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5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讲的是在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柴斯特非常有音乐天赋,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其中一个故事情节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玛利欧.0279.neT为柴斯特准备了一个特别有中国特色的笼子后,柴斯特在其中美美地睡了一觉,但因为做美梦的缘故他在梦中把可怜的玛利欧的2美元的钞票给吃掉了一半,这可惹了大祸,这是玛利欧一家人辛苦卖报纸赚来的,当时塔克鼠跟亨利猫都劝柴斯特赶紧跑,但柴斯特认为既然自己做错了事情就必须要改正,它要用自己的努力补救自己犯下的错误,于是就有后来柴斯特震撼的演奏。

       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犯下各种各样的错误,是用于面对,积极改正错误还是躲避推脱呢?柴斯特给我们树立了榜样,“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有改错才能避免对别人的进一步伤害,才能树立正确的目标成为有所成就,就是过去的周处一样敢于改正自己的错误而最终成为有成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