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共5篇)

第1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内涵

       美丽宜居乡村内涵及意义

       (1)涵义:美丽宜居村庄是指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行政村。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的核心是宜居宜业,特征是美丽、特色和绿色。

       (2)美丽宜居乡村的指标体系 田园美 村庄美 生活美

       (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现实意义

       建设美丽宜居小镇、村庄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是村镇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创造性地做好有关工作。

第2篇:宜居乡村和美丽乡村

       宜居乡村

       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2022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二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规划及年度工作情况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城乡统筹、突出特色。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三)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二)提高村庄规划可实施性。

       (三)合理确定整治重点。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大力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消防、防洪等防灾减灾设施。

       (二)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推进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

       (三)稳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保护和修复水塘、沟渠等乡村设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继续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推进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利用小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商业服务设施,整体带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一)创新投入方式。

       (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三)强化农民主体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6日

       为此,辽宁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2〕12号)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结合辽宁实际,大力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经过一段时期的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工作目标

       继续治理农村(含国有农场)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改造房、水、路等设施,提升绿化、亮化、生态化等水平。从2022年开始,实施“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到2022年,全省创建100个“宜居示范乡”、1000个“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10000个“宜居达标村”,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宜居乡村建设。到2022年,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

       三、主要任务

       (一)治理乡村环境

       1.开展垃圾治理。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2.开展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治理,原则上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并有效运行。村庄主要建设种植净水植物的氧化塘,配套分户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3.开展畜禽粪便治理。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都要建设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加强分散家庭养殖户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

       4.开展秸秆治理。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村内柴草堆垛进院,规整垛放,不占道路。

       (二)改造乡村设施

       1.实施农房改造。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棚户区改造,建设宜居小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开展农房抗震和节能改造。

       2.实施道路改造。乡镇政府所在地要完善道路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排水、路灯等附属设施基本完备。实施村庄道路硬化,主要街路全部硬化并有边沟。

       3.实施饮水改造。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供水设施,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4.实施厕所改造。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推行厕所水冲化,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厕所进户。

       (三)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1.抓好村庄亮化。村庄主要道路、街口和广场实现亮化。

       2.抓好乡村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乡镇建设优美绿化景观带、公园或水系。村庄路边屋旁有树木。

       3.抓好乡村美化。乡镇建设景观街路和景观节点,开展建筑立面改造。村庄要进行农房、院落等风貌整治,鼓励农房平改坡。

       4.抓好生态优化。保护山水植被等自然景观,提升村落和田园景观,创造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

       5.抓好服务优化。强化、完善农村社区公用设施和乡村商业、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加强银行网点、综合超市、餐饮住宿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

       6.抓好管理优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制定“村规民约”。

       7.抓好特色打造。利用地域优势资源,挖掘历史文化传统,打造具有历史文化、风景旅游、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温泉疗养、沟域经济等特点的特色乡村。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分别成立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乡镇要明确责任部门,村庄要有专人负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宜居乡村建设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确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乡村保洁长效机制,设立保洁员队伍,原则上农村执行每400人左右1名保洁员的配备标准。要建立保洁队伍组织体系,原则上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各县设立专门保洁公司,乡镇设分公司,做到聘用、考核、责任制度化。各地要积极组织护林员、水管员等行业人员参与宜居乡村建设。

       (三)统筹规划实施。完善县域居民点布局规划,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集中资金和力量发展重点乡村。组织编制宜居示范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不搞大拆大建,满足农民要求,体现乡村特色;要把房屋、街路、设施、景观等整治和改造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出必要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序安排,建立项目库。要制定宜居乡村建设标准。

       (四)落实经费保障。将保洁员工资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财政承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列入市县财政预算。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宜居乡村建设。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察考核通报制度,制定工作考评办法,加强日常统计和调度督察,评选年度先进市县,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建立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制度,加强省对各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全过程指导。抓好省级示范,组织专门队伍开展规划编制,建立投入、工程建设和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宣传,设立专报快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2年6月9日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时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2022〕10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我部决定从今年起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美丽乡村”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二)创建“美丽乡村”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

       (三)创建“美丽乡村”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需要。

       二、准确把握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四)明确“美丽乡村”创建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构建科学、量化的评价目标体系,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树立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标杆模式,推动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五)把握“美丽乡村”创建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强化主体。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

       规划先行,因地制宜。

       典型引路,整体推进。

       三、切实抓好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的重点工作

       (六)制定“美丽乡村”目标体系。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类型和经济发展水平,从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功能拓展、农民素质提升、农业技术推广、乡村建设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美丽乡村”目标体系。

       (七)组织“美丽乡村”创建试点。2022-2022年,在全国选择产生10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单位。

       (八)推介“美丽乡村”创建典型。

       (九)强化“美丽乡村”创建的科技支撑。

       (十)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十一)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十二)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

       四、大力加强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的组织落实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创新工作机制。

       (十五)抓好创建试点。

       (十六)加大宣传引导。

       农业部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

       为此,辽宁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22〕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末全省要完成农村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处理工作有关要求,有效改善村容镇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环境治理任务。到2022年末,全省农村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等环境治理初见成效,实现村容镇貌整洁有序;到2022年末,基本完成全省农村环境治理任务,村容镇貌达到美丽村镇标准。通过农村环境治理,全面巩固和提高辽河等省内重点流域的治理成果。

       (二)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农村村内道路有硬化、道路两侧有排水边沟、路边屋旁有树木、有垃圾收集池、有保洁员、有村规民约,镇(乡)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养殖粪便处理设施,建立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经费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一)统筹规划,制定标准。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支持集中连片、整乡镇推进的原则,完成全省农村以垃圾污水和养殖粪便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要制定全省农村环境治理标准和农村垃圾、污水、养殖粪便等治理设施建设标准。三是各市、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农村环境治理规划,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二)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各市、县(市)要依据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考评,对所辖区域农村环境治理进度、质量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取得实效。省对各市、县(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负责对口联系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指导对口县(市)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同时,省将对各市、县(市)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对口联系帮扶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通报。

       (三)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各市、县(市)依据规划和治理标准,抓好本地区治理典型。要总结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和经验做法,以典型为突破口,全面推开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省将适时召开全省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现场会,推动全省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健康发展。

       (四)加大投入,优先治理。农村环境治理是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各市、县要将农村保洁员和环境治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2022年优先支持辽河干流区域和大伙房、桓仁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治理项目;2022年优先支持大浑太流域范围内的环境治理项目;2022年优先支持凌河流域范围内的环境治理项目。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县(市)政府是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农村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在规划的前提下,以县(市)政府为平台进行项目和资金整合。同时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省政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和严格的责任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农村环境治理牵头和指导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省环保厅负责指导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省农村综改办、省交通厅、省农委负责指导全省村内道路和边沟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全省村镇河塘、农田沟渠治理工作;省林业厅负责指导全省村屯绿化工作;省卫生厅负责指导农村改厕工作;省畜牧局负责指导农村养殖粪便治理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农村环境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筹集和管理;省农垦局负责指导国有农场的垦区环境治理工作;省政府督察室负责配合省直部门做好全省农村环境治理督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完成对口联系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大连提出的口号: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第3篇:1114宜居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大连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

       宜居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落实全国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省城乡一体化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加快补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好顺应农民群众良好生活条件的诉求和期盼,真正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抓手。根据国家确定的“方向就是改善,原则就是加快,目标就是干净、整洁、有序”的总体目标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市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区市县、先导区是本地区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全市行政村分为保障

       1 基本、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三种类型,规划不予保留的行政村只按照保障基本整治;规划保留的行政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有条件、有特色的行政村分批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坚持多级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在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区市县、先导区、乡镇投资和农民提供劳务的积极性,形成投入合力。

       坚持重点示范、典型引路的原则。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我市的发展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坚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原则。合理制定村庄规划,从实际出发,从解决最基本的环境问题入手,不搞大拆大建,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挖掘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

       三、工作目标

       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促进宜居乡村建设提质提标,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所有农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创建一批美丽宜居乡村。各涉农区市县(不含高新园区、甘井子区)的49个乡镇及涉农街道的925个行政村的具体目标如下:

       保障基本:49个乡镇(建制乡镇)及涉农街道的925个行政村(含涉农街道下辖村)达到保障基本生活条件标准,必须做到全覆盖。其中:2022年覆盖30个乡镇,600个村;2022年覆盖19个乡镇,325个村。

       环境整治:49个乡镇及涉农街道的848个行政村达到环境整治达标标准,力争做到全覆盖。其中:2022年覆盖18

       2 个乡镇,300个村;2022年覆盖18个乡镇,300个村;2022年覆盖13个乡镇,248个村。

       美丽宜居:10个乡镇,45个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标准,力争覆盖更多的乡村。其中:2022年覆盖3个乡镇,10个村庄达标;2022年覆盖3个乡镇15个村达标,2022年覆盖4乡镇,20村庄。

       四、工作标准及责任分工

       保障基本、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三种类型按以下标准进行整治,保障基本类和环境整治类的牵头部门对标美丽宜居类牵头部门。

       (一)保障基本类

       因地制宜改建或新建基本生活设施,实现3个基本保障: 有基本安全保障:到2022年完成我市符合国家财政补助条件的存量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有基本生活保障:建设、改造农村供水设施,解决饮水难和饮水安全的问题。建设、改造村内道路,主要道路实现硬化,次要道路及宅间路简易硬化,解决出行难的问题。

       有基本卫生保障:村内散养户要有畜禽饲养圈舍,畜禽全部入院入舍圈养,人畜实现分离居住。开展垃圾和灭蚊蝇鼠蟑活动,防止疾病大面积传播。

       (二)环境整治类

       完成保障基本生活条件的乡村,在以下4方面取得成效: 污染有效控制:全面治理村内垃圾,消除垃圾堆和卫生死角;建立日常保洁制度,村内按照3个/百户配置垃圾收集池、垃圾箱,按需求配置垃圾收运车辆等,收运体系运行

       3 有序;一般村按照至少每400人配置一名保洁员,村内垃圾日产日清。开始执行“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开展以村边、路边、沟边、河边集存垃圾为重点的清理行动;加快非正规垃圾点整治行动,2022年底全部整治完成。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处理要覆盖60%以上常住居民且稳定运行,村庄污水点源污染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落实河(段)长制,坑塘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并保持干净。村内街道无散养家畜家禽,畜禽粪便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

       公共环境整洁:村内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整洁且普遍绿化,每年栽植一定量树木或果树。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废弃构筑物;柴草堆、物料堆、粪肥堆得到有效治理;清理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摆乱设和破旧损坏设施。

       设施基本齐全:既有村内道路进行硬化(铺设沥青或水泥砼道路)和砂石化改造。根据地貌修建边沟,排水设施齐全畅通;村屯主要区域实现路灯亮化;全体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无害化卫生厕所得到推广,村庄便民超市、卫生室、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初步建立。

       管理规范有序:已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村庄整治方案,农房建设有管控,基本消除私搭乱建,集贸市场无占道经营现象,村规民约管用。

       (三)美丽宜居类

       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以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提升设施改造水平和提升宜居水平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12项整治行动,使参加美丽宜居建设的乡村达到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垃圾、污水集中处理,村庄道路、供水

       4 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优美,自然生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明显优化。

       ——坚持规划引领,一张蓝图做到底

       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地区差异,综合考虑地理、文化、资源、经济等因素,编制完善乡村建设规划体系。结合区市县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布局、建筑风格、立面颜色等建设要素,确保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整体协调,具有较高建设水平。保护传统村落,编制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提升建筑风貌,收集优秀民居实例,传承地方民居建筑风格。强化村民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主体地位,规划应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规划总平面图及相关内容应在乡村显著位置公示(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提升环境治理水平1.加大垃圾治理力度

       健全日常管理机构,完善设施,确定运营模式,落实运营经费,已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要全部启动并及时维护。构建完整的“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的长效管理体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按照《大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村边、路边、沟边、河边无集存垃圾,非正规垃圾点完成整治(牵头单位:市建委)。

       2.加大污水治理力度

       健全日常管理机构,完善设施,确定运营模式,落实运营经费,已建成的各类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部启动并及时维

       5 护。乡镇所在地行政村需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一般村庄生活污水和农家乐餐饮业污水,可因地制宜安装分户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严禁未处理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农田灌溉、排水系统。对村庄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严格监管,废水经过处理后需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加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以每年30%的能力递增,2022年处理能力达到常驻人口污水产生量90%以上,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率9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提高畜禽粪便治理能力

       加快分散家庭养殖户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和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2022年底所有村内大规模商业化养殖退出庭院(牵头单位:市农委)。

       4.提高秸秆治理效率

       推广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设专人进行监管并建立处罚制度,杜绝秸秆违规焚烧(牵头单位:市农委)。

       ——提升设施改造水平5.加强道路、边沟建设改造

       完善农村公路网,乡镇、行政村、自然屯要全部通柏油路,路面宽度根据路基宽度、工程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及交通需求情况,并参照以往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确定拟建项目

       6 路面宽度采用3.5米、5米或7米三种形式。根据交通量大小,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确定结构方案(牵头单位:市交通局)。村庄主要街路采用沥青砼或水泥砼结构,硬化率100%。路肩要硬化,路肩较窄的可进行水泥硬化,具备条件的铺装牙石。边沟要硬化,统一水平标高、统一建设尺寸,风格要与整体环境相协调,具备条件的采取U型槽、混凝土预制插板或毛石进行护砌,边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宽度、深度,确保通畅实用,实现雨水有序排放(牵头单位:市农委)。

       6.加强供水设施改造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有条件的要推进城市水源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7.加强厕所改造

       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按照《2022-2022年辽宁省农村改厕规划》要求,到2022年底全部完成;积极引导厕所入户,建设户用三格式化粪池。确保粪便达到《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普通农户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收集,经过适当处理后全部还田。根据村庄需要建设公共厕所并专人管理(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8.推进燃气工程建设

       推动建立农村燃气综合服务体系,结合天然气入连建设,有条件地区将燃气管网向镇、村延伸。积极探索利用清洁能源取暖的可行性,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推广(牵头单位:市建委)。

       7——提升宜居水平9.提高乡村绿化水平

       结合村内实际,在道路旁、宅前屋后、庭院内、沟渠边栽植适宜气候条件的矮株树种或开花类灌木,村内主次道路实现道路绿化长度比例 90%以上,村内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村内广场、空闲地等区域因地制宜的打造景观节点。村部、学校等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行政村绿色村庄达标率在70%以上。加大各村镇之间连接道路的绿化美化力度,有条件的要实现乔灌花草并举。同时采取行政、法律双重手段,严厉打击毁绿侵绿行为(牵头单位:市农委)。

       10.提高村庄亮化水平

       在村内主要道路旁及公共场所安装路灯,路灯间距50米,推荐使用低碳环保的太阳能LED路灯。根据村庄特色,有选择地设置景观照明设施。要根据村内人员分布、道路长度等实际情况,科学选定路灯位置。景观照明设施要适合本地特色,避免浪费。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受损照明设施,保证路灯的完好率(牵头单位:市农委)。

       11.提高乡村美化水平

       拆除违建、废弃构筑物,规范各种材料的堆放,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主要街路两侧围墙要统一设计,风格样式和色彩,定期粉刷,修饰和修复,力求简洁大方、整洁美观。同时,各村要结合实际,实施文化墙建设。实行“猪圈、厕所、灰堆、柴草堆、杂物堆”五进院,实现院落物品摆放有序,农作物种植矮化、美观,畜禽舍设置合理、无异味,各种设施洁净。经济条件较好、环境改善性需求较强烈村庄要提高院落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卫计委、爱卫办)。

       8 12.提升服务和管理优化水平

       强化、完善农村社区公用设施和乡村商业、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加强银行网点、综合超市、文化活动室、村屯文化广场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使村民能够享受更多的便利服务。要本着先健全再提升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建设服务设施建设的顺序、规模、特色等(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金融发展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制定“村规民约”,知晓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对村民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加强特色打造

       依托利用地域和资源优势,根据历史文化、风景旅游、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温泉疗养、沟域经济等特点,打造乡村旅游型、历史文化型、民族特色型、现代农业型、生态宜居型等5种类型的特色乡村(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到2022年要培育10个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国家级、省级特色乡镇。积极申报国家级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建委)。

       五、实施步骤

       (一)下达任务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市政府向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下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原则、目标、内容及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

       (二)区市县、先导区编制方案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根据市政府的三年行动方案和确定的三个类型乡村数量,编制本地区的9 实施方案。

       (三)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2月1日至3月1日)。市宜居乡村领导小组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进行宣传发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各乡村两级统一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责为区市县、先导区提供业务指导。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组织考核,表彰先进,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 调整充实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宜居乡村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掌握宜居乡村建设任务及进度,进行组织协调,建立定期检查、情况通报、工作调度和达标验收工作制度。

       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是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启动工作、分解任务、管理配套资金、办理建设手续和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向牵头部门和领导小组报送进展情况。

       市直牵头部门职责。组织指导各乡镇、村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编制投资需求计划、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掌握进展情况,按领导小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建立工作组织保障体系

       为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得到落实,补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机构的短板,切实增加抓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实力,结合行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市建委整合编制和人员,组建村镇宜居建设管理中心,进行基础数据采集、深入村屯调查、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设备运营监管、监督资金使用、与县乡村三级协调、开展考核评比验收等工作。要保证办公条件,配备车辆,落实办公经费。区市县政府参照组建由建设、交通、卫生、林业、水务等部门组成的村镇宜居建设办公室,负责与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进行衔接并指导乡村两级具体工作。乡村两级也要有专人负责。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市县两级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保障基本条件的村庄,在综合评估并考虑拆迁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整治内容,由市财政予以解决;对环境整治乡村由集中连片整治资金解决,不再另行向市政府申请资金;对每个美丽宜居乡镇、行政村市财政每年分别投入3000万元、500万元,区市县、先导区保障设施运营资金。

       二是市直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主要用于绿化亮化、道路、饮水、改厕、危房改造、连片整治等项目。

       三是积极引导农民自我投入。广泛开展“文明村”、“卫生户”等创建活动,把农村环境治理与农户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结合起来。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作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入资金,回馈社会,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1 资金的使用。由领导小组整合各专项资金,研究确定投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将主要资金投向目标乡村,并监管资金的使用,接受专项审计;建设项目由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村镇办进行组织,乡镇政府指导行政村具体实施。

       (四)强化监督考核,严肃纪律

       市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建立实施淘汰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和时间节点规范有序推进。市政府将宜居乡村建设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级干部考核、评优评奖及实施处罚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县、先导区、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自查力度。

       宜居乡村工作实行全面考核、分级验收制度,逐级对行政村、乡镇、区市县(先导区)进行考核验收,上级对下一级提出处罚意见。同时,研究制定末位淘汰机制,将那些工作不积极主动、任务完成不好的乡村干部予以末位淘汰。

       (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对典型和示范做系列报道,及时宣传和推广成果经验和做法,营造农民广泛参与和良好工作氛围。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引领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

第4篇: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

       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围绕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盐城乡村实际,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特色田园乡村创建,逐步提升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市现有行政村2000个,自然村庄13756个。农村现有农房总户数145.83万户,总人口452.59万人,已建成61个省级美丽乡村,2022年成功申报20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正按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建设。

       一、创建美丽乡村,美化人居环境

       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村庄规划建设示范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创建活动。从群众最关心、最亟需、最受益、最直接的设施配套和环境卫生入手,加强村庄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升规划布点村庄人居环境水平。

       (一)注重总体布局。以“生态绿化环境优美、特色风貌景观显著、城乡空间品质优越、居住环境质量优良、生产生活便捷高效”目标,编制完成了《盐城市“十三五”美丽宜居城乡建设规划》,提出了城乡建设十大行动计划,构建了“美丽宜居新盐城”建设指标体系,为全市“十三五”期间美丽宜居城乡建设指明了方向。各县(市、区)按照市发展规划要求,积极制定美丽乡村创建规划和方案,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

       (二)彰显地方特色。结合地域特色和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地推进美丽乡村差别化发展。通过典型示范效应,全市的村庄环境面貌实现持续改善,农村垃圾收运、生活污水治理等设施更加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一是结合产业特色发展。东台市新街镇方东村,发挥苗木基地优势,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休闲观光和农家乐等产业,将生态效应和产业特色有机结合,成为宜居宜业的新农村;射阳县洋马镇药材村以中药材种植为基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契机,积极打造美丽药材乡村。二是结合宜游娱乐发展。盐都区大纵湖镇三官村突出服务乡村旅游的特色,将新村建设和老村改造相结合,扎实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实施,建立了功能完备的服务体系;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坚持乡村特色旅游,实现旅游和农业的有机融合,打造了七彩花田、三元农庄、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要素,实现了三元乡村一日游的目标。三是打造宜居环境发展。阜宁县罗桥镇晓光村立足村情特点,积极打造竹林文化,建立了竹文化墙绘、竹林氧吧等休闲娱乐场所;滨海县东坎镇新安村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服务强化为目标,推进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向中心村集中,不断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三)注重文化内涵。在美丽乡村示范(精品)村建设中,我们十分重视各村文化内涵的挖掘,从自然、人文、历史等方面着手,通过规划设计,全力打造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示范(精品)样板村,如以挖掘历史人物为主题的阜宁县板湖镇孔荡村,围绕孔子文化,积极打造文化旅游;以保护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建湖县宝塔镇宝塔村,围绕朦胧宝塔、古街村落积极打造历史村庄特色旅游,提高了经济效益和景观效果。另外,重点加强了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我市大丰区草堰镇草堰村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建湖县九龙口镇收成村收成庄,盐都区楼王镇丁马港村丁马被列入省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二、立足盐阜特色,打造田园风光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2022年,东台市三仓镇兰址村、联南村和官苴村成功入选省第一批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2022年,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新街镇方东村入选省第二批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市根据《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要求,专门成立了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李逸浩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协同,市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市政府定期召开会办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

       (二)深入调研稳步推进。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以来,我局积极履行牵头职能,扎实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的协调配合,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去年十月份,市田园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专题对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进行调研督查,积极了解各地村镇建设现状、美丽宜居乡村和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培育工作,研究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创建的政策、措施及方法,帮助各地分析村庄建设情况,提出改进方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挖掘本地村庄发展潜力,有力推动了各县(市、区)职能部门抓建热情。

       (三)积极推动试点建设。认真指导东台市做好省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探索创建模式和建设经验,力争在全市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步伐。积极协调矛盾问题,并与省、市相关部门搞好对接,争取资金、政策对东台市试点村庄的支持。督导东台市定期报告试点建设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促进了试点建设的步伐。

       (四)开展培育创建工作。我局结合省试点方案和我市农村实际,研究起草了《盐城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草案,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2022年4月,方案获得批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实施。“十三五”期间,利用我市农村现有建设基础和特色资源,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力争打造培育30个左右“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体现盐城特色风貌的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立市级特色田园乡村村庄储备库,择优推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三、下步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5月9日,我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提出了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十大工程”,我局牵头负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打造盐城美丽乡村升级版。要想统筹推进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培育创建工作。

       (二)召开现场推进会。积极开展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打造盐城特色风貌的市级特色田园乡村。按照《盐城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计划6月份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启动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2022年计划每个县(市、区)先行启动培育试点1-2个村,形成一批示范性、具有地方特色的特色田园乡村,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面上推进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增强乡村自身造血功能。市级要设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发展。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专项经费,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对列入建设的村庄在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上给予重点支持。

第5篇:镇 宜居乡村建设总结材料

       XXX镇宜居乡村建设情况汇报

       XXX镇位于盘山县北部,全镇版图面积96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7个自然屯。耕地面积62448亩,其中,水田35419亩,旱田27029亩,总户数5603户,16427人。

       在今年市、县统一开展的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中,我镇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村屯绿化工程以及“四个一”工程。

       村屯绿化工程结束,共造林绿化面积573.6亩,其中,绿化沟渠29条,绿化道路127条,绿化村屯9个。共栽植树木199408株,其中:绿化苗54018株,果树苗47500株,一年生杨树苗72046株,二年生柳树苗25844株;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其中的五进院工作已完成,全镇共向院内迁移柴草垛3433个,清除灰堆3028个,清除杂物堆1919个,清除粪堆1741个,清理各类积存垃圾11856立方米。改造泥土路203条、42.83公里。维修砂石路129条、35.438公里。累计清淤边沟70.62公里、新修建道路边沟129.54公里。修建垃圾填埋点17处,总容量达到33550立方米。修建垃圾收集池5个,设立垃圾存放点17个,配备垃圾箱1748个。新建氧化塘14个,总面积达到33400平方米。为巩固五进院成果,我镇打破保洁员由村级管理的机制,成立保洁公司,具体负责全镇环境卫生工作。通过实施

       公司化管理、优存劣汰机制,提升了保洁员的竞争和危机意识,提高了保洁员的工作效率,也为我镇五进院成果巩固提供了坚强保障。厕所入院、入室工程。我镇常驻户数为4823户,已完成厕所入室300户,剩余户数中,1899户将实施厕所入户工程、2624户将实施户外无公害卫生厕所改造。描述再好,不如实地看,在厕所入院、入室工作推进初期,针对群众认识不清、无法体会厕所改造好处的问题,我们先后在三棵、小荒、XXX等村建设样板厕所30余座,通过组织群众参观,现场讲解,群众对卫生厕所认识进一步加深,报名申请的户数由原来的不足千户,达到了现在的4823户,厕所改造率将达100%;路灯安装工程。我镇9个行政村将安装路灯865盏,正在进行路灯基础施工,已完成480座,预计4—5天可全部完成,并转入安装阶段。

       “四个一”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功能,实现“四个有”工程要求,我镇在确保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对全镇各村超市、浴池等公共服务设施做出了规划,并逐步推进。村屯超市建设工程。首先在经营模式上,重点采用租赁场地、公司经营这种模式加以推进。第二,在选址上,重点选择人口相对集中的繁华地带,并且与村委会广场、活动场所、人口密集地、浴池等相邻地带。目前,全镇各村超市选址工作已结束,等待裕农公司确认后,即可进行装修改造;村屯浴池建

       设工程。我们已在后鸭子厂村进行了试点,xxx村这座大众浴池服务面积60平方米,由村委会东侧两间办公室改造而成,已交付使用。浴池供水采用锅炉与工业太阳能相结合的方式,阳光充足、洗浴人少时,直接使用太阳能中热水,若水温不够,可用锅炉增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营成本。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免费洗浴),日洗浴人数在15人左右,洗浴效果良好。XXX村浴池参照后鸭子厂村浴池供水模式,于6月21日开始施工,26日工程结束,27日可交付使用。其他村屯浴池建设工程将在7月初陆续开工,力争盛夏到来之前让全镇群众都能享受此项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村屯卫生所建设工程。我镇将选址新建卫生所9个,目前,XXX村卫生所建设工程已启动,6月底可竣工、使用。其他几个村也将陆续开工建设。供气站建设工程。通过县住建局与XXX燃气公司对接,确定由华润燃气公司为我镇群众提供燃气服务。并先在距接口较近的XXX、XXX和XXX村推广。现正进行规划设计,3—5天后可开始铺设供气管网,剩余村屯明年年底前完成。

       6月23日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宜居乡村创建情况总结

       广西宜居乡村工作汇报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汇报总结

       宜居环境建设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