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调研报告(共6篇)

第1篇: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调研报告

       某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调研报告

       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水平

       常州六市学习考察调研报告

       某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国土执法监察队学习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研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推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具有长周期性、复杂性、选择性、市场性特点。一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轻则可以使农业生产产生很大的改进,创造出巨大的效益;重则可以使农业发展发生大的飞跃,或是诞生一个新兴的行业,促进农业高速发展,或是转变农业的生产方式,促进社会生产发生质的改变,产生生产力以几何级数增长,社会财富成倍增加,以至改变人类的生活习惯,大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从我市来看,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农业科技成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了茶叶、柑桔、畜禽、渔业、草莓、板栗六大主导产业和莲子、笋竹等十大特色农产品商品基地。比如,我市从80年代初开始种植草莓,经过二十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草莓过江”战略推动下,草莓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到今年,全市已发展二万多亩,产值达到二亿多,为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

       入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新的形势下,农业科技成果受经费、人员、体制、农民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开阔思路,丰富手段,创新方式,把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造福于广大农民,贯彻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下面,我们结合科技局实际工作,就科技局在这几年来在农业科技成果方面所作的工作作一些分析研究。

       一、工作实践。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在杭州地区走在比较前面。市科委更名为市科技局后,对原有的科室也进行了调整,专门设立了农业科技科,负责全市农业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加强了对全市农业科技计划的管理。几年来,市科技局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做了一些促进推动工作,为我市发展效益农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上,我们市科技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新技术特别是综合配套技术的开发试验。近几年来,市科技局针对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积极配合市里提出的效益农业发展方向,在巩固和做大做强农业产业上下功夫。比如,我们根据市提出的“草莓过江、莲子跨乡”战略,在草莓和莲子上作文章。为加强我市太空白莲种苗工

       程建设,我们市科技局从九十年代初起就到中国莲子之乡——江西广昌引进新品种,至今已引进新品种十五、六个,极大丰富我市莲子良种结构,同时,又于前年,支持建立了莲子繁育中心,为莲农提供优质的莲种,推动了莲子的高产高效。针对大棚草莓是我市农业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我们又于20XX年在杨村桥镇黄盛村开展大棚草莓套种网纹甜瓜试种试验,当年取得了显著效益,既提高了大棚经济效益,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又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草莓产业。今年,在杨村桥镇,这种套种模式得到了良好的推广。

       2、支持和推进了农业产业化。一项农业科技成果要想得到推广应用,必须走产业化道路。只有实现规模经营,科技成果才能更快地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从20XX年开始,我们与市农办共同实施了“建设十个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百个高效农业科技示范点”工作,通过基地以及点上的推广应用,在全市形成一批可以学习的示范样板,从而进一步带动、辐射周边农户共同投入到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当中。到20XX年底,全市已建成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基地xxxx,示范点8xx今年,在这一基础上,我们与农办又联合在全市开展了“农业示范园”创建活动,力争用3—5年时间,创建一批在全市具有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农业园。园的创建,对农业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农业生产逐步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3、以项目以为导向,引导广大农业科技人员重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各方面原因的影响,市科技局很难对农业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推广给予更多的制约。相应的,市科技局根据自身实际工作,通过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等给予更多的协调,通过对加大对成果推广项目的支持,来引导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投身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根据基层农业科技工作特点,我们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上,并相应投入更多的科技资金,这几年来,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市委[20XX]4号文件,今年,市科技局用于农业科技的三项科技经费将达到总经费的三分之一。

       二、存在问题。

       我们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作了不少的工作,但是,受各种因素条件限制,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农业科技经费投入偏少。20XX年,全市科技三项经费投入86xxxx元,占市本级财政支出的。市科技部门到位经费15xxxx元,其中用于农业科技经费元。由于农业科技经费总量的相对不足,对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影响是显而易见,要解决这一问题,根子还在于财政的投入。

第2篇:科技成果转化案例——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

       科技成果转化案例——

       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

       发展历程

       为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创新创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国家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12月,首届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成功举办,共签约项目139个,签约资金30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产学研金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该会将永久落户长沙,定期举办,致力于办成立足湖南、辐射中部和泛珠地区、面向全国和世界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盛会。

       中部崛起,还看潇湘;科技创业,潮涌星城。2022年11月5日至7日,2022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成功举办,共签订各类科技合作项目218个,签约金额达159亿元。这次科交会是继成功举办2022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之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又一次创新实践,是吸引和应用海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建设创新型湖南和创新型长沙的重大举措,是发挥湖南特别是省会长沙的科教优势、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尝试。

       2022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于2022年10月17日至19日在长沙成功举办,与会企业、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及投融资机构经过面对面的交流和洽谈,共签订230个科技合作项目,签约金额达103.05亿元。本届科交会为加快长沙建设“两型”社会步伐,实现科技引领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经济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推动长沙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

       2022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于2022年10月11日至12日两天在长沙举行,重点围绕继续增强长沙四大千亿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搭建平台、开展对接,开展产业与技术、产业与资本、产业与人才的对接活动。为更加注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长沙两型社会先导区和长沙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型园区等平台的作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速国内外适用技术转化,重点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储备后劲、夯实基础。会期将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投融资需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创业相关政策;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产学研各类组织形象;组织重大科技项目供需和投融资对接洽谈;组织创业环境推介和项目签约等。

       会议成果

       作为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前三届科交会共吸引了318所海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48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科技中介机构和投融资机构代表约1.6万人参会,参观人数达16万人次;共收集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融资需求超过2万项,签订科技合作项目587项,签约金额达564亿元。通过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调查,项目履约率达到81.8%;新增产值360亿元,新增利税51亿元,新增科技成果350项,新增就业岗位3.67万个。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2022届科交会开展了一系列产业与技术、资本、人才的对接活动。大会还组织安排了2022中国汽车车身技术国际研讨会、比亚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车鉴赏会、长沙高新区麓谷创业广场开工典礼、同济大学环保技术成果长沙发布会等紧贴长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体活动。特别是“海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论坛暨引进国际先进适用技术和高端人才洽谈会”专场,通过宣讲长沙人才引进政策,承诺给每个高端人才用人单位100万元的专项资金,将吸引更多的海外高端人才来长创新创业。

       2022届科交会共收集和汇编科技成果7313项,展出1827项;收集技术需求541项,对外发布278项;收集投融资需求260项,对外发布219项。签订各类科技合作项目260项,签约金额达252亿元。会议还组织了十余场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投资推介会和经验交流会,现场解决和协议解决了160余项技术难题,进一步拓展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机制。

       2022中国(长沙)科交会具体安排

       (一)主要内容:

       为更加注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长沙两型社会先导区和长沙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型园区等平台的作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速国内外适用技术转化,重点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储备后劲、夯实基础。会期将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投融资需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创业相关政策;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产学研各类组织形象;组织重大科技项目供需和投融资对接洽谈;组织创业环境推介和项目签约等。

       (二)主体活动:

       1、开幕式

       因今年召开科技大会,且在科交会期间召开,故今年科交会开幕式拟形式从简,主要议程为一位主办方领导致辞,一位国家部委领导代表国家部委、参会单位等各方致辞,参加会议的最高级别领导人宣布科交会开幕等。

       2、展示:将长沙高新区会展中心充分利用,共分八大功能展区,分别展示近年来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投融资需求、投资环境、企业形象、创业成就、历届科交会签约项目成果等。具体功能分区如下:(1)综合展示区;

       (2)投资及创业环境展示区;

       (3)200

       7、200

       8、2022年科交会签约项目成果展示区;(4)重大国际或区域科技合作成果展示区;(5)高校、科研院所特装展区;

       (6)按产业划分功能区进行技术要素与新产品展示;(7)专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展示区;

       (8)拟上市公司技术需求、创新成果展示区。

       3、主要专场活动:

       (1)重大科技项目启动或奠基仪式;

       (2)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长沙系列推介会;(3)海外先进技术与高端人才引进专场对接会;

       (4)按产业领域由区(县、市)或园区、市直部门分别组织系列相关产业技术成果推介和项目对接会;

       (5)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场展示活动;(6)产业升级与资本要素融合对接会;(7)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合作专场活动。

       4、重大项目签约暨闭幕式(暂定同时召开科技大会)

       http://news.changsha.cn/2022cszt/k/

第3篇:科技成果转化[1]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方案

       一.政策依据及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对本市注册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并且对经认定的转化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实现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形成新的高新技术产业链,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1.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的次月起5到8年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①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3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②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5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③ 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5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2.科技成果转化的认定及专项资金申请的过程完成时间4-6个月内,最长可享受8年

       3.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部门按转化项目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以及技术贡献程度给予专项资金扶持。(营业税属地方税收;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40%;增值税地方部分25%)

       二 申请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法人和自然人(含内外资)企业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正在申请中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图)

       3.企业有内部立项且立项是为获得高新技术用于改良生产以及获得高科技产品

       4.企业内部有完整完善的财务制度

       5.成果完善证明:包括技术测试报告和用户使用意见等,或样品、样机的测试报告或质量检验、实用情况等,科技成果检索、查新报告(须经国家或市科委认可的检索查新机构提供结论)

       三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服务工作内容

       1.政策解读:为企业介绍国家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的政策和规定,增强企业对科技政策的认识,对照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帮助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

       2.企业测评:根据企业实施科研和产品开发的情况、经营管理组织水平、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换实际销售收入等情况,诊断企业的不符合项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法。

       3材料编写:按照认定要求协助企业总结与编写,企业开展科研、产品开发项目、科技成果实际转化销售以及企业的高科技产品服务的产品介绍包含内部立项、财务列支以及实际完成的科技成果转换销售收入等情况,并完成相关分析和处理,直至完成认定申报材料为止并保证申报材料附和标题的要求。

       4.附件组织: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列入市级各类计划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先进技术企业证明以及列入简化程序的有关证明、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注册经营证书等(以上如无可免)凡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械、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许可生产、销售的批文。

       5.难题攻关:对企业申报的组织编写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研讨诊断并提出解决措施直到符合条件。

       6.材料装订: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汇总,编制材料目录核实相关附件安规定分数印刷装订成册。

       7.申报跟进:申报材料呈送后继续为企业关注审批进展情况。并就有关情况及时与企业沟通。

       四 服务保障措施

       1.专业组织:博士中心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服务工作,职责分明,纪律严明,团队协同运作,以严密的组织管理方式为申报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人员配备:博士中心采用专人跟进立体式服务模式,所有工作人员均接受专家及相关知识培训,保证每家申报企业有不同专业分工的3名以上专业人员提供随时的服务,保证联系畅通、沟通及时、信息安全无误。

       3.服务纪律:博士中心建立了规范的管理规章和服务纪律,所有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对所服务企业的任何资料严格保密,不接受客户的任何红包。礼物等。

       4.品质保证:专业服务团队以良好的专业素养,诚恳对待每一位客户,无论材料编写、材料组织,还是各方沟通、申报跟进等,均以细致、周到、规范为基本准则,保证服务质量,追求客户满意度。

       五 专家预评审制度

       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及专项扶持资金前,博士中心将辅导企业申报资料交由博士专家组进行内部预评审,提前发现申报材料不足之处根据科委内部审核模板,在递交材料前进行完善。

       六 科技成果转化认定及专项扶持资金服务工作流程

       1.网上公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要求、条件和程序

       2.申请项目认定单位完成网上“认定申请书”的填写及相关附件材料的填报;同时汇总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送交区县科委、市级大企业集团、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初审

       3.区县科委等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完成网上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在书面材料上盖章推荐,并于二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交“市转化服务中心”项目认定部

       4.“市转化服务中心”项目认定部收到各主管部门盖章推荐的书面和网上

       申报材料,在经审查符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标准条件、申请材料完整规范、网上提交准确的前提上,正式予以受理,并向材料送达人出具“受理反馈单”;对于申报材料提交不齐备的项目,指出原因和具体要求退回申报单位修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指出不符合申请的原因,退回材料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5.对每月10日前受理并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按技术领域分组,组织专家网上评审。

       第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财税专项资金扶持核定程序

       转化项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先期核定:

       企业应在取得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后二个月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转化项目财政扶持。

       申请企业应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并将(1)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

       (2)转化项目认定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一张开具的认定项目发票复印件.以上文件的复印件随核定表一并附送主管税务部门。

       第二、审核程序: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

       企业从项目批准次月起,要做好项目销售分月销售明细台账。

       信息反馈:主管税务部门将核定结果告知企业,企业应拿回经主管税务部门、区县财政部门审定盖章的《核定表》,其中一份企业留存,一份转交服务中心存档。

第4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附件1:

       202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和“十二五”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总体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要求,加快转化一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先进科技成果,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产业链的形成与延伸,支撑现代农业和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要素加速向农业和农村集聚,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能力,制定本指南。

       二、支持方向

       (一)生物种业。

       着力转化一批生物育种新技术、新成果,培育生物育种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重点支持:

       1.高产优质高抗强杂交优势的粮、棉、油、糖、蔬、果、花卉、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牧草、竹藤等新品种。

       2.农林作物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

       3.优质抗病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技术。 4.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

       (二)先进种植养殖。

       着力转化一批高效安全种植、养殖集成配套技术,饲料及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

       1.粮棉油糖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淡水、近海滩涂、浅海水域增养殖技术;远岸深水开放水域养殖技术。

       2.优质及特种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水产养殖新型饲料及饲料安全技术。

       3.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与产品,功能、环保型饲料生产技术与产品。

       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评价、检测、安全预警技术及产品,配合饲料转化增效技术及产品。

       (三)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储藏与物流。

       着力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国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重点支持:

       1.特色粮油、果蔬、畜禽、海洋、森林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方便、营养、健康功能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

       2.食品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成套技术与装备。

       3.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4.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特色鲜活农产品冷链技术与集成配套设备;在线快速检测、分级、评价和定价技术系统。

       5.绿色物流集成技术与配套装备。

       (四)新型农药、制剂及肥料。 着力转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成果,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优势企业。重点支持:

       1.生物型杀菌、杀虫、除草、灭鼠、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

       2.植物微生物制剂生产技术与产品。 3.新型高效低毒农药。

       4.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及产品。 5.生物、有机、缓释控释等新型环保肥料的生产技术与产品。

       (五)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

       着力加强现代农业装备关键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促进农业生产的精准化、设施化、信息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增强我国农机装备行业竞争力。重点支持:

       1.农作物、牧草、林果收获、清选、加工设备,农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

       2.水稻育插秧等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与高效、精量施肥、施药及秸秆还田等技术装备、机械。

       3.新型畜禽和水产规模化养殖机械和技术装备,以及牧草、饲料加工、林产机械和技术装备。

       (六)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着力推进以“三网融合”为基础的农村信息化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信息化发展,服务农村科技创业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 1.基于“三网融合”的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2.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精准农业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

       3.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

       (七)生物基材料及生物质能源。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和循环型农业发展。重点支持:

       1.秸秆、稻壳、木屑等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

       2.生物质收储运、预处理技术及设备。

       3.生物质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固体成型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

       4.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

       着力转化一批能带动产业链延伸、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新技术和新成果,促进林产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重点支持:

       1.林、草、竹藤资源高效培育技术。2.林木资源利用技术及产品。

       3.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及产品。4.人工林木(竹)材改性处理技术与产品。5.林化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

       (九)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农业生态和农村生活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

       1.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山区综合开发以及不同区域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技术。

       2.水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灌区节水以及雨洪资源利用技术与产品;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保水、输配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新技术及设备。

       3.农田保育、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改良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新型土壤调理剂、土壤改良剂、水土环境修复制剂等的生产技术及产品。

       4.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技术与设备,农村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

       (十)动植物疫病防控及防灾减灾。

       着力转化一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强农业防控自然灾害能力。重点支持:

       1.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高效安全新型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

       2.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与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

       3.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及农业气候脆弱性评估技术与产品。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分别为一般项目60万元、重点项目100万元、重大项目300万元,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优先支持涉农领域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景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优先支持农村科技创业效果好、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带动面宽、产业特色鲜明、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干旱半干旱地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等相关项目。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改善农村民生,对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

       3.重点项目与重大项目须由企业牵头,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并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金投入。

       4.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不属于《202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5.已撤销科技局(委)的县(市)所属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的项目暂缓审议,待探新的渠道。

       6.202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推荐指标分别为:国家确定的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安徽、内蒙古等粮食主产省(区)各30项;陕西26项(其中6项重点支持杨凌高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新疆、西藏各24项;其他省、自治区各20项;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15项;计划单列市各8项;部门推荐指标保持去年情况不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可各推荐一个重大项目。

       7.在项目新增投资中,申请承担单位须有足够的自有资金。 8.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项目可延长至3-4年。

       四、其他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国资委系统项目由北京市科委负责推荐。

       (二)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通知公告栏。

第5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2022年2月发布的《农业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支持、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简称“科教司”)、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简称“中心”)和项目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加速农业、林业、水利等科技成果(以下简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国家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为加强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转化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化资金的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

       第三条转化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有效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第四条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扶持和保护农业、加强农业科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科技部负责制定和发布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审议转化资金运作的重大事项,批准转化资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审定转化资金支持项目,会同财政部下达项目预算,并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审批转化资金年度预决算,参与审议转化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指南、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运作的重大事项,参与审定转化资金支持项目,联合科技部下达项目预算,对转化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科技部、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成立转化资金工作协调小组。科技部和财政部分别为正副组长单位,农业部、水利部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参与审定项目指南、推荐专家和协调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八条科技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聘请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提出咨询意见。

       第三章支持方向和重点

       第九条转化资金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域性强、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围绕《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实施,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第十条转化资金的支持重点:

       (一)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成果转化;

       (二)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成果转化;

       (三)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成果转化;

       (四)农业环境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技术成果转化;

       (五)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成果转化;

       (六)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成果转化。

       第十一条转化资金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项目。

       第四章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第十二条转化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农业科技型企业。

       转化资金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以服务于农业、农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

       第十三条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特点,转化资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支持:

       (一)贷款贴息:对已具备一定产业化能力,具有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并已落实银行贷款的转化资金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第一年到位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的总额,并视不同情况予以贴息。

       (二)无偿资助:对具有较大社会和生态效益,或不易直接取得市场回报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资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应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

       (三)资本金注入:主要用于支持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后续创新能力,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及行业技术进步有较大促进作用,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有关资本金注入项目的申请、立项及管理、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对申请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第五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五条科技部、财政部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转化资金项目指南,提出支持重点及申报要求。

       第十六条申报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第十七条转化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来源包括:国家或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区、市)]农业科技计划所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企业、科研单位自主研究开发形成的农业科技成果。

       第十八条转化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二)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三)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所有;或者属于已经引进吸收但需中试国产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技术成果;

       (四)科技成果必须经省(区、市)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认定或审定。

       第十九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并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区、市)科技厅(科委)。

       第二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或省(区、市)科技厅根据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的先进性、真实性以及转化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一条科技部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第二十二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合格的项目,纳入科技部项目库管理。同时,提出当年安排项目建议清单,由协调小组进行认定。

       第二十三条评审专家由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和地方推荐,并由科技部、财政部聘任。

       第二十四条经认定的项目由科技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项目将根据科技部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科技部主管单位同项目承担单位签定项目合同。

       第六章项目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科技部根据实际需要,编列年度转化资金项目管理费预算,经财政部核批后,由科技部负责具体管理和使用。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组织项目、开展项目评审、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批准立项的项目,其项目经费的拨付,按照国家财政资金拨付的有关要求,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转化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并单独设帐核算。不得将转化资金用于金融性融资、股票、期货及捐赠等支出。

       第二十九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运行实行跟踪管理,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三十条科技部依据项目合同,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监督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对监理、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可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第三十一条因项目承担方原因造成的合同中止,项目承担单位须立即进行财务清算,交回转化资金余额,并提交审计意见。

       第三十二条项目完成后,科技部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科技部、财政部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除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外,该项目承担单位今后不得申报转化资金项目。

       第三十三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资产及知识产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四条科技部受理社会对转化资金项目有关问题的异议,并对有较大异议的项目进行调查,会同财政部提出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负责解释。(科学技术部、财政部2022年8月28日发布)

第6篇: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三个推进”重要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践行“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工作理念,实施了“成果转化促进行动”,推进全省成果转化工作实现重大突破,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

       2022年成果转化各项任务指标均基本完成。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52项,合同额12.8万元,其中以技术转让方式转化项目25项,合同额8万元;以技术许可方式转化项目23项,合同额3万元;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项目1项,投资价值0.5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包括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项目)3项,合同金额1.3万元。

       二是举办各种类型成果转化对接活动4场,组织泉州市职业院校、科研院所,200余名科研人员,100余家企业,2家技术转移机构参与对接活动,现场达成合作意向30余项,签订协议10余项。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系统部署,强力推进成果转化工作。

       成果转化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年初,我院在召开成果转化工作座谈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可操作、可分解、可落实、可考核的《成果转化年工作方案》和《成果转化促进行动方案》,方案体现了“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的设想,提出了问题导向、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二)扎实推进成果转化工作。

       为切实用好成果转化政策这个“指挥棒”,为成果转化培植土壤、涵养水分,我院积极推进成果转化政策宣传与落实。一是加强成果转化政策宣传。认真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各类成果转化政策,通过宣传,帮助广大科技人员充分了解掌握和运用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激发我院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二是扎实推进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通过现场座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了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制度研讨会,并制定了《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三)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校企合作机制。我院联合泉州市职业院校的科研机构,举办成果对接活动4场,组织6名专家与100家企业对接,现场达成合作意向30余项。

       二是加快各类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技术需求,确定了5个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方向,转化成果52个,与企业、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10余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推进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落地。一方面全力促进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继续组织开展对已出台的成果转化政策的辅导、培训、宣讲、解读等活动,为我院科研人员了解、掌握、运用相关政策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围绕成果转化政策实施过程中不配套、不连贯等情况,进一步提出修改和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努力营造较为完备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为更多成果在我院转移转化创造条件,为我院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保驾护航。

       二是继续全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紧紧围绕一、二、三次产业的迫切技术需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一系列“聚焦需求、精准供给、注重实效、强化服务”的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使更多成果为我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按照项目实施状态制定工作方案,对已达成合作意向的成果转化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实时跟进服务,将意向变为转化项目;对已组织实施的成果转化项目,做好服务工作,协助解决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已落地的成果转化项目,进一步推动其壮大形成产业,为稳增长和服务地方经济发挥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促进经济和产业发展。强化三类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从研发活动的源头入手,搭建起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创新平台。依托创新型企业,组建一批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四是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和强化服务意识。深入科研院所和企调研,进一步摸清供需双方成果转化供给和需求信息。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XXXX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模版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通知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汇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科技成果转化税负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