工作考核考评,并有记录。

  2、服务人员必须每天定时做好岗位卫生工作,各级卫负责人负责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3、实行卫生工作与职工奖金挂钩制度,对卫生检查中不格者,或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扣除当月奖金或年度奖金。

  4、对在月、季、年度中未发生责任事故,无检查扣分平时卫生工作认真负责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5、卫生检查内容

  (1)服务员上班时是否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游泳场馆卫生是否做到卫生间、地面、更衣柜等干净清洁,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3)公共用具(浴巾、公共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消毒。

  (4)清扫工具是否按类分开配套使用,标志是否清楚

  (5)脚池、泳池是否定期投放消毒液并进行自测。

  (6)自测记录是否公示。

  卫生质量检测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顾客用具用品(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2、检验检测必须是市卫生行政机关委托或其经计量认证的法定检验单位承担。

  3、采样检测时应有卫生主管负责人在场,并在“采样记录”上进行签名,以认可采样的真实性。

  4、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在公示栏中对顾客公示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那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人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浩,

  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1、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其它人员也有报告义务。

  2、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疾病、皮肤病

  (3)意外事故导致的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顾客消毒剂中毒等。

  (4)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4、发生事故后,除了及时抢救病人外,事故报告责任人还必须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隔离现场,并会同卫生部门及时处理。

  5、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防范指施,并送至当地卫生执法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危害,建立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制订预案依据

  在制订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规和文件。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立足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控制的原则,大力开展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和普及传染病及健康危害事故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卫生事件后,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

  防疫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健康危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突发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督查各部门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及时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宣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五、处置

  1、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或隔离;

  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在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

  稳定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六、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卫生档案档案的内容:

  (1)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2)卫生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消毒剂等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4)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6)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7)每年度检测报告

  2、管理要求

  (1)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2)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仔细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2、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扰客人的情况下迅速抢修,修理完毕后,维修人员和服务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客务中心,由客务中心征得客人同意后停用游泳场所

  4、发生大的工程事件(如主水管爆管,加消毒剂仪器坏等),部门经理、主管都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5、建立各类卫生设施维护保养档案,做到有计划的进行维护。

  6、空调出风口滤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游泳设施定期进行彻底清洗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好更换,保证各类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候车室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

  5、候车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座椅、墙面、玻璃、壁灯干净无尘。

  6、候车室内的卫生间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必须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必须干净无尘。

  7、候车室内禁止吸烟,设立明显禁烟标志和专门吸烟室。吸烟室应安装独立的通排风装置,并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洁。

  8、候车室内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记录完整,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9、候车室须有固定卫生宣传栏,利用电视、广播定时向旅客播放卫生知识,并要做到有资料和记录。

  10、候车厅三防设施完善,做到候车厅基本无蝇。

  11、停车场设置车辆清洗台,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密闭垃圾容器。

  12、场所内配备足够数量的密闭垃圾容器,做到垃圾无满溢、无渗漏、日产日清;垃圾容器每天消毒,垃圾储运密闭化。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

  2.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3.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4.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5.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所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持有效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许可批件或检验报告等。做好清洗消毒和日常维护记录(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与日常维护记录》)。

  6.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

  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

  所有对客服务区域及后台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场所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场所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2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问题;对策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11.864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7019-01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给百姓提供更高的生活质量,我国公共场所的建设也越来越多,人们更多的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而对于公共场所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样也给人们带来了极大地不便[1]。很好的平台中,却因为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公共场所在人们生活中的有利作用大大降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困难,为更好地探讨公共场所中卫生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系列解决方案,本文特针对此问题分析并研究,现综述如下:1公共场所管理中的问题

  1.1公共场所中管理制度不完善近些年,我国各地都在探讨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制度的问题,很多公共场所中虽然有管理制度但都较为不完善,并且管理力度都比较缺乏,并且对于在公共场所违法的行为及违法的人员,对于其处罚的力度较轻,使得监管人员的没有威信,无法取得人们的信服力,导致真正处置时取得的效果不明显。此外,许多地区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执行罚款制度时,措施不力,使得执法人员在执行罚款时较为困难[2]。

  1.2公共场所中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或者素质普遍偏低公共场所中大部分的卫生监管人员学历较低,工作环境较为闭塞,并且公共场所中管理层不注重对于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并且管理人员也很大程度上的忽略了自身的专业技能培训[3]。管理工作人员数量的缺乏也使得许多监管工作无法正常的开展。在公共场所中,由于很多新型运动器材和活动所需器械需要专业人员的安置与监管,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管理层人员无法有条不紊的划分工作区域和范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由于工作人员方面的问题而造成的困扰。

  1.3预防性卫生工作不到位对于公共场所而言,预防性卫生监管问题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基本条件,其在规范日常的活动、预防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很多医疗机构、娱乐场所和酒店等存在众多的问题,而此些问题的根源均来自于预防性工作的不到位。在实际的日常工作运作中,卫生管理机构由于事先的选址和建筑卫生设计方面的问题,导致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受到了极大地影响。2公共场所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建立有效的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公共场所的情况,制定有效的公共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拟定的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进行合理的管理。对于公共场所中的各类型基地,都予以相应的管理方案,给与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于各场所中的器械器材严把质量关,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公共场所管理工作人员身上,从而开展有效的管理。

  2.2增加公共场所中卫生监督员数量并提高其素质首先,在管理人员未涉入工作之前,应重视加强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其次,应对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不断加强相应工作的业务训练,通过不断的学习来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其次,应鼓励工作人员互相之间不断交流各自的意见,彼此熟悉管理方式和技能,掌握最新的监管方法策略,当人们有问题咨询工作人员时,可以很好地解答,提供准确的信息,做出合理的指导。

  2.3加强预防性卫生工作依据公共场所中的各项管理条例,在许多公共设施未建成之前,应做好场地选择,质量检测等先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在工作完成后,由于众多的问题,而导致公共场所无法正常运行的麻烦。督促监管公共场所加强预防性工作,逐渐提高公共场所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保障法律的严格实施。3结语

  现今社会,公共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取少的一部分,他直接参与到人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的突飞猛进,大多数人越来越重视参加到公共活动中,这就使得对于公共场所的要求更加严格。目前,公共场所中的卫生监管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素质过低、人员数量不足、服务态度差、预防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都极大地影响了公共场所的质量,在卫生监管方面也造成了许多障碍。为更好地发挥公共场所的作用,我们需要改善现有的状况,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杜绝违法行为,减少不公平事件的发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工作,重视其素质培养,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来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场所环境[4]。并且加强预防性工作,提前的工作准备要远比之后的工作改变强的多,建立全面的咨询查询服务,保障人们的利益,努力做到资源共同分享的状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改善卫生的监管条件,努力做好执法协调工作,保证卫生条件的正规化,卫生工作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也应充足。充实卫生监管人员队伍,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技术培训,确保卫生监管的力度能够让人们有充足的认识,并能够以此为基准,加强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不能只是简单的宣讲或者是警告,要拿出真正的威信,严格合理执法,社会监督、人员监督共同互相促进,使工作能够完整顺利的进行[5]。尝试运用新的方法协助管理,比如可以利用社区管理、街道管理等大众化管理平台来共同执行管理制度,达到共奋进的目的。参考文献

  [1]李贤冠.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1,28(5):303-304.

  [2]付庆玲,王智勇.五峰县公共场所卫生现状调查[J].中国现代医生,2013,51(2):23-26.

  [3]王振,张泓,范惠莹,等.上海市某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结果分析与对策[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26(3):46-4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3

  作者:纪云岭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安全

  公共场所指的是人们集聚、服务于大众或供公众使用的活动场所,其可以有效折射出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物资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1]。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具有人流性大、用具易污染、易传播传染性疾病、患者和健康人员混杂等特征。因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极其重要,但也极其难以操作。如何有效的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成为相关卫生部门关注的重要问题。笔者就我院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其他研究,现作如下综述:

  1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只要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以及配套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且《条例》为1987年颁布,时间较为久远,很难跟上如今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部分规定甚至不合时宜[2]。如在《条例》中提及的公共场所有七大类别28个小项,但是随之经济的发展,我国涌现了大量的新型公共场所,如证券交易厅、室、网吧、大型建材超市、足浴店、婚纱出租店、按摩院、保龄球室、高尔夫球场、婚纱出租店、健身房等。这些场所涉及的人员流动性和卫生特征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判断标准,都可以归属于公共场所,但是《条例》中却缺乏这些场所的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评判标准,执法时无法可依。由于该类的公共场所人流量极大,卫生安全隐患突出,极其容易成为传染病传播的据点,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1.2执法力度不强

  1.2.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素质较低我县是全国大陆人口最多的大县。全县共有各类卫生监督员仅有22位,承担着全县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管等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员人数与监督工作量差距巨大。同时,该22位监督员本科学历有1人,大专学历2人。专业公共卫生1人。这些监督员对法律的了解层次较低,难以适应监督工作。而且,由于每人的工作量巨大,监督员无法安排多余的时间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其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难以有效提高。我国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相关的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也随之提高,但如卫生监督管理队伍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无法改善,执法经费不落实。这将严重影响我国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1.2.2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极其薄弱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是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部分,其可以有效规范从业、降低违规现象,同时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但是我国自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以来,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一直存在有法不依情况,建筑选址和建筑卫生设计工作基本处于无序状态,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建筑卫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卫生监督工作往往只在建筑工程开始后展开,预防性卫生监督难以作用,为以后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如部分高级酒店、宾馆存在通风设计缺陷,无消毒间,公共用具清洗、保洁、消毒工作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建筑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建筑工程竣工后,难以改造,也无法满足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

  1.3守法意识不足

  1.3.1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不足公共场所涉及行业多种多样,集中培训无法全面顾及,并相关教材稀缺。这都导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法律、卫生知识一直不足,严重制约公共场所卫生质量[4]。有调查显示,卫生知识匮乏、培训不到位或者缺失是导致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卫生知识缺乏的主要原因。大部分从业人员卫生守法意识不足,工作随意,公共场所卫生质量难以保证。

  1.3.2小型公共场所卫生问题突出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大、中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已较为完善,其卫生制度、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都较为全面。但是一些小规模的美容理发店、浴室、旅店等公共场所,其规模较小,人口流动性较大,从业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卫生知识匮乏,“两证”持有率低,卫生问题突出。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改进对策分析

  2.1健全法律法规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需积极健全《条例》、《细则》,使其满足我国现在的公共场所卫生需求,扩大监督管理范围,将新型公共场所纳入管理范围内。同时,国家还需积极修订、更改惩罚规则,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与此同时,国家还需积极将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人大立法会议中,并通过基本法的形式给予确认,提高《条例》、《细则》的法律严肃性和威慑性,保证执法力度。

  2.2做到“三个规范”,切实有效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现状

  2.2.1规范卫生许可证严格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保证公共场所每个从业人员和机构都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严抓卫生关,着重强调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审查,审查从基本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公用器具消毒、卫生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入手。每一个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都需具有“健康证”,同时还需定期到相关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于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或经营单位,经营单位需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做到入职体检,不检不上岗,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从源头上得以改善。

  2.2.2规范技术指导相关卫生部门需积极对公共场所进行调查研究,结合调查情况给予卫生许可证发放和更换。同时,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和自评工作,卫生部门还需积极派遣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逐项落实。相关卫生部门还需积极对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诊断,并出示书面性的整改意见,保证卫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2.2.3规范实施动态管理相关卫生部门需积极派遣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接受群众投诉,对擅自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布局以及群众投诉意见较多、日常卫生管理落后的公共场所经营人员予以警告,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同时,还需督促整改,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有效。

  2.3健全卫生监管机制,推行卫生监督良好分级模式建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卫生认知,从根源上改善卫生状况。相关卫生部门还需积极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工作,积极听取群众投诉,并给以正面回复,从社会舆论、监管部门、用人单位三个方面合着力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现状。同时,还需根据《条例》、《细致》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查工作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并根据评分情况决定监督频率,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2.4加强卫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提高为监督管理队伍素质,从引入专业新人才、在职培训等方面入手,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精专业的合格人才。引入的新人才需具有良好的卫生基础知识,精通国家相关的卫生法律,并诚实可信、吃苦耐劳。在职培训是提高卫生监督管理队伍素质的主要方式,相关卫生部门需积极从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入手培训,以建设出一只合格的监督管理队伍。

  2.5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人们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5]。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上下级关系,提高监督管理效用。卫生监管部门还需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技术水平,保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有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4

  一、工作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人们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我市城区目前共有“五小”公共场所482家,其中小足浴42家、小歌舞厅48家、小住宿85家、小理发美容店266家、小浴室41家。通过几年的监督管理与指导,目前我市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五小”行业基本能提供有效卫生许可证,且亮证经营,各项卫生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基本持有效健康证从事公共场所服务工作,配备消毒保洁设施。小歌舞厅设立禁烟制度;小美容美发店配备专门的皮肤病人专用工具。但检查中仍发现部分“五小”单位业主和消费者卫生法制意识薄弱,卫生要求不高,导致店内各项制度未能有效的落实、实施,公共用品用具未全面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不少单位无消毒专间对顾客公共用品进行日常消毒等。也有部分业主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上岗。

  三、整治提升措施

  (一)严格卫生许可准入条件

  目前,全省尚未制定统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导致卫生执法人员对“五小”公共场所的发证审核卫生要求宽严度不一。为此,我们将制定实施全市统一的各行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评分表,从经营面积、布局设置、硬件设施、卫生管理等方面对“五小”行业依法统一卫生许可要求,并对无证“五小”单位严肃查处,从源头上保证“五小”行业的卫生质量。同时建立“五小”经营者个户档案、台帐,做好公共场所复核、延续、变更、撤销和注销工作,积极杜绝监管盲区,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二)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五小”行业,对发证满一年的所有住宿场所、50%以上的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卫生管理、功能间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和通风系统等四大块内容,对“五小”单位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卫生信誉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适时将进一步推广量化分级工作,在小足浴、小歌舞厅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并提高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场所的量化分级覆盖率。

  (三)开展公共用品用具抽检

  定期开展对“五小”的公共用品进行监督采样,委托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检测、评价。并按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进行卫生评价。对抽检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加强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对因卫生管理混乱而引起不合格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5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施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结合推进,促进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全面达标。

  短期目标: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打造示范街、示范店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到年底,管辖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全面达标,卫生监督量化公示率达95%以上;

  长期目标: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整治提升工程,到年底,使我市公共场所店容店貌明显改观,卫生状况显著改善,经营者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提升我市公共场所整体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

  各县(市、区)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住宿业、美容美发、公共浴池、游泳场馆、歌舞厅、车站候车大厅、医院候诊大厅等。

  三、工作标准

  1.明确公共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牌匾整齐醒目,经营规范有序,依法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3.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考核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

  4.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用品用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每年定期进行卫生检验,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5.公共场所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6.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7.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发生危害健康事故,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8.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9.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建筑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面积足够;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10.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四、时间安排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从年7月15日起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年7月15日至7月25日)

  组织人员对辖区公共场所详细摸底调查造册,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年7月26日至8月30日)

  城市区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按照一区3-5条示范街、百家示范店标准,各县(市)参照城市区标准,组织开展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命名,并批准转入下一阶段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其继续创建,直至达标为止。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分批创建,全面达标(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

  要逐街、逐户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安全整治达标,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严格掌握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对无法整改达标或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改造可以达标的经营户,要督促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达标,确保提升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年元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在年整治达标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制定长效巩固措施,同时,加强巡回检查,避免反复回潮,巩固取得的整治成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水平,顺利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五、有关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限、数量和标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专业指导组,做好技术指导,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卫生局反馈。

  2.明确目标,强力推动。到年年底,每个县(市、区)创建示范街不少于5条(人口、面积较小的区不少于3条),创建示范单位不少于100个,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达标率100%。年起,开展分期分批创建,创建一批,巩固一批。通过示范街、示范店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到年底务必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3.把握重点,严格监管。在整治过程中,注意发挥公共场所示范街、示范店的示范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推动整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突出抓好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池、小歌舞厅卫生安全整治工作,选准工作切入点,实施重点突破。要坚持教育与指导,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原则,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6

  一、公共场所种类和环境特征

  (一)公共场所种类

  1.住宿与交际场所

  分别为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2.洗浴与美容场所

  分别为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

  分别为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与游乐场所

  分别为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

  分别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

  分别为商场(店)、书店。

  7.就诊与交通场所

  分别为候诊室、候车(船、机)室、公共交通工具(指飞机、轮船、火车客运车厢)。

  (二)环境特征

  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经营单位多,分布广,基本条件相差较大。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玷污。从业人员的卫生水平低,卫生制度不健全。建筑和布局不合理。

  二、存在问题分析

  1.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各级领导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食品卫生监督,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现象。在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今天,公众对食品卫生状况越发重视起来,卫生意识不断提高。一旦发生食源性疾患,影响面广,社会反响大。各级领导对食品卫生工作给予重视,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具体措施上向食品卫生工作倾斜。而公共场所卫生问题相对而言较为隐蔽,容易被人们忽视。社会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不了解,对公共场所可能引起的卫生问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一些公共场所经营人员、从业人员既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又对卫生监督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存在消极抵触情绪。由于领导、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不够重视,影响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自身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热情,工作中态度消极、得过且过。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薄弱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违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大于受处罚后所受的损失,造成一些经营者漠视法律尊严,我行我素。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对行政执法的要求越来越严重。卫生监督过程中,执法程序的严格、手续的繁琐、效果的轻微,使监督员产生畏难情绪,影响了监督员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地方行政部门陆续颁发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条例、办法等,基层卫生监督员往往不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监督员数量少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往往将公共卫生、学习卫生、劳动卫生合为一处,一些公共卫生监督员同时担负其它卫生的监督任务,分散了经历。

  4.仪器设备老化陈旧

  设备落伍,仪器陈旧,长期使用中,仪器磨损大,影响监测结果的精度和准确性,制约了监督监测工作的开展。

  三、采取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重视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一起抓。在制订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具体措施时严格要求,强化管理。

  2.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走入社区,面向公众宣传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

  3.强化卫生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组织经营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对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各单位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监测。对一些屡教不改的经营单位、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树立法律的威信、维护法律尊严。

  5.组织业务学习,提高监督员素质

  定期举行业务培训,组织监督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对执法文书的书写,执法程序的规范进行统一培训,考核。开展专题讨论,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集体会议上探讨,共同研究,集思广益。定期将最新的法规、办法、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反馈给监督员,督促监督员自我提高、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6.更新仪器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7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对上海市徐汇区256家住宿业进行普查,其中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26家,经济型商务酒店75家,普通旅店、招待所155家。

  1.2 方法

  1.2.1 现场基本情况调查 了解住宿业基本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单位数、设置符合要求的饮具专用消毒间、棉织品清洗消毒方式、从业人员在岗情况、空气调节方式及清洗消毒情况。1.2.2 现场卫生管理情况调查 了解住宿业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工作记录、卫生设施、消毒产品、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情况。

  1.2.3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调查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中公共卫生用品的采样部位要求, 分别对床上用品、毛巾、茶具、拖鞋、浴 盆、脸(脚)盆进行采样 ,送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1.3 评价标准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店业卫生标准》《住宿业卫生规范》《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56家调查对象中,251家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98.0%。符合要求的饮具专用消毒间有190家,符合率为74.2%。32家设置有洗衣房,占12.5%。调查在岗从业人员5 982人,持有效健康证者5 836人,持证率为97.6%,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为97.6%。46家单位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86家单位采用其他空气调节方式,24家单位不使用空调。

  2.2 卫生管理情况

  256家住宿单位中,各项卫生管理项目的合格率差异较大,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的合格率为54.2%~100.0%,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的合格率为33.3%~96.0%,普通旅店、招待所等的合格率为20.0%~98.7%(表1)。

  2.3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

  在256家单位采集样品1 483件,其中床上用品615件,毛巾473件,茶具288件,拖鞋44件,浴盆、脸(脚)盆等63件,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0%。

  3 讨论

  本次对我区256户住宿业的监督检测结果显示,三星级以上宾馆卫生管理状况较好,均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上岗,能提供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大多数单位能提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监测结果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卫生问题,如部分企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工作记录不完善,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卫生设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体检制度未落实,集中式中央空调未清洗消毒等。针对住宿业存在的问题,在全面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我们对住宿业的卫生管理提出如下建议,以迎世博为契机,探索以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督为基础的公共场所长效监管模式,培养企业主动管理的积极性,规范企业的卫生管理行为。

  3.1 加强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对卫生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指导,有计划地组织管理相对人进行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培训,从管理的源头上下功夫,大力提高管理相对人的自身卫生管理意识,帮助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管理相对人卫生管理水平。

  3.2 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采购索证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公共用品用具清洗工作、空调滤网清洗工作等记录。

  3.3 规范验换证工作,严把卫生许可

  加强对住宿业硬件设施的监督检查,尤其是检查消毒专间设置情况,通过验证许可,发现未经许可擅自改动消毒间,把消毒间挪做他用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到位。

  3.4 加大检查频次及处罚力度,强化法制意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8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临测;分析。

  【中图分类号】R126.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8517(2009)03(上)-0144-0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防止疾病的传播,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我所于200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 内容

  1.1 对象 对所辖范围内83户各类公共场所:旅馆49户、歌舞厅 23户、洗浴11户进行了卫生监督、监测。

  1.2 监督、监测方法和评定标准 公共用品(毛巾、床单、枕套、杯具)检验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空气质量监测项目:空气细菌总数、微小气候。监测、检验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与《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操作。卫生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进行评定。

  2 结果

  见表1。

  3 讨论

  从表1所反映的情况和实际监督工作中发现,我市近80%的各类公共场所都能自觉履行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但由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自身不够完善,因此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 人员健康证有效期限不统一。因为自卫生部至省、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未制订有统一的健康证格式,所以我市根据《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五条及实际操作情况,制订了健康证的统一格式,根据从事直接或间接(即《实施细则》中第五条规定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的公共场所除外)为顾客服务的工种,其有效期分别为1年或2年,在本市内流动都视为有效。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当从业人员从事直接转为间接或间接转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时,其健康证就会无形中使有效期缩短或延长1年,而这引起跨行业工种流动的健康证是否如我市自行制订的规定即在“本市内流动都视为有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未有明确规定,因此出现某些经营户钻法律空子的现象,遇到这些持2年有效健康证却从事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的公共场所工作时,具体处理时,则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形成《条例》管理中的空白点。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于未取得卫生卫生许可证经营者,最高罚款为800元,未明确规定未办证擅自经营者可以予以取缔。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及发展,服务行业业主流动性大,加上卫生监督力度薄弱,行政执法处罚周期长,当要处罚某些未办证单位时往往已经立案、审批、合议、告知、处罚等阶段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守估计要历时3个月以上。《条例》的不完善和不足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大、部分业主因营利心理只办负责人证和卫生监督力度的薄弱,是导致我市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发放率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监督监测发现,各经营单位都具有公共场所用品的消毒意识,特别是星级宾馆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能做到公共用品的一客一换一消毒,并且内部能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这次监测的公共用品其合格率达100%。文化娱乐业由于从业人员变换频繁,卫生知识淡薄,相当部分未取得健康证就上岗,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未得到保证,加之顾客流动量大,使各种病原携带者都有可能存在,其经口(公共杯具)传播传染病的隐患未能消除。星级以上宾馆和洗浴由于按要求配置了空气消毒清洁器、抽风机、空调等,故空气卫生质量基本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普通宾馆招待所、文化娱乐业主要存在空气细菌总数、湿度、噪声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多数旅馆和文化娱乐业地处闹市和交通要道,房内未设置隔音、消声设施或不全,故噪声偏高。相当部分旅馆客房布局不合理,通风不合要求。文化娱乐业人流量大,通风量不足,未能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可能是导致上述场所空气细菌污染的重要原因。对策和建议:

  3.1 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卫生法规,以舆论来强化管理,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识到按时办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是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履行这项法律要求的义务。

  3.2 卫生监督部门对各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定期召开卫生知识培训班,并要求经营单位增添必要的消毒设施 要设专人负责卫生消毒检查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9

  酒楼、小六汤包率先达到了“三创”的标准要求,被市卫生局授于全市首批“卫生示范店”荣誉称号,为全区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正是他们的典型引路,食品店等6家单位学先进、赶先进,制度再健全,设施再完善、管理再规范,在很短时间内使卫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赢得了顾客的信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被区“三创”办授予“卫生示范店”称号。希望被市区两级授予荣誉称号的酒楼等8家单位要充分珍惜荣誉,继续抓好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到持之以恒,为全区乃至全市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做出榜样,带动和促进全区乃全市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卫生向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方向发展。“三创”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的一次重大决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全民之智、举全区之力组织实施,因此,我们各个行业特别是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要务必把“三创”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三创”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伟大工程,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作为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更应充分认识到“三创”活动对自身经营效益推动作用,要通过积极开展“三创”活动,规划经营行为,提升经营档次,打造企业品牌,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要通过人人动手,人人受益,店店行动,店店得利。

  二、狠抓管理,措施到位

  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全社会的认同感,使大家都能做到不卫生的食品不吃,不卫生的公共场所不去。突出抓好以点带面工作,各办事处都要有自己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全面提升,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制定标准和督促检查,指导各办事处和经营户开展工作。各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和公共场所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到具体人,各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和包抓任务切实配合卫生部门以及各办事处积极开展工作;各宾馆、饭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要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店内布局、规章制度、员工素质等细微处入手,对照标准,向先进学习,力争早日达标。

  三、强化督查,落实到位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10

  1 医疗服务的准公共性

  1.1 公共产品定义[1]。公共产品是指用于满足社会公共消费的物品和劳务,它具有被各国学者所公认的两个标准: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是指一个人在消费一类产品时,无法排除其他人也同时消费这类产品,而且,即使你不愿意消费这一产品,你也没有办法排斥;非排他性还有一层含义,是指虽然有些产品在技术上也可以排斥其他人消费,但这样做是不经济的,或者是与公众的共同利益相违背的,因而是不允许的。非竞争性是指公共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和边际拥挤成本为零,也就是指这种产品可以分割成许多单元,每个消费者消费的仅仅是其中的某一单元,不是消费整个产品,因而他不会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相冲突。公共产品一般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完全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上述两个特点中的一个,另一个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或者虽然两个特点都不完全具备但却具有较大的外部收益的产品。

  1.2 医疗服务是准公共性产品。首先,医疗服务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即外部收益[2]。医疗机构通过对病人的诊治、疾病的预防、卫生环境条件的改善等,使病人个体免除和避免了病痛,挽救了其生命,增长了人们的健康知识,从而提高了劳动力素质,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与进步,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需。其次,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一定的消费竞争性。一般来说,在卫生事业产品中,突发事故救护是纯公共产品,卫生防疫和基础医学研究是准公共产品,医疗服务是接近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

  2 政府介入医疗服务市场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范围内,医疗服务市场化是一个趋势,医疗卫生产品市场是客观的需求,也是客观的存在。但因为医疗服务的外部收益性,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称性,公众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其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政府必须介入[3]。政府可利用区域卫生规划这一重要手段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同时对突发事故救护、基本的卫生产品和医学研究产品采取公共生产、公共提供的方式,而医疗产品可在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情况下,构成医疗服务市场的多元化,即既可公共生产,也可非公共生产,而提供方式则以混合提供为主(即医疗保障资金的注入),市场提供为辅。医疗产品生产中的多元主体的存在,对提供更好的公众医疗产品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私立医疗机构的建立及运行不需要政府投资,而且布点分散,便于公众就医;另一方面只要规范得好,市场条件下的非公医疗机构要存在和发展,必须提供合理优质的服务,这就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竞争,从而使病人享受到更好的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3 政府应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目标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政府卫生政策的公益利性质,符合人民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心理承受能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应是对这种价值观的强化而不是相反。

  在公立医院体制改革中,政府只直接举办部分公立医院,包括区域内最有实力的综合医院(含医学院附属医院)、布局合理的提供基本医疗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血站和急救中心以及部分社区服务中心(站)。[4] 政府举办的数量合理的公立医院可以起到引导私立医院的经营行为,削弱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平抑医疗服务市场价格,保护医疗服务需求者的权益;纠正市场失灵,提供私立医院不愿意提供的福利服务,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包括面向贫困者和弱势人群的服务,提供应急救援和急救服务等);打破私立医院可能形成的地区和行业垄断等。

  4 政府用规划、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发挥作用

  在现代经济学的框架中,公共产品、外部性、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会导致市场失灵。卫生服务产品因其准公共性及其特殊的技术特点,如外部性、供给方的专业性和垄断性、需求方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卫生服务价格对需求的弹性小等,导致卫生服务市场也存在市场失灵,使市场机制对卫生资源的配置偏离最优状态[5]。在卫生服务市场中,极少人愿意提供边际收益为零的公共产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其专业性垄断卫生服务的供给,他们在与患者的博弈关系中处于强势和主动地位,加之信息不对称及卫生服务需求弹性小,使供方可能利用患者因医疗专业知识匮乏所导致的盲目性和被动性,进行需求诱导、创造消费,使社会福利遭受巨大损失[6]。可见,单纯市场机制调节会带来医疗市场失灵,从而使政府调节管制这一非市场治理机制的产生与存在成为必要。它是对市场配置机制的一种替代,是弥补与矫正市场失灵,减轻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患者择医的边际成本、保护患者生命健康、促进社会福利、实现卫生资源配置最优的重要保证。但不恰当的政府调节和管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使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国家的作用是弥补市场的缺陷,使干预后的社会效益比干预前要高,然而现实中的政府行为都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7]。事实上,市场和政府从来就是相互依赖的经济调节手段,二者都有靠自身力量无法克服的缺陷,其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才能确保经济的健康发展[8]。因此,理想状态的政府干预是在健全相关法规体系的前提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规则,引导卫生服务市场的规范运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可通过运用规划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建立包括微观管制制度、区域卫生规划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在内的医疗行业管理制度,履行规划职能、准入职能、监管职能、经济政策调控职能和信息职能对卫生服务领域实施宏观调控[9]。

  规划手段。制定和完善区域卫生规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在法律框架下,通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经济发展、人口数量与结构、自然环境、卫生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区域内卫生发展目标、模式、规模、布局和结构,调整和控制卫生资源的存量和增量,统筹规划与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对不合理配置进行改善,力求通过符合成本效益的干预措施和协调发展战略,改善与提高区域内的卫生资源综合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廉价质优、公平有效的卫生服务。政府要引导卫生资源的市场配置和战略性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益;通过“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逐步理顺卫生服务补偿机制,调整技术劳务价格,为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10]。

  经济手段。政府要运用经济杠杆引导医疗机构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使医疗机构的经营活动更符合社会目标。经济杠杆包括:①卫生服务价格:政府对价格的调控管理包括合理制定价格水平和严格监督价格,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②政府卫生投入:包括直接投入和间接投入,对卫生机构实施财政补贴和卫生免税政策,以便使非营利性医院获得自我发展能力。

  行政手段。政府要加强对卫生服务行业的监管,建立卫生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对卫生机构实行严格的开业许可证制度,完善药品、医疗设备和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延伸服务监督,建立医疗信息与管制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应主动评估制定涵盖卫生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行为表现、患者满意度等几方面内容的指标体系,定期对医院执业情况予以监测和评价,并及时公布量化的评价结果。持续的信息公开制度将有利于消除医疗市场上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抑制暗箱操作和欺诈行为,实现市场的透明和规范,保障患者就医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同意权,有效保护患者和社会公众利益。

  法律手段。政府通过运用各种配套法律、法规来规范卫生服务市场的运行和卫生服务行为,以实现政府对卫生服务市场的宏观调控。法律手段的核心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调整国家、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和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政府要适应加人WTO后加快我国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卫生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营造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

  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卫生事业应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但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坚持了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事业定会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