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第一篇:如何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如何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多年来,我国依法行政有序推进、进展明显。政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力度加大;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快转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高。但应该看到,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国依法行政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制仍不健全,部分领域存在无法可依现象,一些法律法规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法律之间协调性差、有的互相冲突抵触,部门立法弊端突出。二是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依然存在,执法自由裁量权大、随意性大,多头执法问题突出。三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四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当前突出问题入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立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

       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立法水平。要按照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首先,坚持依法立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立法,提高立法的规范性和法制化水平,坚决克服部门利益,消除借立法之机谋取私利、损害公民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法制有章可循。其次,坚持科学立法。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和形势变化要求,提高立法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保证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再次,坚持民主立法。要开门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以法律作为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形成全社会一体遵行的规则。当前,要根据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需要,凡是涉及现行法律需要修订的,抓紧研究提出修订议案,涉及行政法规需要修改的,抓紧修改完善。

       二、强化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这不仅是政府自身行为规范和行政效能问题,更涉及到能否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要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多头执法、执法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和扰民等问题。首先,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横向上厘清执法机关权限,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实现执法机构的精简统一;纵向上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其次,要完善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要重规则、重机制。要针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制定具体执法细则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执法争议协调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对不规范执行和执法违法的问责制度。再次,要创新执法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不再搞“突击式”、“运动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克服随意性。有了科学的行政执法规则和机制,一些具体专业技术性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用购买服务的形式去做。同时,还要发挥好行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把一些遵纪守法、规范行为的管理工作交给他们去办。

       三、完善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依法行政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只有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首先,要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和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其次,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让所有政府信息都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让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特别是要推进权力清单公开,各级政府都要把自身的权力晒出来,请人民群众监督,这样才能形成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还要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事业等公共单位,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向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同时,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再次,加强审计、监察。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专门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各级政府要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是公共资金的守护者,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是制约权力滥用的“紧箍咒”,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四、深入宣传教育,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 依法行政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支持,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体力行,共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精心组织普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与依法行政相适应的社会氛围。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全社会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广大公务员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对全社会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示范意义。要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训练,教育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权力,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决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

第二篇: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

       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 http://.cn2022年11月09日04:30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意见要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意见强调,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

       意见指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意见还明确提出,严格行政问责。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第三篇:政府依法行政

       政府依法行政

       反面案例

       佘祥林,又名杨玉欧,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1994年1月2日,佘妻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22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22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

       我的评论

       佘祥林案件教训太深刻,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深切关系到人民的利益。政府的行政职权不可滥用。要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政府需要监督

       反面事例

       在214国道进入迪庆州界的地方有一处安全检查站。名为安全检查站,实际却成了收费站,而且收的这些费没有一项合乎规定,要么是未经审批,要么是越权审批。这个收费站设在进入景区的必由之路上,颇有点“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意思。当地有关负责人说,收费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和规范旅游市场。

       我的评论:

       政府的行政需要监督,这种乱行政乱收费行为,损害了旅游市场的规范,也会影响当地旅游业的长远发展,使当地政府形象遭到破坏。对于这种不良现象,政府应及时出面处理,规范市场行为,并且,在平时的行政工作中加强执法力度,不要总是出了问题才出面。

第四篇:推进依法行政_建设法治政府[_演讲稿]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沈开举

       (2022年5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1999年3月15日现行宪法第三次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这表明我们国家决心与人治决裂,走法治之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落实宪法的规定,1999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22年3月,国务院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22年5月,国务院又通过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历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法治政府和宪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必将对我国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的民主法治建设产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一、法治、法治政府的内涵

       (一)法治

       【简介】: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客座教授。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1.法治。

       所谓“法治”,是指法律的统治,或法律至上。它具有深刻的内涵与严格的条件要求,主要包括民主制度、法律至上、良法之治、公民权利保障与公共权力制约等几方面的内容。从理论上正本清源,澄清观念上的盲区与误区,是当前顺利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国家目标的认识基础与前提。

       2.法治与法制

       法治并不等同于“法制”,也不仅仅只是“依法管理”,或是什么“管民”、“治官”的问题。我们过去较多的使用“法制”一词,现在则使用“法治”一词。这也就是学界通常所说的“刀”治与“水”治的问题。从1999年宪法修正案开始,我国官方和学界开始使用“水”治,我们今天讲的法治政府的“治”也是“水”治。“刀”制主要是制度之制,管制之制,工具之治。并不强调法律至上、民主内涵、良法之治、治官限权和保障人权。二者产生的政治哲学基础不同,理念不同,前者产生于暴力国家观,后者产生于契约国家观。1999年宪法修正时,将十五大的新提法入宪,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贡献,也表明了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

       3.法治与人治

       人治与法治并不是绝对的,人治也不能绝对排斥法,法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治也不能绝对排斥人的作用。

       现代民主社会的法治与专制统治社会的人治,其根本区别除了法律内容是否体现民主的不同,更在于专制统治社会权大于法,可以“刑不上大夫”,权力至上,常以言代法。而法治社会,既有完备的法律,又依法治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治人”者同样被臵于法律治理之下,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二)法治政府 1.含义

       简单地说,法治政府是宪政的组成部分,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规范和制约。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政府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这也就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根本分野。非法治政府只要求人们守法,而自己不用守法;法治政府则不仅要求人们守法,更要求自己带头守法。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自身的权力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

       2.内容(1)有限政府(2)服务政府(3)诚信政府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4)透明政府(5)责任政府(6)高效政府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更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表现。

       建设法治政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受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二)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世纪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形势下,要加快发展,尤其是经济要上一个新台阶,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一些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基础性的重大问题:一是降低经济活动中的行政管理成本;二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创业积极性,利用各种制度和机制构建一种只要付出辛劳就能获得成功的社会预期;三是打破因行政管理而形成的垄断,更加合理、高效地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配臵资源;四是维持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政令畅通,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裁,等等。

       就政府而言,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转变职能、改革体制、从严治政、依法行政。要加快发展,要富民强国,就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对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更在于它们本身就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因此,一个文明的国家、一个进步的社会,必须有一套完备而又得到良好实施的法制,而且这种法治能够真正地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的取得和运作,真正地起到对人的行为和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真正用法律规则取代潜规则。

       三、我国行政法治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和影响,当前依法行政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体制不顺,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形成全方位的对接;对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够清晰,甚至认为依法行政妨碍经济发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展;依法行政工作讲起来重要,但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却往往不容易落实到位。

       二是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重视不够,决策程序不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决策失误频频发生,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权益造成重大损失。

       三是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着部门利益化倾向,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不够,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

       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牟利现象普遍存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

       五是政府解决纠纷机制不够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缺乏衔接和整合,制约着政府化解纠纷功能的全面发挥。

       六是违背法制统一原则和政令不够畅通问题比较突出,诸如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相互冲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严重损害了法制的权威。

       七是对行政权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行政权力在行政决策、行政立法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方面相当程度地被滥用,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影响了政府形象。

       八是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的观念、能力与水平都亟待进一步提高。

       九是基层行政执法问题较多,违法行政、不合理行政现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象较多。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四、十年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

       《纲要》和《决定》从8个方面对目标作了阐述:

       (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二)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四)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五)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六)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八)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作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

       五、本届中央政府过去五年依法行政取得的成绩 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国务院高度重视政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府法制建设。在本届国务院组成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5年多来,国务院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22年3月22日,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是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中心,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国务院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立法。五年来,国务院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137件行政法规。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国务院在总结防治“非典”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同时,还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行政法规,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等法律议案。

       四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理方式创新。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专门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对本地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依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据统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58个国务院部门,共清理行政许可项目25,797项,取消8,666项,调整1,841项。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有效整合了分散的执法力量,减少了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效能,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相互扯皮、执法扰民的问题。

       六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2022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的要求,各地方和各部门进一步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执法关系,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七是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五年来,国务院法制办共审查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1014件,发现存在问题的318件,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作出处理的307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积极研究建立地方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八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及时解决行政纠纷。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注重通过行政复议加强对各部门和省级政府的监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2022上半年处理行政复议申请93件。上半年加上去年累计收到复议申请240多件;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的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的配套制度和具体程序,使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国务院在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领会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十是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从充分认识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强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进一步作了规定。

       总的来看,在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绝大多数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二是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明显提高,决策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显著减少;四是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五是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加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六、贯彻执行《纲要》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过程,不能机械地理解。中央政府的目标是通过十年的努力,基本上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而不是完全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要正确把握中国法治的类型和特点

       中国的法治是“移植型”法治、“政府推进型”法治。我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基本上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代法制遗产很少。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又在较长一段时间犯了忽视法制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建设的错误,延误了法制建设的进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逐步转型,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越来越凸现。党和国家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及时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决策,我国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与许多欧美发达国家走社会演进型的法治化道路不同,受传统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实现依法行政基本采用的是“政府推进型”模式。它不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走的是“内发型”法治化道路,即渐进自发、从量变到质变逐步实现法治,而是由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运用人类创造的先进法治文明成果,结合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识程度,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培植法制要素,引导并推进法治快速发展。走“政府推进型”法治化道路的国家其共同特点是:第一,法制建设的速度快、力度大,但与旧体制和传统习惯的冲突也较为明显;第二,由于法治目标的确立及其实现多受政府支配,有可能出现政府的主观设计与社会现实脱节,容易导致“形式法治”;第三,很多法制要素不是在本国自然生成的,立法移植和输入的成分较多;第四,立法超前与执法滞后同时存在,法律往往不能很快对社会产生调整作用;第五,政府的权威和法治的权威相互依存,法治权威的形成需要政府强有力的保障。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三)要正确理解和处理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不能忽视法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驾驭市场经济。

       政府越是依法办事,市场经济的环境就越好。法律制度本身也是财富,也是生产力。

       依法行政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保障力量。依法行政对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保障作用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依法行政通过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严格限定政府的职权范围,既避免政府任意干预市场的有效运作,充分市场在经济和社会中基础性调整作用;又可以通过政府对市场宏观调节,弥补市场失灵和不足,从而推进经济和社会的有序发展。

       其二,依法行政有助于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承担起为社会制定行为规范、严格执法、解决纠纷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行政机关严格实施法律、履行法定职责,有力打击破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可以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营造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社会秩序和稳定社会环境。

       其三,依法行政通过建立精简、统一和效能政府,降低 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从而提高社会运作的效率,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第五篇: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22-11-24 15:07 8062ubky | 分类:时事政治 | 浏览3550次 分享到:

       2022-11-2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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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心网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以学习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

       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决定》指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加强党内的监督,健全党内的各种监督措施,包括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提高权力监督机构的地位,重点确立人大法制监督的核心,突出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和履行司法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行政监控整体效能,构建严密完备的权力监控网络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王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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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6个方面提出重要任务和具体举措。深刻领会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

       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目标凝聚力量,目标指明方向。适应中国社会的新常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落实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成为一项重点任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的确立,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政府行政机关的根本要求,反映了现代政府的主要特征,规划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正确轨道。只有实现这一目标,才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政府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率地运行,推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把党中央的重大部署真正落实到政府行政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根本上转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决定》提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因此,必须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决定》提出,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些有力举措,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切实领导、督促、支持本地方、本部门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公正执法是法治社会的核心理念,文明执法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决定》提出,要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践中,就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现在时有发生的暴力执法、钓鱼执法之类的现象,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破坏了干群、党群关系,引起群众不满。因此,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执法理念文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就是要执法制度文明,各项执法制度体现社会的文明、进步的客观需要,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就是要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的方式方法和过程,符合法定要求,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就是要执法形象文明,执法者要仪容整洁,待人和蔼,执法威严,有礼有节。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显著标志,是共产党人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为了防止和杜绝权力的腐败和蜕变,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决定》提出,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贯彻落实这些重要举措,就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一系列加强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败。任何行政执法机关都不得向下级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都不得设“小金库”。近日,李克强尖锐指出:“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发生的腐败案件、窝案,基本都与审批有关,画个圈就给钱,几乎成了‘潜规则’!” 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认真解决权力运行中的“潜规则”,才能用建设“廉价政府”(马克思)的实效,进一步取信于民。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基本保证和前提条件。这就要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决定》总结我国多年来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强调指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这些措施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建设法治政府十分紧要。现在这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政务服务方面,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服务中心运行缺乏明确规范,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高度重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以及评议会、听证会等,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