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阳光,晨曦,黄昏,落日,在这些有阳光的地方,我都能见到岁月里,少年最美好的样子。
我走过,万家嘈杂的市井,落日的余晖撒在市摊上的路灯下,不休。路遥马急,大街上糖炒粟子升起的袅袅炊烟混杂了阳光的味道。穿过人群,我一眼望见那个拿着书本的小孩,那一副认真的面孔,在人山人海中格外耀眼;落日跳跃在她的眼睫,少.0279.NeT年的眼神不再游离,阳光在书上游弋,带领她领略书中的大好河山,笔下的风花雪月,阳光让少年见证书籍的力量,从此少年的世界便不再黑暗,她的眼里,也有了光。在落日的余晖里,我看见书页上的阳光跳出来,组成少年的气质,少年的青春。
我走过,波光粼粼的河畔,黄昏的雾霭潜入了深深的湖底,又漂浮在波澜的湖面上。
傍晚的黃昏,很美,我翻开《巴黎圣母院》,在雨果的书里,我体会到了与平时的不同的黄昏。那是“黄昏的太阳”,我们却把它当成了“黎明的曙光”。在那个年代,人们又何尝不是渴望、希望又悲伤下肚啊!看着眼前的黄昏,我陷入了沉思。阳光躲藏在我的发鬓,轻轻地,像女孩间淡淡的轻晒。我拾起心情重新上路,在黄昏的暮霭中,我看见少年的未来,少年的远方。
我走过,卡满滕蔓的窗户前,清早的晨曦透过窗户,书写在每一位同学的的手中,惨白的书页被上了色,手中的名著融化了阳光的气息,少年眉头的气宇告诉我,“腹有诗书气自华”,少年的文笔告诉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