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篇: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1、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任何电气作业,都必须填用工作票,并依据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和办理开工、终结手续。

       2、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为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

       注:在高压室内二次接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但应做好防护和警示标志。包括: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在控制盘、低压配电盘(箱)低压电源干线、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室内工作;

       3)、在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

       3、工作安全责任

       工作票中的有关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他们在工作票中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

       4、工作票填写

       工作票应统一编号,一式两份,填写时字迹应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工作票时对照一次系统图,了解系统运行方式,填写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工作票填写标准:

       1)“工作负责人”栏填写施工负责人姓名。若多组施工共用一张工作票,则填写总负责人姓名。

       2)“工作人员”栏填写施工人员姓名。多组施工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只填写各组负责人姓名,但共计人数应包括使用本票工作的所有人员。

       3)“工作任务”栏应写清具体工作地点和相应的工作内容,多处工作也应逐项写清。

       4)“计划工作时间”应根据批准的工作时间填写。

       5)“应拉开关和刀闸”栏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前已经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因工作需要而拉开的低压交、直流开关、刀闸、保险等。“已拉开关和刀闸”栏由电信车间工作票签发人员填写,填写前应逐项核实现场情况。6)“应装接地线”栏填写因工作需要装设接地线的地点或应合上的接地刀闸。“已装接地线”栏由当值人员除按上述要求填写外,还应填写接地线编号。

       7)“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栏内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临时遮栏、围网及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具体地点或设备编号。

       8)“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栏除按上述要求由当值人员填写外,对安装在固定遮栏内的检修设备应填写“打开×××遮栏门、取下×××固定遮栏上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9)、工作票使用的术语按照倒闸操作术语要求填写。10)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个工作任务。

       5、工作票签发

       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应由车间、变电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由车间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工作票的签发应遵守下述规定:

       1)、工作票的签发人不得兼任所签发的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2)、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3)、外单位在本单位设备上工作,应在生产指挥中心取得同意后予以签发。

       6、工作票的使用

       经签发人签发的一式两份的工作票,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以作为进行工作的依据,另一份由值班电工收执,按值移交。

       1)、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一次),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变电所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分管领导办理。

       2)、工作人员变更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写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接受一项工作任务,接受一张工作票;几个工作组同时工作时,且共用一张工作票,则工作票由总负责人收执。

       7、工作许可 1)、工作票审查

       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审查,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必要时要求详细补充或重新填写。2)、布置安全设施

       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后,确认工作票合格,然后由工作许可人根据票面所列安全措施到现场逐一布置,并确认安全措施布置无误。

       3)、检查安全设施

       安全措施布置完毕,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工作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可靠,确保检修设备无电压。然后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4)、签发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安全设施,双方确认无问题后,双方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组方可工作。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8、工作监护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办完工作许可手续之后,工作班开始之前应向工作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指明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过程中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工作位置,使其与带电部分之间保持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及工作人员工具使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得当。

       9、工作间断

       当日内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隔日工作间断时,当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10、工作转移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一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转移工作时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点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尤其应该提醒新的工作条件的特殊注意事项。

       11、工作终结

       作业全部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消除工作中各种遗留物件。工作负责人经过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即认为工作结束。

       工作结束并不是工作票结束,只有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由值班人员全部拆除、送电操作完毕并汇报调度后,工作票方告结束。

       操作票管理制度

       一、操作票管理

       1、倒闸操作应由二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2、除事故处理、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全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外的倒闸操作,均应使用操作票。事故处理的善后操作应使用操作票。

       3、倒闸操作票使用前应统一编号,在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重复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

       4、操作票应根据工作票下达的操作命令填写。

       5、开关的双重编号(设备名称和编号)可只用于“操作任务”栏,“操作项目”栏只写编号可不写设备名称。

       6、操作票填写完后,要进行模拟操作,正确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操作。

       7、操作票在执行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步、隔步,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8、在操作中每执行完一个操作项后,应在该项前面“执行”栏内划执行勾“(”。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

       9、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复查人将复查情况记入“备注”栏并签名,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收存。

       10、若一个操作任务连续使用几页操作票,则在前一页“备注”栏内写“接下页”,在后一页的“操作任务”栏内写“接上页”,也可以写页的编号。

       11、操作票因故作废应在“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若一个任务使用几页操作票均作废,则应在作废各页均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当作废页数较多且作废原因注明内容较多时,可自第二张作废页开始只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同上页”。

       12、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断操作,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若此任务还有几页未操作的票,则应在未执行的各页“操作任务”栏盖“作废”章。

       13、“操作任务”栏写满后,继续在“操作项目”栏内填写,任务写完后,空一行再写操作步骤。

       1)、开关、刀闸、接地刀闸、接地线、压板、切换把手、保护直流、操作直流、信号直流、电流回路切换连片(每组连片)等均应视为独立的操作对象,填写操作票时不允许并项,应列单独的操作项。

       14、填入操作票中的检查项目(填写操作票时要单列一项): 1)、拉、合刀闸前,检查相关开关的分合位置。

       2)、在操作中拉开、合上开关后检查开关的实际分合位置。3)、拉、合刀闸后,应检查其拉、合位置,三相同期情况及触头接触插入深度等。

       4)、并、解列操作变压器,检查三相负荷电流平衡;母线电压互感器送电后,检查母线电压表指示正确。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的接地刀闸确已拉开或接地线确已拆除。

       15、倒闸操作术语及要求:按倒闸操作术语统一规定执行。

       16、填写操作票严禁并项(如:验电、装设接地线不得合在一起)、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倒操作顺序。

       17、操作票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18、手工填写的操作票应统一印刷,未填写的操作票应预先统一编号。

       二、操作监护

       1)、每进行一步操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操作人和监护人一起到被操作设备处,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监护人下达操作命令。

       B、操作人手指操作部位,复诵命令。

       C、监护人审核复诵内容和手指部位正确后,下达“执行”令。D、操作人执行操作。

       E、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检查操作质量。

       F、监护人在操作票本步骤前划执行勾“√”,再进行下步操作内容。

       2)、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在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3)、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操作时,应停止操作,检查原因,不能处理时应报告调度和生产管理部门。禁止使用非正常方法强行操作设备。

       三、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时,不允许将设备的电气和机械防误操作闭锁装置解除,特殊情况下如需解除,必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2)、操作时应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

       3)、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杆应有防雨罩。

       4)、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带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5)、装设接地线前,应先验电后装设接地线。

       6)、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来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设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四、质量检查

       1)操作完毕全面检查操作质量。

       2)检查无问题后,应在操作票上填入终了时间,并在最后一步下边写上“已执行”章,报告调度员操作执行完毕。

第二篇:5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总 则 1.1目 的

       1.1.1为了加强对操作票、工作票的管理,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适用于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一部、发电二部、燃运部、信息中心。2操作票部分 2.1操作票填写

       2.1.1 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1.2 操作票上操作项目必须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2.1.3 操作票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主要编号、设备名称、电力调度术语不得涂改。)如有错字、漏字需要修改时,必须保证清晰,应在原错字上划“二横”,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字。漏字以“√”符号写上,每页修改超过两个字以上要重新填写。

       2.1.4 装、拆接地线(接地刀闸)及拆除、装设接地线要写明确实地点和接地线编号、时间。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2.1.5 填入操作票检查项目(要单列一项)。

       2.1.6 拉、合刀闸前,检查相关的开关实际开、合位置。

       2.1.7 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及拉开、合上开关或刀闸后,检查实际开、合位置。

       2.1.8 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保险)2.1.9 切换保护回路压板和检验是否正确无电压等。

       2.1.10 并、解列(包括系统并、解列,变压器并、解列,双回线并、解列,倒母线)检查负荷分配,(检查三相电流平衡)并在该项的末尾记上实际电流数值。

       2.1.11 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刀闸确已拉开和接地线确已拆除。

       2.1.12 备用母线投入运行前,要检查该母线完好无异物,可以投入运行。

       2.1.13 填写操作票严禁并项。

       2.1.14 填写错误作废的或未执行的操作票,要盖“作废”章,并注明原因。

       2.1.15 操作票填写完后,其空余部分应盖“以下空白”章以示终结,备注栏内不许填写操作项目。

       2.1.16 操作人接到下达正确的操作命令后,填写操作票,填写完后检查合格并签名交给监护人审查,如监护人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视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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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操作人重新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审查操作票合格后并签名,交给值班负责人审查,值班负责人审查合格后签名并交给值长审查,值长审查合格签字后方可执行操作(监护人及上一级人员发现操作票有错误,应定为错票,发现错票不应签名)。

       2.1.17

       操作票一页写不下,如有第二页及以上,每页均要填写操作任务、时间、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

       2.1.18

       如有异地操作(他人操作),必须填写一份(他人操作)操作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2.2操作票执行

       2.2.1 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对设备十分熟悉,监护人员的职责不仅是监督每个具体操作步骤执行是否正确,同时要对整个操作过程正确进行监督。

       2.2.2 操作人、监护人在正式操作前必须在模拟盘上或接线图上进行预演,并在操作票模拟预演栏内打个蓝色“√”,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2.3 操作中每执行一项应严格执行“四对照”,即对照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拉合闸方向,由监护人宣读操作项目,操作人必须做到声音宏亮认真地复诵,监护人确认无误,发出“对!可以操作”的执行命令,操作人方可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在操作票顺序栏左侧空格中打一个红色“√”。严禁操作完一起打“√”或提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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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操作必须按操作票的顺序依次操作,不得跳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换操作顺序。操作中设备出现缺陷中止操作(在本班工作时间内缺陷处理不完)其它未操作项目要盖上“作废”小章,并在操作票的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2.2.5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或向值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2.2.6 执行完的操作票应盖“已执行”章,填写错误的操作票应盖“作废”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2.2.7 执行倒闸操作任务,中途严禁换人。在执行倒闸操作时,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过程中,监护人不准替操作人操作,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操作人不得擅自操作。2.2.8 6KV以上设备开关拉、合要注明时间。2.3倒闸操作注意事项

       2.3.1 值班员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为了缩短操作时间,几个人同时都去操作,这样是不允许的。

       2.3.2 在执行操作任务时,应按操作票填写的操作项目和操作顺序执行操作,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

       2.3.3在执行操作时,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诵、核对无误,监护人下令,然后操作人执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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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 在执行操作时,严格执行“四对照”。

       2.3.5 在执行操作任务时,不允许出现与操作内容无关的对话,以免分散精力,造成误操作。3热机工作票部分 3.1热力机械工作票签发人

       3.1.1工作票由各检修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签发,或由各检修分公司经理提出,经检修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检修分公司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可由检修分公司经理提出,经检修公司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同其他班组工作无关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统、主机组及某些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

       3.1.2 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名单,由检修公司公布,并存放在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值长、运行班长室及有关检修分公司、安全监督与工程部各一份,以便工作时核对。3.1.3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3.1 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3.1.3.2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3.1.3.3 掌握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条件; 3.1.3.4 了解检修工艺;

       3.2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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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2.2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3.2.3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3工作负责人

       3.3.1

       工作负责人,一般应由在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

       3.3.2 工作负责人应由检修公司生产经理批准、公布并报发电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备案,值长、运行班长室、有关检修分公司、安全监 督与工程部发给副本。

       3.4工作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4.1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3.4.2 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3.4.3 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3.5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5.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3.5.2 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5.3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3.6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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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作许可人

       4.1 工作许可人应由运行正、副班长(单元长)、班组技术员担任或经发电一、二部、燃运部经理批准的运行人员担任。

       4.2 由发电一、二部、燃运部经理批准的工作许可人和由于变动工作岗位等原因暂不能继续担任工作许可人的名单要书面公布,并报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备案。值长、运行班长、各有关检修分公司、安全监督与工程部应有副本备查。

       4.3 工作许可人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运行规程。熟悉本岗位管辖的设备系统,并能正确的执行和完善安全措施。5热机工作票的填写

       5.1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安装、试验工作时,各检修分公司班组以及有关施工基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2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等填写,一式二份,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

       改。(主要编号、设备名称、专业术语不得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在原错字上以“二横“划掉,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字,漏字以“√”符号填写上,并由工作票签发人在修改处盖章,附页必须清晰。

       5.3 工作票填写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并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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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运行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票填写的不规范,应为错票,盖“作废”章,并要求重新填写工作票。

       5.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由本人在工作票上签字,不允许盖章或代签。

       5.6 工作票措施执行情况需要检修执行必须在对应项注明检修自理并有检修负责人签名。

       5.7 工作票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一栏中,工作票签发人在采取安全措施中编号,或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必须使用(1)……(n),不得使用其它编号。

       5.8 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填写以下内容并不能超过两条:

       5.8.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绝范围的措施;

       5.8.2运行人员需要补充的保证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措施;

       5.8.3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未提出的安全措施。

       5.9 值班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能同一人担任(不具备条件的单位暂不执行此条)。

       6热机工作票的办理及执行

       6.1 计划作业,应提前向值长办理请修票,值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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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票。

       6.2计划第二天作业的工作,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15:30时前送到运行班长(单元长)由运行班长(单元长)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登记编号。非计划工作可随时提票,但事先征得工作许可人或值长的同意方可办理。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6.3 在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之前,安全措施的布置由工作许可人执行,对重要的安全措施应在运行班长(单元长)监护下执行。6.4 检修工作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或有爆炸危险,并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布置情况,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然后由工作负责人将危险点(源)及防范措施填好,作业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并由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各持一份工作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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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在检修设备需进行试运行或做各种试验时,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必须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将工作票交回,由工作许可人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后需重新检修时,应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如果试运后工作票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6.6 检修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理工作现场,然后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6.7 执行后的工作票交运行班长(单元长)保存,每月底由发电一、二部、燃运部统一收回保存,保存期1年,过期可销毁。

       6.8 外包工程、作业项目,按规定必须办理工作票的由发包单位委 托设备所在单位签发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设备所在检修分公司安排。

       7发电厂、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 7.1工作票签发人

       7.1.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检修公司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检修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检修分公司及发电部门经理书面批准。

       7.2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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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7.2.2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7.2.3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7.2.4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7.2.5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7.2.6 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7.3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7.3.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7.3.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7.3.3 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7.3.4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7.4工作票的填写

       7.4.1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主要编号、设备名称、电力调度术语不得涂改),如有 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在原错字上以“二横”划掉,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字,漏字以“√”符号填写上,并由工作票签发人在修改处盖章。个别栏内写不下时可附页写明,但附页必须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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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2 工作票必须填写设备双重名称,电力调度术语; 7.4.3 填写安全措施应具体明确;

       7.4.4 应装设接地线,要写明装设的确实地点; 7.4.5 已装设接地线要写明准确地点和接地线编号;

       7.4.6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写明要求,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要写明地点和标志牌名称;

       7.4.7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邻近工作地点,有误触、误登带电设备、误进带电间隔,发生触电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和要求,如没有补充安全措施和需要在这一栏填写“无”;

       7.5工作票的办理及执行

       7.5.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7.5.2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

       7.5.3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交待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7.5.4 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15:30前送交运行班长(单元长)由运行班长(单元长)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登记编号。如发现问题应定为错票,盖“作废”章并要求重新提票;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7.5.5 执行后的工作票保留1年,过期可销毁; 7.5.6 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不能一个人担任;

       7.5.7 外包工程、作业项目,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的由发包单位委托设备所在检修分公司办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设备所在检修分公司安排。

       7.5.8 检修设备没有处于备用状态必须有工作票。8请修票的办理及怎样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8.1主要设备申请修理时,请修单位于修理前三日向值长组提出。8.2主要设备申请修理时,请修单位要在修理前一日12:00前向值长组提出,得值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票。

       8.3检修工作不能按批准时间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值长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但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延期,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8.4原计划检修未过半前,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的检修延长时间视为计划检修期。

       8.5厂内不需要对外联系的检修工作,计划72小时及以上检修工作,办理延期工作时需要提前一天办理延期工作,否则重新提票。8.6厂内不需要对外联系的检修工作、计划24小时之内的检修工作,办理延期工作时需要提前1小时办理延期工作,否则重新提票。8.7需要对外联系办理的延期工作,在上午12:00之前办理延期工作。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9“两票”合格率统计办法

       9.1下列情况按不合格工作票统计 9.1.1安全措施有误或有重要遗漏者; 9.1.2票面出现残缺或错别字、漏字者;

       9.1.3票面涂改超过二处以上者;

       9.1.4未按规程规定及票面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者; 9.1.5工作票字迹潦草或涂改处本人未盖章者;

       9.1.6开工前未进行登记编号,结束或作废后未按规定盖章者;

       9.1.7工作票超期,未办理延期手续者;

       9.1.8不是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开工或终结手续者; 9.1.9 主要编号、设备名称、电力调度(专业)术语涂改;

       9.1.10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为同一人担任;

       9.1.11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为同一人担任;

       9.1.12工作票日期、时间涂改者; 9.1.13工作票作废没注明原因者; 9.1.14工作票附页不清晰者;

       9.1.15工作票填写日期及时间没按双位数填写;

       9.1.16工作许可人及上一级管理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错误; 1.17运行补充安全措施超过二条者;

       9.1.17送交运行接票人的工作票若有不规范或错误者。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0下列情况按不合格操作票统计

       10.1值班负责人及上一级管理人员发现操作票有错误; 10.2操作票无编号或编号混乱者;

       10.3一张票填写了两个及以上操作任务且违反《现场运行规程》规定的;

       10.4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不符者; 10.5操作票漏项者; 10.6操作顺序颠倒者;

       10.7填写字迹不清,任意涂改者; 10.8有并项者;

       10.9非操作人填写了操作票,有代签名、模仿签名者; 10.10操作设备双重名称混写或名称错误者; 10.11所余空格未按规定打终止符号者; 10.12现场操作未执行监护复诵制者;

       10.13操作中不按规定打钩或一项在两行打钩者;

       10.14监护人、值班负责人未按规定签名; 10.15操作完毕后,未按规定盖上已执行字样章的; 10.16操作票每页修改超过二个字以上; 10.17操作票作废没注明原因者。11“两票”考核办法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1.1发生两票不合格者,罚有关责任人50元。

       11.2发电一、二部、燃运部安全员每月1日16:00前将上月操作票、工作票按“两票”合格率统计办法进行统计,并将结果上报发电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进行考核。

       11.3发电一、二部、燃运部安全员每月对“两票”进行检查,并在两票背面右下角盖章。

       11.4发电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每月对各检修分公司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检查,并在两票背面右下角盖章。发现错票按“两票”有关规定处罚错票相关人员。12附则

       1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的补充规定》(东电安监)。12.2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12.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2.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篇: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aa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变电站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应遵循《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供电公司(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应由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

       2.“两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3.“两票”管理要先把住执行前的审核关,考核重点应放在执行过程中,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4.工作票

       4.1.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4.2.第一种工作票应事先(最迟前一天)送到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4.3.工作票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4.4.复杂作业,针对本次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编制相应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单,与工作票一起送到变电站。继电保护工作应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4.5.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4.6.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核实现场情况,在已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现场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及装设的地线等。并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仪车间管理制度

第四篇:两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 则

       1.1、工作票制度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防止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1.3、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部生产现场检修作业所使用的工作票管理。1.4、本制度的所有条款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并且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1.5、施工现场,生产现场的任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各部门及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2.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2.1.我公司的工作票分为三种,即:发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其中,电气工作票又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又分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2.2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2.1锅炉本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2.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2.2.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2.2.4送风机、引风机和一次风机的检修; 2.2.5主要汽、水、油、风、烟系统上的设备及承压管道或阀门的检修;

       2.2.6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输灰系统的检修; 2.2.7旋风分离器、给煤机及输煤管道的检修;

       2.2.8运煤皮带、除铁器、称重及测量装置等运煤系统设备的检修; 2.2.9在煤斗、各种水箱、井沟道内、容器内、槽箱内及管道上的检修或焊接工作;

       2.2.10汽轮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及各油泵、水泵、阀门、各种热交换器及其热力系统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2.2.11化学生产设备的检修。2.2.12脱硫系统设备的检修。2.3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3.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3.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3.3检修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者;

       2.3.4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表1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3.5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或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3.6高压电气试验工作; 2.3.7电力电缆的停电检修工作;

       2.3.8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3.9继电保护校验,需要做整组与一次设备联动试验时,若未与有关的一次设备检修或试验相配合者;

       2.3.10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2.4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4.1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4.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柜,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4.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4.4运行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4.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4.6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2.4.7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或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的; 2.4.8进入变电站或各配电室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通讯,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4.9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范围。2.4.10其他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范围

       2.4.10.1检修人员在一般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应当办理工作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办理工作票, 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

       2.4.10.2电气检修人员接检修电源,临时电源应办理工作票,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

       2.4.10.3预计在4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应填写工作票。

       2.4.10.4事故抢修的紧急检修工作,经当值值长同意后,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方可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消缺工作仍然继续进行,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2.5.10.5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2.4.10.6生产现场卫生保洁工作可不办理工作票。2.5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范围

       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2.6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的范围

       在二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3.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3.1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长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定一种工作票的完工时间。对关系到公用系统及主要电源和保护的二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征得值长同意方可开工,工作完后必须汇报值长,并做好检修交待,恢复系统。

       3.2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3.3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3.4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清楚,端正,不得潦草,不得任意涂改,严禁错字漏字多字等现象。

       3.5为使工作票编号不发生重复,不连续等现象,工作票编号按规定统一编写。

       3.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确定: 3.6.1工作票签发人由经理、生产经理,安全主管,主任工程师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工作票签发人只能签本专业工作票,即电气只能签电气工作票,热机只能签热机工作票;

       3.6.2工作票负责人由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主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3.6.3工作票许可人由运行主值班员和运行副值班员担任。3.7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抢修或其它紧急工作的需要,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其他检修任务时,将工作票上交工作许可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停止该工作,并重新办理抢修或其它工作的工作票;当工作结束后,需再次进行原工作时,与工作票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方可开始工作。

       3.8有计划的设备消缺,大小修等工作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交给运行主值班员,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运行主值班员,由运行主值班员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检查票面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是否清楚,安全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齐全和完善。安全措施漏项较多,不符合要求,可退回重新填写)。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3.9热机工作票上需停电的设备,其停电联系单必须附在工作票上,如设备有其它工作未送电,须在工作票上交待清楚。

       3.10工作票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持黑色字体票, 许可人处留一份红色字体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收回,交本部门(专业)统一登记,统一保管。3.11工作票延期和终结: 3.11.1工作票批准期限内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3.11.2一般检修工作应在批准完成期限前2小时向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3.11.3大,小修的延期手续,应在调度批准的检修期限未过半时,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手续;

       3.11.4每张工作票只能办理延期一次,电气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不得办理延期;

       3.11.5检修工作完毕,由工作负责人持自存的一份工作票向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

       3.11.6办理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设备专责检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是否整洁,检修工具是否遗留,同时工作负责,点检员应向工作许可人交待检修设备与检修前是否有异动,并说明设备检修后,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3.11.7全部工作完毕,拆除安全措施后,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由运行,检修专业各保存一份;

       3.11.8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如此时还有其他工作尚未结束,还需保留部分安全措施,可在“备注”栏中说明并签字,该工作票可以认为已执行完毕,办理终结手续;

       3.11.9工作结终必须填写已拆除的安全措施,如拆除的地线,地刀并注明编号。

       4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4.1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如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还需热机人员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

       4.2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适用工作范围:除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有关规定外,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4.3所有在我公司生产现场从事检修作业的外包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工作票制度。

       4.4外包单位进行检修等工作时不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时,应由技术部指定本部门人员作为工作负责人,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票的填写及说明 5.1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5.1.1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票应尽可能用仿宋体书写,票面严禁涂改,勾抹,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5.1.2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或签名,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不得涂改。

       5.1.3工作票按规定编号。

       5.1.4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应分别明确填写工作内容项目及从事工作的确切地点,如检修设备名称有双重编号,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5.1.5工作票填写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调度术语。

       开关:“合上”“断开”;刀闸:“合上”“断开”;地线:“装设”“拆除”;保护:“投入”“解除”;压板:“投入”“断开”; 保险:“装上”“取下”;阀门:“关闭”“开启”;

       5.1.6 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中,年要写全,月,日,时,分应用双位填写,必须用零占位。

       5.1.7检修单位,专业,班组应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部门,专业,名称要注明全称。

       5.2热机工作票的填用

       5.2.1“ 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专业班组”填写专业和班组名称。

       5.2.2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共有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张数,如无填写“0”,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等)。5.2.2.1华检公司工作负责人负责范围:处理三类缺陷所办理的热机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华检公司取得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处理一、二类缺陷及重要设备、重要部位消缺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发电公司技术支持部相关人员担任。

       2.2.2.2电气二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个人由发电公司技术支持部相关人员担任。5.2.2.3电气一种工作票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以及重要设备、重要部位工作时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发电公司技术支持部相关人员担任。

       5.2.3.4一级动火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发电公司技术支持部相关人员担任。

       5.2.3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写清楚,且只能填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5.2.4“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工作许可人要紧顶第一空白行加盖“以下空白”章。

       5.2.5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5.2.6热力机械检修作业时需做停电措施的,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里注明在停电的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5.2.7“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5.2.8“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按以下要求填写: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隔离范围的措施; 运行人员需要保证现场检修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措施;

       提示检修人员注意的安全事项;补充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

       如补充措施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5.2.9“工作票延期”一栏,当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5.2.10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进行设备试运。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5.2.11“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5.2.12“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5.3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用(二种票参照执行)5.3.1“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专业 班组”填写专业和班组名称。

       5.3.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厂用电系统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5.3.3“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栏,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编号,对于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5.3.4“安全措施"(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应按照措施的项目执行顺序逐项填写,不得以“同左”或打“√”形式作为执行项目,必须写明执行情况。

       5.3.5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断开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5.3.6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装接地线”栏其中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注明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如无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5.3.7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该项安全措施已做,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该栏目进行补充。对工作地点带电部分,交待于工作负责人。5.3.8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5.3.9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或提示检修人员注意事项”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及注意事项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不能补充。如无补充或提醒,应填在第一栏加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5.3.10电气工作票中涉及机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备注栏内,签发人必须签名。工作许可人执行后,必须注明“已执行”并签名。5.3.11“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动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5.3.12“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分别签名。

       5.3.13每日开工前,当值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完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开始工作。

       5.3.14“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6 工作票及危险源点分析票的填写

       6.1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热力工作票及危险源点分析票。

       6.2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需要运行值班售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6.3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燃料系统、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等处长时间停留时。

       6.4 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作业组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作业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作业组间工作的正确配合。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6.5 一个作业组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上依次进行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同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6.6 危险源点分析票与工作票同等对待。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消除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要根据现场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认真分析出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危险点。如人身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烫伤、使用电动工具伤害,误碰(操作)运行设备,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具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工作结束后留下的隐患等。由此制定出预防措施,准确填写“危险源分析票”。

       6.7 整个机、炉大修时,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填写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平衡。

       6.8 在同一地方(地点)或同一检修的设备上进行内容相同的工作时,持工作票的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火票工作负责人。6.9 在填写工作票后,应填写统一的工作票编号。

       6.10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7.1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7.1.1 检修班(正、副班长)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7.1.2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用蓝或黑字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若需要两个部门完成的安全措施应填写一式三份,同时根据工作任务、环境及使用的工器具认真作好危险源点分析,准确填写“危险源点分析票”。交班长审查,班长对工作票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将工作票交予工作负责人,并做好本班的工作票登录工作。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请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7.1.3 工作票签发人,接到工作票后,对工作票措施及危险点源分析票的全部确认无误后,并仍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票负责人作详细交待,然后签发工作票。

       7.1.4 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交送运行值长。

       7.1.5 按规定几个工作可填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工作内容之后。7.2 接收工作票

       7.2.1 值长应对电气一种工作票,一级明火工作票,热机主设备和主蒸汽、主给水系统的工作审批签字。

       7.2.2 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h,送交运行值长处,次日开工的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值长处。运行值长对工作票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必要的安全补充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期工作票的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7.2.3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说明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问题或遗漏,应重新填写和签发工作票。

       运行值长在签收工作票后,应在设备检修工作票登记簿上登记。7.3 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7.3.1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安排意见,由值长布置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应有值长监护执行。

       7.3.2 安全措施中如需电气值班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的,值长应填写“停电联系单”送电气值班员。电气值班员依据“停电联系单”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写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将“停电联系单”退给值长并做好记录。

       73.3 各专业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应报告值长,经值长确认执行情况无误后,通知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7.4 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7.4.1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票许可人向工作票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录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检修开工许可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7.5 检修工作开始

       7.5.1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

       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7.5.2 在许可开工后不允许任何人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如确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运行、检修双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并应变动情况做好记录。7.6 工作监护

       7.6.1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

       7.6.2 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7.7 工作延期

       7.7.1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期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7.7.2 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7.7.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7.8 延期手续

       7.8.1 延期时间在8h以内,由当值值长批准,并在工作票上签字。7.8.2 延期时间超过8h,由运行部门负责人或以上人员批准,经批准后在工作票上签字。7.9 检修设备试运

       7.9.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组安全措施时,工作负责人应在试运前将全体工作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7.9.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行时,应将试运行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确认检修工作人员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如需由值班人员运行送电操作时,值长填写好“送电联系单”,交值班员撤除安全措施及恢复送电。送电后,在联系单上记下送电时间,执行人签名后由值长通知主操作员“可以试运”。

       7.9.3 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如需要由值班员断开电源措施时,仍应有值长填写“停电联系单”交值班员停电,只有在收到已执行断开电源措施后的“停电联系单”,方可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7.9.4 如果试运行后检修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7.10 事故抢修工作

       7.10.1 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时间超过4h的仍应填写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7.10.2 对不填写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的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7.10.3 在生产现场进行不填写工作票的一切工作应根据当值值长的口头命令或征得其同意后进行。若工作由非值班人员进行,在开工前还必须得到当值值长的允许。7.11 工作终结

       7.11.1 检修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施工现场。

       7.11.2 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期检修现场按照活完、料尽、场地清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已符合设备正常运行条件时办理终结手续,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7.11.3 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录终结时间,各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各方留存一份。

       7.11.4 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设备变动记录簿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7.11.5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关交回所持一份工作票。

       7.11.6 每月底由运行部门和检修队安环主管各自收回工作票分别进行检查分析,并做出合格率评价报生产副总。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安全专责保存3个月备查。

       7.11.7 电气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后,运行与电气检修双方各留一份,分别存放。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3个月。一种工作票虽办理终结,因故措施不能拆除时,工作票暂存运行值,当措施拆除后,由运行值通知检修将票取回。8工作票不合标准

       8.1 工作票未填编号,未填工作人数。

       8.2 工作票上的任务、地点与措施内容不相符合。8.3 安全措施写错、不全、不清楚或不符合。

       8.4 未按票面规定和填写要求填写、签章以及主要项目漏填或填写不全。

       8.5 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又是另一工作票的负责人。

       8.6 要求拉开隔离开关或应开、关的阀门只填写设备名称而没有设备系统编号(有双重编号者)。

       8.7 工作票超过计划时间8h而未办延期。8.8 工作结束后未办理竣工手续。

       5.5.9 工作票不完整(丢失一份)或较严重损坏。8.10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未经领导批准的。

       8.11 工作负责人不履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将工作票压在运行岗位)检查与考核

       对于在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工作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不落实,将按规定进行考核。

       操作票管理制度

       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细”、“实”的要求,明确操作票的执行标准,实现现场两票工作完善化、规范化。1.2 制定本制度的主要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22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22。设备操作分为监护操作和单人操作两种

       2.1 监护操作指两人进行同一操作,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的一人做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热力系统切换、隔离操作,由熟练的运行值班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值班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通过专项考核并书面公布。3 操作票

       3.1 监护操作应填用操作票。单人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安装现场规程执行,或使用经批准的标准操作票。

       3.2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值班负责人或其他经单位审批的人员审查批准后执行。3.3 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3.3.1操作指令发布人应对发布命令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3.3.2 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对执行操作指令的正确性负责、监护人负主要责任。

       3.3.3 无监护人的操作项目,操作人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3.4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3.5 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应填全设备的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一个操作任务系根据同一操作指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操作的全部过程。

       3.6 每次操作只能执行一份操作票。3.7 下列情况应使用操作票:

       3.7.1 复杂的、操作程序不能颠倒的大型热机启停操作 3.7.2 一旦操作失误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操作

       3.7.3 需要切换系统运行方式及隔离系统进行检修作业的操作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需要执行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一览表,并编制典型操作票。3.8 下了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3.8.1 应关闭或开启的汽、水、油等热力系统的阀门; 3.8.2 应打开的泄压阀 3.8.3 按规程规定应加锁的阀门 3.8.4要求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其他措施 3.9 操作的填写应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3.10输煤清理落煤管时 4 操作的基本条件:

       4.1有与现场设备和系统相符的系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4.2操作设备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转动方向和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汽水油等管道的色标流向。

       4.3有正式发布的操作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4.4有统一、规范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4.5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4.6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4.6.1泄压阀

       4.6.2一经操作即可送压,且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隔离阀门 4.6.3设备检修时,系统中的各来电侧的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一把钥匙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5 操作的基本要求

       5.1 进行监护操作时,应遵守发令、复诵、监护、汇报、记录等有关操作制度。

       5.2 操作前应核对实际运行方式、核对系统图,明确操作任务和操作目的,必要时应向监护人或值班负责人询问,确认无误。

       5.3 监护人和操作人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是否正确,分别签名后,送交审批人签字批准、具备开始操作条件时,发令人向监护人和操作人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受令人应复诵无误。

       5.4 监护人和操作人在接到发令人发布的操作指令后,带齐必要的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至现场后应认证核对操作设备和有关辅助设备的名称、编号和实际状态。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对号,对重要项目要记录操作时间。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向发令人汇报操作结束。

       5.5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5.6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明确答复后,方可继续操作。监护人和操作人不得自行修改操作票。5.7 操作过程中如因设备缺陷或其他原因而中断操作时,应待缺陷处理好后继续操作,如缺陷暂时无法处理且对下面的操作安全无影响时,经发令人同意后方可继续操作,未操作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因故中断操作,在恢复操作前,操作人员应重新进行核对,确认被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5.8 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操作

       5.9 热力机械设备停、送电操作项目应填入热机操作票中不具备操作电气设备资格的热机操作人员,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5.1.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为了抢救伤员可以不使用操作票。5.10 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产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操作完毕的操作票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6 检查与考核

       对于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票管理规定,不按制度落实,将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篇:操作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操作票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局的操作票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2.3 《关于电气操作票、工作票执行和合格率统计办法的规定》

       2.4 《关于加强供电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2.5公司《倒闸操作规范》

       3、管理职能

       操作票实施三级管理方式。局级管理由生产运营部负责,工区管理由运行专职负责,班组管理由班长或班组技术员负责。各级主管领导对操作票管理具有督促、检查、指导职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常用操作标准设备名称

       主变,所用变,开关,闸刀,接地闸刀,母线,保护,线路,压变,流变,电缆,避雷器,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熔丝、弹簧机构。4.2 常用操作术语

       4.2.1 开关、闸刀、接地闸刀:合上、拉开 4.2.2 接地线:装设、拆除 4.2.3 各种熔丝:放上、取下

       4.2.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启用、停用

       4.2.5 压板:放上、取下、投入、退出,或从××位置切至××位置。

       4.2.6 交、直流回路各种转换开关:从××位置切至××位置(二次插件:插入、拔出)。4.2.7 二次空气开关:合上、分开 4.2.8 二次回路小闸刀:合上、拉开

       4.2.9 小车、中置开关:由××位置拉、推或摇至××位置。

       4.3 操作票的填写

       4.3.1 值班人员所进行的一切倒闸操作(除本第4.3.4条规定外),包括根据调度口头指令所进行的操作和根据工作票要求所进行的验电、装拆接地线等操作,均需填写倒闸操作票。

       4.3.2 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个操作任务指根据同一个调度命令所进行的一次不间断操作。4.3.3 倒闸操作票须连号使用。4.3.4 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记入运行日志中:(1)事故处理;

       (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拆除全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或拉开接地闸刀;(4)主变有载调压操作。

       4.3.5 受令后,当值正、副值班员一起核对实际运行方式、一次系统模拟结线图,明确操作任务和操作目的,核对操作任务的安全性、必要性、可行性及正确性,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始填写操作票。

       4.3.6 填票人应根据操作任务对照一次系统模拟图及二次保护及设备等方面的资料,认真细心、全面周到、逐项填写操作步骤,填写完毕应自行对照审核,在填票人栏内亲笔签名后交正值审核。

       4.3.7 倒闸操作票票面字迹应清楚、整洁。签名栏必须由值班员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或漏签。

       4.3.8 下列各项应作为单独的项目填入操作票内:(1)拉、合开关。(2)拉、合闸刀。

       (3)为了防止误操作,在操作前对有关设备的运行位置所必须进行的检查项目,并应做到在检查后立即进行操作。对于其他操作项目,操作后检查操作情况是否良好,可不作为单独的项目填写,而只要在该项操作项目的后面注明,但检查后必须打“√”。

       (4)验电及装设、拆除接地线的明确地点及接地线的编号(拉、合接地闸刀的编号),其中每处验电及装接地线(含接地闸刀)应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填写接地线编号只要在该项的最后注明即可,如:“在××出线验明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一组(1号)”。

       (5)检修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对送电范围内是否有遗留接地线(接地闸刀)等进行的检查,如“检查××全部接线”。(6)两个并列运行的回路当需停下其中一回而将负荷移至另一回时,操作前对另一回路所带负荷及回路情况进行检查。

       (7)取下、放上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熔丝。(8)取下保护回路压板和用专用高内阻的电压表检验出口压板两端无电压后投入保护压板。同时取下和投入多块压板可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但每取下、放上一块压板时应分别打“√”。

       (9)投入、退出同期开关。

       (10)设备二次切换开关、方式选择开关的操作。(11)一次设备倒排,相应电压回路的切换操作。(12)微机保护定值更改后,核对定值是否正确。4.3.9 操作票中下列三项不得涂改:(1)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2)有关参数(包括保护定值参数、调度正令时间、操作开始时间);

       (3)操作“动词”。

       4.3.10 在一项操作任务中,如同时需拉开几个开关时,允许在先行拉开几个开关后再分别拉开闸刀,但拉开闸刀时必须在每检查一个开关的相应位置后,随即分别拉开对应的两侧闸刀。

       4.3.11 操作票不得使用典型操作票及专家系统自动生成(不含调度操作任务票)。4.4 操作票的审核

       4.4.1 当值正值对操作票应进行全面审核,对照模拟图板对一次设备的操作步骤进行逐项审核,看是否符合操作任务的目的。审核二次回路设备的相应切换是否正确、是否满足运行要求。

       4.4.2 审核发现有误,应由填票人立即重新填写,并将原票加盖“作废”章。

       4.4.3 审核结束,票面正确无误,审核人在操作票审核栏亲笔签名。

       4.4.4 对单人值班变电所,值班员接令填写操作票后,操作班正值用电话等方式与变电所值班员进行审票,经双方核对,复诵无误,变电所值班员在“审核人”签名处填入操作班正值姓名。4.4.5 填票人、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4.4.6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本值未执行操作票主动移交,并交代有关操作注意事项;接班负责人对上一值移交的操作票重新进行审核和签名,并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4.4.7 监护人与操作人相互考问和预想。4.5 操作票的执行 4.5.1 倒闸操作基本步骤

       所有电气倒闸操作,均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十二项步骤执行。(1)调度预发操作任务,值班员接受并复诵无误;(2)操作人查对模拟图板等,填写操作票;(3)审票人审票,发现错误应由操作人重新填写;(4)监护人与操作人相互考问和预想;(5)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并复诵无误;

       (6)按操作步骤逐项操作模拟图,核对操作步预的正确性;(7)准备必要的安全工具、用具、钥匙,并检查绝缘棒、绝缘靴、令克棒、验电笔等;

       (8)监护人逐项唱票,操作人复诵,并核对设备名称编号相符;

       (9)监护人确认无误后,发出允许操作的命令“对,执行”;操作人正式操作,监护人逐项勾票;(10)对操作后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11)向调度汇报操作任务完成并做好记录,盖“已执行”章;

       (12)复查、评价,总结经验。4.5.2 倒闸操作的顺序

       (1)线路及两台以上的主变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开关-非母线侧闸刀-母线侧闸刀的顺序进行操作。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2)单台主变停电操作,中、低压侧必须按照开关-母线侧闸刀-主变侧闸刀;高压侧按开关-主变侧闸刀-母线侧闸刀的顺序进行操作。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3)双母线倒闸操作:热倒时,母联开关必须合上,并将其改为非自动,先合上正母(或副母)闸刀,再拉开副母(或正母)闸刀;冷倒时,待操作闸刀的本回路开关必须分开,然后先拉后合母线闸刀。

       (4)对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变压器进行停、送电前都应先将中性点接地闸刀合上,操作结束后再根据调度要求对中性点接地方式进行调整。4.5.3 操作中的异常处理

       (1)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运行值班人员可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紧急处理,但处理结束后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和值班负责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操作过程中遇有锁打不开等问题时,严禁擅自解锁或更改操作票。必须先停止操作,然后再次检查操作“四核对”内容(即核对模拟图板、核对设备名称、核对设备编号、核对设备的实际位置及状态,下同)的执行情况是否有误,确认被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后,再查找、处理被操作设备的缺陷。在恢复操作时,必须重新进行“四核对”。若确实需要进行解锁操作的,必须经本单位有权许可解锁操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同意后方能进行,并应作好有关记录。(3)倒闸操作过程若因故中断,在恢复操作时值班员必须重新进行“四核对”工作,确认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4)倒闸操作过程因故中断不能进行的,汇报调度后,按其要求进行。操作票可在已操作的最后一项下方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5、操作票的管理

       5.1 倒闸操作票(包括安全措施操作票)应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生产现场不得有同编号的操作票。微机开票亦应遵循连号原则,不得重复,不得提供改号功能。

       5.2 每月已执行和作废的操作票均要按自然编号排列,装上封面归档保存。倒闸操作票的保存期为2年。5.3 操作票票面统一使用以下印章: 已执行、作废、调度作废、合格、不合格。

       5.4 操作票正确性的评议包括票面和执行两个部分。凡不符合本规范有关操作票填写、执行规定,操作票缺号、同号,降低安全标准或发生操作错误者,一经发现均应统计为错票。

       5.5 当班值班负责人应对上一班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评议。票面正确,评议人在操作票备注栏中盖“合格”评议章并签名;对于存在问题的操作票,应报变电所所长(或运行班长)进一步加以审核,如确为错票,应加盖“不合格”评议章并签名,同时应在操作票备注栏说明原因。一份操作票超过一页时,评议章盖在最后一页。

       5.6 运行班长或技术员每月应对全所操作票汇总、统计、审核、评解。对存在的问题应在运行分析会上进行认真分析,提出针对措施。

       5.7 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办法: 月合格率= ×100%

       其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 该月已执行不合格票数 应开未开的操作票数。

       本月预发和填写的操作票,本月发令执行,但执行时间跨月的,统计在本月;隔月发令执行的,统计在下月。5.8 操作票合格率应达100%,生技部门对操作票的执行情况,按无锡供电局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