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肉作文300字

       草原上的红食就是牛羊肉,来到了草原,怎么能不吃大名鼎鼎的羊肉呢?今天,我就吃到了美味的手把肉。

       手把肉,顾名思义,就是用手抓着吃的,正宗的手把肉必须是大块的,餐具只有刀子,这才是蒙古人最传统的吃法。

       手把肉是清水煮的,最多加了一些姜葱,没有烤肉诱人的色泽,扑鼻的香气,只有肉的本色,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就是这样看起来不起眼的食物,才是草原上的牧民的日常餐食。

       肉一上桌,周围的人纷纷拿起大块的羊肉塞进嘴里,努力咀嚼,最后摇摇头,说.0279.NeT:“吃不惯,嚼不动”。我试了试发现因为草原的羊是放养的缘故,很结实,很弹牙(柴),所以吃手把肉的时候千万不能着急,着急就咬不动,要用附送的小刀先削成小块,再慢慢地撕着吃,这样才嚼得动。

       我用刀切下来一块,蘸着草原特有的野韭菜花酱,野韭菜花酱和呼伦贝尔羊肉是绝配,一口吃进嘴里,完全感觉不到羊肉特有的膻味,最重要的是羊是新鲜宰杀的,羊肉的鲜味和咸鲜可口的野韭菜花酱搭配起来相得益彰。

       果然,最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采用最朴素的方式来料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