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务系统腐败案件发生情况调研报告(5篇材料)

第一篇:某水务系统腐败案件发生情况调研报告

       XX 水务系统腐败案件发生情况 的调研报告 随着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不断增加, 水务系统的腐败案件也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XX 年以来,XX 县水务系统 X 名干部受到县检察院、法院和纪委查处,其中副科级领导 X 人,乡镇水务所长 X 人,副所长 X 人,一般干部 X 人,局科室负责人X 人。为提升办案水平,加强案件预防,结合系统腐败案件案情分析,我委对水务系统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及规律进行了综合调研分析。

       一、发案特点

       (一)窝案现象表现明显。近几年查办的案件中,腐败分子结成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往往查处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腐败分子表现出明显的团伙性。例如,我县某乡镇水务所私分公款一案,整个水务所职工全部涉案,窝案特征明显。某乡镇虚开发票套取水利项目资金一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副职、站所长等多人受到处分。

       (二)贪污、受贿、套取资金等犯罪类型集中。

       。XX 年以来,我委查办的腐败案件共涉及 X 名干部,其中 X 人涉及贪污、X 人受贿、X 人套取项目资金。

       (三)多次犯罪、连续犯罪现象突出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多次犯罪、连续犯罪现象十分突出,时间跨度较长,对部门公信力造成极坏影响。如,我局农水科原科长唐某,XX 年至 XX 年案发期间先后 X 次收受企业贿赂,金额达 X 万元。

       (四)以虚开发票、虚构账目为主要犯罪手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往往对项目进展中的监管漏洞十分了解,故以虚开发票并伪造账目等手段大量侵吞、骗取工程款项易发多发,且不易被人查觉。如,原 XX 乡水务所长 XX 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水利项目资金 X 元,受到了党内撤职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发案 规律

       (一)实权岗位案件易发、多发。行贿方首要的公关对象是掌握实权的人员,因此实权岗位较容易发生腐败案件。例如,我局原副书记、原城乡供水总厂厂长杨某,因在水库、水厂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实权,企业为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方面获得便利谋取利益,向其行贿 X 万元,杨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原农水科科长唐某,利用科长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 X 万元;城乡供水总厂生产经营科原科长何某,因掌握物资采购的部分权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 X 万元。从这些情况可看出,实权岗位比较容易发生腐败案件。

       (二)招投标、行政审批环节案件易发 。工程建设环节复杂,水利水务工程通常要经历立项、设计、招标、投标、施工、验收、结算等多道程序才能完成。经分析案件发现,问题主要出在招投标及审批环节,具体表现手法多样。项目单位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向投标企业透露项目具体情况,从中谋取私利。为顺利承建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往往采用不法手段贿赂、诱惑项目直接负责人员,以达到中标目的。在项目审批环节,项目承包企业通过贿赂手段,买通负责项目质量审核的相关人员,以质量不达标的劣质工程通过层层验收审查。

       (三)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易发 。综合分析案件,水利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都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治水的却溺水”现象高发,在导致专用资金被侵吞、项目预算不断加大的同时,工程质量却持续、严重下滑,直接危及到国家与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发案原因

       作为水务系统的干部职工,从客观上说这些年随着国家对水利事业的高度重视,投入不断增加,在水务系统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量不大增大,确实比较辛苦,但这不能成为不遵章守纪的理由,这些干部受到了处理,虽然有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但主要原因还在于他们长期以来放松了对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领会,放松了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放弃了党性修养,导致理想信念缺失,法纪观念淡薄,贪欲私心严重。他们的所作所为,既让人惋惜,也让人痛心,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部分人员意志薄弱,难抵金钱诱惑

       部分项目负责人员面对巨额资金和物质诱惑缺乏自律能力,利用职权之便侵吞国家财产。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择手段诱惑、贿赂项目负责人员,大肆进行钱权交易,助长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之风。少数思想意志薄弱、价值观倾斜的工作人员放松自我约束,将公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特别是本案中的副科级领导杨某和总厂生产经营科科长何某,从他们的家庭条件来看家里都

       不缺钱,而且属于比较殷实的家庭,为什么还会在经济利益面前栽跟斗呢?究其原因,还是思想道德滑坡,理想信念的丧失,总认为自己为别人(老板)提供了方便,就理所当然应该得到别人的答谢,而没有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抱着侥幸心理,总以为收了别人的好处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东窗事发,付出了代价。贪欲一旦突破了思想道德防线,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第一次收好处,农水科科长唐某心里也忐忑不安,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没出什么问题,于是侥幸心理逐渐占了上风,利用在农水科担任科长的职务便利收取管材商和水处理设备公司等人的贿赂。谁给,都收,给多少,收多少,最终共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 X 万元,被法院判三缓五,开除了党籍,开除了公职,得不偿失。

       (二)部分人员放松学 习,法纪观念淡薄

       朱某在担任马路乡水务所长期间,在乡领导的授意下,为了建盖水厂业务用房,多次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水利项目资金,而没有认真阅读财务管理知识和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考虑擅自套取资金的危害和后果,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党内撤职和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待补水务所集体私分公款的事实也说明了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不够,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首先水务所长王某目

       无法纪,公款不用于工作,而是想方设法装入个人腰包,而且是在得知自己马上就要调至其他水务所工作的情况下,还敢提出私分公款。其次是其余职工在听取所长私分公款的建议后竟然集体默认并参与了分赃行动,可见不是法律意识不强,而是根本没有法律常识。

       (三)部分人员心存侥幸,无视规章制度

       XX 县水务系统党委历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和干部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车辆管理等若干个制度,特别是针对安全饮水等容易出问题的项目实行全县统一招标、资金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和报账,但部分乡镇水务所和负责安全饮水的农水科原科长唐某仍然无视各项规章制度,利用职务便利,想方设法为个人捞取好处,最终毁掉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仍不完善

       我国早已出台《招标投标法》,推进招投标环节的法制化,但事实上,水利建设领域尚未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有关部门习惯行政干预,不能通过法律监督途径制约市场主体,造成监管不力,腐败滋生。另一方面,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大量资质不合格的企业混入市场,利

       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贿赂腐蚀相关人员,获取项目承包机会,导致工程质量大打折扣,进而损了国家利益。

       (五)受社会风气和人文环境的影响

       中华上下五千年,有精华也会有糟粕。从封建社会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到如今的社会主义阶段,我们身上依旧留下了旧社会时的一些痕迹。“人情世故”,这在我国体现的淋漓尽致。无论上学,看病,还是开公司,拿项目,找人搞定,就能使你便捷地达到目的,而那些没能力找人,找不到人的,不是办事缓慢就是办不成事。于是,大家想尽办法,争相送礼,腐败之花由此盛开。这使得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越刮越烈,催生出更多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

       四、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XX 县水务系统案件的发生,再一次提醒我们,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不断加强学习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就会淡化,精神支柱和追求就会丧失,所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各级组织的一项长期任务,特别是水务系统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以正面教育引导倡廉、警示教育反省讲廉、文化

       教育陶冶思廉。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让大家从内心深处不想腐,从而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二)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反思这些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历程,缺乏遵纪守法意识是他贪污受贿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他们看来,贪污受贿的人多了,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出事。随着贪欲的增强,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从受贿到贪污;从收钱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由此可见,各级组织要不断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典型案例以及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象、生动、直观的教育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引导他们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行为,真正做到依纪依法办事。

       (三)要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纵观水务系统这些违法违纪干部,他们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在他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违规收取好处的过程中,都存在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其权力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做到党员干部的行为延

       伸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要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全面监督体系,使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充分发挥作用。要充分体现监督的有效性,在细化和完善内部监控机制上下功夫,规范全体干部职工从业行为,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再次发生。

       (四)加大查处和打击犯罪力度

       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有力震慑职务犯罪行为,提高贪腐贿赂犯罪成本,同时有助于防止国家专项资金流失,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局纪委将通过适时开展专项调查,选择举报线索集中的工程项目为目标,重点查找工程管理漏洞,查办重大风险环节的犯罪行为,不断强化侦查手段和技能,有效打击水利水务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

       (五)调动各方力量预防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局纪委将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主动推进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单位要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意识,重点防范职务犯罪高发环节,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预防工作进展,合力构筑拒腐防线,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第二篇:国土资源系统预防腐败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几点思考

       李 鲲

       一、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面临的形势任务

       近年来,国土资源系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从职能上来看,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土地和矿产都是稀缺资源,并且其拥有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巨额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自由裁量权这四项权利,存在着很大的寻租空间。2022年5月5日的《人民日报》法治实践栏目上,整版三篇文章都涉及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向全系统提出:必须“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让全系统进一步警醒起来”,明确提出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好国土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指示,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遏制腐败易发高发的态势,力争局面有明显改观。由此可见,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不断发生的复杂变化,在国土资源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存在的各种矛盾与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一)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存在“瓶颈”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点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但从落实情况来看,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上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人员认识模糊,缺乏思想基础。主要表现在对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模糊不清,学习重点不明确,教育机制缺乏主动性。存在重经济建设,轻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依然存在,廉政教育大多处于被动状态,缺乏主动性;二是教育重点不突出,教育要求不明确。廉政教育不注重各级各类的教育对象之间在年龄、文化、岗位等诸多方面存在的差别,“一刀切”现象普遍,不触及思想,不触及灵魂,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致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三是教育形式不丰富,教育方式单一,缺乏互动性。表现在教育活动的形式单

       一、方法简单、路子不宽,教育的内容机械教条,缺乏创意性,大大滞后于反腐败任务形势的发展和受教育群众的精神需求,使教育活动缺乏应有的实效。四是教育主体相对固定,相互协调性与主动参与性不够强。近年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格局已经确定,但仍一定程度的存在纪检监察部门唱主角,其它部门则是配角或者干脆只是观众,配合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同时,组织宣传教育的绩效未能真正实现与单位领导晋

       职晋级、年终考评等相挂钩,导致廉政教育的工作被动应付,不推不动的问题。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短板”

       当前,反腐败工作正在由治标转向治本,由惩治转向预防轨道上来,党中央逐步构建制度、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制度建设起着重要的保障性作用。鉴于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廉政建设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发挥了制度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保障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制度落实方面缺乏连续性。主要表现为制度贯彻落实上缺乏一种韧劲,热衷于搞“一阵风”,监督检查时重要,不检查时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使制度不能得到持之以恒的坚持;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土地和矿产是稀缺资源,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大额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这些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受自由载量权的影响度也较高,是最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领域,也是各项制度监督管理的难点和重点部位。三是制度建设制度不完善。体现在一些制度过于抽象和笼统,往往只有定性的法律条文要求,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的相关规定,导致在具体的操作和实践中,容易出现因人而易和被曲解的情况发生,使得对腐败行为的查处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存在“盲点”

       当前,由于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对权力运作缺乏十分有效的监督,突出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的问题。一是监督体制不顺。自上而下的以上级党组织为中心的监督体制造成了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下级监督名存实亡、群众监督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制定了各种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与之配套的运行机制,使监督程序成了摆设,造成了监督的弱化、虚化。国土资源领域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有个别岗位个别同志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原因,也有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在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发证、土地执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征地补偿、财务管理等方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四)重点领域存在风险

       从近年来国土资源系统腐败案件的情况分析来看,集中反映出各类腐败案件的发生渗透到了新领域,案件表现变换了新形式,案件本身所涉及领域广,危害影响面大,具备多发性、连续性、群体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涉及以下五大重点领域。一是土地使用权的

       出让、转让、租赁、划拨,主要表现在办理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处理征地安置、协调解决用地矛盾等重点环节。二是土地工程招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平整工程的发包权成为交易砝码,土地项目的招投标是最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之一。三是土地测绘工程是某些心术不正而握有土地测量工程大权的人搞权钱交易的砝码。四是人事任用跑官、买官、打“交情”牌这些腐败现象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屡见不鲜。五是本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

       二、国土资源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对策

       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不能有丝毫懈怠。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做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不断实践中谋发展、在不断发展中深化、在不断深化中促提高。要多措并举,从抓实效,求高效入手,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积极推进廉政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在大力加强教育主体能力素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要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等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分层次培训、廉政谈话、定期考核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构筑廉政建设的长效教育机制。

       二是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必须认真研究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及其对党员干部思想活动的影响,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年龄、文化基础等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教育规划,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活动,切忌搞“一刀切”。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教育的对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另一方面,要突出教育的重点内容,针对教育对象因人施教、分类指导,以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

       三是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效性。要按照“突出重点对象,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领域”的原则,通过正面教育、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政自律意识,规范工作圈、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面对国土资源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贯彻落实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执行力,使廉政教育取得实效。

       (二)重点抓好廉政制度建设的创新和完善

       遵循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防范性、前瞻性的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政制度的创新完善,重点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上做文章。

       一是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结合发展改革的实际,根据工作的整体部署,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在从严治标、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建立健全土地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干部廉政谈话、中层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二是提高制度规范的前瞻性,确保管理效能的充分发挥。在各项廉政制度的制定前,要充分立足实际,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同时,增强政策研究的前瞻性,正确把握好制度创新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环境和外部条件相关薄弱环境的加强和规范,以期达到制度约束力强,对应性准,管理能将发挥明显的目的。

       三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重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土地开发整理、地灾防治工程发包等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程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增强透明度,从根本上杜绝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和工程发包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三)重点提高廉政监管机制体制的创新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是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入手,认真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防范和监督功能,强化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法不依、顶风违纪的行为。

       二是改进监督方式。突出前瞻性和预见性,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作为国土资源管

       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寻求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全面介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强化党外监督。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同时,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采取交流互动信息平台建立、扩大信访接访部门公开透明程度等手段,积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反腐败监督网络。

       (四)要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再好的制度,即就是非常科学、全面,如果得不到贯彻落实,还是等于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因此,要下大力提高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反腐倡廉的实践也反复证明,建章立制仅仅是制度建设的一半,更为重要的是保证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教育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加快形成分工有序、运转有效的内部整合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丰富制度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以机制的约束力和刚性作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二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切实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制度规范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并结合奖惩机关提高人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要把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国土资源系统各级职能部门尤其是“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总结和考核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的局面,这样才能确保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积极建立健全风险预防机制 以“四道关口”为载体,抓权力运行风险防范。

       一是把好行政审批关。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整合内设机构,清理精简行政审批

       项目;优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认真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类别、受理窗口、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该事项审查、审批的法定依据、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分别编印成《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构建效能政务、阳光政务。

       二是把好人事任免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选准配强基层国土资源领导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三是把好财物管理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防“小金库”,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审批、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

       四是把好项目立项验收关。完善《工程建设和招投标(比选)活动内部监督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工程的规范管理,严把工程立项关、审计关、验收关。

       总之,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又长久的系统工程,其体系建立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修正谬误,必须站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的高度,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预防的各项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篇:关于加强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推荐)

       关于加强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县水务局党委书记 ***

       2022年3月,中共**县水务局党组更名为中共**县水务局委员会。通过一年多来的运行管理, 局党委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全面掌握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一些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探索,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今后加强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基本情况 ㈠党员构成情况

       县水务局党委下设县自来水公司、局机关第一和局机关第二3个党支部, 全县水务系统共有党员104名,其中:在职党员85人,退休党员19人;2022年新发展党员6人。

       ㈡党员队伍发挥作用情况

       一年多来,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共产党员先进性,是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集中体现。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绝大多数共产党员在不同岗位上自觉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的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畏艰险、冲锋在前。但也有一些共产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相比,确实存在着“代表不了”、“代表不好”的问题。因此,提高广大共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缺乏专职党建工作人员,部分党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组织生活软弱涣散,对党课等学习活动不够重视,抓党员培训教育不力,形式不灵活,枯燥乏味,有的甚至流于形式,党员同志对此兴趣索然。

       三、对加强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加强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非常必要。加强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对党的事业忠诚执着;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多做贡献;要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通过加强水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政治理

       队伍年龄及学历结构,为党组织增添新的血液,注入生机和活力。

第四篇:工程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调研报告

       一直以来,招投标领域都是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反响强烈地重点领域,各地也先后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探索解决切实可行措施,可以说近年来国家在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地成效。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加快,信息技术等手段日趋先进,我们在实践工作中仍然存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各类腐败突出问题,各项制度还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发案特点

       (一)招标人权力过于集中。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涉及多环节、多部门,从近几年的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招标方涉案人员多为单位“一把手”、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或是从事招标项目的具体经办人员,他们掌握着项目的“第一手”资料,且有权决定招标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参数,这就会导致潜在投标人为谋取中标,主动向招标方这些人“示好”,其结果往往出现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萝卜”招标等现象。如: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等人通过操纵招标,为投标人量体裁衣腐败案件。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机取巧。

       有些招标项目因标的金额较大,容易让人产生利润可观、“油水多”的想法,从而引起一些投标人之间相互抱团,串通一气,群体围标或者中标后转包给其他人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而形成窝案、串案。如: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一起水利系统腐败窝案。

       (三)评标专家私下收受好处。

       评标评审环节是工程招投标过程的核心环节,评标委员会的水平更是决定评标结果质量的关键因素,好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规则进行评审,但现实工作也存在评标委员会中个别评标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或与投标人事先约定收受好处费,在具体项目评标过程中为其提供便利,帮助其中标。

       (四)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工程招投标后期监管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履约的必要手段,如果监管者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其制约作用,或者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则往往会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现象频频发生、屡禁不止。不仅易滋生腐败,更易给工程质量还隐患,危及人民财产安全。

       二、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发案原因

       (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表述不明确,难把握。

       我国招投标立法工作起步较晚,各地还处在边干边摸索的现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招投标领域出现的问题也会日益增多,相关法律法规难免存在滞后现象,很多问题未必能找到相对标准的答案,这就给一些人得以钻空子的机会。

       (二)违法违规行为形式多样,难查处。

       随着招投标形势的不断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如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为谋取中标,通常会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业绩造假等各种违法违规方式,而招投标监管部门受执法力量和相关线索条件限制,难以查证,查处工作实难开展。

       (三)评标评审委员会为临时组织,难监管。

       依据法律规定,工程招投标评标评审委员会是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这些评标专家组成临时评标委员会,且工作单位分布较为分散,系统监管有一定难度。如:芜湖市某项目评标专家私下收受投标人好处费,评标时为其倾向打分,让其中标。

       (四)标后履约监管不到位,难执法。

       各地招投标领域监管体制不一,有的分散在各行业监管部门,有的统一集中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没有统一固定的监管模式,这就容易造成标后履约“多头监管无人管”的局面。如:现在很多中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存在大量变更现象,边施工边变更或者通过变更施工设计图纸来达到变更工程量等目的,从而增大项目决算金额。此类现象在标后较为普遍,往往中标人为达到变更的目地,会想方设法给项目业主或监管工作人员一点“好处”,造成标后监管形同虚设。

       三、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防治对策

       (一)加强学习,完善制度。

       一是招投标工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学懂、弄通、做实,吃透内涵。二是对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应对措施,从源头上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

       (二)紧跟形势,分类处置。

       一是灵活运动多种形式,做好提前防范。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在招投标环节发现哪几类问题做废标处理。二是运用“互联网 科技”手段,积极探索解决新形势新问题。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各部门力量共同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威慑力。

       (三)探索方式,创新监管。

       一是定期对评标专家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让评标专家真正掌握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评标专家的评标水平。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评标质量。如:远程异地评标、通过跨市或跨省分散抽取不同地区专家等方式,由各异地专家共同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当地交易项目进行评审,可以有效解决部分地区的“评标常委”问题。三是针对实际问题出台评标专家监管办法,运用评标现场监管、联合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真正把评标专家管起来。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通过地方立法,从法律层面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领域的各环节监管部门职责进行明确,厘清职责、完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标后履约监管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等难题。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围标、串标等联动查处机制,制定相关预防和处罚制度,让投标人不敢围、不敢串。二是,加强对中标企业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低价中标企业的工程质量、工程量变更等方面严格把关,让中标企业无“小聪明”可耍,无“漏洞”可钻,做到真正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第五篇:水务集团调研报告[模版]

       关于成立水务集团的调研报告

       水是人类不可缺少的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得不断加快,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加快水务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水资源统筹管理,建立水务一体化运营管理体制,是解决上述问题以及实现我区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的关键一步。

       1.水务管理现状

       水务管理涵盖内容广泛,其中包括农田水利、防洪与城市排涝、排水、灌溉、城乡供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等一切涉水事务。自从我区开展实施“五水共治”和“内河水质综合提升”工作以来,我区的治水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其中主要体现在治污攻坚初见成效、工业节水工作领先全市、供水和防洪排涝基础较好等几方面。

       但是,目前**区关于“五水”中各水的治理工作,是采取部门分治的方式,发改、水利、农林、环保、城市管理、住建、卫生、控股公司等部门分别负责水务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这种分割型的“多龙管水”管理体制,不但违背了水资源的自然循环规律,而且也违背了社会管理的一般原则,多头管理、浪费资源,因此产生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第一,统筹管理难。这种分割型的管理模式造成了水管理体制上的混乱: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节水和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理污水,各自为政,致使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问题日益突出。

       第二,资源配置难。目前尚无统一的管理部门或企业来优化配置防洪调度、生产用水、生态用水、生活用水,这也使得水资源科学调 1 度、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分质供水和水价调节等水资源配置工作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三,价格调控难。部门分割、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难以从水源、供水、排水以及污水处理回用等系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上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水资源作为特殊的商品,因而很难做到统一调控,因此,也就无法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水价来优化配置水资源,出现供水上的管理混乱和用水上的极大浪费。如部分乡镇水厂,在水价收费上仍执行“ [2022]39号”文件标准,供水价格严重偏低,已经无法满足水资源费征收要求,使得一方面用水价格普遍比大管网供水低,用水单价内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导致乡镇水厂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业全部偏向于使用乡镇水厂水,但污水处理环节迟迟不能整改到位,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乡镇水厂的水价严重偏低,致其基本处于亏本经营的模式中,往往已无法达到收支平衡,时常需要政府扶持才能继续经营下去,给财政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另外还造成了水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四,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由于区域排涝河道、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等市政管网建设管理多主体,涉及水利、建设、交通、城管、乡镇街道等单位,缺乏统一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线配套不全、建设管线混乱(断头、雨污混接)、资料档案不全等现象严重,同时各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和沟通协调程度明显偏低,造成效益低下、管理困难。

       2.当今国内外水务改革发展 2.1 国外水务改革发展

       当前国外绝大多数的城市供水系统仍由政府管理,但在投资及运 2 营上采取了多种投资、运营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即部分或多数城市水务产业实行所有权不变,投资权和经营权交给民营企业,进行特许经营,同时引入竞争,提高效率,从而给城市水务产业运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目前有两种水行政管理模式正在受到各国际组织的广泛讨论与推荐:一种是水市场模式,一种是水协商模式。这两种模式分别建立在美国西部和法国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美国的水市场模式是依据于个人财产权,而法国模式强调共同协商制。

       2.2 国内水务改革发展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快速的发展。2022年《水法》的修订为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22年5月,水利部在呼和浩特市主持召开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初步明确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路径,即建立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目前,城市水务运营体制和机制改革亦逐渐深化,主要表现在:水务产业化和市场化运行的政策得到确立,水务多元化的投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全成本水价开始落实,水务企业产权改制向深层次方向迈进。其中最典型的案例为我国第一家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的水务公司——深圳水务集团成立。下面详细介绍下深圳水务集团的情况。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自然水生产及输配业务、污水收集处理及排放业务、水务投资及运营、水务设施设计及建设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水务服务商。

       截止2022年底,深圳水务集团总资产142.97亿元,净资产83亿元,承担着深圳市的供水业务、原深圳特区内的污水处理业务及特 3 区外上洋等五个污水处理项目,并在全国七个省成功投资运作了21个水务项目,为全国1800多万人口提供优质、高效的水务服务。深圳水务集团的供水能力达799万吨/天,居全国首位;污水处理能力达272万吨/天,在深圳原特区内污水处理率超过91.2%,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在实现深圳全市供排水一体化之前,深圳市除水务集团以外,还有20多家供水企业承担着城市供水业务。供水主体的各自独立导致整个城市供水资源分散,供水管网互不连通,供水保障能力、服务水平、水价高低不一。为改善这一局面,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深圳水务集团自2022年起先后整合了深圳市宝安、龙岗、光明、盐田、莲塘和蛇口等片区的水务资源,于2022年实现了全市供排水一体化。

       实现全市供排水一体化,是深圳市在涉水管理体制上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促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保障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先行一步,为大特区一体化建设提供充分保障与支持 2022年7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深圳大特区一体化。供排水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其全市一体化的提前顺利实现,为大特区一体化建设的全面启动、加快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为实现全市供水“五个统一”奠定扎实基础

       以深圳水务集团为主体开展全市供排水资源整合,有利于充分利用集团的专业优势和成熟经验,尽快提高全市的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供水资源,并通过资源的互通互享,最大程度地发挥设施的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从而逐步在全 4 市范围内实现供水水质、服务、水价、规划与建设的“五个统一”,进一步提升民生幸福水平,满足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三)促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形象的全面提升

       当前,深圳市正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全市供水一体化对城市形象的全面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实现集约化供水,对标国际先进都市。国际化城市的集约化供水水平很高,可以极大地提高主力水厂的供水设施利用率、保障供水安全和降低运行成本。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水质和服务,增强城市发展软实力。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漏损控制,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

       在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展中,存在多种不同经营模式的探讨和实践,深圳水务集团选择了全市供排水一体化发展的道路。实践证明,只要政府监管到位,一体化供排水是最符合公用事业行业特性,有利于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控制和提升民生幸福水平,有利于实现资源集约化、服务同质化的有效模式。

       3.创建水务集团基本构想 3.1 创建水务集团的意义

       针对**区目前的水务管理现状弊端,结合国内外水务管理改革经验,为适应当前工业化、城市化日益加快的进程,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管理创新,建立水务一体化运营管理体制,提升政府对水资源的综合调控能力,可考虑在我区创建水务集团。

       水务集团是对从原水、供水到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水链条进行的系统整合。水务集团的创建,主要可对**区的水务事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深远影响:(1)有利于提高用水效率

       做好水务管理工作,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需要涉及到各个涉水各环节的合理链接和综合协调处理。多龙管水的管理模式,很大的一个弊端就是不能做好水资源的综合统筹工作,从而造成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水务集团的创建,系统整合了水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及中水回用等水循环环节,综合统筹各个环节的生产管理工作,有利于优化配置我区水资源,实现城乡水资源的联合调度,可以提高用水效率,有效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提升水资源效应,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有利于巩固“五水共治”工作发展成果

       目前,受水资源统一规划不足和城乡分割管理体制的因素制约,我区分质供水、节水减污、生态供水等工作深化推进难度较大。而水务集团的成立,有利于整合区内水库、河网直供水和再生水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科学调度,进一步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水务集团的成立,还将区内城镇与农村污水管网纳为一体化管理,有利于污水管网的总体布局和建设管理,提高区域内污水治理水平。此外,水务集团的成立,可实现现状我区水利工程建管合一状态的分离,实现各类排涝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从而提高我区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和区域排涝能力。

       水务集团旗下的三个子公司,各自统筹管理负责全区相应的供水、排污以及对应的工程建设,并由水务集团统一管理,从而整体上有利于巩固我区“五水共治”工作发展成果。(3)有利于促进水务市场化良性发展

       水务集团公司将整合了水源、供水、排水以及污水处理回用等涉水各个环节,并且做好与区内的市直自来水公司、姚江大工业供水公 6 司的链接工作,将供排水产业推向市场,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有助于形成相对合理的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促进我区水务市场化的良性发展。

       3.2 水务集团组织机构框架

       该集团可为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建议由开发区控股公司等企业出资建立,集团公司下设三家全资子公司:

       一是建管分离,成立水务工程建设投资公司。该公司的主要职责为:按权限承担区内水利工程、独立的供排水专项设施及管道、城镇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的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投融资管理工作。

       二是以排水公司为基础,成立排水公司。该公司的主要职责为:按权限承担区内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管道、农村污水管网及处理终端的规划、运行维护;按权限承担区内雨水管网和设施的规划、运行维护。

       三是整合水库直供水、河网直供水、乡镇水厂、工业水厂、再生水厂等资源,成立供水公司。该公司的主要职责为:按权限承担区域内水资源的利用、规划和统筹调度及水库、供水管网和设施的经营管理;联系协调区内的供水公司;按权限承担区内河网、水闸、泵站等排涝设施的运行管养。

       水务集团公司及其旗下三个子公司的具体组织机构框架详见附件。

       4.下步工作建议

       鉴于水务集团的设立涉及公司架构、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建议对下述问题进行更深一步的专题研究:

       4.1 集团架构:包括集团出资单位、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组织机 7 构、需合并整合的单位及其人员安置转移等问题;

       4.2 集团经营范围:包括资产划转、特许经营法律法规依据等问题;

       4.3 集团经营能力分析:包括部分固定资金的评估折算,需政府下拨资金业务的定额测算(如排污管道管养费用)等问题;

       4.4集团和各行政管理部门关系的梳理:包括集团在各类行政行为中如何参与、参与的身份、是否可授权直接开展行政行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