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企业登记备案申请报告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报告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7、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8、《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自行复印);
9、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我公司保证: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
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注: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二: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xx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7、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
我公司保证: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
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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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申请报告
第2篇:登记备案证明
登记备案证明
我由于要办居住证,我是租的房子,居住证中有一项是要是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请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周末上班不?还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去?一定要房东一起去吗?(我租的房子是在高行)
各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都不一样,建议打一下114去咨询。一般的来说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双休日一般不办公。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租赁双方到场,需要的材料是租赁合同(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期限为5天,费用是80元登记费。如果原租赁到期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然后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可同时受理。
我在沙坪坝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通过网上系统查到房子已经登记备案,按照相关规定,此阶段开发商是否应该给我出具“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果不出具,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反映投诉吗?以及购房发票开发商应该在购房的什么程序出具给我们?
非常感谢!一直在等待你们的回复,期待你们的解答。
你通过市长公开信箱反映的情况收悉,经我局要求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与你电话联系,了解了你购房的具体情况。经查,你所购的“康田漫城”9幢20-3住房已于2022年5月26日在沙区登记中心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现只需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后,该中心即可向买卖双方出具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按照规定,购房人一次性付款购房的,登记机构向买方出具一份登记证明;购房人按揭付款购房的,登记机构向买方出具二份登记证明。
关于购房发票的问题,经沙区登记中心询问开发企业,开发企业答复可以向你出具购房发票,你可直接与开发企业联系。上述情况沙区登记中心已电话告知你。
各区(开发区)、县(市)房产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维护保障性住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办理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批准,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当事人,在领取租赁补贴前,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有效证件,到辖区内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领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各区(开发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发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之前,需将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保障对象领取租赁补贴的主要要件之一。
三、各区(开发区)、县(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办理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时,要认真执行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534号)文件精神,免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宅租赁手续费。
四、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统计工作,各区(开发区)、县(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办理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户数及明细上报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应将相关数据及时通报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五、各区(开发区)、县(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加强办理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凡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及违反以上规定不受理或仍收费办理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应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同时,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将收回其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权限,并通报批评。
第3篇:商务备案登记
商务登记备案需提交材料一次告知
一、申请港澳商务多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备案人员缴费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手册原件:
前往大厅正式受理需要携带复印件
五、商务部门批准证书
注:仅需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提交此附件
六、不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注:备案人员是退休返聘人员或因年龄原因无法提供个人社会保险手册时提供此材料
七、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注:备案人员是退休返聘人员或因年龄原因无法提供个人社会保险手册时提供此材料,正式办理需要同时提供复印件
八、一年以上备案单位工资发放单
注:备案人员是退休返聘人员或因年龄原因无法提供个人社会保险手册时提供此材料。
九、本企业当年度或上年度纳税证明*: 若附件过多,请点击此处增加上传附件按钮
十、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
注:减免税企业必须提供
十一、上一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出具同意其赴港澳商务的公函或营业执照副本
注:备案单位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及办事处必须提供 十
二、企业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身份证有国徽那一面是正面 十
三、企业法人代表户口簿 *: 十
四、公司章程
第4篇:土地登记自查报告
土地登记规范化工作自查报告
1、组织对《土地登记办法》进行学习培训,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和“6.22”土地日的宣传契机,加大对各乡镇各村民委村小组的宣传,使土地登记宣传无盲区,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土地登记的重要性。
2、我县订购使用全国统一负责制的土地权利证书,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土地权利证书的发放登记工作。
3、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机关为###人民政府,一个登记区内只设立一个登记机关;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机关为###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均由###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我县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等与土地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无违规登记行为。
4、我县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件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22]1号)文件规定规范土地登记收件标准,严格按照二十日办结制及时办理土地登记。
5、我县土地登记资料统一归档,统一保管。土地登记资
料按照《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提供公开查询,由地籍办证人员受理并审核查询人的查询范围后提供查询服务。
6、我县无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件无理
7、我县土地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16件,其中因当事人不服调解答复等申请行政复议6件,州人民政府予以维持;因当事人不服调解答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维持2件,撤销1件,撤诉4件,正在审理1件;因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按和解协调处理1件,正在审理1件。我县无行政赔偿案例。
8、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
我局先后制定了《土地登记岗位责任制》、《土地登记管理制度》、《###城镇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公布制度》、《五不登记》、《###土地登记资料可查询制度》、《土地登记受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以制度规范土地登记程序,确保土地登记工作的合法性。
9、我县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人员已具备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土地登记持证上岗人员5名,已按省州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0、我县土地登记中介代理机构现为##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具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该公司代理我县土地登记代理人员7人。我县未成立土地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办法》办理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我县自2022年10月以来由中介代理机构代理土地登记,共代理收件5765宗,面积平方米。
11、我县近几年土地登记发证情况
2022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554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20宗。2022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700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15宗。2022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705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41宗。2022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983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471宗。2022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773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293宗。2022年办理国有土地登记1215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480宗。从2022年至2022年的发证数据对比,使用权登记数量逐年增多,具体原因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从2022年至2022年都是逐年增加,2022年较2022年数据有所减少是由于中央逐渐规范国有土地开发制度、严格加大土地供应管理、开发项目的规范审批等等,促使土地市场规范化。是并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努力提高发证率。高效的变更土地登记工作,不但保证了地籍资料的现实性,更及时地维护
了土地权利人的全法权益.
第5篇:生产企业备案登记
阳新县生产企业
备案登记档案袋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
生产许可证号:
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制
生产企业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1、企业标准文本(二份)及电子版;
2、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企业自制产品质检报告(一份)
6、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6篇: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法定代表人 姓 住 名 所
公司类型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申领执照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万元(币种: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申领纸质执照
营业期限 / 经营期限
其中:副本)
□长期
折美元:
□
万元
年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有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填写)
姓 名
固定电话
财务负责人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号码
注: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 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
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 经营
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
□备案(仅限设立登记、备案填写)
□董事
项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事
□清算组 姓
名
□注销清算组 □联络员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联络员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成身份证件号码
清 算 组(清算委员会)
员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指定代表 / 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姓
指定代表 / 委
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托代理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委托权限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仅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填写)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选举(委派)□执行董事:
□董事长:
(仅在章程规定董事长为股东选举(委派)
时填写)
□董事:
2、选举(委派)监事:
3、聘任经理为: (仅在章程规定经理为股东聘任时填写)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由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
3、公司变更、备案(清算组备案除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清算组备案、注销清算组备案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必填项)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
(公司名称)注册登记。签字:
□联络员身份证件(设立、联络员备案填写)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本人提供,用于
(公司名称)注册登记。签字: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设立填写)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公司名称)注册登记。签字:
附表 1(设立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国别(地区)
职 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产生方式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住
所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
(公司名称)注册登记。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2(设立或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时填写,填写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
身份证件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 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请予以注明。“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 ;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
本人提供,用于
(企业名称)注册登记。
签字: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
本人提供,用于
(企业名称)注册登记。
签字:
附表 3(内资公司清算组备案时填写,填写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清算组成员信息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
(公司名称)清算组备案。签字: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
(公司名称)清算组备案。签字: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公司名称)清算组备案。签字:
附表 4(设立或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变化时填写)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认缴)
时间
□其他 ________)
出资 方式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
名称或姓名
国别(地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
比例
附表 5(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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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目录
________________ 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查询,经营范围涉及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后方能经营的事项
为:
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注: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变更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表 6(外资公司设立及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
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
(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被授权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授权人联系人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被授权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
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
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
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附表 7(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资公司新设、变更、备案时填写)
承 诺 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 业
名称)已登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外资登记”——“表格下载”栏目查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以及“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动态”栏目查看《外资行业专项规定》。
本企业现郑重承诺:
一、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行业,并符合所属行业专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行业准入资格。
二、企业将依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企业新设时,承诺人应为外商投资有限公司的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体发起人;企业变更时,承诺人应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7篇:建筑活动备案登记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建管〔2022〕12号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国建科)、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对建筑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仙游县)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等建筑业企业(其中施工企业必须是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企业)应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设立分公司、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可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
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登记情况实施日常检查和督查工作。
三、在莆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施工企业备案时应提交:
1、《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据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见》莆建综[2022]39号文件规定,保证金交款额度为:施工企业资质一级及一级以上的为人民币80万元;二级企业为人民币50万元;三级企业为人民币30万元);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公章及印案;
7、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9、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未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通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追究以及企业未资不抵债,未处于法庭执行、查封财产、破产申请过程中,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承诺;
10、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质量安全情况;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莆负责人的授权法律文书。《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中所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授权委托书》签字)均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当场亲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当场亲笔签字的,应提交由企业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驻莆负责人在莆管理权的法律文书(详见授权书样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当场签署;
12、驻莆机构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莆田地区固定电话(办公场所的设施、面积等须经实地踏勘确认。办公场所如属租赁,租期不得少于一年);
13、派驻本市的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莆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试验员、特种机械操作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并参加岗位继续教育;
14、在莆机构管理制度;
15、企业出具的第13项有关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
(二)、监理企业备案时应提交:
1、《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公章及印案;
5、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7、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未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通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追究以及企业未资不抵债,未处于法庭执行、查封财产、破产申请过程中的承诺;
8、近三年监理的主要工程及质量安全情况;
9、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莆负责人的授权法律文书。《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中所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授权委托书》签字)均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当场亲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当场亲笔签字的,应提交由企业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驻莆负责人在莆管理权的法律文书(详见授权书样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当场签署;
10、驻莆机构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莆田地区固定电话(办公场所的设施、面积等须经实地踏勘确认。办公场所如属租赁,租期不得少于一年);
11、派驻本市的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监理班子成员(在莆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并参加执业培训继续教育;除国注、省注外,其余人员必须经过我市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2、在莆机构管理制度;
13、企业出具的第11项有关人员无在建监理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按省建设厅闽建筑[2022]
28、29号文件执行,备案时应提交: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公章及印案;
5、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据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7、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未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通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追究以及企业未资不抵债,未处于法庭执行、查封财产、破产申请过程中的承诺;
8、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莆负责人的授权法律文书。《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中所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授权委托书》签字)均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当场亲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当场亲笔签字的,应提交由企业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公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驻莆负责人在莆管理权的法律文书(详见授权书样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当场签署;
9、驻莆机构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及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莆田地区固定电话(办公场所的设施、面积等须经实地踏勘确认。办公场所如属租赁,租期不得少于一年);
10、派驻本市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并参加执业培训继续教育;
11、在莆机构管理制度。
以上资料除《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册》一式二份外,其余均为一式一份(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表格等材料一律用电脑打印,不得涂改;需提交复印件与原件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退还;分支机构公章与印案校核后,公章退还。在莆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应留存备案登记机关。
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企业提交的内容齐全的备案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办公场所及备案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或不予确认的意见。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在莆田市建设信息网上公布已备案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莆备案登记的注册执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应自备案之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变更。
六、在莆企业必须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22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一级建造师不少于3人,二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专业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一、二级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监理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国家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
七、企业在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从备案登记人员中委派,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应与所承揽的工程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相适应,每个管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合同工程项目中任职。
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申报材料,对备案登记企业在莆机构和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及硬件设施进行实地核查,有关企业应予以配合。
九、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在莆从事建筑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在莆备案资格,清出莆田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重新备案登记:
1、提供虚假备案登记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施工企业发生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违规行为;
3、监理企业发生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所列违规行为;
4、招标代理机构发生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五条所列违规行为;
5、造价咨询机构发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七条所列违规行为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低劣,预算总造价误差超过3%的;
6、企业一年内被本市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两次被责令全面停工整顿的;
7、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8、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影响社会安定稳定,情节严重的。
十、企业备案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备案登记资料被确认后,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逾期不复核的,备案登记自动失效。
十一、已确认登记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本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于2022年4月1日之前进行重新备案,逾期不办理的,备案登记自动失效。
十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对已确认登记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备案企业人员到岗履职;对不履行承诺,人员到岗履职差的企业将依据本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十三、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施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视同已备案登记,不再重复办理备案手续。
十四、备案登记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热情服务,严格按规定办事。对循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莆建管[2022]
41、73号文同时废止。
十六、本暂行规定由莆田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手册
莆田市建设局
二○一○年二月十日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莆建管〔2022〕20号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国建科)、局属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的相关规定,方便企业备案,现对《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作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1、《建筑业企业在莆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第一条所说的建筑业企业是指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第一条中“其中施工企业必须是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企业”暂不执行。
2、《暂行规定》中第三条企业备案时,除提交在莆设立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应提交企业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暂行规定》中第三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款额度,园林绿化企业调整为:企业资质一级及一级以上的为人民币60万元;二级企业为人民币40万元;三级企业为人民币20万元。
4、《暂行规定》第六条中“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建造师不少于3人,二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调整为“一级建造师不少于2人,二级建造师不少于4人”;“监理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人” 调整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人”。
5、《暂行规定》中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国家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调整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人员及专业技术要求按省建设厅闽建筑[2022]
28、29号文件执行。
6、《驻莆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手册》封面上要加盖企业公章。
第8篇: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过程
现将本公司的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过程和大家分享,估计还有很多的人是不知道如何去做的。
一.经营者所在地的外贸局外贸服务处进行备案登记。
需要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该公司章
以上材料各2份递交外贸局外贸服务处,并电脑预录入。
5个工作日后到省外贸厅领取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章,时间需要保持一致。
二.海关步骤。
(1).海关业务科,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需要材料: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开户许可证
4 公司章程
5 国税税务登记证
6 企业印章、报关专用章、企业负责人或主管报关业务负责人和报关员印章备案文件
7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帐本设置情况、财务负责人名单的资料。8 〈企业情况登记表〉一份,〈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若干份
9 自理报关申请书
10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12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另需带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国税登记等原件。
程序:
1.业务科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2.业务科科长签字认可
3.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4.回到业务科拿缴款通知,到业务大厅缴费15元。
5.到海关档案室进行预录入,缴费100元
6.回到业务科,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2).办理电子口岸以及IC卡
需要材料:
1 组织机构代码
2 企业营业执照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 国税登记证
5 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
办理步骤:
1.填表、购卡。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预录入,共缴费880元。2.2个工作日后,凭发票领取〈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按照顺序到所属的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国家税务局进行在线审核、盖章。
3.将审核过的材料以及购买的IC卡交回。4个工作日后,领IC卡。
4.到所属的外贸局、外汇管理局、当地海关进行再次的在线审核。
三.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步骤
所需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
3 国税登记证
4 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
5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 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登记表
2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备案登记证。
四.国家税务局步骤
所需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
3 国税登记证
4 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
5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 出口退税帐户确认书
7 出口退税企业情况登记表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10天后可领取出口退税登记证
登记备案申请书
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汇报
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备案登记证明(共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