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实施方案(共6篇)

第1篇:村改居实施方案

       2022年4月19日

       村改居实施方案

       村改居实施方案

       【篇1: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

       碧阳镇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黟县城镇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省、市村改居有关政策精神,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基本方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郭门村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城镇的城中村、城边村的村改居工作。

       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创新求实的精神,解放思想,因村制宜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以改革发展的思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解决好土地、集体资产的处理以及村民住房、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坚持统一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建设新型

       2022年4月19日的现代化社区;坚持扎实、稳妥、有效,做到有序进行、统筹兼顾、协调解决,确保平稳过渡、社会稳定。

       二、村改居相关政策和办法

       1、集体资产和村集体经济的处理办法。集体资产的享受对象不变。村委会改居委会后,原集体资产(包括山场)、集体积累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和享有,严禁非法侵占、哄抢、私分和破坏。2、有关集体土地处理的具体办法。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和储备,未收储的集体土地依然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农村涉农补助相关政策继续享受,如建设需要,必须配合依法征收。3、有关房产处理和住房建设的具体办法。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批准建造的集体用房和私人用房,房屋所有权性质不变。停止所有集体组织办公用房和农民新增宅基地的审批。村改居后,居民可购买商住房或按政策申请享受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原村民住房若因为城镇规划需要必须拆迁的,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依法办理。

       4、有关村民社保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有关村民社保问题按《黟县村改居人员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政办〔 〕52号)文件执行。5、有关村民农转非和计划生育政策。村民转居民后,按有关规定由县公安部门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迁入的挂靠户,愿意转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但不享受原村集体经济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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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愿意转的,直接转回原籍),并在就业、入学、入伍、供水、供电、低保、户口迁移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履行城镇居民的应尽义务。村民转居民后,三年内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未参加社保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6、村干部待遇问题的处理办法。现任村“两委”干部和离任村干部的待遇按《黟县村干部报酬“三位一体”保障和激励办法(试行)》(黟发[ ]31号)有关规定办理。待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后,社区工作人员按社区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保障。村改居后,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按照我县现行社区经费管理体制执行。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村改居工作步骤包括准备工作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时间要求:从 10月份开始,到 6月底前结束。

       (一)准备工作阶段:(10月1日—3月15日)1、调查研究,摸清底数:(10月1日—12月31日)

       认真做好郭门村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1月1日—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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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宣传村改居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宣传改居后给城镇发展、城镇管理和村民生活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一是开好“四个会”,即:镇村改居工作领导组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大会;二是印发致全村村民的一封信,送发各家各户。三是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道路有横幅、墙上有标语”。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5月25日)1、公布方案,明晰政策:(3月16日—3月31日)

       在大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基础上,张榜公布村改居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发布村改居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把政策真正交给群众。

       2、核准情况,具体实施:(4月1日—5月15日)

       碧阳镇组织各专业工作组进村,按各自职责清理核准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政策和处理办法,制定具体处理方案,并张榜公布,力求做到户户清楚,人人知晓。在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后,组织实施。3、组建社区,交接归档:(5月16日—5月25日)

       按实施方案,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具体工作暂由村“两委”班子实施管理先行过渡,待届满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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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村改居工作领导组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后,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村改居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这项工作。1、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统一程序,认真操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既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又充分听取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统一标准。

       2、实行“四不变”原则,切实做好村改居工作。针对当前农村在土地、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行“四不变”原则,即:本村辖区基本不变,土地、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同时在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逐步实行属地管理。

       3、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村改居过程中,注重稳定干部队伍。村改居时,村级班子成员根据情况暂不调整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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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妨碍村改居工作造成社会不安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确保村改居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篇2:新桥村“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龙山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龙里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快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的集聚和带动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政变,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村改社区”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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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社区、冠山社区和水桥社区,共5个村3个社区。

       按照平稳过渡、一村改一社区的原则,将5个村3个社区改为8个社区,“村改社区”基本规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龙山镇政府—石头寨(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龙山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龙山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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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三、实施步骤

       我镇“村改社区”工作从 5月开始至 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至8月)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社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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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督导。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社区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村相应成立“村改社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社区”具体工作。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主要干部进行“村改社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社区的有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有:本村(社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的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经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为“村改社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村民对撤村建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消除村民的顾虑,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为‘村改社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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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制定“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改社区”有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2、确定“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名称和区域规划调整。

       对城镇内5个村3个社区“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区域规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龙山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社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加的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经过决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3、对“村改社区”的村(社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3个社区在“村改社区”前的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搞好“村改社区”前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的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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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资产分配权的本村永久性村民进行清理登记,界定本村老住户和人员。界定方法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经过,对人员界定结果张榜公示,并进行确认。三是在改制前由“村改社区”的5个村和3个社区按规划调整的新社区区域对本社区的农业人口、城市人口、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状况、计生状况、党员情况、支部建设、辖区楼群院落分布、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并分类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了解新建社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做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各项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式实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建制与运行模示。

       一是搞好改制工作。在县政府批复“村改社区”方案后,由镇党委、政府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社区。11月底前,完成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由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对改制后的5个村和原有的3个社区的区域规划、管辖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汇制社区分布图。

       对“村改社区”后的社区统一冠名“xx社区党支部”、“x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改社区”后,原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全部过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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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居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原则上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原则上过渡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因区域划分调整空缺小组长的,由新建社区考察人选后补选,年底,新建社区与全县同步统一换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二是抓好社区阵地建设,新建社区全部组建社区服务站,现有村改社区的办公用房暂时不变,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下步工作中,社区办公用房可结合县城规划适时改扩建或重建。社区服务站按照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立,社区服务站面积达400平米以上,其中: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在一楼或二楼,设

       【篇3: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 〕1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 〕14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阶段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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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村改居”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

       发展。

       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主要目标是:按照“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建立健全与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文化质量,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二、阶段性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力度推进“村改居”社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

       村改居社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要全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 完成30个“村改居”社区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村改居”社区进行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等集体资产改制工作试点。成熟一个改制一个,争取完成20%以上。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成立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农业、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国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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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指导“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权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业局。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小组,成员由镇(街)主要领导、农业等部门干部组成,负责处理清产核资、股权

       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及时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2、制定集体资产改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各镇(街)要立足实际,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周密细致地制定“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改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考核办法等相关重要事项,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各镇(街)要召开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深入基层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村民的思想工作,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栏及广播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集体资 产改制的目的、意义,逐步消除思想顾虑。三是“村改居”社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在镇(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拟订改制方案,经张榜公布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讨论经过后组织实施,并报镇(街)、农业局、民政局备案。3、做好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等资产改制工作。

       一是关于村集体资产改制的范围。参与改制的村集体资产是指属村集体所占有并有权进行使用、处理的各类资产。具体为经过清产核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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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各类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二是遵循“三个兼顾”的原则。改制要兼顾各村集体资产的演变历程,因地制宜,实行一村一策;兼顾村民婚嫁迁徙、入伍、上学、就业等各种变化因素,实事求是开展改制工作;兼顾过渡期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需要,确保有适当的集体收益来承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出。三是区农业局及区各改制责任单位、镇(街)要根据各“村改居”社区建设进展程度的不同,加强分类指导,抓紧推动原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资产管理结构设立以及后续经营管理等工作。四是实行“村改居”社区要召开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经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并报镇(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牵头,区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房产分局,镇(街)

       及“村改居”社区。

       (二)加快完善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市政管理范围加以统筹规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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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并在2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1、社区用房建设要达标。当前,全区15个“村改居”社区办公用房未达到500m2以上建设标准。今年要有70%以上达到这个标准。提倡有条件的“村改居”社区将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场所按照1500m2以上标准合并建设。规划部门对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项目用地要合理规划,相关镇(街)要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等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今年重点解决环东海域、工业集中区片区“村改居”的社区服务用房问题,根据各社区

       办公用房建设情况,争取市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2、市政设施建设要加快。重点加快解决“村改居”社区的自然村通达道路硬化、社区排水(污)设施改造、社区内主干道路灯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等文化设施建设问题,统一纳入区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市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3、加强环卫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村改居”社区的环卫监管,提高保洁水平,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减轻“村改居”社区的经济负担。鼓励建立物业管理的企业运作机制,实行管、干分离;同时要合理配置环卫从业人员,并合理确定其工资待遇,建立健全环卫管理规

       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提高“村改居”社区环境的日常保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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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区委农办、规划分局,镇(街)及“村

       改居”社区。

       (三)加强社区居民社会保障工作

       1、做好转岗就业工作。“村改居”的社区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与区、镇形成三级服务网络,开展劳动就业服务,包括失业登记、就业推荐、协助组织转业培训、开辟社区服务岗位安置就业等。并经过职业指导,引导“村改居”的失

       地(海)农(渔)民转变观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扶持创业。2、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村改居”社区居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积极试行贴息贷款、按比例补助等补助办法,引导更多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确保符合低保条件且失去土地的“村改居”社区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条件的“村改居”社区可建立居民保障金,专款用于支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教育、医保等个人保障性费用支出。

       责任单位:区人劳局、民政局及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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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1、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对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岗位资格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颁发培训证书,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知识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向社会公开招考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充实到缺编的“村改居”社区,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对已完成集体资产改制工作且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办公制度的社区,其“两委”成员的生活补贴,参照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标准发给;对未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办公制度的社区,其“两委”成员的生活补贴标

       准不低于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标准的60%,并逐步有所增加。

       2、适时调整社区管理范围。按照便于管理与服务的原则,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对“村改居”社区内新开发的商住区,按管辖范围—4000户人口数标准,设立新的社

       区;对个别管理界线不清、管辖范围相互交叉的社区,适时调整管理范围。

       3、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一是加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建设,“两委”成员一般为5—9人,提倡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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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叉任职。二是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三是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小组,负责督促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检查督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和社区事务、社区财务公开情况。四是加强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社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今年要完成“村改居”社区妇代会、共青团等配套组织的更名工作,健全社区基层 组织。五是着重培育发展服务类、文体类、慈善救助类、公益福利类等社区服务体系。到

       底社区志愿者数量达到社区常住人口的5%以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人劳局、司法局、计生局、文体局、团区委、妇联、工会及镇(街)。

       三、社区建设工作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统一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全体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这一战略部署上来。镇(街)对所属“村改居”社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重点了解社区干部及居民对社区建设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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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祥平、洪塘、西柯及新民等镇(街)要在去年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任务,开展“村改居”社区建设试点。经过试点,探索成功经验,为全区“村改

       居”社区建设工作树立典型,并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村改居”社区建设做好准备。

       (三)推广实施阶段(1月—11月)

       这一阶段是整个“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关键。镇(街)、区直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

       照本方案,明确工作程序,科学合理组织力量,落实相关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届时,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全面实

       现“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四、落实“村改居”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区直各责任部门、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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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落实。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直各责任部门、镇(街)要根据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计划和措施的落实。部门之间、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

       进“村改居”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加大投入,及时解决问题。镇(街)要根据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对“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投入。区直各责任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村改居”社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特别是结体资产改制工

       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帮助解决。

       (四)督导激励,狠抓工作落实。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对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对落实好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村改居”社区,区政府将给予每个社区1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社区办要加强对各社区的业务指导,全面把握情况,及时汇报,发现问

       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同安区“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表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月5日印发

       附件

       同安区“村改居”社区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表

       2022年4月19日

第2篇: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村民委员会改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4号)和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东委发〔2022〕13号)的要求,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就我市在中心镇铺开“村改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村改居”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委会,纳入“村改居”范围:

       1、居民户籍占本村人口一半以上的;

       2、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和耕地保有量为计算基础,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2亩的;

       3、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二、时间安排与步骤

       今年在8个中心镇铺开“村改居”工作(其他镇可在符合条件并属于镇中心规划范围内的村选择1到2个作为试点)从2022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2年6月底完成)。

       1、成立机构。市、各中心镇分别成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改居”工作办公室。市已成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村改居”工作。各中心镇要参照市社区建设和“村改居”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任正副组长的镇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改居”工作办公室,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村改居”的日常工作;同时,市组成“村改居”指导小组,深入到村指导“村改居”工作。各中心镇的领导机构要于2022年6月15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村改居”工作办公室。

       2、宣传引导。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民政局共同协调市报社、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设立宣传专栏或专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中心镇也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点宣传“村改居”工作的意义,有关法规、政策,试点工作经验、做法等,提高人民群众对“村改居”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心,为全面铺开“村改居”工作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氛围。

       3、调查研究。一是组成市调研组,深入开展“村改居”工作调研。由市府办牵头,从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计划生育局、市妇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市“村改居”工作调研组,重点对“村改居”以后的工作模式、资产运营等问题进行调研。一方面认真总结已完成“村改居”试点工作的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对“村改居”后,政府部门如何转变观念和职能;如何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如何管理和经营集体资产等方面的调研。二是各中心镇要加强调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以摸清情况,掌握民意,为顺利铺开“村改居”工作做准备。

       4、制定方案。各中心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居”和居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在2022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

       (二)实施阶段(2022年7月1日至9月底)。

       1、召开“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各中心镇要按照市的总体安排,结合本镇的工作计划,开好“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

       2、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清理集体资产,摸清家底,是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关键,也是“村改居”的重点。各中心镇要结合实际,抽调镇会计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联

       同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委派会计和监事会成员,分成多个审计小组,对改制村委会的村、组两级集体资产分类别、性质进行清理、核定和评估,力求做到不浮不贬,符合实际。清产核资的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3、界定配股对象。各中心镇在界定配股对象工作中,要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以村民的户籍、承包责任田、享受集体分配和履行村民义务等情况为基本依据进行。切实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1)确立统一界定日。在界定日以前依法可享受农民福利分配的,在册健在的农业人口和新出生人口,均可获一次性配置股份,固化股权。

       (2)对农村出嫁女问题要深入详细核查,具体操作按《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股东资格界定若干规定》执行。

       (3)张榜公布。要将配股对象名单以原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公布。公布要全面(包括对外出工作人员、出嫁女、嫁入本村的妇女、抱养子女、违反计划生育、被劳教、劳改、判刑、吸毒和逃避服兵役的村民),依照政策界定性质及作出处理,接受群众监督。

       4、选举产生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按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7人组成,是股东代表大会的常务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董事会必须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代表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接受股东代表大会的监督。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一般由3-5人组成。董事会、监事会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5、选举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村改居”后成立的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举问题分三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一村换一居”的,原村委会成员可以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后换届;二是属于合并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新一届社区民委会。三是因改制受社区居委会成员名额限制末补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人员,可招聘为社区居委会的专职工作者。但是否实行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选举,各中心镇在制定“村改居”工作方案时必须做出具体意见,一同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才能实施。

       6、理顺“村改居”后的各种关系。要按照《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理顺农业户口集体转居民户口,社区党组织设置,“村改居”后居民住房,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变更,社区居民就业,“村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基层妇女、共青团、工会组织建设,“村改居”后社区居委会的职数设置、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和其他社会管理事务等关系。

       7、建章立制。

       (1)有关改制单位统一冠名为“XX社区居民委员会”、“XX社区党支部”,具体名称待市民政局核准以后,由各单位依法办理挂牌。

       (2)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公布上墙;社区居委会亦可根据群众的意愿制定居规民约和居民自治章程。

       (3)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根据章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10月底完成)。

       1、各中心镇做好改制工作的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

       2、各中心镇开展对“村改居”工作的自查自纠,对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依法做好工作。

       3、市组织检查组对各中心镇的“村改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把改革后农民群众所享受到的利益是否真正得到提高作为主要标准,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三、“村改居”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村改居”是我市加快现代制造业名城、率

       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搞好这一工作,有利于提高集体资产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向民主代、规范化方向发展,有利于推动农村群众观念的转变。其次要认真征求意见,统一思想、规范操作;三是各部门,各中心镇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村改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村改居”的村委会必须符合“村改居”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村,暂不考虑改制。但为保证各中心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镇中心区的建设行为,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促进城市化进程,可考虑对镇中心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委会进行改制,或者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位于镇中心区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村与原村委会分离,并入其他村或居委会,纳入“村改居”范围,但必须上报市政府同意才能实施。

       (三)“村改居”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工程。各中心镇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细致。并要求把这次下发的《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和《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股东资格界定若干规定》等三份文件精神融会贯通,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依据。

       (四)各中心镇在实行“村改居”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维护农民利益、坚持确保集体财产不流失,坚持改革后经济保持发展。

第3篇:县城区“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理顺城县管理体制,提高城县管理水平,加快城县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县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城县发展现状和长远规划,经研究决定,将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四环路以内的39个村(居)民委员会改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区的两个大企业、3个大市场分别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改居”工作是新时期推动城县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城县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城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搞好“村改居”工作对于进一步理顺城县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增强居民的城县意识,推进城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城县基层政权,促进城县“两个文明”建设,最终实现我县城县建设总体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建县十多年来,城区仅有4个居委会,“村改居”工作远远落后于城县建设步伐,与我县所处的地位极不相称。目前,城区39个村已全部纳入城县总体规划,其中,有些村已基本无耕地或耕地很少,主要从事

       二、三产业,我县“村改居”的条件基本成熟。因此,必须审时度势,抓紧进行“村改居”工作,不断增加城县居住人口,扩大城县规模,增强城县功能,完成“五年再造一个新”的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这次“村改居”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城县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程序搞好“村改居”工作,为我县的社区建设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进一步提高城县管理水平,推进城县化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这次“村改居”的任务目标是: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将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四环路以内的39个村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再外贸集团、中纺金旭集团、龙城市场、密州商城、九龙商贸城分别设立5个社区居委会,具体时间从今天开始到6月底结束。�

       三、方法步骤�

       “村改居”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天时间)。 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县里召开"村改居"动员大会,参加会议人员:县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副书记或副主任、民政助理、土地管理所所长、经管站站长、有“村改居”任务的村(居)党支部书记,不是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议程:宣读县“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县领导作动员讲话。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改居”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全体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这一战略部署上来。各街道对所属村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村干部及村民对“村改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试点阶段(10天时间)。县里继续搞好××ד村改居”试点,为全县“村改居”工作树立样板。三个街道办事处分别选择1-2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到×××观摩学习,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探索成功经验,为下步全面铺开做好准备。�

       3、全面实施阶段(10天时间)。这一阶段是整个“村改居”工作的关键。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县“村改居”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一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区域。区域划分的基本原则是:首先,要考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各村的土地所辖范围,路到中间,沟到底,这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其次,按照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本着“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居民自治,有利于管理服务”的原则进行划分,达到成方成块;再次,因河流、街、路等原因将原区域阻隔间断的地域以及不便联系的区域,按照就近连片集中的原则,划归临近的社区居委会管辖,不能出现无人管理区、空白点。根据以上三条原则,规划出各社区居委会的区域示意图,标明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并将辖区范围用文字表述清楚,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确定、备案。针对外贸集团、中纺金旭集团、龙城市场、密州商城、九龙商贸城等大市场、大企业很难划入实体居委会管辖的实际情况,为便于管理和服务,单独设立5个社区居委会。二要严格工作程序。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报情况,并形成决议,然后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报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汇总,报县民政局审核,最后由县政府审批公布。“村改居”后,居委会挂牌名称为“县××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县××街道××社区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委员会)。单设的5个社区居委会要参照以上工作程序,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龙城市场、密州商城、九龙商贸城3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室可设在每个市场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暂时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外贸集团公司、中纺金旭集团公司两个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主任可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居委会设在该单位比较集中的家属区,居委会成员由工会、青年、武装、妇女、保安、幼教、医院等方面人员和居民代表组成。居委会挂牌名称和以上相同。�

       4、总结验收阶段(5天时间)。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在“村改居”工作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村改居”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予以纠正。�

       四、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村改居”工作是我县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这项工作。在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 “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统一程序,认真操作。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从准备工作到试点,直至全面铺开,都要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既要掌握政策,严格程序,又要充分听取所在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统一标准。各街道上报“村改居”方案时,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并附上村党支部、村委会书面申请及村民代表会议意见,避免各类问题的发生。�

       (二)实行“五不变”原则,切实做好“村改居”工作。 针对目前有些村在土地、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行“五不变”原则,即:本村辖区基本不变,土地、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户口性质不变。“村改居”后,凡在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土地上新建的居民区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入住的居民,在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要逐步实行属地管理,在谁的辖区就归谁管理。�

       (三)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村改居”过程中,要注意稳定干部队伍。“村改居”时,村级班子成员一般不调整变动,确需调整的可在以后换届时考虑。�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村改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邹庆忠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宁、县委常委、副县长尹凤来任副组长,县委副秘书长鞠俊海、县政府副秘书长毛向太、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蒋加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委主任王克柏、县民政局局长董洪祥、县公安局副局长吕翔峰、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单云莲、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姚进田、县经管局副局长孟庆才、县信访局副局长赵子坤、县国土规划局副局长王增顺、密州街道办事处主任赵光福、龙都街道办事处主任吴森、舜王街道办事处主任牟林锋、民政局纪委书记张忠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董洪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忠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村改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县里组成三个工作组分赴三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指导督查。各街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确定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班子一抓到底。各有关部门

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县民政局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发现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4篇:县城区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城县管理体制,提高城县管理水平,加快城县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县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城县发展现状和长远规划,经研究决定,将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四环路以内的39个村(居)民委员会改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区的两个大企业、3个大市场分别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改居"工作是新时期推动城县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城县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城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搞好"村改居"工作对于进一步理顺城县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增强居民的城县意识,推进城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城县基层政权,促进城县"两个文明"建设,最终实现我县城县建设总体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建县十多年来,城区仅有4个居委会,"村改居"工作远远落后于城县建设步伐,与我县所处的地位极不相称。目前,城区39个村已全部纳入城县总体规划,其中,有些村已基本无耕地或耕地很少,主要从事

       二、三产业,我县"村改居"的条件基本成熟。因此,必须审时度势,抓紧进行"村改居"工作,不断增加城县居住人口,扩大城县规模,增强城县功能,完成"五年再造一个新"的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这次"村改居"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城县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程序搞好"村改居"工作,为我县的社区建设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进一步提高城县管理水平,推进城县化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这次"村改居"的任务目标是: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将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四环路以内的39个村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再外贸集团、中纺金旭集团、龙城市尝密州商城、九龙商贸城分别设立5个社区居委会,具体时间从今天开始到6月底结束。

       三、方法步骤

       "村改居"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天时间)。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县里召开"村改居"动员大会,参加会议人员:县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副书记或副主任、民政助理、土地管理所所长、经管站站长、有"村改居"任务的村(居)党支部书记,不是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议程:宣读县"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县领导作动员讲话。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改居"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全体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这一战略部署上来。各街道对所属村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村干部及村民对"村改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试点阶段(10天时间)。县里继续搞好×××"村改居"试点,为全县"村改居"工作树立样板。三个街道办事处分别选择1-2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到×××观摩学习,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探索成功经验,为下步全面铺开做好准备。

       3、全面实施阶段(10天时间)。这一阶段是整个"村改居"工作的关键。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县"村改居"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一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区域。区域划分的基本原则是:首先,要考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各村的土地所辖范围,路到中间,沟到底,这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其次,按照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本着"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居民自治,有利于管理服务"的原则进行划分,达到成方成块;再次,因河流、街、路等原因将原区域阻隔间断的地域以及不便联系的区域,按照就近连片集中的原则,划归临近的社区居委会管辖,不能出现无人管理区、空白点。根据以上三条原则,规划出各社区居委会的区域示意图,标明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并将辖区范围用文字表述清楚,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确定、备案。针对外贸集团、中纺金旭集团、龙城市尝密州商城、九龙商贸城等大市尝大企业很难划入实体居委会管辖的实际情况,为便于管理和服务,单独设立5个社区居委会。二要严格工作程序。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报情况,并形成决议,然后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报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汇总,报县民政局审核,最后由县政府审批公布。"村改居"后,居委会挂牌名称为"县××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县××街道××社区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委员会)。单设的5个社区居委会要参照以上工作程序,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龙城市尝密州商城、九龙商贸城3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室可设在每个市场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暂时

第5篇: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新版

       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村改居”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X办发〔X〕22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农村新型社区“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民函〔X〕30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X办发〔X〕44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城乡一体化、居住社区化和政策延续化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尊重民意、资源整合、严格标准、适度控制,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逐步理顺基层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

       (二)基本条件

       1.村居所辖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

       2.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4.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资产改制,产权关系明确。

       三、“村改居”工作程序

       “村改居”涉及的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撤销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村改居”条件的村委会提出改为居委会的建议。

       (二)拟实施“村改居”的村委会,接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村改居”建议后,应组织召开原建制村村民会议,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村改居”建议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后,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改居申请。

       (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改居村委会提出的书面改居申请和村民会议表决材料审查研究后,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用正式文件形式向区政府提出撤销村委会设立居委会申请,并将村委会提出的书面改居申请和村民会议表决材料附在文件之后,一并报区政府。

       (四)区政府接到有关申报材料后,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评估验收,经审核,符合条件和法定程序的予以批准,并发出批复文件。

       (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撤销村委会设立居委会的批复后,应及时设立社区居委会,适时指导“村改居”社区选举产生新的社区居委会,划分居民小组,配齐各下属委员会,健全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

       四、实施“村改居”的范围

       域城镇的X村、X村、X村、X村、X村5个村。五、“村改居”工作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3月-4月)

       1.制定方案。相关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民政局。

       2.宣传引导。加大对“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村改居”工作的意义、有关法规、政策等,提高群众对“村改居”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为全面铺开“村改居”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4月-11月)

       1.申报。相关镇对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符合“村改居”标准、条件成熟的村按照相关程序步骤提出村改居正式文件申请,报区政府。

       2.审核、批复。由区民政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估验收,经审核,符合条件和法定程序的予以批准,并批复。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村改居”工作结束后,总结经验,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

       六、村改居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相关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保证人、财、物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村改居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严肃纪律。对个别利用“村改居”工作,煽动群众闹事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严格财经纪律,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对利用“村改居”工作挪用、侵占集体资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要加强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按照全过程、完成性和规范性要求,对涉及“村改居”工作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确保资料完整、详实和清晰。

       (四)抓好后续工作。“村改居”完成后,相关镇(街道)应及时督促改居社区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第6篇:街道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就业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城市社区工作的范围日益扩大。为提高城市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结合街道实际,就推进“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进“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尊重民意、依法有序、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改居”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村改居”工作中的每项决策都是重大的村务活动,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在确保原村集体资产权属不变的基础上,统筹处理好村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主动让利于民,确保“村改居”后原村民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村改居”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村情况不尽相同,经研究我街道确定林庄、戴湾、赵府3个村先行开展“村改居”工作。

       三、“村改居”的工作程序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对具备条件的村按下列步骤进行

       1、街道办事处研究提出“村改居”申请;

       2、召开村党党总支委员会议和村“两委”会议,对“村改居”的方案进行讨论;

       3、召开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村改居”等相关工作方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4、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村改居”工作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向市政府正式提出撤村改居的请示;

       5、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村改居”方案,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我街道“村改居”工作的时间安排是从2022年6月下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

       1、召开“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村改居”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街道“村改居”工作计划,开好“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安排“村改居”具体工作。

       2、宣传引导。加大对推进“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村要设置专题宣传栏,重点宣传“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法规政策,提高村民对“村改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增强信心,为顺利推进“村改居”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调查研究。各村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动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摸清实情,了解掌握民意,认真讨论研究“村改居”工作方案。重点对村集体资产处置、“村改居”后工作模式、资产运营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顺利推进“村改居”工作做好准备。

       4、制定方案。各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村(组)情,因村制宜,科学制定具体的推进“村改居”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2年6月21日—9月10日)

       1、开展清产核资

       各村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在村民广泛监督参与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改制村的村(组)两级集体资产分类别、性质进行清理、核定和评估,清产核资的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2、妥善处置集体资产

       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村民的户籍、承包责任田、享受集体分配和履行村民义务等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召开村民会议界定资产所有人资格并张榜公布。资产处置方式宜分则分,宜股则股,兼顾好村民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确保“村改居”后的原村民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建立社区建制与管理模式

       一是实行一村改一社区。按照一村改一社区以及平稳过渡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复后,“村改居”的村,撤销原村民委员会的建制,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新社区冠名要充分尊重原住居民意见,具体名称经市民政局核准、市政府批复后,由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挂牌。二是按社区模式运行。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地域原则上不变,原选举产生的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可直接过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直接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直接过渡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三是强化社会公共服务。加大对“村改居”后的社区服务场所建设,方便居民办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建设,使“村改居”社区居民全面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实现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市化质量和水平。改制后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干部补贴与城市社区同步,改建的社区居委会届满后,与老社区同步统一换届。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22年9月11日—9月15日)

       1、做好“村改居”工作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存档。

       2、开展对“村改居”工作的自查自纠。对在“村改居”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要及时纠正,完善提高,确保依法有效的做好“村改居”工作。

       3、对各村推进“村改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卞齐国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组织室,负责街道“村改居”各项工作的落实。街道派驻村工作组,各村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村民广泛参与,确保“村改居”工作圆满完成。

       (二)做好统筹协调。“村改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各村“两委”班子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村改居”工作顺利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具体实际,关键环节要认真细致,程序要依法规范操作,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要建立健全“村改居”全过程的资料档案,专人保管,对利用“村改居”工作制造事端、煽动群众闹事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手段侵吞集体资产,严禁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严禁借款、担保等举债行为;严禁挪用、侵占集体资产;有上述行为的,视情节依法处理。

       村改居社区工作总结

       县城村改居开题汇报

       村改居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居(村)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医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