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仲裁工作汇报(共8篇)

第1篇:仲裁调解协议

       调 解 协 议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xxxxx纠纷一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因万xxxxxxx申请仲裁一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x元,双方即达成和解了结此案。案件仲裁费由甲方承担x元,由乙方承担x元。支付方式:

       一、乙方应于xx年x月x日前向甲方提交xxxx材料。甲方应于xx年x月x日前就乙方提供的材料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手续,乙方在甲方完善手续后立即支付给甲方x元。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相关x材料给甲方,则乙方应于xx年x月x日前支付给甲方x元。

       二、甲方同意随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完善应由甲方负责的xx手续。

       三、乙方于xx年x月x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x元;

       三、仲裁庭以甲方为申请人、乙方为被申请人根据本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不写明仲裁事实和 1

       理由;

       四、本调解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重庆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2

第2篇:仲裁调解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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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ao.lawtime.cn仲裁调解的技巧核心内容:在仲裁调解的过程中,要掌握好仲裁调解的技巧,主要包括掌握案情,理清责任;宣扬和谐,达到双赢;分析心态,促成互谅;不抓辫子,事前声明;了解底线,裁意暗示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仲裁调解的技巧。

       仲裁调解技巧,是仲裁调解人在仲裁程序中进行调和、化解矛盾,有效及时地解决争议的技巧、策略与方法。它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随案的灵活性与很强的应用性等特点,它是涉及心理、法理、语言、逻辑、教育等多学科领域的一门综合艺术。

       仲裁调解的技巧:

       (一)掌握案情,理清责任

       掌握所仲裁调解案件的案情,以及在认识上梳理清楚是谁方的过错与应承担多大的责任,是仲裁庭在调解中用以抓住“软肋”与“契机”,“暗示”各方当事人,使其互谅互让,达成和解的重要依据。当然,对于各方当事人来说,不需在调解中将是非曲直弄个一清二楚,以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有利于达成和解。

       (二)宣扬和谐,达到双赢

       一要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仲裁调解的优势和好处,突出和谐与亲和;二要向债权方讲明可由此避免对方当事人不当地利用人民法院的监督程序,拖延债务的偿付,易于自动履行;三要向债务方说明在解决此纠纷后与对方继续合作或尽快抓住从事获取新效益的机遇,从而达到“双赢”。

       (三)分析心态,促成互谅

       要提倡仲裁调解人注意探索使用“调解心理学”,比如:要从双方的利益要求及其对抗心理进行分析,到底影响和解的症结在哪里;要及时使用印象法、聊天法、感染法、降温法与倾听法等缓解双方的情绪冲突,克服当事人的心理障碍;要灵活使用肯定法、说理法、转移法、暗示法、类比法、台阶法等调整当事人的心理需要,寻求适当的和解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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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仲裁调解人要注意引导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害问题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在调解劝告当事人时,可以采用WTO规则用搏弈论思维来处理纠纷。即劝导双方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设想对方是怎样考虑他的利益,因而在决策和解之前,就要互相“相让”和“想到”。这就是著名的“博弈论”思维的运用,也是当今逐步为人们所接受的“双赢”思维。

       (四)不抓辫子,事前声明

       这就是说,必须在仲裁调解开始前,先行告知双方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所发表的解决争议的意见、观点、陈述、认同表示、否认表示、承诺或要求,均不得作为以后任何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提出的请求、反请求或答辩的依据。明示在仲裁调解进行中,秘书不作笔录,双方不作记录或录音,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调解设置陷阱或拖延时限。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调解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调解,即转入其他仲裁程序。

       (五)了解底线,裁意暗示

       仲裁调解中的所谓“底线”,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前或调解中为表示和解诚意而互谅互让的最低主张债权或最高承诺债务的额度及其它意思表示。

       在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底线差距靠近的调解技巧中,“裁意暗示”是一种有力的手段。所谓裁意暗示,就是仲裁调解人在掌握了案情与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底线之间以及和拟裁方案之间的差距,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进行可能裁决结果或理由的非明示性告知。

       (六)分合交替,热情耐心

       分合交替,就是说在仲裁调解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甚至参加人上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调解的进程需要,灵活地掌握与进行。比如,“背靠背”方式与“面对面”方式的结合,让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做当事人的工作,让当事人的上司或朋友做当事人的工作等等。热情耐心,是指仲裁调解人在态度上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裁决时的法、理、情不同,调解中要情、理、法,体现和谐、公平与公正。

       (七)适时居中,平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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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调解,主要是协调双方当事人讲利益,而不是评判是非,也不是简单的“和稀泥”。既不能以牺牲一方的经济利益来达成和解,也不能以牺牲效率花过长的时间来寻求所谓公正。我们在这里提出“适时”,就是要注意掌握仲裁调解中的进度与时机,在双方的方案及底线差距过大,经过反复工作不能接近时,应即时终止调解程序,果断转入合议裁决阶段。这里所说的平衡利益,主要是在分析双方的核心利益、可让步利益或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引导双方理性地权衡自身利益,互谅互让,从而试探性提出模糊的或具体的方案。

       (八)文书跟进,及时履行

       仲裁调解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是:一方面比之单纯调解,所制作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另一方面比之单纯仲裁,又更易得到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是说,仲裁调解中的文书,包括调解书及按照当事人的要求或属涉外案件的情况下依和解协议制作的裁决书,在执行中不受我国人民法院涉及实体方面的监督程序约束。

       仲裁调解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应立即制作并发送调解书或裁决书为好。这一方面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也省下送达时间,另一方面,可防“夜长梦多”与“节外生枝”出现。如果在仲裁申请的请求中,只有部分事项达成和解,也可以就这一部分事项制作调解书,其他事项制作裁决书。这种作法,由于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应是可行的。在实践中,我们还探索出由债权人适当让步达成和解后由债务人“抱起钱来领调解书”,以及在当事人互负债务和解后,由共同信任的仲裁机构充当代收代付的中间人协助及时履行等方式。由于这些方式同时具有“三率”的优点,很受各方当事人的欢迎与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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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一、简要回顾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个着眼、六个着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着眼于基层维稳,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法》宣传。在市级层面,开展了两次大的活动,一次是放在党校举办了二期村级新当选的治保、调解干部培训班,杨周才副局长就《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另一次放在桃渚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镇(街道)层面,大多数镇(街道)对新任调解员都进行了分批培训,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营造了氛围;二是部署“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制定了“舒心解结”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河头镇“周报月结”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结合村级换届,及时调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设立了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东部分中心,在行业方面,成立了全市职工工会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的建设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两水工业园区新建村企联合调解委员会,着力调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间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镇积极贯彻台州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创先与相邻县联系,建立了桃渚与三门的泗淋、小雄,小芝与三门的花桥、泗淋等4个跨区域调解机构,填补了我市县际边界调委会组织的空白。四是进一步丰富了“五调联动”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在与行政调解联动方面,上半年,推开了与公安110的联动。如大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联合设立110联动调解室,街道派驻2名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联动方面,新建了检调联动机制,同时诉调联动向基层法庭延伸。与信访联动方面,更加紧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楼入口处,设置综治、信访联合接待室,作为调委会的前沿阵地,做好来访接待、起到枢纽作用。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室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街道调委会,由调委会批转相关单位或相关责任区调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移交分管领导解释答复。综治信访接待室做好“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在上下联动方面,我们市调处中心的龙头地位越来越凸显,与各镇街道调委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五是调解专家人才库和等级建设在摸索中不断推进。如桃渚设立了渔业纠纷人才库,大洋设立专家门诊,将每个调解员的等级和特长公示上墙,由当事人选择,杜桥实行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等。有力地推进了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调处成功183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7 %。

       (二)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1.管理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创建“四联”管理机制。即:“两书”联保、“定位”联动、“巡走”联防、“应急”联勤,重点是“两书”联保和“巡走联防”。如:沿江司法所结合村级综治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监管AB岗,深化镇、村两级联防。二是创建社区矫正“四位一体”基地建设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运作日常管理、政法机关为基地建设提供法律保护、企业在基地设立“阳光就业岗位”,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到基地开展组团服务,充分发挥“一基一品”教育、劳动、改造和服务功能。如4——5月,全市开展集中点验点专项行动。对古城、沿江6名严重违反监管纪律的对象被处以治安处罚;古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组织治安巡逻,每逢集市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治安巡逻,不但减少了辖区集市偷盗等犯罪现象的发生,而且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真正达到了改造思想、回归社会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创新社区矫正“四个服务”。即:社会救济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干部志愿者结对服务。如:古城街道创建街道统一领导、司法所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办的“联办直通车”机制,开展社会救济服务;开辟“职校培训”阵地,以市职业技校为主阵地,推进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服务;建设企业“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区服刑人员,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实行社区矫正亲情化帮扶,推进干部结对服务,有效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台州日报头版以《社区服刑人员邀请“恩”聚会》为题作了宣传报导。杜桥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向和实际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免费提供了机械、眼镜、电脑应用等技能培训 3场次,共有21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落实就业安置,无一人再犯罪,有力推进了“三防建设”。

       1——6月,全市累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5人,期满解除矫正340人,目前在册1255人,违法违规情况:再犯罪2人,低于台州市0.3%的控制目标。

       2.推进安置帮教协会建设。6月,建立“临海市社矫安帮协会”,并在杜桥、小芝、河头等镇设立了10个分支机构。目前,协会已安置社区服刑人员5人,归正人员20人。

       (三)着眼于“六五”普法启动,着力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

       一是开展“六五”普法前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询等方式,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前期的准备;二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将普法考核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这为进一步推进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暨“五五”普法表彰大会;四是开展了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回头看”,并对全市9家预申报浙江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进行指导;五是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深入镇(街道)、企业、军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镇街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江南街道举办“庆三八”促和谐婆媳学校普法大讲堂活动,尤溪司法所发挥大学生村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永丰司法所与镇团委联合在台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基地。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通过狠抓特色普法,扩大了普法的宣传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响力。

       (四)着眼于法律服务,着力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机制。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认真执行义务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干,工会、妇联、残联、关工委、共青团,及国防、军队等专业援助站为补充的社会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实施“三三”流动服务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普法大讲堂”、“流动法律服务站”、“法律夜市”平台,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传资料、一张法律援助联心卡”为内容,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创建“四联”工作衔接机制。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信访、未成年人诉前调查和仲裁对接联动,扩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统一指派,援助督导、援助陪同、质量反馈投诉、以奖代补等环节五个质量评估环节,切实提高援助质量。江南街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74名员工办理仲裁、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6月,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439件,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总量。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深入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律“双服务”工作。建立律师联系镇(街道),积极参与联系村换届选举的监督、法律服务咨询等。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和全力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先锋”活动长效机制,各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联系镇、村开展法律服务,印发法律援助联系卡,得到社会的好评。昶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临海市优秀基层党支部称号。二是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总结去年“法律体检”的做法,进一步充实调整“法律体检”服务团队,设计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阶段、可量化体检方案,重点对建筑业、卫生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顾问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的运营、投资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20家企业法律顾问,为47家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22份“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163份合同,开展非诉业务7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80万元。三是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6月,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诉等其它案件9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451件,其中国内1916件,涉外535件。

       (六)着眼于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启动主题教育。3月3日,全局召开干部大会,对“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和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开展岗位培训。4月6日,我局将对全体司法协理员和新入岗的公务员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群众工作和司法业务技能。三是强化司法文化建设。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夜市”、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四是落实量化考核。对基层司法所实行“2+3”分类考核,对基层队伍实施“2+4”双轨考核。并相应出台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创业创新和争先创优的活力。

       总之,上半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总要求,致力于优化资源,强化队伍竞争力,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别是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干警严把两委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全程参与村党支部、村民委的选举过程。其中、各律师事务所也通过“一村一顾问”纽带,积极参与选举法律咨询、宣传,为基层民主选举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任务。与此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其经验和作法分别被省政务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葛慧君还专门批示:“临海市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拓宽了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群众。”这是省领导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励。人民调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上半年就有4个县市到我市开展了学习交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来的工作进度,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司法行政还存在许多困难、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现在:

       一是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形势严峻。(www.xiexiebang.com)上半年,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形势严峻,“脱、漏管”现象不容乐观,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中,发现有些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此突出问题,亟待整改。对此,我们每个司法所都应当认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今年内是建党90周年,稳定的压力一点也不轻于上海世博。境内外的敌对势力会趁机插手社会各类矛盾,再加上,生产领域的安全事故,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企业转型、劳资纠纷,企业金融领域的纠纷会大量产生,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叠加,冲击和影响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要圆满完成台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调解“舒心解结”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从台州普法的工作来看,温岭拿了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可以说,面对标杆,我们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创建的特色优势已不再明显,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六五”普法的创特色、创品牌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加激烈。

       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困难仍需要进一步攻坚。 根据“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我们感到基层司法所的创建基础还十分薄弱。从面上讲,真正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不是很多,这与我市创建规范化、样板化司法所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总之,这些困难与挑战,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关键还是要靠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着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三防”能力

       要坚持“监管从严、服务从优、服务与管理并重”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四”管理模式,进一步打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大矫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将社区监管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级综治工作站平台,将监管责任、权利和义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社区矫正对象置于村(社区)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效能。三是要继续狠抓“四个服务”工作。要象古城、杜桥那样,善于向政府、部门、村(社区)、企业和社会各界借力,利用好社会资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组织作用。四是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社矫委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督查。进一步推进基层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防范环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程。

       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摸清底数,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安置基地等建设。

       (二)继续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各地在村级换届后,要与镇综治办一起,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调委会建设。切实做到基层组织建设100%。二是强化培训。下半年,对还没有组织培训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安排落实,要以贯彻学习《人民调解法》为重点,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从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每位调解员受训率100%。切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在尤溪镇还要举办好第五届人民调解员“擂台赛”。三是集中化解。要结合敏感时期,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形成调解合力,切实打好重大复杂社会矛盾“攻坚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建立人民调解等级制。要进一步贯彻桃渚人民调解现场会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通过发挥协会的力量,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的等级制、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六是要进一完善“五调联动”机制。要在大洋街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心镇,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与“110”联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治安调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调委会建设,要争取把调委会建到交警大队、中队。让老百姓第一时间接受人民调解化解交通纠纷。要进一步推进跨区、边界调解组织建设。要推广古城街道“两水”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的做法,各镇、街道都要积极争取在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白水洋与仙居下各,杜桥与前所、章安,尤溪与黄岩宁溪的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要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认真筹备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轮普法的热潮。二是出台部门“六五”普法考核办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门考核的契机,进一步动员、整合部门力量,推进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进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创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要按照考核验收的标准,组织对创建单位的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以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创建的品质。四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按照“六五”规划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新调整、新标准、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的新内涵,新举措,新亮点,为打造“法治临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软件建设。要坚持一手硬一手软的方法,在前几年大力推进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以队伍建设为着力,更加突出地加强司法所软件建设。一是继续坚持“瘦身强基”工程,今年9月,新录用3名公务员将继续充实到基层一线。二是全面贯彻《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要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励、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的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廉洁执政能力。四是要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尽力做到硬件做硬、软件创优,有条件的,还要大力培育样板司法所。切实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的坚强堡垒。

       (五)继续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设

       一是要做大做强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长批示为新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心有关配套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贯彻好每周值班工作,办好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个法律援助咨询。以优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汇报。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网上法律服务四位一体建设。用法律的“声音”去引导和占领“虚拟网络世界”,拓展网上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全市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契机和新增长点。三是要继续推进“双服务”。要继续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向企业完善企业法治,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上转变。通过律师企业体检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拓展律师在非诉领域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推进基层农村“一村一顾问”工作,要面向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努力做好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帮扶结对,创新机制,为基层法治做出贡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发挥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服务群众中发展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树立信誉。市公证处要积极拓展“三农”公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优秀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狠抓“解放思想、创业创新”、“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执业纪律和效能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等相结合,全力做好争创省档案一级达标和迎接各级考核等工作。努力以更优异的业绩,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推一个新台阶。

第4篇:仲裁办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总结

       仲裁办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总结

       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狠抓法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调解仲裁体系初步建立,调解仲裁队伍不断壮大,调解仲裁能力不断提高,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去年底,农业部表彰了我省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等7家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

       一、仲裁工作体系初步建立。近两年来,各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设。尤其是今年初,省农委联合省高院、省财政厅等七家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意见》后,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仲裁委员会,已经成立的地方依法进一步完善规范,全省已成立63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占涉农县(市、区)总数的94%。XX市XX区以编委名义发文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明确其为区政府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高层议事机构。

       二、仲裁工作程序日趋规范。各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健全仲裁规则,制定仲裁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受理、调解、仲裁等各个工作环节。同时,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原则,对所有仲裁案卷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形成纸质、影音、实物和电子等档案,极大提升调解仲裁工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和社会影响力。XX市XX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先后制定了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调解工作守则、仲裁员岗位职责、档案室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案件受理、调解仲裁、文书送达、案件回访、立卷归档等每个环节都严格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调解仲裁能力和水平,成立以来先后开庭仲裁5起案件、调解27件纠纷。

       三、仲裁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重点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工作和调解工作中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能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人员,充实到仲裁员队伍,全省聘用仲裁员564名。省里制定调解仲裁队伍培训计划,每年在全省选拔骨干参加农业部培训,培养了一批仲裁培训师资骨干人员。建立“一个标准、四项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统一仲裁员培训标准,全面落实仲裁员聘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制度,全省先后开展3批调解仲裁培训,对433名仲裁员进行培训考核颁证,全面提高仲裁员纠纷调处能力、仲裁委员会指导服务能力和乡村调解员化解矛盾的能力。

       四、仲裁硬件设施逐步改善。各地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和中央综治委、农业部要求,积极争取把仲裁工作经费、办案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强化仲裁工作手段。全省31个县(市、区)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今年共争取财政经费198万元。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争取40万元,专门设立了纠纷仲裁庭、纠纷调解室和办公室,同时添置电脑、放映机、录像机、照相机、录影笔等设备,有效改善仲裁工作条件,保障仲裁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5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一. 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提交材料。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 受理期限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开庭和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6篇: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

       参与劳动争议调处是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也是工会法律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体现工会代表和维护职能的重要方面。自1987年国家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特别是1993年7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劳动争议调处开始步入法制轨道。成都市总工会抓住有利时机,加大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的力度,突出重点,从组织建设入手,立足“调解为主、基层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构筑起协调、疏导各类劳动纠纷的有力防线。

       1、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企业劳动争议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发展较快。据统计,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市属集体企业组建率也在90%以上,大型企业均建立了二级调委会,有的企业在班组还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委会主任均由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由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和行政三方人员组成,从组织上保证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开展。为有效、规范地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各企业劳动争议调委会还依照国家的法律和现行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既保证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随着改革的深化,成都市政府第93号令的颁布实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XX年,成都市总工会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进一步抓好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会议。会后双方将以上指导性意见以成工发[XX]26号文《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争议协调工作的通知》下发,有效地促进了街道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XX年,在国企和集体企业95%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成都市总工会又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对全市所辖的20个区(市)县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做出要求部署。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已达到6972个,达到应建比例的92%。调解员13908人,20个区(市)县已有423个街道乡镇建立了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有调解员1622人,逐步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且善于做调解工作的骨干队伍。

       在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十分重视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为使调解人员不断熟悉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调解技能,成都市总工会坚持有计划、分批次地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强化培训,要求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员均需执证上岗,每年进行注册学习,使其尽快掌握调解工作的一般程序、技巧和现行有关的政策法规,逐步提高自身素质,高效、保质做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截止目前,成都市总工会共举办各类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 期,培训人员达 人次。在常规培训的同时,成都市总工会还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先后聘请国内外劳动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举办劳动争议调处专题讲座,还先后推荐基层调委会主任到全总、劳动部、省总、省劳动厅等部门参加培训,多次组织调解员旁听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的庭审活动,到外省调研学习先进经验。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活动,造就了一支熟悉法律法规、懂业务的调解员队伍,实践证明,这支队伍在预防和疏导矛盾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前沿阵地的作用,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稳定社会、稳定职工队伍作出了积极贡献。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平息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在一些地区和企业利益冲突显形化,使得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大幅度增加。为减少和预防矛盾,近年来,成都市总工会逐步加大对集体劳动争议的预警、预防和处理力度。(1)重视预防,强化预警。成都市总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上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防为上,救为次,戒为下”的方针,针对近年来在改制企业中不断出现的集体劳动争议,建立完善了《成都市总工会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办法》,将预警信息分等级管理,坚持定期和不定期预测预报,针对集体劳动争议所表现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对下阶段情况进行预测预报。(2)畅通信息、健全网络。市总工会利用工会广泛联系职工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建立了层层信息网络,目前全市已有劳动争议调解员13908名,劳动法律监督员495名。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市总工会实行了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对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实行本级通报,逐级分头上报的制度,使市总工会能及时掌握信息,分析动态,对症下药,采取措施。据统计,成都市总工会通过各级工会共获取各种信息1380多条,编发信息640多条,上级采用60%以上,这些信息直接反映企业改革的现状及职工动态,为有效及时地疏导矛盾提供了依据。(3)疏导矛盾、化解矛盾。职工集体劳动争

议和突发性事件引发的原因既有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出台的许多宏观政策所带来的震荡和阵痛,又有个别企业执行政策走样,还有相当部分是由于企业在改革中的不规范操作损害了职工的利益,所以在预警稳定工作上,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格局,把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纳入全会职能目标考核管理,规定各产业工委和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要针对预警、处置集体劳动争议以及领导督办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等情况认真填报工作小结,牵头部门根据各自完成情况做出考评意见,交于市总目标考核办公室,参与季度评分和年度总评。同时,制定出了成都市总工会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制度和办法,明确了预警工作的范围、原则、方法、管理和信息报送的程序,把解决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纳入了依法协调处理的轨道。

       3、以典型引路,积极拓展基层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成都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基层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近年来,通过“劳动争议经验交流大会”、表彰“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员”、“三资企业劳动关系研讨会”等形式,促使基层劳动争议调委会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还不断探索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XX年7月,成都市总工会召开了非公有制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经验交流大会,通过树典型和先进经验的介绍,对非公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不断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的重点是抓好企业调解,但并非所有的劳动争议都能通过调解解决,工会组织还应依法参与仲裁活动,这是《工会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赋予工会的重要职责。成都市总工会及所属19个区(市)县工会,均依照三方原则进入了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成都市总工会本级而言,共有17名同志取得省劳动厅颁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证,其中14名被劳动局聘为兼职仲裁员。据统计,各级工会共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处 件,案外调解 件,各级工会干部在调处案件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较好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7篇: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

       潍坊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案例

       一、需求背景

       近些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升,2022年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是以往的很多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现有的手工操作处理案件效率较低,影响了案件的按期结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或劳动争议仲裁院作为调处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也应当跟上时代的潮流,运用现代的计算机技术,将工作纳入新的工作模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更好更多地为人民服务。

       二、系统概述

       由山大帝软负责开发的潍坊市劳动仲裁管理信息系统,可以为潍坊市劳动仲裁办公室提供一套功能齐全的争议仲裁信息管理系统才能高效地进行办案流程,记录与检索办案信息。本系统提供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同时要满足劳动争议仲裁各分支机构的日常业务处理。

       它的功能大体分为:立案流程、开庭流程、二次开庭、合议裁决、结案,案件检索、法律法规汇编、案件统计与统调试等,根据以上功能我们将系统结构作了相应化分与设计,分别为立案流程模块、开庭流程模块、二次开庭模块、合议裁决模块、结案模块,案件检索模块、法律法规汇编模块、案件统计与统调试模块等,其结构图如下所示:

       三、系统特点

       该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 跨平台特性:能够满足对各类劳动争议处理需求,跨越整个网络中各种操

       作系统、网络、数据库等系统平台。

        高扩展特性:具有高可扩展性,能够方便、灵活地根据业务需求而扩展。 高安全性:严格的权限管理机制可对用户访问的功能和数据资源进行定

       制。

        定制灵活性: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的人员权限进行设定,可以有不同的展现形式和不同的数据范围。

        较小依赖性:支持的平台和产品丰富,依赖性小。

        部署简便性:在网络联通的条件下,所有工作可远程完成。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信息系统优势

       目前,劳动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中发挥了主导作用,面对持续快速增长的劳动争议案件,各地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传统的人工办案方式效率低的现状,依靠现有的劳动仲裁力量在化解劳资矛盾方面的问题已经力不从心。由此可见,建立“劳动仲裁信息化系统”刻不容缓。

       《劳动仲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实施将弥补劳动仲裁系统在国内劳动仲裁软件管理信息化方面的空白,实现了劳动争议仲裁现行工作模式和行为方式的改进,实现劳动仲裁庭庭审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劳动仲裁机构办案效率;该软件的实施是山东省劳动仲裁系统信息化进程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劳动仲裁系统全面信息化的重要里程碑。通过该软件的实施,市劳动局、劳动仲裁院将走在了劳动仲裁系统信息化的前列,为劳动仲裁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表率。

       一、系统应用优势

       1.弥补了国内劳动仲裁软件管理的空白。

       2.该软件的实施是山东省劳动仲裁系统信息化进程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劳动仲裁系统全面信息化的重要里程碑。

       3.积极响应市政府对电子政务的要求,完成劳动仲裁院的信息化建设;使劳动局,仲裁院走在了劳动仲裁系统信息化的前列。

       4.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流程信息化,提高工作效能。能够简化办案程序,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面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攀升的趋势。

       5.开展劳动仲裁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其中包括了:优化办案业务流程,制定办案业务标准,推进办案业务管理;完善劳动仲裁统计指标体系,加大档案数据整理力度等。

       6.能够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该系统的实施,将促进劳动仲裁流程的规范化,形成标准和规范化的计算机流程处理,对劳动仲裁办案管理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

       7.实现对仲裁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动仲裁统计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并可以进行迅速的检索、统计;能提高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防控能力。

       8.能够推进劳动仲裁体系建设,是劳动仲裁管理模式的创新。

       二.系统实现目标

       《劳动争议仲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旨在实现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流程信息化,提高劳动仲裁机构办案效率。其中包括:仲裁办案流程的信息化实现,对仲裁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可以进行检索、统计等;最终成为一个易于使用、扩展和维护的系统模块。

       1.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实现目标

       (1)以软件形式实现劳动仲裁的各个流程,如仲裁申请、质证流程、开庭流程、合议和裁决流程、结案流程等;

       (2)对于各个流程中的需要的申请书实现打印功能,方便阅读;

       (3)在上述环节中严格按照仲裁的相关规定填写信息,并对非法信息给与提示;

       (4)上述流程中,系统具备记录操作日志的功能,能够对案件的工作进度进行详细的记录;

       2.法律法规汇编模块

       (1)提供对法律法规信息的管理功能;

       (2)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员可以对系统中法律法规汇编模块所展示的内容进行编辑,并可以添加、修改、删除法律法规。

       3.档案管理与检索模块

       提供分类档案检索功能,能够根据:案号、时间、申请人、被申请人等条件进行检索。查询所有包括销案,结案等信息。

       4.统计报表

       对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相应的报表。报表可以是图形或表格形式,并可以进行报表打印。

       5.系统维护模块

       可以在系统维护模块进行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等操作。

       6.日志记录

       对关键操作进行操作日志跟踪,可以在操作日志查询模块进行操作日志查看,提高了系统的安全性。

       三.技术优势

       1.统一的平台规划

       (1)数据集中式管理

       采用C/S、多层结合的模式。通过它可以充分利用C/S两端硬件环境的优势,将任务合理分配到 Client端和Server端来实现,降低了系统的通讯开销,使系统应用在不同的模块共享逻辑组件。以这样的方式,成功有效的解决了数据集中管理的问题。

       (2)Web应用框架

       Web应用框架处理仲裁系统中的关键技术,为系统的稳定性、跨平台、良好的集成和扩展特性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另外,平台可以利用其强大的集成技术,从

       界面、功能、数据都进行了有效的整合,采用了SSO、PORTAL技术,为劳动仲裁机构建立了统一的形象。

       (3)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WEB精确打印、统计报表管理等功能。统一用户与权限管理能够防止因大用户量访问可能造成的系统崩溃,它具有良好的响应性能,保证认证服务功能的可用性、可靠性。日志管理方便系统管理员及时查找系统或应用事故原因,及时解决故障。

       2.随需而变的业务设计

       劳动仲裁系统拥有强大的可定制性和扩展性,可以满足劳动仲裁部门的个性化需求,或者满足劳动仲裁机构在不同发展阶段中业务流程变化等产生的需求。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一、系统背景

       《劳动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是专门为各级劳动仲裁院设计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标准仲裁处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流程信息化管理功能和基本需求;力求减少一般用户和系统管理员的使用和管理难度,减少系统使用的培训和维护;提供相当的灵活性,使得各级劳动仲裁院可以按照本院的特点构建符合自己需要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且有很好的系统扩展能力和与其他系统的兼容能力、信息共享能力;

       二、系统设计目标

       劳动仲裁院是负责处理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各区劳动仲裁工作的行政事务部门。

       劳动仲裁系统建设将以网络为依托,建设劳动仲裁信息网络,包括建设市级、区级和县级劳动仲裁综合服务网络;实现市劳动仲裁信息系统与国家金保工程的联网,同时也实现与市级有关政府部门、业务机构网络的横向互联。

       系统在统一的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面向业务经办的一体化业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服务型”,劳动仲裁保障管理体制和业务模型,构建面向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多元化服务体系,面向基层融合业务与服务的社会化综合管理平台,并建立数字化领导决策体系,最终实现数据统一化、业务一体化、服务多元化、决策数字化。

       三.系统应用优势

       1.弥补了国内劳动仲裁软件管理的空白。

       2.该软件的实施是山东省劳动仲裁系统信息化进程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劳动仲裁系统全面信息化的重要里程碑。

       3.积极响应潍坊市政府对电子政务的要求,完成劳动仲裁院的信息化建设;使潍坊劳动局,潍坊高新区仲裁院走在了劳动仲裁系统信息化的前列。

       4.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流程信息化,提高工作效能。能够简化办案程序,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面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攀升的趋势。

       5.开展劳动仲裁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其中包括了:优化办案业务流程,制定办案业务标准,推进办案业务管理;完善劳动仲裁统计指标体系,加大档案数据整理力度等。

       6.能够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该系统的实施,将促进劳动仲裁流程的规范化,形成标准和规范化的计算机流程处理,对劳动仲裁办案管理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

       7.实现对仲裁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动仲裁统计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并可以进行迅速的检索、统计;能提高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防控能力。

       8.能够推进劳动仲裁体系建设,是劳动仲裁管理模式的创新。

       四、系统建设模块

       1.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实现目标

       (1)以软件形式实现劳动仲裁的各个流程,如仲裁申请、质证流程、开庭流程、合议和裁决流程、结案流程等;

       (2)对于各个流程中的需要的申请书实现打印功能,方便阅读;

       (3)在上述环节中严格按照仲裁的相关规定填写信息,并对非法信息给与提示;

       (4)上述流程中,系统具备记录操作日志的功能,能够对案件的工作进度进行详细的记录;

       2.法律法规汇编模块

       (1)提供对法律法规信息的管理功能;

       (2)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员可以对系统中法律法规汇编模块所展示的内容进行编辑,并可以添加、修改、删除法律法规。

       3.档案管理与检索模块

       提供分类档案检索功能,能够根据:案号、时间、申请人、被申请人等条件进行检索。查询所有包括销案,结案等信息。

       4.统计报表

       对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相应的报表。报表可以是图形或表格形式,并可以进行报表打印。

第8篇:企业方仲裁调解申请书

       山东信海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仲裁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山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申请内容:

       我单位/山东*************有限公司因劳动纠纷与员工*******发生争议,2022年5月3日已在贵会答辩完毕,现特向贵会提出调解申请:

       在2022年5月3日的答辩过程中,我公司已经充分证实申请人在我公司工作期间,确实存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事实,所以公司对申请人予以辞退是合理合法的,也不会对申请人作出任何赔偿;

       但是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一事,我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协助配合;

       至此,我公司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特向贵会提出和平调解与****劳动争议一案的申请。

       山东****************有限公

       司

       2022年5月5日

       经济仲裁调解协议书

       仲裁调解协议书(精选8篇)

       仲裁工作汇报

       调解仲裁工作作风心得体会(共14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