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简)

第一篇:反思“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简)

       反思“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李永贵

       工作宗旨是关于组织存在的目的或对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应做出的贡献的陈述。一直以来,税务部门都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宗旨,将其视为全部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时至今日,随着公民纳税意识的觉醒,依法治税理念和纳税服务理念的深化,仅片面强调其聚财功能,则有失偏颇。同时,结合工作宗旨的陈述要求,现有税收工作宗旨的表述也不尽完善。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在近年又明确了新的税收工作宗旨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但其实质内涵并没有作出多大的改变,甚至有些退步,将执法也“和谐”掉了。

       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提法导致税收价值导向异变从税收的职能作用为看,税收不仅仅具有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还具有调节经济、公平税负、义利统一等价值导向作用。而聚财为国则主要体现了税收筹集国家财政资金的基本职能。执法为民,体现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但显得内容空洞,与老百姓实际感受相距甚远。

       思路决定出路,看法决定做法。正因为在这种理念的支持下,用税人(政府)就会以财政的需要来确定税收计划的多寡或确定税种的开征或免征,既违背了经济决定税收的原则,也违背了税法的精神,不是依法治税,而是依财政需要而收税,也就是通过行政介入税收征管,从而影响中国宏观税负。时至今日,国家财

       政收入年年攀升,据报道,目前我国占GDP的实际税负已高达32.55%,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18-25%的税负相比,已经是太高。而高税负下,一方面是实体经济发展困难,另一方面是老百姓并没有因此得到高福利。因此,聚财为国只是税收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不能片面强调税收组织收入职能而忽略其调节经济职能;同时,所谓执法为民也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是所有行政执法部门都应有之责。

       二、现阶段过多强调“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所面临的问题 在长期的税收工作中,从上至下过多片面强调税收的聚财功能,由此而产生了诸多问题:

       1、传统的人治与权治观念仍根深蒂固。由于我国上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影响,尽管通过普法和多年的税法宣传,人们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但人治与权治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深处仍根深蒂固。

       2、全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仍然不强。长期以来,人们在纳税意识上步入了种种误区:首先是偷税被普遍视为一种谋生和竞争手段。其次是社会对偷税者的评判扭曲。每年我国一些财经媒体评比富豪排行榜,而其中很多人的名字在纳税排行榜上却排得非常靠后,与他们的财富相比,位次极不相称,这些富豪是否都合法纳税了,值得怀疑。三是国有企业的招牌也被作为避税的一道盾牌。有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企业法人代表便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税款。

       3、公共部门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利益矛盾。各级政府都由庞大的公共部门所组成,每一个部门都行使着自己独有的权力。税务部门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员,无不与地方相关的公共部

       门扯上关系。如税务部门的用电、用水、交通、通讯、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很多方面要受制于人。另一个对依法治税产生重要影响的问题,就是各个部门以部门特权作后盾的收费名目繁多,甚至到了以费挤税、损害税基的程度。

       4、税务机关运用执法权存在偏差。一是偏重于“依法治外”,不注重“依法治内”。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较大,而对税务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权力等现象,难以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偏重于“依法治基层”,不注重“依法治权力”,对下面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而上面却乱开口子,随意批准减免缓欠税,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三是“择其利者而用之”,对其中有用的就用,作用不大的就不用,好用的就用,难用的就不用。如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因其程序较复杂,适用难度较大,导致一些税务机关感觉畏难而弃之不用。四是在税收政策执行上,有的税务机关因执法透明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出现了执法动机不纯、执法者不注重证据收集、程序违法等问题,影响了执法质量,造成了纳税人税负不公。五是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有的税务机关执法手软、刚性不足,该重罚的轻罚、少罚,或者以补代罚、以罚代刑,致使偷逃税者得不到应有惩处,削弱了税务执法的威慑力。

       5、税收法律虚臵与税收法律不健全并存。法律虚臵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于某些问题法律虽有规定,但规定不明确,执法者难以掌握,造成执法不统一;或者规定与现实脱节,在执法中难以操作,造成执法不严肃。税收法律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税收立法滞后,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只有《税收征管法》等三部税法,其余大多以行政立法为主,且大多为暂行条例,有的甚至暂行了

       几十年不变;各单项法律之间不衔接,有的条款之间甚至相互矛盾。

       6、“收入中心论”仍有相当市场。长期以来,税收工作领域通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观点和做法,把完成收入计划任务作为考核、评价税务机关工作的首要条件甚至税务干部晋升提拔的重要指标,这就迫使各级税务机关领导不得不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头等大事,致使依法治税原则被扭曲。

       三、对修订税收工作宗旨的几点建议

       税收的价值是税收存在的理由。我国传统税收文化与西方国家税收文化中有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值得我们在修订税务部门新的工作宗旨时借鉴。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的税收工作宗旨过于强调聚财功能,应适时对其进行修订,并应明确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首先,还是要重视税收法定原则。依法治税才是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不能为“和谐”而丧失原则。我国宪法只有一条关于税收的条文,即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从形式上来讲,我国也可以算作税收立宪的国家。但如果从税收立宪的最根本的标志---税收法定原则来看,我国尚不能算作真正的税收立宪国家。如果与税收立宪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相比,我国就只能算作非常落后的国家了。从我国的税收立法的现实来看,我国目前所开征的20多个税种有法律依据的仅仅有三个,即使再加上税收征管法,我国税法领域也只有四部法律。因此,税收的法定原则意味着要彻底改变依长官意志征税的思路(如房产税的征收),消除税收开征的随意性和人治性,加快税收法制化的进程。

       其次,必须强调税收的公平原则。第一是税收公平,意即普遍纳税,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凌驾于税法之上。可借鉴西方税务文化精神,消除普通百姓心中那种对不纳税身份的崇拜心理。第二是税负公平。纳税人负担的轻重应和享受公共利益的多寡相匹配,享受公共利益越多,交纳税款就应越多;第三是权利与义务公平,彻底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义务制或强制义务纳税,注重纳税人的权利。

       第三,要逐步确立税收本质的公共性。中国传统税务文化中,重视为国聚财的思想根深蒂固,直到今天,税务当局提出的口号仍然是“为国聚财”。而在税收实际活动中,仍然格外强调涵养税源,尤其是基本上所有的基层县局都设立有税源管理科,税收的工具性(聚财)体现得格外明显,忽视了税收本质的公共性。因此,还是要在税收是公民为获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付出的必要代价方面加强引导和宣传。

       参考资料:

       1.翟继光:《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2、阿斗:《中国的税收,哪里去了?》,深圳热线,访问网址:。

       3、刘绪义:《税收危机—税务文化十五讲》,湖南人民出版社

第二篇: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俄国小说家契诃夫曾经说过:“我们以人们的目的来判断人的活动。目的伟大,活动才可以说是伟大的。”我是一名国税人,我曾经问过我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也许是赚钱养家,也许是有份稳当的工作,但是,经过长时间的磨练,我找到了最终答案,我们所有国税人的目的就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这是多么崇高而神圣的目的啊,我们的工作是伟大的,我们能作为国税人是自豪与荣耀的,我们每一个国税人都要为这样的目的而兢兢业业、无怨无悔的付出。

       我们的工作很平凡而单调,我们每天都要埋首于报表、发票、数字这些严谨而又枯燥的内容,时时要学习新的政策和知识以提高业务水平,在面对每一位纳税人时,我们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做好真情服务。在上缴国库的每一笔税款中,都凝结着我们国税人辛勤的汗水和无悔的付出。要做好国税工作,需要的是无私奉献、自我牺牲的精神,正所谓 “在岗,就必须爱岗。”

       什么是爱岗敬业,在我看来,爱岗敬业就是一种工作的态度,一种崇高的职业道德,是体现在平凡工作中的无私奉献。有这样一句话:“假如你是一颗星星,你是否点缀了一角天空;假如你是一棵大树,你是否撒下了一片绿荫;假如你是一条河流,你是否养育了一方土壤;假如你是一阵微风,你是否带来了一丝清凉?”从这句话中,我们能看出,每一个生命都要有存在的价值,都要发出一份光芒,人类更应该如此。我们从生下来开始,就应当要为奉献而做好准备,教师要教书育人、医生要救死扶伤、警察要维护正义,而我们国税人,就要聚财为国……。人生的意义虽不在于鲜花和掌声,更不在于取得的功名利禄,但爱岗敬业无疑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业要求。

       我自豪,我是一名国税人,从穿上税服的那一刻起,我们的工作就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要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在我们的工作中,一笔笔简单的发票发售,一次次机械的抄报税,一遍遍不厌其烦的解答,一项项仔细认真的核对;在我们国税人身上,有多少次,不顾身体不适带病上岗,有多少次为了完成任务加班加点而毫无怨言,又有多少次,舍去陪伴家人与朋友的机会,但是这一切都让我们无怨无悔,因为这是国税人用实际行动书写的“爱岗敬业”四个大字的真实写照。

       “没有春日的深耕就没有秋天的丰收,没有不辍的练笔就没有巨著的问世,没有不懈的坚持就没有最后的胜利。”朋友们,我们的国税事业就如一艘航行在大海中的巨轮,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我相信,只要我们人人都兢兢业业,只要我们人人都爱岗敬业,我们必能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第三篇:对“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考

       对“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考

       当前,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正在全国兴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税务部门而言,就是要始终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这是我们为税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全部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聚财为国,体现了税收筹集国家财政资金的基本职能,反映了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天下之财,供天下之费”。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只有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增强国家财政实力,才能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只有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执法为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税收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邓小平同志指出:“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并要求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广大纳税人创造财富,贡献于国家,造福于人民,为他们服务就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税务机关在各项执法活动中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能不能做到执法为民,从表面上看影响的是征纳关系,在实质上则关系党群关系,关系人心向背,关系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只有顺应历史潮流,树立与时俱进的执法理念,尊重法律,服从法律,依法征税,依法办事,使各项执法活动都在法律许可的权限范围内活动,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

       附:《对“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考》的结构形式和内容提要

       结构形式:总——分——总

       内容提要:

       总: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分:1.聚财为国体现了税收筹集国家财政资金的基本职能,反映了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

       2.执法为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税收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统一。

       3.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总: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各项税收工作。

第四篇:不忘xx、牢记xx演讲稿不忘xx、牢记xx,促进税收,为国聚财

       不忘**、牢记**演讲稿:不忘**、牢记**,促进税收,为国聚财

       不忘**、牢记**演讲稿:不忘**、牢记**,促进税收,为国聚财

       党的十九大的主题是:不忘**,牢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我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的基础是要努力改善人民的物质基础,提高人民生活的物质保证,这些保障需要依靠国家和税收来支撑。税收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不断加大了投入,为民之意、利民之举随处都有彰现,其中,重要的表现方式之一,就是运用税收为国家和地方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持了“三农”和社会的发展,推进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建设项目,维护了社会治安,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出了努力。我们今后在开展税收工作时,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体税务人员要进一步学习税法,要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文明执法,做到依法收税,依率计征,坚决杜绝收人情税和关系税,坚决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收。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通过“学、做、改、促”不断加强和持续健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档升级。把“两学一做”融入税收中心工作,与党建活动相结合,纳入党建主体责任,夯实促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基础。自觉接受纳税人和全社会的监督,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建设富民强国、和谐文明的社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打下坚实的基

       础。

第五篇:奏精神文明凯歌,谱为国聚财新篇1

       奏精神文明凯歌谱为国聚财新篇

       ——喀左县地方税务局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事迹材料 几年来,喀左县地税局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坚持不懈的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了新时期“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地方税费收入连年超额完成,收入总额由1994年成立当年的1860万元跃升到2022年的亿元,“十一五”期间,税费收入增长了近5倍。全局连续八年荣获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全局先后荣获“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地税系统文明标兵单位”等称号,全局共有六十多人次先后获得“十大杰出青年”、“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还有多人次获省、市局立功嘉奖。2022年,局长王建华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的称号,2022年,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喀左县地方税务局“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以建立良性机制为目标,围绕深化创建意识抓创建 该局党组始终坚持用文明单位建设来统领各项税收工作,将其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做到文明建设和税收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为使“三个文明”建设落到实处,该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创建意识,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运行机制,保证了创建活动“五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证到位、活动载体

       到位、经费保障到位,逐步形成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争创“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要求大家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努力为“创建”做贡献。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创建”意识已深深植根于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之中,创建文明单位已成为全局上下的共同目标。目前,全局“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遍地开花,先进单位、先进人物的事迹不断涌现,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标,围绕队伍建设抓创建 面对新形势对税务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该局把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素质放在第一位,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该局坚持业务培训与思想教育并重,相继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等活动,全体干部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党性得到进一步增强;进行了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开展了评选征管能手、稽查能手、优秀职工等各类活动,激发了广大干部积极上进的进取心;大力倡导自学成才,鼓励职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现在该局先后有20多名同志参加到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队伍中,已有3名同志通过了注册税务师考试,1名同志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狠抓了以提高学历层次和增强业务

       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采取办班培训、以考代训、周五学习等多种形式,坚持开展“全员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能力大提高”活动,干部队伍的岗位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明显增强,实现了计算机全员达标,有力地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目前,全局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100%,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了83%。

       三、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围绕制度建设抓创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文明创建工作的保障。该局以明确分工、职责到人,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严格追究为工作重点,通过逐步完善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构建了内部管理平台,利用目标考核体系实施税务人员奖励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弘扬了正气,激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更是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举措,强化和完善了财务监督,既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益,更是从源头上控制了不廉洁行为;通过强化两权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发放调查问卷,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纳税人代表座谈会等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纳税人呼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

       施使内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工作效率的全面提高,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以优化纳税服务为目标,围绕地税文化抓创建该局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导向,凝聚人心,弘扬团队精神,建设喀左地税共有的精神家园,形成了想干事、干成事的强大合力。2022年,喀左县地税局创建了“阳光地税 真情相伴”喀左地税文化品牌。该局围绕品牌创建、深化工作,大力开展优化“窗口”工作。结合“两基”建设,2022年,该局新建6500平米现代化办公楼一栋,办税服务厅面积达到240平米,彻底改变了过去纳税人集中缴税时拥挤的局面。今年3月份,该局又投资10多万元,实施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工作,增强办税服务厅的整体服务功能。同时,该局紧紧抓住“文明在地税、满意在大厅”这一主线,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对税务人员从“言、行、容、礼”四仪进行了统一规范,严格着装挂牌上岗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的服务方式。2022年,该局全面推行节时、快捷、顺畅、高效的纳税服务全程代办制,促进了纳税服务水平和层次的提升。多年来,该局在全县的行风评比活动中,群众满意率始终在95%以上。

       此外,该局还围绕着文化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联谊会、演讲比赛、球牌类比赛等文体娱乐活动,培养了朝气蓬勃的地税文化;几年来,该局的爱心工程从未间断过,援助

       失学儿童,帮扶困难职工,看望孤寡老人,帮扶贫困村脱贫致富等,累计捐款捐物20多万元,协调资金170万元,使108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称赞。

       五、以完成税收任务为目标,围绕创新征管措施抓创建几年来,该局在创建活动中,注重文明建设成果的转化,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喀左县是一个经济贫困县,税源存量与征收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几年来,该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面对现实,正视困难,不等不靠,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创新征管措施,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上,制定并实施了停复业管理办法、“绘图定位”管理办法、税务约谈制度、“以电控税”办法、全程代办制度、税源管理分析讲评等30多项行之有效的创新措施,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漏洞、挖掘了税源潜力。全局的征管工作质量始终排在全市地税系统的最前列,组织收入任务连年超额完成,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税费收入增长了近5倍,为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成绩送走昨天,重任迎接未来。喀左县地方税务局已将取得的成绩作为前进道路上新的起点,他们将继续开拓进取,发扬喀左地税人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拼搏精神,不断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再创喀左地税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