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范文10篇

  试点工作范文

  根据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三批区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要求,为扶持一批有一定专利管理工作基础和条件的单位开展专利工作,在各镇科协的推荐和初审基础上,我局按照区专利试点单位的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核,同意下列单位为第三批区专利试点单位,名单详见《第三批区专利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开展专利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试点期专利工作主要要求及验收标准

  1、建立专利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有领导、有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有规章制度的“四有制度”。

  2、在培育期一年里,申请与本单位有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0件以上或发明专利5件以上。

  3、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利基础知识的培训不少于该类人员的5O%。

  4、企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年销售额达到单位年销售额的30%以上。

  5、能利用专利文献提高单位的创新能力。

  6、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专利纠纷及时作出反应。

  7、积极参加市、区知识产权部门组织的有关活。

  8、企业信用评级达到中等以上。

  二、对区专利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与政策扶持

  1、区知识产权局协助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2、指导和帮助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专利工作管理的各类文件。

  3、指导单位利用专利文献信息,提高企业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能力。

  4、指导单位通过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挖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形成单位自主知识产权。

  5、指导单位在遇到专利纠纷时,采取积极应对和处理措施。

  6、举办专利实务操作培训班,为单位专利工作者提供学习和实务操作的机会。

  7、对单位在申请专利和专利产业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的补贴。

  8、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分中心为单位申请专利提供服务。

  三、试点工作期限

  区专利试点单位工作期限为1年,从年11月1日—年10月31日。试点期满,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专利培育企业。

  区知识产权局与区专利试点单位签订工作协议,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第三批区专利试点单位

  试点工作范文篇2

  从明年开始我省将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刚才,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月29日第*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班开庆主任传达了全国座谈会精神,庞敦之副厅长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党和政府出台的一项惠民利民的德政善举,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先于全国7年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连续16年保持低生育水平、30多年少出生5000多万人口的巨大成绩。在这一过程中,全省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为我省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实现低生育水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面临着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成为最困难、抵御风险能力最低、最需要政府救助的群体。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就是要通过稳定的制度保障,为他们提供精神上的慰籍、物质上的救助,使其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反映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树立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已经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人口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存在着反弹的现实风险。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建立奖励扶助制度和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这虽然只是针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但能够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解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感召力,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必将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抓住我省作为全国首批十个试点省市之一的机遇,把试点工作抓出成效,取得经验,成为全国试点工作的先进省份。

  二、抓住关键环节,认真扎实地做好试点工作

  建立这项制度是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开创性、探索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抓住关键环节,准确把握政策,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搞好调查摸底。确定扶助对象是整个试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制定资格标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按照规定政策,搞好调查摸底,确认奖励扶助对象,决不能随意放宽或缩紧条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对扶助对象进行全面核查,逐级严格把关,坚决做到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政策之外的一个没有。对资格确认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二要保证资金到位。省政府研究确定,特别扶助制度所需经费,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除青岛市所需经费自行解决外,对于经济强县,省级补助30%;对于欠发达县,省级补助70%;其余县省级补助50%。省级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按比例负担,决不能下放到乡以下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必须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要规范资金发放。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的职责,但不得直接介入扶助金发放工作。扶助金发放工作要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确定发放机构,减少资金流转环节。发放机构要按照服务协议要求,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扶助对象专户,以“直通车”方式把特别扶助金及时、直接、足额发放到户到人。要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的,将取消资格,并依法追求责任。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行政和社会监督,保证资金安全,预防腐败现象。要实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扶助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规范制度运行程序。人口计生、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各级要把特别扶助制度运行及落实情况纳入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当地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做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衔接。要坚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扶助政策与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的关系,重点搞好在对象上有交叉、机制上有重叠部分的政策衔接,坚持就高不就低、不能相互抵顶的原则,避免出现顾此失彼或政策分割等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务求试点工作万无一失。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做出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市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发放机构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检查考核,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试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共同履行好职责。公安、民政、卫生、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发放机构要按照服务协议要求,确保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建立信息通报和监督评估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整体联动,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了解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和确认程序,了解扶助标准和资金发放程序,享有对这项制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使他们在政策上支持、工作上理解、行动上配合,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试点工作范文篇3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130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低水平、广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家庭或个人缴费、政府补助;

  (三)建立统筹基金、不设个人帐户;

  (四)以保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统筹;

  (五)实行州级统筹、属地管理;

  (六)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积余。

  第二章参保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以下居民

  (一)州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二)居住在本州具有暂住证的外来非从业城镇居民;

  (三)在城镇就读生活的学生、少年儿童;

  (四)被征地农民中全部失地或现有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含0.3亩)以下的农民。

  试点工作范文篇4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机遇,全面实施《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围绕“千年古镇旅游胜地、智慧时尚产业高地、江南水乡人居佳地”的发展定位,加快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镇加快转型、科学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经济发展实力

  1.强化有效投入,加快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商贸服务住宅、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工业经济四大类项目建设。分解落实县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和实施好镇级项目,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2014年度27亿元的投资计划。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用。

  2.推进产业发展,明确产业方向。加快实现“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围绕“智慧时尚产业高地”建设目标,促进电子信息和服装辅料两大产业集群向时尚化、科技化、品质化转型。2014年,规上工业产值力争达到58亿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努力构建以旅游经济为龙头,商贸流通为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设美丽乡村。

  3.加强平台建设,夯实产业支撑。全力建设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大舜服装辅料创业园和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个经济发展主平台,有力支撑小城市发展。推进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完成园区绿化、亮化、雨水管网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国家综合保税区,着力打造出一流的平台、一流的环境。推进大舜服装辅料创业园建设,积极引导区外服装辅料企业向区内集中、集聚,推动园区早出形象、快出成果。强化旅游产业的主体地位和带动作用,全力以赴创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进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退二进三项目,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集聚、集群发展。

  4.抓好招商选资,强化跟踪服务。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服装辅料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引进力度,力争全年新引进超亿元工业项目5个以上,超千万元服务业项目10个以上。加强与以上海为招商主阵地的相关高科技园区和科技服务中介的合作,发挥以商引商作用。鼓励富鼎电子项目增资扩股,争取引进富士康整机等项目。加快推出成熟地块进行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上档次、上规模、上品位的文化旅游和休闲度假项目。加强对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集中统一、公开透明、规范便民、高效创新”的审批服务机制。按照《关于完善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善政办发〔2013〕254号),加强协调、指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凡是扩权给镇的事项,适合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要进入中心集中规范高效办理。

  2.加强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深化以相对集中处罚权为基础的小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建立与小城市建设相匹配的城市管理体制。健全行政执法中心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中心有序高效运转。重点加强旅游执法职能,保障古镇有序健康发展。

  3.完善小城市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学校、医院、汽车站、派出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公墓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挖掘和弘扬“善文化”,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效率。创新商贸业态,完善城市功能,积极引进发展大型商场、超市和星级宾馆。深入开展新居民控量提质工作,创新制定具有特色的新居民公共服务积分制管理办法。

  4.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数字城管,完善综合执法中心,全力破解交通秩序、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突出古镇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动态环境下整体治安防控能力。

  (三)彰显城市形象魅力

  1.加强规划管理。按照城市的理念标准和集聚发展的要求,加快编制完善小城市发展的各类规划。修编完成《镇小城市总体规划》、《镇东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引领,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和延续性。

  2.加强城市路网建设。完成开源东路和贞观北路延伸道路、西丁公路改扩建、祥符南路工程建设,启动安平连接线前期工作,完成南苑路、贞观路等6条主干道路的亮化提升。

  3.实施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坚持“镇区就是景区、旅游城市就是城市旅游”的理念,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开展“三小车”整治以及查处黑车、黑导等非法行为;全面启动国家卫生镇创建,实施南苑路等道路沿街立面综合改造,改造提升西园小区、翠南新社区环境。

  (四)激发政策体制活力

  1.落实一级财政体制。执行好已出台的财政体制文件,实现财力分配向试点镇倾斜,促进小城市培育。及时下达县小城市专项配套资金不少于2000万/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市、县确定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

  2.不断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全年县分配给试点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继续将5%的计划指标安排给镇,力争达到10%。开展“三改一拆”、“退低进高”、“退二进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保障土地供给。

  3.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到试点镇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新的融资途径,确保重点工程和民生保障等项目的资金使用。探索以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为基础的融资新模式。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着力推进省市专业技术干部下派上挂。强化人才保障,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探索专业性产业园区与特殊人才园区联动模式。加快海外归国人才电子信息分园建设,实施对龙头企业技能人才补贴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留才房”制度,真正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力争“”专家实现零的突破。

  试点工作范文篇5

  坚持强化领导,严把责任关县林业局及各采伐试点单位相继成立了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实施工区、乡(镇)林业站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县林业局分别与实施单位签订了采伐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责任机制。为加大对采伐试点工作监管力度,县林业局同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采伐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并落实了两个领导小组各成员分片管理监督责任制,确保了采伐试点工作规范实施。

  坚持规范运作,严把作业设计关市、县两级林业勘测设计队,严格按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和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提交了人工商品林试点采伐施工作业设计说明书,做到了无超限额设计、无改变采伐类型、采伐方式和采伐对象设计,使全县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做到了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体现了注重实效,有效监管的原则。

  坚持依法采伐,严把审批关各采伐实施单位的采伐作业设计必须坚持经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评审批准后,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由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划拨伐区,方可凭证采伐。

  试点工作范文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和“三心工程”,围绕“村镇规划、工作计划、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四个重点,落实“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层次管理、情感管理”四项管理,加强培训管理、督查考核,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抓镇促村、镇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党委统揽全局、书记抓人促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夯实基础,为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全市推开“双基工程”提供经验。

  二、主要目标

  完善基层干部目标管理机制,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推进基层工作。针对乡镇(街道)干部特别是农村工作指导员、村级组织特别是村主职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目标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

  推广高桥镇洪庄村班子建设经验,落实各项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基层基础。

  三、主要措施

  (一)乡镇(街道)层面

  乡镇(街道)党(工)委着眼于不断提升自身的领导力、战斗力、执行力和调控力,增强对村级组织的调控引导能力,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推动市委各项决策的有效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力,强化班子建设。

  (1)提高领导水平。运用中心组学习、重大问题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专题调研,提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以致用,大胆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建立述学评学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协调各方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完善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完善运行机制。对照《2007年度富阳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富委办[2007]68号)要求,建立健全党(工)委目标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4)完善管理监督。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述职评议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之更加规范、更具操作性。

  (5)深化作风建设。深化“树新风、创新业,争当阳光官员、争做阳光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片联村联企业、蹲点联系、定期接访、约访基层群众等制度,走进基层、走进矛盾,敢于碰硬、敢于负责,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2、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战斗力,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激发活力。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机关干部的岗位目标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提高能力。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采取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青年干部读书会、日常自学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健全干部学习考试制度,把考试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凭实绩用人,凭能力用人。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等办法,把优秀干部放到关键岗位和重要工作中进行实践培养,提高机关干部做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

  (3)增强凝聚力。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机关文化建设,培养团队精神,激发机关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努力营造尊重人、理解人、教育人、提高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机关工作流程,确保乡镇(街道)机关科学、规范、高效运转。进一步优化形象,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乡镇(街道)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执行力,强化工作推进。

  (1)落实目标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2007年度富阳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富委办[2007]68号)和《2007年度富阳市乡镇(街道)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富委[2007]68号)的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倒排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形成上至主要领导、下至一般干部抓目标落实的责任链,构筑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制。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抓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是落实任务的直接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党(工)要强化跟踪督查,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纠正不利工作开展的违规行为,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要加强督查制度建设,建立领导集中督查、定期汇报、公开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

  (3)强化考核奖惩。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考核作为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决策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做到“年前,定盘子、出题目、下单子;年中,听声音、数脚步、抽鞭子;年后,算总分、论奖罚、评功过”。要把推动重大决策任务落实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台帐,增强考核结果的有效性。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确定奖金等次的重要依据。

  (4)实施责任追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任务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批评鞭策(包括大会点名批评、书面通报批评、个别谈话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工作奖金、党纪政纪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诫勉谈话、待岗处理、交流换岗)等方式,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4、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调控力,强化管理引导。

  (1)理清发展思路。乡镇(街道)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根据各村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座谈讨论等多种途径,帮助指导各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点,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我造血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搞好村镇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功能先行、科学定位,根据市域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具特色,节约用地”的方针,合理编制中心村数量,科学确定中心村的发展功能,制定完善中心村培育政策。牢固树立“规划立镇、立村”理念,严格按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当前,要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总体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

  (3)强化专职驻村。根据“因村派人、因人定村、专职驻村”的原则,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专职驻村指导员制度,原则上要求“一人一村”,行政村数量较多而乡镇(街道)干部数量较少的,也可以实行“一人多村”,做到每村都有一名专职驻村的农村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支持所在村做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制,落实好一个片的联系负责。建立健全专职指导员岗位职责公示制、每月工作目标制、定期工作汇报制等制度,强化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将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与派驻村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捆绑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指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奖惩、晋升挂钩。

  (4)构筑维稳体系。一是完善综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社会治安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按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农村综治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员的作用,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三是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完善村级信访联络员制度,探索村级信访制,认真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集体资产处置、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

  (5)加强激励约束。一是建立健全政策利益驱动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农村信访调处情况与对村项目资金补助相挂钩,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方面,向积极性高、工作表现好的村倾斜。对班子不团结、工作进展缓慢、社会稳定问题突出的后进村,原则上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实施重点村率先发展战略,将新农村示范村、环境整治重点村、特色村等列入率先发展村范围,实行政策倾斜、帮扶资金重点投入。二是建立健全村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考核体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对村的调控力度。三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与村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和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帮助解决村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村干部的工作内动力。

  (二)村级层面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推广高桥镇洪庄村班子建设经验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富委[2007]44号)要求,对照洪庄村支部书记“领头雁”、书记主任“夫妻店”、村支两委“不分家”、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等一整套凝心聚力、充满活力、富有战斗力的村级组织体系,查找村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夯实基础。

  1、规范村级组织运作

  (1)完善村两委运转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关系,建立健全村两委会每周办公例会制度、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重大村务村两委会联签联章制度,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统一运转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相关制度做到在村级活动场所全部上墙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完善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诫勉辞职制度、“双带”绩效公示制度、每季工作讲评制度、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度,拓宽监管渠道,完善村帐委托乡镇(街道)管理和村级财务“两级网络”监管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

  2、做好“双基工程”前期准备

  (1)调查摸底,掌握动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对村情复杂、信访较多、班子薄弱的“难点村”、“后进村”,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联系。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摸清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本地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摸清影响村级工作的主要因素和重点人物,思考和分析本地区村级组织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村级换届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2)审计财务,化解矛盾。一是对各村2005年以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届末审计。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分管或从事财务工作的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两级网络”监管制度。二是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信访较多的村,要着力抓好整顿和疏导工作。三是深化“百村整顿示范”活动。对前阶段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整顿转化效果不明显的村,结合“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由乡镇(街道)领导带队包村蹲点,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顿转化。

  (3)考核调整,优化结构。一是评议考核。开展村级班子“届末测评”工作,重点考核村两委会班子三年创业承诺制实施情况、“双带”绩效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全面了解现任村干部的表现。二是调整充实。根据测评结果,对创业承诺制完成较好、“双带”作用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鼓励,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对班子软弱涣散、不在位、不作为、群众反响较大的村干部,通过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及时充实村干部队伍。对村书记无合适人选的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应选派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干部到村任职。

  (4)培养后备,着力使用。高度重视抓好对近期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村级后备干部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养锻炼工作,一是创造平台。通过担任村书记、主任助理;上挂到乡镇(街道)机关;担任群团组织负责人、远程教育管理员、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计生服务员、护村队员等村重要岗位职务,给任务、压担子,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帮带。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干部与后备干部和优秀大学生“结对子”,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帮带责任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农村工作。三是敢于使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要敢于使用,通过规定程序,直接充实进村支部班子;特别优秀的,也可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

  (5)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黑板报、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实施“双基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对“双基工程”试点中的的好典型、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特别要在正反两个方面强化对党员群众教育引导。从正面,对本地区实施村级班子创业承诺制表现突出的村进行集中宣传,对思想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双带”作用明显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宣传;从反面,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干部警示教育片,抓好警示教育,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3、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1)严把关口。全面落实发展党员“三公开”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入党程序,严肃查处在非公企业和异地入党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完善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制度,深化“推优入党”工作。建立健全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和“带帽测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畅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强化教育。广泛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健全农村党员“小班化”、“菜单式”培训制度,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建立农村党员参加远程教育学分制,将参学情况纳入党员百分考核和年度评议中,提高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发挥作用。深化农村党员“双联”和“亮身份、许承诺”活动,全面推行党员家庭户挂牌亮相、党员公开承诺的做法,把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活动和完成承诺情况列为党员百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在联系群众、扶贫帮困、带领致富、支持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真情关爱。完善农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在思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激发党员内动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7月下旬8月底)。市有关部门和试点乡镇(街道)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

  2、实施阶段(9月初12月中旬)。试点乡镇(街道)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3、总结阶段(12月中旬12月底)。试点乡镇(街道)查漏补缺,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形成试点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建立市“双基工程”试点工作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农办、市规划局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协调指导试点工作的实施。试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双基工程”试点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领导班子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努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创造特色。各试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在完成试点工作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创新,创造特色,为面上推开提供经验。如富春街道可从经济较为发达和处于城郊农村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新登镇可从经济中等发达和村规模大镇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场口镇可从欠发达乡镇和村级班子薄弱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

  试点工作范文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和“三心工程”,围绕“村镇规划、工作计划、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四个重点,落实“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层次管理、情感管理”四项管理,加强培训管理、督查考核,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抓镇促村、镇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党委统揽全局、书记抓人促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夯实基础,为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全市推开“双基工程”提供经验。

  二、主要目标

  完善基层干部目标管理机制,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推进基层工作。针对乡镇(街道)干部特别是农村工作指导员、村级组织特别是村主职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目标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

  推广高桥镇洪庄村班子建设经验,落实各项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基层基础。

  三、主要措施

  (一)乡镇(街道)层面

  乡镇(街道)党(工)委着眼于不断提升自身的领导力、战斗力、执行力和调控力,增强对村级组织的调控引导能力,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推动市委各项决策的有效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力,强化班子建设。

  (1)提高领导水平。运用中心组学习、重大问题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专题调研,提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以致用,大胆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建立述学评学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协调各方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完善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完善运行机制。对照《2007年度富阳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富委办[2007]68号)要求,建立健全党(工)委目标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4)完善管理监督。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述职评议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之更加规范、更具操作性。

  (5)深化作风建设。深化“树新风、创新业,争当阳光官员、争做阳光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片联村联企业、蹲点联系、定期接访、约访基层群众等制度,走进基层、走进矛盾,敢于碰硬、敢于负责,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2、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战斗力,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激发活力。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机关干部的岗位目标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提高能力。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采取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青年干部读书会、日常自学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健全干部学习考试制度,把考试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凭实绩用人,凭能力用人。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等办法,把优秀干部放到关键岗位和重要工作中进行实践培养,提高机关干部做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

  (3)增强凝聚力。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机关文化建设,培养团队精神,激发机关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努力营造尊重人、理解人、教育人、提高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机关工作流程,确保乡镇(街道)机关科学、规范、高效运转。进一步优化形象,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乡镇(街道)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执行力,强化工作推进。

  (1)落实目标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2007年度富阳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富委办[2007]68号)和《2007年度富阳市乡镇(街道)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富委[2007]68号)的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倒排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形成上至主要领导、下至一般干部抓目标落实的责任链,构筑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制。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抓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是落实任务的直接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党(工)要强化跟踪督查,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纠正不利工作开展的违规行为,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要加强督查制度建设,建立领导集中督查、定期汇报、公开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

  (3)强化考核奖惩。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考核作为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决策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做到“年前,定盘子、出题目、下单子;年中,听声音、数脚步、抽鞭子;年后,算总分、论奖罚、评功过”。要把推动重大决策任务落实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台帐,增强考核结果的有效性。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确定奖金等次的重要依据。

  (4)实施责任追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任务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批评鞭策(包括大会点名批评、书面通报批评、个别谈话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工作奖金、党纪政纪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诫勉谈话、待岗处理、交流换岗)等方式,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4、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调控力,强化管理引导。

  (1)理清发展思路。乡镇(街道)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根据各村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座谈讨论等多种途径,帮助指导各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点,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我造血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搞好村镇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功能先行、科学定位,根据市域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具特色,节约用地”的方针,合理编制中心村数量,科学确定中心村的发展功能,制定完善中心村培育政策。牢固树立“规划立镇、立村”理念,严格按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当前,要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总体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

  (3)强化专职驻村。根据“因村派人、因人定村、专职驻村”的原则,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专职驻村指导员制度,原则上要求“一人一村”,行政村数量较多而乡镇(街道)干部数量较少的,也可以实行“一人多村”,做到每村都有一名专职驻村的农村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支持所在村做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制,落实好一个片的联系负责。建立健全专职指导员岗位职责公示制、每月工作目标制、定期工作汇报制等制度,强化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将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与派驻村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捆绑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指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奖惩、晋升挂钩。

  (4)构筑维稳体系。一是完善综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社会治安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按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农村综治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员的作用,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三是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完善村级信访联络员制度,探索村级信访制,认真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集体资产处置、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

  (5)加强激励约束。一是建立健全政策利益驱动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农村信访调处情况与对村项目资金补助相挂钩,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方面,向积极性高、工作表现好的村倾斜。对班子不团结、工作进展缓慢、社会稳定问题突出的后进村,原则上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实施重点村率先发展战略,将新农村示范村、环境整治重点村、特色村等列入率先发展村范围,实行政策倾斜、帮扶资金重点投入。二是建立健全村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考核体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对村的调控力度。三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与村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和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帮助解决村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村干部的工作内动力。

  (二)村级层面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推广高桥镇洪庄村班子建设经验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富委[2007]44号)要求,对照洪庄村支部书记“领头雁”、书记主任“夫妻店”、村支两委“不分家”、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等一整套凝心聚力、充满活力、富有战斗力的村级组织体系,查找村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夯实基础。

  1、规范村级组织运作

  (1)完善村两委运转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关系,建立健全村两委会每周办公例会制度、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重大村务村两委会联签联章制度,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统一运转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相关制度做到在村级活动场所全部上墙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完善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诫勉辞职制度、“双带”绩效公示制度、每季工作讲评制度、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度,拓宽监管渠道,完善村帐委托乡镇(街道)管理和村级财务“两级网络”监管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

  2、做好“双基工程”前期准备

  (1)调查摸底,掌握动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对村情复杂、信访较多、班子薄弱的“难点村”、“后进村”,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联系。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摸清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本地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摸清影响村级工作的主要因素和重点人物,思考和分析本地区村级组织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村级换届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2)审计财务,化解矛盾。一是对各村2005年以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届末审计。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分管或从事财务工作的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两级网络”监管制度。二是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信访较多的村,要着力抓好整顿和疏导工作。三是深化“百村整顿示范”活动。对前阶段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整顿转化效果不明显的村,结合“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由乡镇(街道)领导带队包村蹲点,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顿转化。

  (3)考核调整,优化结构。一是评议考核。开展村级班子“届末测评”工作,重点考核村两委会班子三年创业承诺制实施情况、“双带”绩效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全面了解现任村干部的表现。二是调整充实。根据测评结果,对创业承诺制完成较好、“双带”作用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鼓励,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对班子软弱涣散、不在位、不作为、群众反响较大的村干部,通过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及时充实村干部队伍。对村书记无合适人选的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应选派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干部到村任职。

  (4)培养后备,着力使用。高度重视抓好对近期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村级后备干部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养锻炼工作,一是创造平台。通过担任村书记、主任助理;上挂到乡镇(街道)机关;担任群团组织负责人、远程教育管理员、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计生服务员、护村队员等村重要岗位职务,给任务、压担子,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帮带。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干部与后备干部和优秀大学生“结对子”,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帮带责任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农村工作。三是敢于使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要敢于使用,通过规定程序,直接充实进村支部班子;特别优秀的,也可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

  (5)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黑板报、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实施“双基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对“双基工程”试点中的的好典型、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特别要在正反两个方面强化对党员群众教育引导。从正面,对本地区实施村级班子创业承诺制表现突出的村进行集中宣传,对思想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双带”作用明显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宣传;从反面,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干部警示教育片,抓好警示教育,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3、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1)严把关口。全面落实发展党员“三公开”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入党程序,严肃查处在非公企业和异地入党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完善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制度,深化“推优入党”工作。建立健全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和“带帽测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畅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强化教育。广泛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健全农村党员“小班化”、“菜单式”培训制度,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建立农村党员参加远程教育学分制,将参学情况纳入党员百分考核和年度评议中,提高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发挥作用。深化农村党员“双联”和“亮身份、许承诺”活动,全面推行党员家庭户挂牌亮相、党员公开承诺的做法,把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活动和完成承诺情况列为党员百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在联系群众、扶贫帮困、带领致富、支持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真情关爱。完善农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在思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激发党员内动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7月下旬8月底)。市有关部门和试点乡镇(街道)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

  2、实施阶段(9月初12月中旬)。试点乡镇(街道)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3、总结阶段(12月中旬12月底)。试点乡镇(街道)查漏补缺,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形成试点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建立市“双基工程”试点工作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农办、市规划局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协调指导试点工作的实施。试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双基工程”试点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领导班子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努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创造特色。各试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在完成试点工作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创新,创造特色,为面上推开提供经验。如富春街道可从经济较为发达和处于城郊农村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新登镇可从经济中等发达和村规模大镇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场口镇可从欠发达乡镇和村级班子薄弱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

  试点工作范文篇8

  一、进一步增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自觉性

  党中央、国务院对“*”问题高度重视,党的**全会作出了支持“*”工作的重大决定。农业是个弱质产业,风险大,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党和政府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农业投入、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20*年以来,中央已连续五年在“一号文件”中就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出了要求。去年3月27日,总理在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并将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作为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十大举措之一,提出了“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扩大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和承保覆盖面,完善和细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去年以来,多次要求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向省有关部门申请试点。经各方努力,去年11月我市被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开展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受地理、气候等因素影响,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较大损失。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面前,我市农业抗风险的能力还很弱,特别是大面积的受灾损失,单靠政府救助补偿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正确运用农业保险政策手段,逐步建立农业风险抗御能力、维护农业生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开展农业保险,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在主要农产品中,我市多数产量位居全省前列。在当前全球粮价较快上涨的新形势下,稳定主要农产品产量,保证市场有效供应,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通过开展农业保险,有效稳固农业生产链条,稳定农民收益预期,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不仅有利于保障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与供应,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开展农业保险,是转变政府支农方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现实要求。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始终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于抗御灾害能力较弱,不少地方农民往往是“多年盈利、一灾亏损,多年致富、一灾致贫”。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变过去的“事后补”为现在的“事前补”,通过保费补贴推动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减灾机制,培育农民市场意识,让农户以较少的投入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有利于维护农村和谐与稳定。从去年全省的试点情况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第四,开展农业保险,是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尝试。随着国家对“*”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业、农村和农民对保险的需求显著增强,农村保险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这为保险公司拓展县域和农村保险市场开辟了新的空间。同时,通过开展农业保险,将有效增强农户的融资能力,放大农村金融功能,从而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解民忧的惠民工程,今年省政府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28项民生工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准确把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工作重点

  去年9月1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做好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为着力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试点进行。

  第一,妥善处理好试点政策性与运营市场化的关系,努力提高农业保险参保率。此次试点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正确把握,认真执行。“政府引导”是指农业保险作为准公共产品,政府在推进试点工作中责无旁贷,要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发挥政府组织推动作用,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市场运作”是指开展农业保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化手段,发挥保险机构风险控制优势,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自主自愿”是指农民自愿参保、保险经营机构自愿申办。“协同推进”是指各有关部门要协力推进试点工作,对保险经办机构给予积极支持。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离不开保险公司的参与,离不开有关部门的配合,是政策性与市场化的有机结合。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试点工作必须坚持农民自愿投保,不能搞强制保险或强收保费,更不得强行截留、抵扣粮食直补、农资增支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在这个前提下,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能动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农民参加保险,提高农户的参保率。

  第二,妥善处理好保险覆盖范围与保障水平的关系,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确保试点工作成效,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突出了“广覆盖”的特点。一是在保险品种上,选择了小麦、玉米、棉花、大豆4个种植品种和能繁母猪、奶牛2个养殖品种开展试点,试点品种较多。二是在保险责任上,基本涵盖了我市发生较为频繁和易于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保险责任程度较高。三是在参保对象上,基本覆盖了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个体或组织,如农户、农业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规模农场等,保险覆盖面较宽。与之相对应的是,在确定保障水平上,主要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保险金额为投保品种的直接物化成本,目的在于让广大农民以较低的投人获得稳定的保障。当然,随着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和财力的不断增长,相关品种的保障水平也将逐步调整提高。

  第三,妥善处理好保险资金管理和运用的关系,确保对受灾户赔付的兑现率。目前,参保的种植业品种保费,中央和省补贴70%,县补贴10%,农户承担20%。养殖业保险保费,能繁母猪为中央和省补贴75%,市县补贴5%,养殖户承担20%;奶牛为中央和省补贴55%,市县补贴5%,养殖户承担40%。总的来看,中央和省拿的是大头。据了解,中央财政今年将拿30多亿元对各试点省份进行补贴,省财政也已承诺及时足额配套,只要市县补贴资金和农户承担保费到位,中央和省财政的补贴是完全有保证的。为保证保险资金安全,对种植业保费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方式;养殖业保费由经办保险公司按有关规定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进行,种植业保险采取“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风险由地方政府和经办保险公司共担;养殖业采取“保险公司自营”模式,政府政策支持,经办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联办还是自营,经办保险公司都要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以便农民遭受灾害损失时,利益及时得到保障。

  第四,妥善处理好任务艰巨性与工作主动性的关系,确保惠民政策执行的到位率。今年是我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第一年,也是此项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的第一年,由于农业保险工作地域广,单笔金额小,技术要求新,运作成本高,做好这项工作任务艰巨,难度较大。这是对我们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考验。各级政府和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协力推进试点工作。要把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有关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政府支农政策的综合效应。要积极组织基层干部和农技农经人员投身到“一线”,发挥他们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会同保险公司做好动员、核灾和理赔等工作。要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经营主体功能和风险管理优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坚持诚实守信,严格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及时为农民提供热情周到、高效快捷的服务,尽可能减轻农民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损失。

  三、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农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季节性强、政策要求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统筹协调,抓紧启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把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市政府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我担任组长,**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开展试点工作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结构,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稳步实施。同时,建立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地方,市政府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要搞好协作配合。在各级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同推进。财政部门要牵头抓总,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有关政策、办法的起草制订,以及保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农业部门协助做好承保、理赔等工作,并指导农户做好农作物、家畜的防灾防病。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负责农业灾害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防灾减损和灾情评估等工作。各经办保险公司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做好具体的办理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市里界定的范围,搞好协助支持工作。我市的两个保险公司,也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跨范围经营,否则,市政府将对违规者采取禁入措施。

  第三,要广泛深入宣传。农业保险是一件新生事物,必须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参保投保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传播媒体的作用,积极运用各种政务公开渠道,采用印发宣传材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知识,讲清农业保险花小钱、保大安的道理,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这一最有效的宣传方式,及时发现受益于农业保险的典型案例,以事实说话,让广大农民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切实感受农业保险的好处,激发农户的参保意愿。

  试点工作范文篇9

  为落实国家环保部、中国保监会《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年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座谈会精神,推动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选定*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等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首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单位,推动试点单位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和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美国、日本等国都有成功先例和丰富经验。危险废物经营行业属于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和环境监管的重点之一,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领域。虽然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保水平总体较高,但仍有较多风险隐患和亟需大幅改进的空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环境责任保险,能以较低的投入赢得较高的环保收益:一是通过市场机制转移污染事故风险,大幅提高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二是通过保险机制加强环境风险教育和管理,迅速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三是有效缓解污染事故纠纷引发的矛盾,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保险公司而言,积极参与试点工作不仅是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的有效途径。此外,试点单位自觉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利于树立自身良好环保形象,提高市场信用级别。因此,试点单位要从自身发展和社会要求两方面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试点单位和保险公司要以实际行动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要指派一名主要负责人专门负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事宜,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密切合作,力争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工作。保险公司要诚信规范经营,建立与风险水平挂钩的合理定价机制,做好环境污染领域保险事故的搜集整理工作,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建立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体系,满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实际需要。

  三、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将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试点工作范文篇10

  这次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我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农业抗风险新机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市委、市政府对农业保险试点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之前,组织力量认真调研,反复研究,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面,就做好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

  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带有全面性、长远性、战略性政策措施,是为农民谋利益、增福祉的一件好事、实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中央连续3年出台的一号文件都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省委、省政府对农业保险工作也高度重视,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业保险试点的通知》,今年4月25日赵克志常务副省长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为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指明了方向,对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开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迫切要求。开展农业保险,保障农业收益稳定预期,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可以有力地推动农民在农业上更多的投资和采用新技术,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农业风险规避机制的引入,有利于保持农业产业化链条的稳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此外,开展农业保险,还可以提高农户贷款的偿还能力,增强其融通资金的能力,有效地解决农业资金投入的瓶颈制约。因此,开展农业保险对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扩大再生产和转变增长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开展农业保险,提高农村保障水平,是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还较为薄弱,农民因灾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比较突出。开展农业保险,变部分灾后救助为事前参保资助,变部分补贴为保险投入,不仅有利于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减灾机制,有效提高抗灾资源配置效率;而且通过建立农业风险转移和分摊机制,使农户以较少的投入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符合中央做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利于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支撑,实现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开展农业保险,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是增强保险企业经营发展能力,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业、农村和农民对保险保障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强,农业农村保险市场空间广阔。通过依托农业保险这一平台,将有助于保险公司拓展县域和农村保险市场,赢得战略性主动权。开展农业保险也是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进军的重要战略选择。

  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方针,落实国家战略决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试点的要求

  我市推进农业保险试点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支持服务“三农”、增强农民抗灾能力、保证农业生产稳定和农民生活安定为出发点,按照政府推动、财政补贴、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农民和保险企业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建立适合实际情况的保险发展模式,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因灾致贫返贫问题,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按照上述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政府在推进农业保险中责无旁贷。各级政府要加大组织、协调、推动力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省政府规定“试点险种基本覆盖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等五类主要种植品种以及多种经营项目,我们结合本市实际,经过深入研究,确定先推行水稻、小麦两个试点险种。对试点险种实行财政补贴推动,对参保对象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以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对水稻、小麦险种的保费补贴标准是,中央、省财政补贴保费的比例为50%,试点县区补贴25%,参保农民承担25%,并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逐步降低农民承担比例。考虑以农村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财政补贴向农村低保户倾斜,农村低保农户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区财政负责。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运作规则和管理规范,在经营体制、管理方式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农业保险的运作效率,为农民和农业生产者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二)广泛覆盖,保障适度。试点范围,从地域上覆盖全市,各县均开展保险试点,每个县小麦、水稻参保面积不低于该作物种植面积的三分之一(行洪区、库区不列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新浦、海州、连云及开发区可自愿参加;各县区的试点乡镇,一个参保作物的参保面积不低于70%;试点乡镇的实施村,一个参保作物的参保面积不低于90%。鼓励试点县区组织以乡镇或村为单位集中投保。从保险责任上,基本涵盖我市发生较为频繁和易于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如水灾、风灾、旱灾、雹灾、冻灾、雨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从参保对象上,覆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农场、农业园区、农机户等。从保障程度上,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目的,原则上为农业项目的直接物化成本。实行低保额、大保面、广覆盖。同一险种可以有不同的保险金额,小麦分为100元、200元、和300元三档,水稻分为200元、300元和400元三档,以供不同层次的需求。小麦保险费率为6%,水稻保险费率为5%。

  (三)联办共保,风险共担。农业保险试点采取政府与保险公司同舟共济、风险共担的联办共保运营模式。政府承担保险责任70%,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30%。各试点县区可从中国人保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中选择一家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试点县区政府和承办保险公司分别设立农业保险基金,保费由乡镇财政所负责扎口收取上交,收缴的保费及保费补贴收入由县区财政部门统一提取17%的管理费用后,按照70%、30%的比例存入县区农险专户、保险公司农险专户,实行封闭式运行管理,收支两条线,单独建帐,专款专用,逐年积累。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投保对象可按约定获得经济补偿。保险赔款由试点县区农险专户资金、保险试点县区支公司农险专户资金分别承担赔付总额的70%和30%。不足部分运用历年积累的农险基金。农险基金不足赔付时,以县区为责任单位,由试点县区政府、保险公司县区支公司分别按70%、30%筹措资金进行赔付。

  三、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实施的各项工作

  今年是我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当前秋收即将到来,抓紧做好农业保险试点的各项启动和实施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认真制定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这次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抓紧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农业保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要立足于体现支农惠农政策,着眼于提高农业保险的组织程度,重点解决好核灾理赔中的风险、矛盾和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提出节点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农业保险是一件新生事物,强化宣传,营造试点良好氛围,至关重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保险公司要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讲清责任和利益,使农民认识到保险是花小钱、保大安的最科学最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增强保险意识。要采取新闻报道、专栏等多种形式,讲解农险开办形式、赔偿标准、责任范围等规定,使农户充分了解参保信息。要典型示范,宣传好农险受益的典型案例,以事实说话,让广大农民从身边事例切实感受到农业保险的好处,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要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做好上门宣传、售后服务等工作,积极取得农民的支持、配合和广泛参与。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实实在在的试点效果,使农业保险深入人心。

  三是落实财政资金。农业收入低、风险大,农业保险不能完全依靠商业化运作。财政给予补贴是搞好农业保险的重要条件。同时,理赔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基层和农户最关心的环节,直接事关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央和省财政已明确对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给予保费补贴,各县区也要按照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将保费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每年补贴资金结余部分,应及时转入专户,用于以后年度的“以丰补歉”。农业保险项目受灾后,要立即开展查勘核灾和定损理赔工作,及时落实拨付赔付款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是健全工作网络。农业保险直接与农户打交道,工作面广,技术要求高,特别是核损理赔繁琐,保单不大,运作成本很高。保险公司也缺乏一直渗透到基层的网络。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必须依托基层乡村组织。开展试点的县区都要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充分吸引基层干部和农技农经人员参与。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托他们的力量宣传政策、反映民意、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动员承保、查勘核灾和定损理赔工作。为了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从保费收入(包括财政补贴资金)中提取的5%的管理费用,市县区一分不留,全部用于乡村干部开展农业保险的工作经费。同时,对农业保险的服务人员,要加强农业知识、试点政策和保险实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是抓好规范管理。农业保险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必须规范管理,真正切实把惠农好事办好。一是投保要自愿。坚持农民自愿投保,不得搞强制保险,不得组织“小分队”上门强制收取保费,不得强行抵扣农民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在投保人自愿的基础上,逐一签订保险合同,并采取统一收费、上门服务等形式,方便投保人缴费。二是单证要统一。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承保险种、保费标准、保险责任等内容,统一印制规范的保险单证。三是核灾要及时。农业保险项目受灾后,农业部门要会同保险公司及乡村干部、群众代表,立即开展查勘核灾工作,做到查灾及时、核灾准确。四是理赔要公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民受损程度,采取通知到人、张榜公布等形式,及时公开理赔明细,按时落实赔付款项。在试点实施过程中,严禁暗箱操作,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五是资金要严管。对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要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六是档案要健全。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登记、造册、统计和汇总等工作,建立农户投保和赔款档案,努力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