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教育十篇

  民族团结教育

  一.进一步提高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对于维护祖国统一,保护国家长远稳定,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要提高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有检查,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注意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的教育

  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讲一活中指出:“我们的祖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伟大国家,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生活,各族人民互相团结,互相学习,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总书记的讲话既指出了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又强调了民族团结教育的全面性,这是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基本内容。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民族观以及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起正确的民族观,养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还要加强民族常识的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及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渗透民族常识教育内客。国家教委、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常识》、《民族团结故事选》等课外读本,可作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参考资料。市民委与市教委今后将有计划地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供必要的书籍和辅助资料,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应积极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造条件。

  三.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充分发挥首都优势,开展丰富多采的教育活动

  *是我国56个民族的首都,也是多民族散居杂居的地方,有丰富的历史遗迹及人文教育资源,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我们要充分发挥首都的优势,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针对学生的年龄和认知特点设计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要把握民族教育的特点,让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坚持正面为主的原则,注重教育的实效性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校在开展教育活动中,要十分重视对党的民族政策及宗教政策的学习,要始终好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学校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之中,列入学校试行的《*市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计划之中。

  民族团结教育篇2

  【关键词】民族体育 贵州 中小学 民族团结教育

  贵州省有49个民族,其中17个为世居少数民族,民族团结问题非常重要。为了促进民族团结并考虑其长远效果性,贵州省民委、教育厅发文要求省内中小学校必须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并且专门组织人员编写相关教材,希望以课程的方式落实民族团结教育。依笔者看,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除了必须规范、刚性的教材教学外,其他具有潜移默化功能的民族团结教育方式也不应该被忽视。其中,民族体育文化就能够对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一、民族体育具有促进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特质

  1.民族体育文化的乡土性

  贵州各民族在悠久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积淀了丰富多样的民族体育资源,直到现在,仍然有相当数量的民族体育项目在村落中流行。这些优秀的民族体育项目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乡土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乡土社会的文化记忆和思维方式,如果能够因地制宜地把各地区的流行体育项目以一定的方式引入到当地中小学,经常性地开展这些民族体育项目的活动,引导学生练习这些来自本民族、本地区的传统体育,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中小学生的乡土文化意识,积累中小学生对本民族的文化自尊以及他民族的文化认同,再配合其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教学,对建构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会有切实的作用。

  2.民族体育项目的活态性

  民族体育项目是以身体活动为基本手段的各种技术动作的组合,不同于中小学校其他大多数课程教学内容。它的这种“活态性”特征和正处在身体发育和好动期的中小学生具有天然的相融性。在相对枯燥、刻板的课堂教学之余,通过组织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可以让学生的身体和大脑得到积极的休息,同时在热烈的活动气氛中学生的团结意识很容易被激发并表现出来,潜在地强化了同学之间的情感联结,这对于通常有着多民族学生共存的贵州省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是有益的。需要说明的是,民族体育项目有别于现代体育项目,现代体育项目的核心价值思想是竞争,民族体育项目则更倾向于娱乐和交流。因此,相对于现代竞技体育项目,如果以促进各民族中小学生间的团结为目标,显然民族体育项目要更为现实和有效。

  3.民族体育传承方式的特殊性

  民族体育既是文化又是有形的身体活动,其传承方式具有双重性。把民族体育纳入民族团结教育体系的过程既需要让学生了解某种项目的起源、发展与变迁过程,又要求学生以自身的智力和体力投入到项目的练习中来。这样,在一静一动的传承形式中,既可以生成并更新中小学生关于民族体育文化的知识系统,提高他们对民族多样性和平等性的认识,又可以在实际的练习过程中充分享受民族体育带给他们的乐趣。更有意义的是,民族体育项目大多属于互动性的活动,可以增加各民族的中小学生情感交流的机会,这有利于消除中小学生间的民族隔阂以及建立民族互相尊重的意识。

  二、利用民族体育促进贵州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应采取的措施

  1.拓宽思路,把优秀民族体育文化编入中小学民族团结教材体系

  2010年6月,贵州省政府要求把《 中华大家庭 》《 民族常识 》《 民族政策常识 》《 民族理论常识 》系列中小学民族团结教材及教辅资料列入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于当年9月纳入全省中小学课堂教学。从教材的内容看,里面蕴含的民族体育内容较少。其实,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是培育中小学生民族自尊、互相尊重以及互相团结的意识,教材只是实现意图的手段。因此,只要是有利于中小学民族团结的资源,都应该尽可能利用。鉴于前文所述优秀民族体育资源和民族团结教育良好的相融性,而贵州省恰好又孕育了丰厚的民族体育文化遗产,应该考虑在以后的民族团结教材编写过程中更多地编入民族体育文化。毕竟,借助教材刚性、规范的力量,民族体育对于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

  2.更多频次地开展民族体育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对优秀民族体育的认识和实践

  近几年,贵州省广泛开展了民族体育进校园活动,对于挖掘、传承优秀民族体育文化,促进学生民族凝聚力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带有仪式性的活动很大程度上具备的是形式上的示范意义。所谓“一开始轰轰烈烈,接下来马马虎虎,最后可能偃旗息鼓”。这种现象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是:优秀民族体育进校园活动频次还是太低,难以保证民族体育在校园开展的持续性,进而影响其预期作用。因此,要让民族体育活动始终在学校教育中占据一席之地,才能使其效益最大化。当然,这里并不是强调要经常开展大规模的民族体育仪式活动,而是可以采用多种多样方式,如把民族体育项目融入中小学表演活动,在体育课堂中融入适宜当地教学的民族体育项目等。

  3.开展民族体育师资的培训和交流

  民族体育要在贵州中小学团结教育中开出美丽之花,离不开民族体育师资。中小学生的世界观处于未定型阶段,教师对于其价值观的型塑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中小学有更多的掌握一定民族体育知识和技能的教师,将对贵州民族体育文化传承发挥重要纽带作用。根据当前贵州中小学师资的实际情况,开展民族体育师资的培训和交流是必要的。一方面,组织掌握较多民族体育知识技能的专家开展定期师资培训;另一方面,拥有不同民族体育知识技能的教师间定期进行交流。通过培训和交流可以让贵州民族体育师资队伍的规模扩大,同时丰富他们的民族体育知识和技能结构,随之带入全省各中小学,在广大学生中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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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创新;民办高校;民族团结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高校,在校学生万余人,其中有维、哈、蒙、回、乌孜别克、柯尔克孜、俄罗斯、锡伯等少数民族学生,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0%。

  一、目前高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现状

  (1)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多局限于课堂教学。多数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表现在课堂学习,但教材内容古板,缺少渗透性、灵活性;缺乏生动实例,无法引起学生兴趣,至使民族团结教学流于形式,学生应付学习,达不到应有效果。

  (2)民汉学生之间缺乏沟通、交流、交融。少数民族学生中因受汉语水平限制,与汉族学生交流困难,阻碍了进一步交流的信心。

  (3)学校缺少民族教育长效机制。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主体偏少,仅是遇上民族节日或民族团结月组织一下活动,缺少日常教育。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在传统的工作方法之上,大胆创新,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风生水起,润物无声,效果明显。

  二、创新民族团结教育方式方法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创新民族团结教育方式方法把民族团结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以此为突破口,使得理想、信念、人生观、道德观念、法律观念、爱国主义精神、共产主义信仰等等都有了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载体与平台。

  (1)实行“两合”、“一教”

  为加强民汉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利于民汉学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两合”、“一教”的方法,即民汉学生混合班上课;混合编到一个宿舍居住。通过这种方式加强民汉学生相互交流、相互融合,每天生活在一起,形成天天有交往,时时有交流,早上一起去上课,下课一起去吃饭。生活在一起,汉族学生学会了民族语言,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这种融合有利于各民族学生深入了解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习俗,增进了相互尊重,加深了彼此友谊。

  “一教”,即民族学生给汉族学生当民语小老师。学校统一编民语口语教材,在每周三下午第一节课开展,民族学生在老师培训与指导下当“小老师”,给学生教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日常交流用语。“民语课”要求做到“三个一”:即有一名“民语”小教师(学生)、一堂民语课、一个民语学习笔记本。通过“民语课”学习,进一步增进了民汉学生间的交流和了解,营造了民汉学生亲如一家浓厚的校园氛围。

  (2)加强民族团工作制度保障,形成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将民族团结工作制度化,坚持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融入“二课一会”中(纳入课表),二课:指“三自课”、“思品课”,一会:指“班会”。

  “三自课”由班主任老师作任顾问,学生自选主题、自选形式,自我组织,通过活动主体达到自我提高的目的。 “思品课”由班主任主讲,具体内容由学生处负责拟定主要提纲。“班会”由班主任组织的班级会议,班会内容上班主任对民族团结工作做点评,树班级民族团结典范,发挥激励教育作用。多年来,通过“二课一会”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学院思政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的开展,达到了民族团结工作“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班班有计划、课课有体会、人人有提高”。

  (3)丰富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实行“五融合”,即注重把民族团结融合在学生学习生活中;融合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融合在爱国主义教育中;融合在传统文化教育中;融合在资助工作中

  民族团结教育篇4

  一、学校党支部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就有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并制定了《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教育责任书》,随后学校党支部与各处室、各班级签订了责任书。

  二、学校根据《教育局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教育责任书》有关规定,我校也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调查,我校未发现有不利于民族团结的问题,学校内部也没有出现反动宣传现象。

  三、为了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我校首先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有关民族团结的上级文件,向全体教职工下发了部分宣传材料,学校党支部办公室举办了一期板报,学校教务、政教处召开班主任会议,对班级民族团结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各班级利用周一班会召开了“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据统计,全校召开主题班会30班次。学校召开少数民族团结学生代表座谈会,班级与班级之间建立“结对子”制定,全校已结对子15对,为保证民族团结工作顺利进行,党支部建立党员联系班级制度,将全校近30名党员分配到全校各班,建立了党员联系班级制度。班级内建立了民族团结公约,并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文明个人的必要条件。目前,学校已评出文明班级12个,文明学生100多人,文明教职工近30人。

  四、做好斋月期间的工作,是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为做好此项工作,我校在斋月来临之前,专门召开教职工大会,做出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学校食堂伙食进行检查,保证学生生活质量,学生宿舍加强检查制度。

  五、学校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班会,全校30个班级、学校2次先后与我市五中、十三中开展学校与学校、班级与班级结对子活动,两所学校的领导到会讲话,初一年级和初一(4)(6)班的学生参加,并演出文艺节目10多个,并互赠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纪念礼物。最近学校与我市都办联系,赠送扶贫衣物50件。

  六、本学期开展结对子活动,党员与班级,学校与外校,学生与学生结对子,效果良好。

  七、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在周一进行,教职工大会在周三召开。

  八、我校组织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高一年级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召开主题班会12场,高二年级开展禁毒教育,召开辩论会3场,各班选代表4人参加,学校政教处对主题班会进行认真评比,评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学校还举办“预防艾滋、远离’图片展一次,学校向全校师生发放《预防艾滋教育手册》上百份,教育面广、形式多样,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有些主题班会开得非常成功。

  九、在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教育方面,我们的做法是十分有效的。一是领导重视,二是制度健全,三是责任明确,四是班级落实,五是宣传广泛,六是检查到位,七是奖惩明确,八是突出重点,九是寓教于乐,十是加大投入。

  当然也存在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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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三爱”教育

  为使教育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指挥部党委专门下发通知,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使教育月活动有落实、有成效。一是两级党委宣传部门及时征订《“三爱”教育读本》,发放到机关部门和基层队站,方便干部员工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三爱”的理解和认同。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向全体干部员工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指挥部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干部员工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使共产党好、祖国大家庭好、社会主义好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员工的“三爱”教育,钻井二公司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庆祝建党86周年系列活动,对党员群众进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实行老党员给新党员讲,新党员给群众讲的方式,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油建公司、供水供电处、物资供应处等单位结合实际,通过专题讨论会、报告会、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织干部员工学习讨论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三爱”,使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扩大了“三爱”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围绕中心,搭建载体,搞好主题实践活动

  在活动期间,指挥部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寓“三爱”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宣传报道了6个“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建设和谐企业的先进典型,真正做到报纸上有名、电视中有影。钻井一公司、井下公司、录井公司分层举办民族宗教政策知识讲座,强化对一线干部员工,特别是新招员工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教育,使广大干部员工能自觉尊重当地民族同胞的风俗习惯,更好地爱护文物,保护好生态环境。钻井二公司在团员青年中积极倡导“三爱”教育,以座谈会、撰写安全家书、组织女工为钻工洗衣等形式,使更多的回、蒙、藏等少数民族青年切实感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

  指挥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认真做到“三个结合”: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集团公司工作会和指挥部“三会”精神结合起来,激发干部员工立足岗位、创造和谐发展新成就的工作热情;同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员工维护油区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和谐油田做出新贡献;同“三大一提高”、文化大赛、庆“五一”等活动相结合,组织了“唱响‘三爱’,和谐发展”读书送书活动,石化厂、保卫处选购了一批“三爱”教育读本发给员工进行学习,供水供电处将300多册图书补充到阅览室,供广大员工阅读。

  三、履行责任,搞好共建,促进企地和谐发展

  围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两大主题,指挥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了企业与地方的和谐。

  坚持企地共建,营造了和谐的发展环境。日常工作中,指挥部始终坚持“发展自己、奉献社会”的理念,按照“宁肯自己吃亏,不让地方为难”的原则组织生产,形成了企地共建、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指挥部领导定期听取有关企地和谐发展的汇报,多次指示要就近依托社会资源,解决好企业生产生活需要,为实现企地和谐发展作出了表率。钻井一公司50555队在民族聚居区吐1井施工作业时,给当地居民发放《石油钻井安全宣传册》,讲授硫化氢气体防护、防高压触电等知识,受到了当地居民的称赞。同时,为保护作业区耕地不受污染,所有井队都采用了水泥加固、塑料薄膜隔断等安全防渗漏措施。井下公司驻巴里坤县三塘湖乡施工人员,始终把附近牛圈湖村作为民族团结联系点,开展多层次的共建活动,定期和他们进行交流,促进了与当地少数民族的团结和谐,为在民族地区顺利进行作业打下了坚实基础。搞好献爱心工程,建立了良好的人际环境。活动期间,各单位都深入扶贫助学对象中,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实事、办好事。供水供电处机关党支部的党员代表,第7次来到七克台中学看望10名受捐助的贫困生,为他们送去了学习书籍和生活用品。油建公司16名团员青年代表公司10个团支部,与鄯善县台台尔民族小学10名维族贫困小学生签定了“一对一”帮困助学协议,承担了他们今后2年的学杂费。送去了学习书籍和生活用品。老乡们都喜笑颜开,话题都集中到“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油田好”等一连串“好”字上。

  指挥部及各单位的良好表现,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充分尊重和理解。今年,哈密地委行署领导多次到三塘湖进行现场办公和节日慰问,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诚挚感谢广大石油员工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当地少数民族同胞多次到作业队驻地,为员工们送来了自家的馕和葡萄、杏子等水果,感谢他们为自己办的好事。今年5月29日,哈密地区隆重召开第6次民族团结进步“双先”表彰会,井下公司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王宪章、刘继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共2页,当前第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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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青少年学生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九年义务教育中学地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重要举措;更是我们时展的需要。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面对一小撮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企图颠覆祖国的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以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尤为必要。

  如何利用地理课堂教学,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民族团结内容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是摆在我们每一位地理教师面前的一项研究课题。我在《中国地理》教学中是这样进行的:

  第一,让学生知道我国各族人民友好团结,历史由来已久。

  自古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就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共同开发了祖国辽阔的疆域。他们的丰功伟绩将永载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史册。例如:在进行青藏地区一节教学时,我就讲到了布达拉宫内的《文成公主进藏》壁画,它反映了藏汉民族团结友好的历史。然后再指导学生阅读课文后面编排的“读一读”。这样做,不仅使学生知道我国民族团结历史悠久,而且有助于培养他们正确的唯物史观。

  第二,让学生懂得维护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有些青少年学生认为,民族团结仅仅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事,是大人们的事,与我们学生无关。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我在讲述我国民族分布特点时,就正确引导学生加以分析。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虽然不大(8%),但分布地区很广。就全国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与汉族杂居在一起,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这是我国民族分布的一个显著特点。紧接着我问这种空间分布特点说明了什么?这时学生思想高度集中,积极思考,在教师的开导下,终于得出了“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他们之间相互影响,彼此团结,互相帮助,互相融洽,谁也离不开谁”的结论。可以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事业,要靠各民族人民其中包括我们青少年学生的共同努力。可见,维护民族大团结,谁也不能置身事外。

  第三,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民族团结的坚定信念。

  在地理教学过程中,不少少数民族学生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新疆汉族人越来越多,会不会影响我们民族经济的发展?显然他们对加强民族团结持怀疑态度。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空洞的说教上,不但不能说服学生,反而会助长他们的逆反心理。针对这个问题,我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力求做到使学生心服口服。例如:为了帮助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国家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长期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力支持,兴建了许多大工程。像乌鲁木齐—库尔勒铁路的铺通,吐—哈油田的开发,独山子乙烯工程的兴建等,无不体现了国家对我区所作的巨大努力。使我区大部分人开始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我们说“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如果在那里的汉人多点,有助于当地民族经济的发展,这不是坏事,看待这样的问题要着重于实质,而不在于形式”(引自《邓小平文逊第三卷第247页)。学生听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第四,用民族团结方面的典型事例,来点燃学生的思想火花。

  课堂上引用小故事。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听课兴趣,还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在进行西藏教学时,我就讲了孔繁森的事迹。我们党的好干部孔繁森同志离开了年迈的母亲和体弱多病的妻子,两次进藏,历经十载,和藏族人民结下了深情厚谊,他收养两个孤儿,向病人献血,给藏族同胞看病,无不体现了他高尚的情操。这样讲解使学生在“润物细无声”中受得熏陶。难怪有的学生听后立刻表示:长大后我也要去西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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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社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接受民族团结教育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民族团结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常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履行维护民族团结义务、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教育。

  第四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第五条 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六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将其作为考核、验收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性、时代性,适应各族群众利益关系发展变化,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

  第八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对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规划;

  (三)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四)协调解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总结和推广民族团结教育经验,表彰民族团结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基层组织和社区的有效平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

  第十二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明确教师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幼儿园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阵地散布不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禁止任何人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扰乱公众视听的谣言。

  第十三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文艺创作演出、博物馆文物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图书阅读等载体,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文化活动。

  文学艺术团体、院校应当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展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进步的文艺作品。

  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书籍、刊物进行审定,不断推出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出版物。加强对书刊编辑、印刷、出版、发行和音像电子出版制作、网络出版以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涉及民族团结方面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会运用国家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坚决同各种违反国家法律、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编制继续教育规划、职业培训和务工人员培训计划时,应当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并将其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七条 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做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弘扬典型,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发挥各类先进典型作用,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发挥爱国爱教宗教人士的作用,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展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到信教群众中。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禁止在名称登记、商标注册、广告以及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内容和行为。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应当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职工群众的民族团结教育。

  共青团应当重视做好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结合青少年特点组织实施寓教于乐的各类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做好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民族团结教育。

  工商联应当指导、督促各商会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 报纸、广播电影电视、经济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应当发挥媒体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重大活动和民族团结教育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创作生产具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专题报道、广播影视节目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刊播民族团结教育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十一条 铁路、公路、民航、卫生、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展到机场车站、商场医院、街道广场、旅游景区等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二条 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研究机构应当做好对民族团结理论和重大实践成果的研究,为民族团结教育提供科学理论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 内容与方式

  第二十三条 民族团结教育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

  (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的教育;

  (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四)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五)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教育;

  (六)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教育;

  (七)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教育;

  (八)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反对宗教极端势力、反对暴力恐怖势力的教育;

  (九)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的教育;

  (十)有关民族团结教育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第二十五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可以采取民族团结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图片展览、板报、文艺演出、专题辅导等形式以及利用互联网、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传播手段进行。

  第二十六条 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每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应当确定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做到以月促年。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保障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第二十九条 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应当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专、兼职师资力量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的编译、出版、发行工作。

  第三十二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可以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示范单位。

  第三十三条 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应当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年度考核制度,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批评和建议,有义务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予以制止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内容,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社区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取消其相关荣誉称号、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一)不按规定建立民族团结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二)民族团结教育考核不合格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

  (四)对干部、职工及其他公民针对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提出的建议和批评不予重视的;

  (五)不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矛盾和问题的;

  (六)接到影响和破坏民族团结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依法调查处理的;

  (七)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现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行的,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收集、提供、制作、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教育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关部门分别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民族团结教育篇8

  今年5月,是我县第2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同时也迎来了我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两周年。在全县各族人民继往开来,团结奋进,以求真务实,创新环境,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新形势、新任务赋予了民族团结教育新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党委(工委)、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以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努力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一、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指导思想

  今年民族团结教育月的指导思想是: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主题,认真总结20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经验,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通过“三爱”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各族干部群众跟着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特成立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㈠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特点,今年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内容,应突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促进民族大团结这个重点。要围绕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认真总结和推广20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活动。

  ㈡进一步学习姜英先进事迹,在学习教育中,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提出不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头学习,学深学透,对各族党员、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学习姜英活动要与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立足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为88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建功立业。

  ㈢要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认识到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之所在,也是88县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的核心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建党80周年和香港回归十周年为契机,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各族人民的奋斗历史、光荣传统和优秀文化,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㈣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谋利益。在民族团结教育月中,要按照当前党员教育工作中“四个长效机制”的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要进一步把民族团结教育同实施“得民心工程”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扎扎实实地办几件好事、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五)、要重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民族团结教育。要本着向党和人民负责、向未来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区情教育,大力普及公民“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以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寓民族团结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

  今年5月,要结合建军80周年和香港回归10周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教育活动,以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激励全县各族人民继往开来,团结奋进,以求真务实,创新环境,加快发展,以月促年,促进88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举办88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专场文艺晚会,具体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负责。

  (二)、于5月15日举办88县第22届民族团结运动会,具体由县文体局负责。

  (三)、在5月18日百日文化广场活动中组织一场以和谐88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晚会。由、县综治办、经贸局、安监局、统战部、民宗局、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5月10前举办民族团结板报展,届时进行评奖,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五)、5月下旬举办《我为和谐添光彩》征文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文体局、教育局负责。

  (六)、5月下旬举办少年儿童学双语学习竞赛、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团委

  、文明办、文体局、教育局负责。

  (七)、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期间组织以“三爱”教育为主题,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组织“百对民族团结手拉手小伙伴”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文体局、教育局负责。

  (八)、5月底,组织编印作为88县爱国主义乡土读物。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同时,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贯穿到《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之中,广泛开展各种道德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各党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采、群众喜闻乐见、踊跃参与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采取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歌咏比赛、图片展览、文艺演出、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局要在五月份开办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节目,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总之,要通过民族团结系列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使民族团结教育既有声势,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民族团结教育篇9

  一、结果与分析

  (一)样本基本情况

  被调查者为大理市9所中小学的657名青少年学生,其中,男生279,女生377名,缺失1名;白族443名,汉族148名,傣族1名,景颇族5名,彝族25名,回族19人,傈僳族2名,藏族2名,其他民族11名,缺失1名;村小学生60名,乡镇小学259,县市小学93名,乡镇中学85名,县市中学168名,校类别缺失2名;小学5年级学生165名、6年级216名,初一57名,初二45名,初三24名,高一81名,高二69名;来源于“绝大多数是汉族”学校的学生为209名,来源于“绝大多数是当地某种少数民族”学校279名;来源于“由多种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组成”学校148名,缺失3名。

  (二)调查结果总体情况

  调查从知识教育活动与文艺体验活动两个维度来考察学生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情况,其分值仅为1.62分(总分为4分),说明总体上,大理市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很贫乏,总体水平低,学生所得到的活动体验也很差。再从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宗教艺术以及民族历史与节日等三个维度来考察学校对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教学内容状况,结果显示,其分值为3.52分(总分为6分),表明,青少年对民族团结教育教学内容学习印象一般,但比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情况要好。

  (三)大理市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内容的基本特征差异比较

  1. 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基本特征的年级差异。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不同年级青少年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行差异检验。数据显示,不同年级青少年学生的知识教育活动和文艺体验活动得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均P

  2. 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基本特征的学校类型差异。调查显示,不同类型学校学生在知识教育活动(F=55.82,P

  3. 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基本特征的学生民族构成差异。从不同学校民族构成来源分析,单因素方差检验提示在知识教育活动和文艺体验活动因子上得分差异显著(均P

  4. 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具体情况分析。为准确了解青少年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对问卷的12个题项按频次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分析结果表明,2010年9月~2011年11月期间,学生参与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次数为3次及以上,比例超过40%的活动分别是:“参加民族节日活动”和“跳课间民族健身操”,其比例分别为50.1%、47.6%;比例超过30%的分别是:“听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民族团结知识”、“参加民族歌舞文艺活动”、“观看黑板报宣传的民族团结知识”、“参加民族团结的主题班会或班队会”和“参加各民族学生结对帮扶手拉手活动”。而参与次数比例较高的为 “参加民族知识竞赛活动”和“听民族文化、宗教政策知识讲座”,“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如纪念馆、博物馆等”以及“参加爱我中华、知我中华的读书演讲系列活动”等选项,其比例分别达到为54.6%、52.9%、46.3%和43.5%。这一结果反映了青少年学生更倾向于参与民族文艺体验活动,而参与民族知识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也反应出学校在组织民族知识教育活动的力度普遍做得较差,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过。

  5. 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的学习内容特征分析。数据显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的学习内容涉及较多的主要是节日、著名历史人物、生活习俗(包括禁忌)、语言文字及音乐舞蹈及美术等艺术形式,其较多及以上的比例分别为:74.5%、55.1%、52.4%和51.6%;而涉及较少的首先是分布区域和人口(较少及以下的比例为59.6%),其次是重大历史事件(较少及以下的比例为58.6%)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较少及以下的比例为55.1%)。而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的学习内容中涉及民族政策及理论较多比例的项目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必要性、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如何依法维权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比例分别为64.4%、62.2%、57.2%和56.5%;而涉及较少比例最高的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和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其较少的比例为53.3%和51.9%。

  (四)大理市中小学学生民族团结教育特征调查结论

  调查表明:各种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次数随年级及学校类型的上升而显著下降;青少年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学习与掌握效果随年级及学校类型的上升而上升;青少年的民族宗教艺术与文字的学习随年级及学校类型的上升呈中间高两头低的状况;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总体上很贫乏;青少年对直观的常识性内容掌握较好,对需要理论系统地学习的问题与内容则了解不够。

  二、推进大理市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的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本文认为要构建一个切合地方实际的包括教育管理、教学内容和条件的完整的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教学体系。

  (一)双管齐下,形成民族团结教育教学管理体系

  加强对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指导与监管。民宗局与教育局合作,双管齐下,共同出资,建立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管理及督导及研究机制,从不同角度加强指导与教学研究,并加强上下级之间与各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与相互学习等,并建立相应的民族团结教育管理与研究的机制与规章制度。

  (二)构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体系

  1.课堂教学内容。当前,大理市在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过程中,学生对系统性理论性较强的知识掌握不够,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民族团结知识结构。因此,课程建设力求从低年级到高年级,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发展,从直观到抽象,从常识到理论,逐步地建立梯级形式的课程体系。低年级学生的课程内容主要应包括本民族及中华各民族的节日、生活习俗与禁忌、著名历史人物等。高年级重点在民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地域分布与居住特点、民族团结重大历史事件、宗教信仰与民族心理等内容。可单独成册,各有重点。

  2.能力训练活动。当前,大理市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渠道与途径单一,主要以民族节日、文艺活动或集体性、群体性教育活动为主,而民族团结知识教育活动则显得较少。因此,在活动设计中要准确把握教育与学生切身利益的结合点、与人们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整合学校、社会、家庭等资源,以保证其最终目标的实现。所以,要研究教育主体――教师、客体――学生、媒体――学校以及种类介体文化――社会与家庭环境等各种因素,使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作用与功能,精心设计民族团结知识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文艺体验活动,充分挖掘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有效途径与渠道,全面推进青少年民族团结能力训练。

  民族团结教育篇10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着眼点着力点,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战略重点,坚持依法管理,在解决市教育系统各种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二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三是推进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三个离不开”、“三史”、及区州市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每一个教学活动过程之中。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养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五个认同”。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念,引导全体师生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鼓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创作,繁荣各民族文学艺术,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积极创造各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入手,引导各族师生在共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使“中华民族一家亲”思想深入人心。

  (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师生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并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贯彻执行《条例》。

  (六)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学校”活动。各学校要抓好各族师生“五同五融情”(同唱歌跳舞、同读书、同过节日、同参加运动、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让各族学生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通过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七)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远离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重要作用,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良好环境。要从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事入手,尽力改善全体师生工作学习条件,让各族师生真正感受到一年更比一年好。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稳定与维护民族团结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反反渗透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重点工作

  1.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宣传,在日常工作中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切实保障各族师生在工作学习、招生就学等方面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的人文特征,逐步缩小城乡、民汉学校、双语班与汉语班之间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各学校要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将民族团结纳入学校班子成员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要广泛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与各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融情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结合学校特点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及典型事迹。(责任科室: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

  2.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强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管用有效措施,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树立各民族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要按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党的原则办事的观念,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各双语学校、民汉合校的学校要重视少数民族同志的培养选拔,制定培养规划,有计划开展培养工作。既要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也要培养一批懂少数民族语言、懂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责任科室:人事科、教育科)

  3.向内地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根据自治州内地高中班、中职班选派管理教师工作安排,每年从各中学选派4-5名优秀教师到内地学校参与学生管理。选派教师中,少数民族与女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各中学要积极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要对从本校毕业考入内地高校、内地高中班、中职班的学生定期回访,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内地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加强对籍学生的跟踪服务。(责任科室:人事科、双语办)

  4.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根据我市双语学校存在的民语教师超编、双语教师结构性短缺、双语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要采取具体措施逐步解决。要在每年教师招聘工作中给双语学校单设招聘计划;要把各中小学能够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调整到双语教学岗位;要继续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继续加强校际间教师交流任教、跟班培训力度;各双语学校要制定双语教师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要加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管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责任科室:双语办、人事科、教研室)

  5.加强中小学双语教材建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材《目录》征订使用教材,规范中小学双语教材使用,积极发挥教材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功能,把民族团结、“五个认同”理念贯穿学生教育全过程和各环节。鼓励双语学校根据学生实际编写符合本校特色的校本教材和思想教育读本。少数民族较多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学习“双语”的活动。(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6.在广大师生中培养一批民族艺术人才。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的扶持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针对各族师生的才艺展示比赛,在各族师生中培养一批文化骨干、文化能人。鼓励少数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参加州、市各级文艺精品创作评选活动。(责任科室:教育科、双语办、教研室)

  7.保护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各中小学要积极挖掘研究各民族传统文化,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支持少数民族师生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推出一批弘扬中华文化的少数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在市第七中学、市第九小学设立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依托二六工镇中心学校、阿什里乡中心学校两所民族特色实验基地校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展演活动,鼓励双语学校经常举办民族传统文化比赛评选。(责任科室:双语办、教研室)

  8.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为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违纪行为予以严查。(责任科室:办公室、思政科)

  9.全面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加强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实施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子,一帮一”活动,组织各民族师生交流联谊,建立帮扶互助关系。(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以上9个方面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分解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四、实施步骤

  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6年4月—5月中旬)。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督查指导。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下旬-2016年12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内容、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分步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研究分析、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检查表彰阶段(2017年1月-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学校进行考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浩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各科室抽调。各学校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各级领导在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上来,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教育工作纳入师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