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五篇

第一篇: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徐崎峰来源:部党派办日期:2022年12月31日

       自中共中央1989年14号文件颁布以来,聘请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特约监督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成为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多年来,随着党中央对统战工作一系列政策规定的出台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各地党外特约监督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作用发挥也越来越好,但是,从总体上讲这项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为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我们向本区各单位发放了64份调查问卷,并组织10位比较有经验的监督员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汇总,提出了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党外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现状

       (一)监督队伍不断壮大。松江各单位聘请党外监督员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主要开始于电力、司法等部门。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深入,近几年,聘请监督员单位越来越多,目前有17家单位聘有党外监督员,全区党外特约监督员总人数已达57人次。这是一支人数可观的队伍,他们用自己勤奋、扎实的工作,为我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作用。

       (二)监督范围越来越广。根据14号文件的要求,党外监督员主要是在教育、审计、检察、监察等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事实上这个范围已经大大突破。目前主要有三类:一是窗口单位,如电信局、电力公司、招标办等,二是党委部门,主要是纪委、组织部等,三是基层单位,如泗泾、小昆山、佘山、新浜等。同时,监督的内容也从过去的政府行政,扩充到党风廉政、干部任用、司法公正和效能监督等诸多方面,有的单位还有专门针对统战工作的监督员。

       (三)监督的作用逐渐体现。由于党外人士一般学历层次都较高,有一定专业特长,而聘请人员更是好中选优,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从各单位对党外监督员的评价来看,近一半单位认为对本单位工作促进作用很大,其余认为作用发挥较好。作为聘请党外监督员种类、人数最多的区纪委表示,党外人士通过明查暗访,确实掌握了许多各单位不易掌握的情况,对推进各行业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联系多了一座联系桥梁,总体上得到各单位的认可。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党外人员的比例过低。由于对哪些部门聘请特约人员和聘请人数缺乏统筹安排,党外监督员的聘请主要取决单位领导对统战政策的把握,根据区纪委2022年的1份调查显示,全区各类监督员的总人数约410人次,聘请单位有27家。从本次党外监督员的调查来看,党外监督员有57人次,涉及17个单位。党外监督员的比例占到14%左右,更有10部门聘请的都是党内人员,其中包括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重点单位,难以体现和满足民主监督的政治要求。

       (二)特约人员的产生程序比较凌乱。目前,聘请特约人员的程序不规范:有通过统战部门的推荐被相关部门聘任的;也有通过同级政协、人大推荐而被相关部门聘任的;还有相关部门从比较熟知的民主党派成员或社会群众中自行聘请的。正是由于产生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的政治面貌、专业素质等难以保证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同时也在客观上给人员管理方面带来许多不便。

       (三)工作不够平衡。从整体情况看,工作反差较大。有少数单位不仅专门召集会议,发放聘书,而且为方便监督员行驶职责,制作了有关的证件,日常的联系也比较多,工作开展地非常正常。但也有少数单位一聘了之,发了聘书后,便再也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落实监督、接受监督。更有监督员反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聘为某单位的监督员。

       (四)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和部门,对聘请特约人员工作缺乏总体规划和制度约束,相关工作难以有保障地开展。一方面,规范化的制度少,开展活动少,定期会议少,学习考察少,工作联系少,交流座谈少;另一方面,轻沟通,轻落实,轻对监督成效的追踪。因此,缺乏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制约机制、保护机制和激励机制,没有真正把党外特约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些监督员不能主动参与介入,不能积极地调查研究,不能大胆地进言献策,不能切中要害地进行监督,甚至抱着少说为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因此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五)监督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提高。根据调查,绝大部分的单位都认为党外监督员的专业素质(指涉及聘请单位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还比较缺乏。所谓隔行如隔山,对监督工作的不了解,往往造成找问题找不准,提建议提不深,有的人员甚至感到无从下手。同时,许多被调查单位也坦诚,缺乏对监督员的培训,一般只是在聘请初期有过简单的介绍,能在任期中间不断给监督员补充新知识的单位只有两家。

       三、对党外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明确意义,提高党外民主监督的影响力

       特约人员制度是健全和发展我国政治监督体系的一项创举,对保持和增进人民政权机关的人民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各级统战部门要加大对特约人员制度的宣传力度,使相关部门知晓制度内容,明确制度落实的意义,从而更积极地支持配合制度落实,创造条件使特约人员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聘请党外特约监督员重要意义的宣传,强化各级党政部门对民主监督的意识,把民主监督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发挥监督员联系党和人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多做贡献;二是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民主监督自觉性;三是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程序性与实质性的关系、体谅包容与从善如流的关系,努力把民主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党外民主监督的领导力

       一是适时扩大特约人员聘任范围。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巩固特约监察员、审计员、教

       育督导员、税务监察员、市政检查员工作,逐步把特约检察员、人民陪审员、环境监督员等社会监督人员纳入特约人员聘任范围,从而拓宽特约人员工作的领域,为政权机关更好地联系群众和民主党派更好地知情出力创造条件。二是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由各级统战部门主导本级特约人员的推荐。统战部根据相关部门拟聘特约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要求,会同各民主党派,主要在本人有此意愿的党派成员中统筹遴选确定,以保证特约人员的政治面貌符合中央精神要求,人员业务素质符合开展工作的需要。要促进各街镇也形成类似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特约人员规范产生并符合要求。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根据我区目前党外监督员工作的现状,明确纪委、政协、统战部共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民主党派以及拥有2名以上党外监督员的单位共同参与,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指导、加强问题研究以及工作部署。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党外民主监督的执行力

       民主监督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党外监督员个人的素质,这就要求党外监督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方面,要引导监督员加强学习,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作为聘请单位,有义务定期为监督员不断拓展视野,更新知识。而作为监督主体,监督员本身也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来熟悉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通过学习,学会善于监督的办法,有的放矢地对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问题坦诚直言。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监督质量不高、分析不透、深度不够的问题;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达到监督动机与监督效果的统一;才能在履行民主监督过程中找准角度,把好尺度,切重要害,求得实效。另一方面,加强对监督员的教育引导。作为推荐单位,党派和统战部要关心监督员的成长,帮助监督员明确责任,树立良好的监督员形象。要把“当选监督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这样的观念根植于每位监督员心中,使他们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使他们树立敢于监督的观念,增强党外特约监督员进行民主监督的信心和勇气;使他们舍得花精力、时间去了解真情,敢于实话实说,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这样,才能使他们不负众望,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四)健全机制,畅通渠道,探求党外民主监督的长效力

       健全的机制和畅通的渠道是党外监督员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以聘任单位为主,统战部、纪委协助,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健康机制。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落实、反馈、检验、奖惩等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民主监督的健康运作,从而使这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落实特约监督员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权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的业务学习,获得履行职能必须的条件(经费、交通工具等),从而使他们更好地进入角色,发挥其作用。三是疏通党外特约监督员知情问政的渠道。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应就社会、政治、经济重要事项和党政重大决策等有关问题及时向监督员介绍情况,答复问题,听取意见,让监督员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利于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监督;而聘人单位领导应继承、发扬党密切联系党外人士的优良传统,到他们中间去,广交朋友,谈心交心,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开辟一条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绿色通道”。四是建立保护激励机制。从党派来说,党外人士参与社会监督是履行党派社会责任,但对个人而言,毕竟是带有奉献性质的一份社会工作。应当加以保护和鼓励。要排除党派成员的思想顾虑,同时,借助广大媒体、大型会议对工作表现优异者加以宣传表扬,提高监督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对少数单位需要工作时间长、需要监督员牺牲大量休息时间的,也应当提请有

       关单位进行经费上的适当补助,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关系,不断探求民主监督的科学性。

第二篇:加强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加强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监督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加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更是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自中共中央2022年5号文件颁布以来,聘请符合条件、有专业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特约监督员,成为了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特约监督员工作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民主党派成员更好地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监督,它不但监督层次高、监督内容重大,而且是依靠组织力量进行的,可以下达各界,上达中央,在国家整个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而民主党派成员受聘担任特约监督员,则是民主党派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新的形式,它使监督工作更直接、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是顺应时代潮流、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多年来,随着党中央对统战工作一系列政策规定的出台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我市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作用发挥也越来越好,但是,从总体上讲这项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为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我们组织了一部分比较有经验的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进行了座谈,向全市各单位发放了23份单位调查问卷,向全体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发放了64份个人调查问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了汇总,提出了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现状

       (一)监督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各单位聘请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主要开始于司法、审计等部门。随着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近几年,聘请特约监督员的单位也越来越多。目前全市有23家单位聘有民主党派监督员,共有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64人。这是一支人数可观的队伍,他们用自己勤奋、扎实的工作,为我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作用。

       (二)监督范围越来越广。根据中共中央2022年5号文件和中共舟山市委2022年12号文件的要求,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主要是在教育、审计、纪检、司法等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事实上这个范围已经大大突破。目前主要有三类:一是窗口单位,如电信局、电力局、招标办等,二是党委部门,主要是纪委、组织部等,三是业务部门,如审计局、教育局、物价局等。同时,监督的内容也从过去的政府行政,扩充到党风廉政、干部任用、司法公正和效能监督等诸多方面。

       (三)民主监督的作用逐渐体现。由于民主党派人士一般学历层次都比较高,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热情高涨并具有一定专业特长,而聘请人员更是好中选优,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从各单位对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的评价来看,近一半单位认为对本单位工作促进作用很大,其余认为作用发挥较好。特约监督员通过了解业务单位的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对推进各行 2

       业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多了一座联系沟通桥梁,总体上得到了各单位的认可。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特约监督员的产生程序比较凌乱。目前,聘请特约监督员的程序不规范:有通过统战部门的推荐被相关部门聘任的;也有通过同级政协、人大推荐而被相关部门聘任的;还有相关部门从比较熟知的社会人士或社会群众中自行聘请的。正是由于产生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的政治面貌、专业素质等难以保证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同时也在客观上给特约监督员管理方面带来许多不便。

       (二)工作不够平衡。从整体情况看,工作反差较大。有少数单位不仅专门召集会议,发放聘书,而且为方便监督员行驶职责,制作了有关的证件,日常的联系也比较多,工作开展地非常正常。但也有少数单位一聘了之,发了聘书后,便再也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落实监督、接受监督。更有监督员反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聘为某单位的特约监督员。

       (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和部门,缺少分管具体工作的领导和联系工作的科室,对聘请特约监督员工作缺乏总体规划和制度约束,相关工作难以有保障地开展。一方面,规范化的制度少,开展活动少,定期会议少,学习考察少,工作联系少,交流座谈少;另一方面,轻沟通,轻落实,轻对监督成效的追踪。因此,缺乏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制约机制、保护机制和激励机制,没有真

       正把特约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些监督员不能主动参与介入,不能积极地调查研究,不能大胆地进言献策,不能切中要害地进行监督,甚至抱着少说为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特约监督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提高。根据调查,绝大部分的单位都认为特约监督员的专业素质(指涉及聘请单位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还比较缺乏。所谓隔行如隔山,对监督工作内容的不了解,往往造成找问题找不准,提建议提不深,有的特约监督员甚至感到无从下手。同时,许多被调查单位也坦诚,一般只是在聘请初期有过简单的介绍,不能在任期中间不断给监督员深入了解的机会或平台。

       三、对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明确意义,提高民主监督的影响力

       民主监督是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它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色。切实有效地搞好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仅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党政部门、机关单位加大反腐倡廉,推进效能建设的有效措施,更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的必然要求。特约监督员度是健全和发展我国民主监督体系的一项创举,对保持和增进人民政权机关的民主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大的

       意义。市特约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相关部门知晓制度内容,明确制度落实的意义,从而更积极地支持配合制度落实,创造条件使特约监督员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因此,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强化各部门对民主监督的意识,把民主监督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发挥特约监督员联系党和人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多做贡献;二是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民主监督自觉性;三是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程序性与实质性的关系、体谅包容与从善如流的关系,努力把民主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民主监督的领导力

       一是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由统战部门主导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的推荐。统战部根据相关部门拟聘特约监督员的数量和素质要求,会同各民主党派,主要在本人有此意愿的民主党派成员中统筹遴选确定,以保证特约监督员的政治面貌符合中央精神要求,人员业务素质符合开展工作的需要。二是统战部门对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特约监督员工作一般是任期是2-3年。任期内工作如何,统战部门应根据聘请单位对其工作的反馈做出综合评价,对工作突出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同时,要把对其个人的综合评价反馈给特约监督员的所在单位,增强特约监督员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根据我市目前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现状,明确纪委、政协、统战部共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指导、加强问题研究以及工作部署。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民主监督的执行力

       民主监督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特约监督员个人的素质,这就要求特约监督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正确认识特约监督员工作,消除思想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自觉性。要认识到民主监督相对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来说是一种非权力监督,对此,既不能期望值过高,认为“提了就要灵,说了就要算”;也不能低估其作用,认为“提了也白提,说了也白说”;更不能因为怕“越位”、怕“添乱”,而放弃监督。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树立正确的民主观、监督观、参政观,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要引导特约监督员加强学习,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作为聘请单位,有义务定期为特约监督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帮助其拓展视野,更新知识。而作为监督主体,特约监督员本身也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来熟悉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通过学习,学会善于监督的办法,有的放矢地对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问题坦诚直言。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监督质量不高、分析不透、深度不够的问题;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达到监督动机与监督效果的统一;才能在履行民主监督过程中找准角度,把好尺度,切重要害,求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对特约监督员的教育引导。作为推荐单位,党派和统战部要关心特约监督员的成长,帮助特约监督员明确责任,树立良好的监督员形象。要把“当选特约监督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

       一份责任”这样的观念根植于每位特约监督员心中,使他们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树立敢于监督的观念,增强特约监督员进行民主监督的信心和勇气;使他们舍得花精力、时间去了解真情,敢于实话实说,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才能使他们不负众望,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四)健全机制,畅通渠道,探求民主监督的长效力

       在开展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制度建设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在开展特约监督员工作中,也应按照这个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健全的机制和畅通的渠道是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落实、反馈、检验、奖惩等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民主监督的健康运作,从而使这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聘请单位必须有规范化的“特约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特约监督员受聘后作哪方面的专项监督、监督哪一级、监督谁,特约监督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监督工作要如何开展,形式、方法、步骤如何应明确,为特约监督工作提供一个比较规范的工作制度;三是落实特约监督员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权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的业务学习,获得履行职能必须的条件(经费、交通工具等),从而使他们更好地进入角色,发挥其作用。四是疏通特约监督员知情问政的渠道。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应就社会、政治、经济重要事项和党政重大决策等有关问题及时向监督员介绍情

       况,答复问题,听取意见,让特约监督员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利于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监督;而聘请单位的领导应继承、发扬党密切联系党外人士的优良传统,到他们中间去,广交朋友,谈心交心,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开辟一条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绿色通道”。四是建立保护激励机制。从党派来说,党外人士参与社会监督是履行党派社会责任,但对个人而言,毕竟是带有奉献性质的一份社会工作,应当加以保护和鼓励。要排除党派成员的思想顾虑,同时,借助广大媒体、大型会议对工作表现优异者加以宣传表扬,提高特约监督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对少数单位需要工作时间长、需要特约监督员牺牲大量休息时间的,也应当提请有关单位进行经费上的适当补助,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关系,不断探求民主监督的科学性。

第三篇:思考与建议

       思考与建议

       建议一:成立独立的安全监察机构

       理由:安全监察的职责是对生产和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现象和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安全监察执行力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模式上的垂直管理。表现在安全监察人员与被监督部门不应存在安全在下的隶属关系,安全人员身在其中,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就是时时刻刻发现不足、提出建议,并对生产和施工中的预防、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安全在下这种监督形式只能定义为思想宣传,根本谈不上执行力,没有执行力的监督只是一种过场。

       另一方面,安全监察人员的职与责应具有等量性。责大职小的现状将会使安全监察没有任何执行力,亦无法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可靠的保护。建议二:让安全监察成为闭环管理的最终环节,为公司把好安全关。理由:“安全一票否决制”没有被纳入到奖励、评先、人员录用及工程验收的程序之中,因此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建议三:将生产部分成独立的检修部和运行部,管理所亦按检修和运行职能进行调整,人员固定。

       理由:检修和运行便于职责的界定和相互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使设备的安全风险值降至最低。

       建议四:管理所设置专职安全员(运行检修为一人),人员关系落在安监机构,常驻管理所。职责上对安监机构负责,在行使安全监察职责的同时,协助管理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求: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第四篇: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建议[范文模版]

       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特殊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股份公司工会组织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因其群众性、创新性、灵活性和务实性,目前已经成为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补充,在施工现场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开始实行的时间不长,仍在摸索及不断完善的阶段,所以项目开展群安员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

       或那样的问题。如何调动群安员的积极性,真正发挥施工一线群安员的监管优势,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现就对如何更好地开展群安员工作谈几点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一、要坚持能力提升,保证对群安员培训指导到位

       俗话说,打铁须得自身硬,干群安员这一职务,不掌握好安全知识,没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没有丰富的安全经验是不行的。

       群安员文化层次、工作阅历、安全知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项目在抓好岗前系统培训的同时,要密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群安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必须注重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项目主要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以及群安员的责任与权力等;还要加强对群安员的过程培训,方法要灵活多样。可以把安全检查作为群安员现场培训教材、把安全生产例会作为群安员培训课堂。

       二、强化奖惩,保证职责落实到位

       目前项目对于群安员仅有一定的激励机制,而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奖罚不分明,造成了一部分群安员一方面拿着每月津贴,另一方面却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现象出现。

       没有哪个群安员会有事无事去干得罪人的活儿。所以,群安员工作必须要有领导重视,对于汇报重大隐患和重大违章现象的群安员给予重奖,大力弘扬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推广他们在现场抓安全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调动群安员的工作积极性。

       对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履行监管职责的群安员,要采取取消津贴、批评教育、解聘,甚至行政处罚等强硬手段,以保证群安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结合实际,保证群安员管理工作规范到位

       群安员日常管理是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项目工会和安质部的工作重点,必须结合项目施工生产实际,从细节入手,严格要求,规范管理。

       群安员工作的开展是施工现场最具特色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相信通过工会、安质部所有人员的一致努力,群安员工作会在不停的完善中越做越规范。让群安员的身影在施工现场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项目的施工生产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第五篇:关于教务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关于教务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使学校在同类型教育环境中具有竞争力,教务工作必须通过思考和改革创新,来进一步加强和监督教学工作,提高教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其工作有效开展,保证学校教学的正常运转。因此,对教务工作做了以下几点思考。

       1.建立健全教务管理机制,提升教务部门的工作地位。教务部门是整个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部门,学校应该重视教务部门的筹建,包括规章制度的制订、工作人员的招聘与培训、现代化的信息化系统的配备,确保教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教务工作制度应该奖惩分明,充分调动教务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的工作制度,不但可以实现教务工作的科学化,而且为教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最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2.建立完善的教务工作评价体系。由于目前教务工作的“目标导向”和“任务导向”观念深入人心,它们仍然是教务工作的主流价值取向。因此,对教务工作的评价体系较为单一,忽视人文关怀,只重视工作完成的结果,而忽略了工作过程。

       3.加快教务工作网络化与现代化的进程。教务工作中,有关学生电子学籍档案的管理、学生成绩的录入保存,教师课表的编排、保存与修改等都离不开计算机的使用操作。因此在教务工作中,要不断学习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教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实现教务工作的智能化和现代化。

       4.提升教务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教务工要积极、深

       入学习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熟知教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除此之外,教务部门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教务工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才能使学校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5.增加教务工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学校各项教学活动都是在教务工的组织下有效开展的,因此,这就对教务工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应该对教务工在上岗前做好有关教务工作的培训,并且给教务工提供出去参观、学习的机会,也可以对教务工进行培训,使其具有不断学习的能力,并将所学习到的知识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