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实行来访出入登记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对来访者须礼貌、热情接待、询问来访事由。
2、来校联系工作的来访人员(如家长),必须在门卫室进行实名登记,来访人员必须按会客单上的要求真实地填写会客单并取得校内被访人员的认可方可进入校区。离校时必须回收由被访人员签名和填写离校时间的回执,经门卫值班人员确认后方可离校。
3、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无法与被访人取得联系并填写会客单,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4、在正常的教学时段内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必须出具学校相关部门或班主任签发的`出门凭证,才可让家长接回,在正常教学时段内,学校严禁学生单独离校。
5、上课期间如无预约谢绝外人进入校区,严禁推销人员进入校区。
6、会客登记凭证每学期整理后归档,保存期为三年。
7、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2
1、学生及家长出校门规定
(1)学生在小学规定时间内出入,要凭小学的.学生胸卡进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校园。
(3)学生翻越围墙进校,一律上报安全办,按违纪进行处理。
(4)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先与门卫沟通、登记,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小学,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2、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是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外来会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小学,必须遵守小学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小学教学有序进行。
3、物品出入规定
(1)学生及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2)外单位物品入校,严格验看,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其他规定
(1)门卫负责引导允许近校的车辆的停放及安全。
(2)门卫要保持校门前环境卫生,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
(3)门卫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要与德育室配合,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3
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关于学生:
1.上学、放学穿校服且佩带红领巾、校徽出入。
2.学生迟到由执勤学生及时登记并报相关部门。
3.因特殊情况中途外出,须凭请假条方可外出。
4.进出校门应文明守纪、礼让有序,不得在校门口拥挤。
二、关于教职工:
1.教职工迟到必须在传达室自觉登记。
2.上班期间因公或因私需临时外出者,须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三、关于来客来访:
1.上班时间谢绝私人来访;特殊情况来访人经核实后,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人接入,离校时被访人及来访者须在传达室签字方能离开。
2.家长来访须核实身份,与所访老师取得联系登记后方可入校,离校时传达室需登记离校时间;家长接送学生不能进入校内,有特殊需要的可由老师在校门口交接,全托家长接送孩子须持入校卡进入。
3.学校邀请来校参观、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者,应提前书面说明来人数量、时间等,并安排专人在校门口接待。
4.所有来客晚上20:00前必须离校。
5.禁止无关人员入校。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4
1、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学生证、出入证、身份证的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学生凭学生证进入校园,进校后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和教导处领导签字的请假手续或家长陪伴,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3、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门卫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门卫与校内业务部门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4、上课期间,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其它时间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靠,不得在校门附近停放。
5、节假日和平日夜间,门卫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6、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门卫有权禁止其入校。
7、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及周围逗留、闲聊。
8、凡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告知来访事由及对象,经查实征得对方同意,进行详细登记,留下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商贩进入校园叫卖、推销、收购,不允许非本校或与本校无关人员(包括小孩)进校闲逛、打球。
9、对违反门卫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其相关责任。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5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校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严防坏人混入学校破坏、捣乱。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员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学生来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门,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家长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员来访,必须电话联系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得到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入内,由学校领导安排人员专门接待。
3、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证件并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4、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6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现将有关登记制度如下: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决定是否予以放行。无论何时,不允许骑自行车进出校门。
3、凡外来人员进校,门卫必须仔细询问,如允许进入必须登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内扰乱秩序。
4、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
5、发现疑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7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结束来访时,门卫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班主任老师的确认(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或当面确认),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来访对象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8
一、坚决执行封闭式校园安全管理模式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按时封闭校门。
2、学校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测体温、扫健康码严防坏人或带有传染病毒的人员进入校内。
3、学生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学生来往。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随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门,必须携带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二、外来人来访安全管理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测体温、扫健康码,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人员联系,确认前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査、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外。
5、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6、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三、责任追究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的,必须承当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时严格
2、实行“一票否决〞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9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校园安全管理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人员(车辆)进出校园安全管理实际,再次强调学校管理规定。
一、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需向保安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作好登记,经保安核实同意后领取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校园,在离开学校时将临时出入证交还保安室。
二、家长不得在学生上课期间进入校园,因学生生病或特殊情况确需进入校园的,只能在课间或午间在保安处凭电话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下午放学时间段(16:40-17:20)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携带家长志愿者证的除外),必须等待学生放学后,经保安核查属实后方可登记进入。
四、家长志愿者进入校园的,须携带志愿者证,经保安核查属实后方可登记进入。
五、学生中途离开校园必须持班主任签名的“学生出门条”,经保安核实后才能离校。
六、非特殊情况,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如要进入校园的',经保安核查属实并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方可登记进入,进出校园必须低速行驶(时速5公里),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内。
七、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带上出入证,以便保安、护校队员识别。
八、外来人员有义务配合接受安保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询问。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接送孩子们的家长配合、支持学校、保安和值周老师的管理。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10
为了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家长不能随便进出学校,来校确须进校者,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单)。
3、当家长给子女送雨具、钥匙等物件,可写纸条交给门卫代送。
4、家长若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得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学生进出学校制度
1、学生上学后,班主任每天及时清查学生到校情况,对未上学的学生要打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未上学的原因。
2、学生在上课期间,不能随意进出学校。
3、双休日,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能来学校。
4、非放学期间,学生出校大门必须有班主任批条。没有批条的,一律不准外出。
5、每天放学学生由教师带队送出校园。
学校出入校门登记规章制度篇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和学习纪律,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校门定时封闭式管理的`实际,特制定师生外出请假登记制度。
一、出入校门登记的时段:
正常学校工作日或学习日,即早晨师生到校时间至下午师生放学或退班时间止。以当时学校的作息时间表为准,中午午休时间除外。
二、出入校门登记的流程:
1、教职工除受学校领导临时委派因公外出以外,因私临时外出都必须到副校长室请假登记,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归校后主动销假。
2、在校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要据实写出《请假条》交给班主任老师(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口头请假),待班主任核实批准后,填写《学生请假离校凭证》及《存根》,然后到值班室找值班保安,交上《学生请假离校凭证》,再由值班保安登记后开门放行。学生如遇班主任不在,可找其副班主任请假。
三、对相关责任人的要求:
1、副校长在登记教师临时请假外出时,要在当天的《教师签到簿》“备注”一栏内,注明请假事由及离校、归校时间。将其作为教师考勤的一部分,计入出勤统计中。
2、班主任老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对学生的外出请假登记制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并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要严格规范班级学生外出请假制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总务主任是学校校门定时封闭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监管安保人员忠于职守,按时开锁校门。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经过学校相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开锁校门。对教师、学生的外出,必须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11
对标市教育局对我校安全大检查通报,我校车辆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要求,为保障师生安全,规范教职工车辆出入校园),为了保障校园秩序及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车辆管理
1、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车辆必须履行学校门卫登记手续。
2、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的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
4、来访车辆在校内造成的损失,受访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教职工车辆管理
1、教职工驾驶机动车出入校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
2、人车分流:每日上、下午上学前30分钟教职工驾车由学校北门进入校园,并暂时停放在初中楼前规定区域内,禁止学生活动期间开车穿行高中楼东、西两过道,放学后延长15分钟再驾车离校。
3、教职工的机动车出入校园应尽量避开学生活动时间。
4、如在学校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该教师车辆将禁止进入学校。
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管理
1、学生进出校门时下车推行,禁止在校园内骑行,把车统一放到学生车棚。
2、教工的车辆停放在教工车棚,禁止放到高中楼东、西两过道。
四、其它规定
1、食堂送货车、垃圾车不得在学生下课,自由活动,午休期间进入。
2、学生放假期间,一切车辆出入校园,门卫都要有记录。
3、校园内禁止任何人学车、试车。
4、学校各部门组织活动不准占用主行车道。
5、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门卫根据领导通知予以放行,可不要求登记。
五、本制度于5月1日开始执行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12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请在校门口止步。
2、家长一定要知悉孩子就读的班级、班主任及副班主任的姓名和电话。如确因急事需要进入校园,须与老师取得联系,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对不按要求履行登记手续,强行冲入学校的人员,我校门卫有权进行控制并报警处理。
3、事毕后不得在学校长久逗留、不得大声喧哗,需注意文明形象。
4、家长应尽可能做好孩子上学前的准备工作,收拾好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用品,减少或杜绝中途到校送物品的次数。家长如有私人物品交给学生,请转交门卫或提前电话联系班主任、生活老师(药品则由家长完善门卫登记手续后在课间交到孩子手里)。
5、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严格遵守校门口的秩序,自觉将车辆停靠在停车线以内,不拥堵进出通道,保障交通的通畅和安全。
6、家长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拒绝进入校园:吸烟、嚼槟榔、携带宠物、饮酒后情绪状况不佳、衣冠不整(穿背心。睡衣。拖鞋等)、不服从门卫管理。
来访人员进出学校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学时间,关闭校门,严禁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安表明身份,说明事由,须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相关人员告知保安后,在门卫处进行来访登记,方可进校。
3、节假日期间,校门关闭,校园体育设施不对外开放,攀爬、翻越学校围栏进入校园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物品损失的,后果自负。
学生进出学校制度
1、所有学生凭校卡从东大门智慧校园系统刷脸出入。
2、严禁学生上学迟到、早退。学校教学时间内,学生一律不得外出,如情况特殊需要离校的,由班主任通过智慧校园系统批假,孩子在门卫室请假机刷卡,方可外出。
3、不携带零食、手机(电话手表)、与学习无关的玩具、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校门。
4、严格遵守上下学时间:
周一到周五早上上学
7:20——8:00
周一到周四下午放学
17:10
周五下午放学
13:40(走读生)
13:35(乘车生)
周日到周四晚自习下课
20:10
周日下午全托生返校
16:00——17:30
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13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德育处、大队部、安全办及班主任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提高在校教师、学生安全意识和知识。
三、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车棚。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校长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指定时间(非下课或活动课时间)内及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四、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必须下车推行,并且要停放在校外停车棚内。
(二)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指定停车位置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
(四)由于目前我县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上小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如若不按该规定出现的交通事故者,后果自负。
五、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
1、此规定由富蕴县小学教代会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经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