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史作文500字

       小时候我不喜欢读书,但现在我知道了阅读的重要性。

       我大约两三岁时,主要的乐趣就是玩儿和看动画,丝毫对看书不感兴趣,直到三岁半时电视机坏了也没人修,我的两大乐趣没了一个,每天晚上都闷闷不乐的。

       有一天晚上妈妈叫我过来听他给我读书,起初我觉得读书一点没意思,但过了几天后,我就喜欢上听她读书,每天晚上都早早的等着妈妈给我读书。

       渐渐地,我就觉得不过瘾了,开始自己读书,每天都是自己读的,有时候读到九点多才恋恋不舍的去睡觉了。

       到了五岁,我又不满足了,我把目标转向了学校的书架里的书,起初我会把“左”念成“在”.0279.NeT,把“右”念成“石”。最尴尬的一次是我把李佳琪(人名)念成了“里加其”。

       六岁时,我开始厌烦童话书了,一样的套路,一样的结局,类似的转折让我厌烦了,我开始阅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了,为什么说读他的书呢?因为他的书有十万字左右,读起来很爽,不像童话故事书那样,几分钟就被看完了,而且故事很形象,有画面感,充满了感情,《最后的一头战象》《再被狐狸骗一次》等书我都要看哭了。

       现在我看的书比较散,但字数更多了,在20万字及以上,我抽出的阅读时间也越来越多,比如中午、晚上等。

       这就是我的阅读史,一个在书香里的阅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