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一篇:“瘦肉精”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瘦肉精”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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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摘要.................................................................................................................................3

       一、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4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4(一)政府监督制度失误,管理过程漏洞百出...............................................................4

       (二)双汇集团价值观扭曲.......................................................................................4

       (三)社会监督薄弱.................................................................................................5

       三、对我国构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的建议..................................................................5

       (一)政府完善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机制..................................................................5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5

       2、强化行政监管机制........................................................................................6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6

       4、取消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检验制度.....................................................................6

       (二)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6

       (三)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观念...........................................................7

       (四)强化社会监督.................................................................................................7

       1、加强媒体舆论的监督.....................................................................................7

       2、加强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7 总结.................................................................................................................................8 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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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肉精”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摘要

       【摘要】:食品安全的有效管理是整个社会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什么是“瘦肉精”。其次,分析并阐述双汇“瘦肉精”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政府监督制度失误,管理过程漏洞百出;双汇集团价值观扭曲;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社会监督薄弱。最后,针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几点建议:政府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行政监管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取消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检验制度;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观念;强化包括媒体舆论监督,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关键词】:食品安全;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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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克伦特罗是一种β-兴奋剂,添加于饲料中能提高几种家畜包括猪的瘦肉率。具有扩张支气管的作用,常用来防治哮喘、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当其应用剂量达到治疗量的5~10倍时,具有能量重分配作用,可使肌肉合成增加,脂肪沉积减少,因此俗称为“瘦肉精”。在畜牧业生产中一些非法使用者将其作为一种生长促进剂添加到动物饲料中,用以改善胴体的品质,同时也造成食品中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的残留。当人们食用盐酸克仑特罗残留的产品后会出现一系列的中毒症状。我国禁止在畜牧业中使用盐酸克仑特罗。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双汇“瘦肉精”事件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损失无法估量,影响极其恶劣。

       (一)政府监督制度失误,管理过程漏洞百出

       “瘦肉精”事件如果发生在资质差、不太有名的中小企业,也许影响并没有如此之大。在一个市场还不规范的社会大变革时期,出现一些问题是不能完全避免的,相对而言也是人们比较容易理解的。这次双汇“瘦肉精”事件之所以让人们如此的震惊,是因为涉及的企业是名牌企业,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这是人们难以接受的。这正是由于政府在制定制度时缺乏科学的论证而造成的制度失误。起码有三点政府是没有没有考虑到的:一点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中存在一些消极方面,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利润,钻政策和制度的空子,作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免检制度正是让这些企业和个人有空子可钻。另一点是企业的质量保证只能证明过去和现在,不可能用一个制度确保今后的质量,免检产品及其企业的确定是从企业的资质、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以及企业产品过去的信誉等等方面严格考核而确定的,这一点一般不会存在问题,问题在于,由这种确定推断出产品和企业的今后,为其质量作保证,在现阶段是不科学的。第三点就是企业获得免检资格的途径。有谁能够保证我们的权力主体是绝对的清正廉洁依法办事而无任何的腐败可言?不考虑我国国情,盲目照办国外发达国家的某些制度,就有可能出错。

       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更暴露出我国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过程漏洞百出。日常监管不到位,习惯于搞运动式的突击大检查;对免检产品及其企业放弃监管,认为这些企业是免检产品的信得过企业,这是认识上的偏差。而双汇集团正是由于钻了这个认识偏差的漏洞的空子而脱离监管、昧着良心为非作歹却不为人们及时察觉。

       (二)双汇集团价值观扭曲

       双汇集团在追逐企业利润最的过程中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故意隐瞒质量真相超越了企业道德底线和法律准则,以野蛮的逐利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以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了社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市场经济的利益驱使很多不法商人和企业唯利是图。对利益的考量大于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已经成为某些企业发展的定势思维。近年来,我国问题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从苏丹红一号、劣质奶粉、有毒大米、孔雀石绿到去年的毒豆奶、毒饺子、三鹿奶粉和本次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什么我国的问题食品屡禁不止?这显然

       4/8 与一些不法商人的商德有关。一些企业利欲熏心,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健康或者生命。双汇集团作为大集团大企业却把自身利益看的重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其恶毒程度让人难以想象。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的恶毒,我认为是由其扭曲的经营价值观所导致的。

       (三)社会监督薄弱

       我国食品行业民间团体监管机制缺位、媒体监督力度不够、竞争对手之间无相互监督、等等社会监督管理的软弱无力是造成双汇“瘦肉精”事件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非常重要的原因,而民间团体监管的缺位应该是目前我国食品行业社会监管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民间团体监督无论从经济成本、人力资源、灵活性、处理问题的速度等各方面都有其独特优势。

       在一个生产力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不高、生产方式和生产条件还不足以承担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里,要求得快速发展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不是放慢速度,而是坚持发展,在发展中求得解决,政府在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中起领导作用。因此,政府一方面从政府行为包括决策、工作、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首先将自身工作做好,另一方面,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从政策、制度、法制、道德等方面加强执政能力,领导和组织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解决矛盾和问题,避免和防止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人民高度负责,决不允许以损害人民生命财产为代价求发展,对于出现此类问题采取果断措施,毫不手软,使那些拿人民生命财产当儿戏的企业和个人得到惩罚,使他们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所有这些只有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借助强有力的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产生实质性的效果,才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才能防止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政府要做到面面俱到事必躬亲也是不现实的,很大程度上政府显得有心无力。我认为除了现有的质监部门等外在监管之外社会监管不失为一个条件合适的执行者,民间监管组织也就不失为一股不可藐视的强大力量。

       三、对我国构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的建议

       双汇“瘦肉精”暴露出了我国在食品生产方面存在的危机,也暴露出了我国企业在社会、安全、法律等各方面所存在的严重责任问题。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说:“中国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 难以接受,中国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怎样让公众吃上放心食品是我们需要反思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政府完善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但都是在食品安全事故的层次上来定性和处理的,还没有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高度,法律地位较低。我国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很大程度上已经滞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另外法律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标准缺失,特别是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这使得从农田到餐桌一长串生产链中的诸多环节还缺乏相应法律加以规范。因而我国需要对现有《食品卫生法》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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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强化行政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安全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强化监督机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应依法建立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一整套权力配置和组织建构方面的制度体系。国家标准制定部门要制定食品添加剂科学营养健康的详细标准;检测机构对所有食品产品实行先检验后上市的准入市制度;监督部门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力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疏于监管或怠于履行职责的部门和负责人要承担公法责任。对于明知故犯、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命为代价的生产企业及负责人要依法严加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落实监管职能的机制体系,杜绝食品安全的再发生。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检测是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检测水平发展不均衡,检测技术水平不高已经成为发展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瓶颈问题。因此,我们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对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资金投入,快速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的科技水平。

       4、取消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检验制度

       这项制度的目的看起来很简单,一是鼓励和扶持优秀产品,且避免它们受到重复检测的骚扰。二是节约国家有限的执法资源降低检测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多年来该制度受到了企业的热烈追捧,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得贡献。但是通过双汇“瘦肉精”事件使我们不得不承认这项制度的不成熟性。在其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中更多的应该是数据上的放大,而且这项制度的实施要达到其预期目的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即诚信企业经营者和公正廉洁执法者。而现实中这样的前提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假设。

       就在企业对免检标志争先恐后趋之若鹜之时,能否真正通过公平竞争选拔出质量过关可以让消费者放心使用的产品的重任便落在了我们的具体制法人员肩上。然而各行各业的免检产品出现如此之多如此之严重的质量问题。我认为这正好暴露出我们制法人员有滥用手中职权进行权钱交易胡乱发放免检标志而扰乱公平竞争的腐败行为。政府、人民对我们的官员寄予了百分之百的信任人,而现实中作为执法主体和权力主体的他们也未必必然廉洁。

       (二)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

       双汇“瘦肉精”事件不是企业一时疏忽而出现的一次偶然质量事故,而是企业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利用免检制度作出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重大责任事件,性质是很恶劣的。追求经济效益,追求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错,赚钱是企业经营之道,如果不赚钱,谈何办企业,谈何企业发展,追逐利润是企业天经地义的事情,问题出在唯利是图上,出在道德层面上。

       企业要求得赢利,首先发展是第一位,要不断提高产量,有了充足的产品,6/8 才有钱赚;其次是能卖出去,这得靠质量,消费者信不信得过你的产品愿意买你的产品。著名企业依靠自己产品长期形成的品牌,取得群众的信赖,因此著名企业一般是很注重自己的信誉,也付诸与行动上的努力保护自己的这种来之不易的无形资产。确保产品的质量,不仅要重视每个生产环节,更重要的是企业高层领导的经营思想。为了维护企业的声誉,应注意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法制,坚决依法办企,不作违法的事情,不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不打擦边球;另一个是职业道德,不唯利是图,不投机钻营。在法制方面,著名企业基本都很注意,因为违法的事情最容易被发现,如有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在这方面著名企业一般不会轻易冒险,在道德层面上,有些质量问题不易外显,完全靠自律,有些企业正是在自律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存在一种投机和侥幸心理,认为出现质量问题不大容易被发现,自以为具有一定保险系数。但是这些企业正好忘记了一点,任何产品有问题,总会被发现的,是会受到谴责的,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观念

       安全意识是对安全产生环境的一种警觉性,由于人们的惯性思维和盲目的经验主义,往往很难形成对现状的安全意识,而安全恰恰就在此刻悄无声息的产生。古希腊有一位哲学家就曾经说过,“人的一半活动是在安全当中度过的”,我们的确是常常被无处不在的安全包围着,因此,树立安全意识十分必要。但是从现实来看,往往是一件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后只有人们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安全意识才有可能因此而得以形成。维权观念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做出反应并采取一定行为的必要的思想观念,而如今的大多消费者都只是典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草草了事,这正让不法商家的“出现问题花小代价便可息事宁人”的思想奏效,使其更加猖狂的从事不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的伤害消费者。

       综上所述,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观念也是应对和管理食品安全问题一个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媒体广告等途径来切实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观念。

       (四)强化社会监督

       1、加强媒体舆论的监督

       在当今网络化高速发展并不断完善的情景之下,媒体不论从信息获取速度还是从信息传递速度和宣传广度上讲都有其他途径所不可企及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即便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人们通过电视广告等获取信息还是非常方便可行的,因而在食品安全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中媒体应该积极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担当起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对不法企业经营者施加舆论压力,同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当然这与政府机关对媒体的重视和授权也是分不开的。

       2、加强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

       利用同行业的企业对该种产品的工艺流程和质量合格标准熟知的优越性所建立起来的一种行业“黑名单”制度以便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如果某个企业在这个行业里面有了不发和失信行为,就要被开除,而以后企业再想进到这个行业里

       7/8 会很难。企业破坏自身的信誉,无疑是自掘坟墓。这样做的最大特点是成员之间的自觉的相互监督,人人自律,这种“互查”和“自律”由于信息对称因而更加有效,同时也必然减少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

       总结

       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政府质监部门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质监部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的有限的实际问题,而作为直接利益主体的消费者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负责并付出努力争取有所作为。

       我认为,政府、社会、个人都应该充分肯定认可并支持这样的民间打假团体。而消费者更应该改变他们的看客角色积极去融入壮大他们的力量。我相信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多出现几个像王海一样的打假英雄和打假组织,那消费领域的伪劣产品便会有很大程度的减少,这样时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亦不会如此频繁。

       我们国家的法律还在完善当中,社会、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身,都应以更好的发展为最根本的目的,打击不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们要使这些危害人民和社会的不法分子无处藏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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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思考

       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思考

       摘要: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滥用添加剂、多

       头监管,政出多门、惩罚力度太轻等问题日益显现,这些问题 引发了本文对政府体制的缺陷的思考。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政府体制近几年来奶粉事件不断上演,从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到接二连三的毒奶粉事件,生产企业置人民的健康权与生命权

       于不顾,将利益的黑手伸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无辜的婴 孩,让他们一出生就饱受痛苦,实在是让人痛心。

       而奶粉事件仅仅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冰山一角,近几年来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从不知名的小企业到人们曾 经信任的国内、国际知名企业,从肉蛋奶、米面油到调料、干 货,我们已经不知道身边的哪种食品是安全的,不知道哪种食 品是放心的,甚至不知道该吃些什么。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当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严重,通过媒体和网 络报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就数不胜数,以下几个案例是近几年来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1.金华火腿案

       “2022年11月媒体曝光:有1200年历史的中国名牌产品金 华火腿竟然使用了敌敌畏。金华市的三家火腿生产企业在生 产‘反季节火腿’时,为了避免蚊虫叮咬和生蛆,别出心裁地在 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剧毒农药敌敌畏,生产的大批‘毒火腿’苍 蝇也不敢碰”。

       2.上海“瘦肉精”中毒案

       “2022年9月的中旬,上海发生了重大‘瘦肉精’中毒事故,其中两百余人食物中毒入院。一名浙江人涉嫌向上海浦东上 农批发市场经销了一整车的问题猪肉,共189头,这些猪肉分 别销往上海多个区的60多家菜市场。而这批来自浙江海盐县 瘦肉精超标猪肉和内脏导致上海9个区共336人次中毒。据不 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相继发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 人数达1700多人,死亡1人”。3.三鹿三聚氰胺案

       2022年9月,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 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 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初步调查,出现结石 婴儿5000逾名,涉及省份十余个。而这之后深受人们信任的

       两大奶业巨头———蒙牛、伊利集团,也相继检出奶中含有三聚氰胺。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以上几件仅仅是近几年来发生 的较重大的案例。中国是人口大国,食品是每个人每天都要

       吃的,是一种基本的生活资料,“ 老话说得好,‘ 民以食为 天’,在这里,‘天’的意思是至高至大、最最重要,也就是说: 对于老百姓来说,‘吃’是生活的第一需要;‘食品’是生存的 第一现实”。

       而现实生活中为何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暴露,为何生产企 业敢于如此大胆地置人民的健康和生命于不顾,为何我们的 食品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食品质量不合格,让众多的人们 牺牲了健康甚至丢掉了性命? 为何问题存在了这么久,我们的 政府迟迟不采取措施?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问题的背后究竟有 着什么样的漏洞。

       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存在于表象上的 原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的食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完善,检测项目单一,检测质量标准低于国际质量标准。拿三鹿三聚氰胺事件来

       说,国内的蛋白质检验“标准”存在缺陷,目前的测试法,只是测试奶制品中的氮含量,并按公式推定有多少蛋白质,不检

       测蛋白质。正是这一检测标准,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他们先 是在牛饲料里掺一些尿素,提高氮的含量,后来就直接加入 化工原料三聚氰胺,使牛奶看上去蛋白高,纯度高,以牟取非 法利润。

       第二,我国的食品检测部门数量偏少,目前全国已获得 授权许可的食品质检部门不多,且都分布在大中城市,在人 口众多的偏远县乡,缺乏质量检测设备。我国现在仍有3.2亿 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还有一些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与血吸虫等水质问题。我们的大多数蔬菜都来自 农村,在饮用水都不安全的情况下,生长出来的蔬菜能够安 全吗?

       第三,乱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抗生素、激素和其他 有害物质,使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禽畜产品和水产品中。“由于多施和不按规定要求滥用农药,我国每年因农药引起 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中 毒”。“为了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 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往往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 中”。在上海“瘦肉精”中毒案中,“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兴

       奋剂因可以使猪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导致众多消费者中毒。第四,滥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加工化学添加 物。我国食品质量之乱,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与食品添加剂和非 食品化学添加剂息息相关。如果超量添加,就会导致人体过 敏、畸形、癌变或细胞突变。“随着各种新技术的添加剂的层出 不穷,不新鲜的、过期的、变质的甚至腐烂的食品,都可以摇身 一变,成为合格的食品,仅以牛奶行业来说,这样的例子就已 是比比皆是”。在黑龙江海林山野菜案中就是违法添加了化学 制剂,使得劣质的山野菜变得新鲜翠绿。

       第五,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监管空白现象屡见不鲜。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 过程中,“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缺乏统一协调和 统筹规划,多头监管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依赖、推诿中 消耗掉”。对于效益好的食品企业,往往多个监管部门重复检 查;而对公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难点问题,如对农村食品卫生、小作坊、无证无照食品企业,各部门又互相推诿。这种“分段 监管”体制无疑为“无事抢着管,有事跑着躲”的现象滋生提 供了土壤。

       第六,法律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太小,对违 法者来说无关痛痒,起不到震慑作用。我国对违法食品生产经 营者的惩罚力度小一直是人们的呼声,我国1995年10月30日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最 高为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而在2022年10月,全国人大常 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罪的”,除了可能追究刑责之外,“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 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

       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广大群众 对草案中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就觉得力度太小、太软、太模糊可在2022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 简称《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 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 款。”反而将处罚降低了。

       马克思曾生动地描述资本家对利润的追逐: 有30%的利

       润,人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就会践踏人类良知;有 300%的利润,就会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去为之。所以,我国《食

       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太过于笼统,既没有划分城市与农村的地域差异,又没有经过成本效益分析违法者的利润,更没有考

       虑到危害影响的范围,过低的罚款依然会让违法者随时“卷土 重来”。

       从这部《食品安全法》,真正暴露出我们以上谈到的几点

       表象上问题的最根本性问题———政府体制。就像一个人的外 部表现为失眠头疼、月经不调、皮肤衰老、烦躁胸闷等症状,不 能仅仅“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失眠就吃安眠药,头痛就吃去 疼片,这样作只能起到暂时的缓解作用,殊不知真正的原因是 内分泌失调,应该将病根找到再对症下药,才能够好得更快,疗效也会更好。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如此,正如以上所 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检测、滥用添加剂、多头监管,政 出多门、惩罚力度太轻等问题,在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中 都作了补充和完善,可是70%以上都是十人以下的小作坊的 生产经营者组成的被监管对象,要怎样使这些小型的生产经 营者按照法律规定添加食品添加剂,执政部门要如何监管? 菜 市场里的农民卖的“自家菜”又由谁来检验? 我们普通消费者 因食品安全问题身体受到伤害到哪个部门投诉? „„这些问 题不是一部《食品安全法》就能够解决的。

       三、结语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它需要国 家和政府对这一问题严重程度的足够重视,在衡量民生和经 济的基础上把眼光放长远。曾在2022年抗击SARS中因表现杰 出而举世敬重的钟南山院士说过一句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石 破天惊的话:“食品安全问题日趋严重,常此以往,50年后大 多数人将丧失生育能力!”这将会是中国人民的悲哀,也是一 个国家的悲哀。所以,我们的政府在处理一个重大问题的时 候,应当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集中分析社会成本的原因和 性质,并研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将其降低到最小限度,实现 社会效率”,“以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也就是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促使

       有效率的结果的产生,从而实现帕累托式或卡尔多•希克斯式 的最适宜状态”。

       近年来,我国频受食品危机的侵袭,从三鹿奶粉三氯氰胺事件到双汇瘦肉精,台湾塑化剂事件。食品安全问题虽得到国家重视并采取具体措施进行防范,某些行业却对政府的监控熟视无睹,继续残害人们的健康。

       一、食品安全问题论述

       威胁食品安全的物质有些是被应用于化学行业的有毒物质,对人身体有严重危害。这些常识生产厂商很熟识,但出于节约成本的目的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做危害人身体健康的勾当。食品的生产成本包括原料,应付职工薪酬和制造费用。食品行业原料在成本构成中占最大比重,是构成生产成本最主要因素。随着科技发展,化学添加剂多样化,原料作为变动成本在降低成本中易起到作用。因此,不法商家利用化学添加可替换性优势,将本该用于工业上的化学添加剂添于食品中。如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使猪肉瘦肉多以期得到消费者青睐,饮料中添加塑化剂增加饮料粘稠度,增加重量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企业致力于降低成本,赚取更多利润无可厚非,但定要以合法途径赚取,这种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为代价的做法是破坏我国食品行业安全的不安定因素。

       二、食品安全问题产生原因

       1、内部控制制度。现代化经营中,企业将企业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有一定合理性,但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易引起企业短期行为。在食品中添加有损人身体健康的化学物品对企业而言短期内有利于企业,但这些短期利益的获得是以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代价。之所以产生食品安全危机,部分原因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设置不严,部分原因是企业道德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良好的内控制度可降低企业风险,有效遏制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内控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易产生风险。如果不相容岗位员工串通起来合谋欺骗,这种风险很难防范。以食品原料构成为例,食品原料构成决定者和食品原料构成检测者如果进行合谋欺骗,这样很容易进行食品有害添加剂操作;高管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易使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遭威胁。高管间不能有效沟通,不能产生凝聚力易给基层员工和企业外人员涣散的感觉,此情形易给有心机者提供破坏内部控制的机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讨好部分成员做出违法事。具体内控制度是针对可预见时期制定的,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内控制度有失效的可能,故企业应随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完善内控制度设计。拿三鹿为例,其奶源供应商发生变化,并未针对这一变化对奶源供应者以周全严密的审查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也在意料之中。

       2、道德风险。管理当局对内控制度的忽视以及管理层自身的道德风险问题同样难辞其咎。人是制度的最终执行者,一套设计良好的内控制度如果得不到管理层主导指挥的有效重视,内控制度在实施上就缺乏规范性,内控被一个道德缺失者执行,其设计再完美也得不到良好控制。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再健全的法律体系也需要道德的约束,日常生活中法律和道德互为补充而存在。在食品安全问题中,这种现象的产生是道德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的双重作用结果。因此,在食品安全问题中,我们在检查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漏洞的同时,更应审视执行者的道德。

       3、消费者和生产者信息不对称。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发展绿色生态农产品,可是,经过实践后发现,这些产品大多存在有市场无销路的状况。无公害食品都可以通过16位数码查询获得产品产地等相关信息,但是受到市场无序竞争的影响,无公害产品的品牌效应不十分显著,消费者对无公害食品不十分信任。

       目前,市面上不少商品都打着安全,绿色,无公害的旗号。据调查,这些产品中大多是打擦边球的行为,本身并不具备所宣传的资质。这种行为使得绿色食品真假难辨,难以取得消费者信任,无销路便无利润,商家自然不会干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其实,其中的问题就在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缺乏必要的联系沟通难以建立彼此间的信任。

       三、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措施

       避免事故的发生要有一套设计合理,执行有效的内控制度,避免岗位相容性,对食品采购生产和销售各个程序控制。比如,加强检验的合法合规性,对监测人员定期培训。内控制度的有效运用,不仅涉及到具体的制度设计环节,还涉及到执行人员是否在制度执行过程保持内控制度实施的道路畅通。食品原料的采购和加工环节很重要,但更大原因是人的道德问题。内控问题涉及采购生产加工出厂各环节,出现食品问题的企业的食品测试大多为常规检验,如是否营养达标,干净卫生。对消费者食用后产生的后果缺乏相应检验和追踪调查,对由采购到出厂环节缺乏相应风险评价。蒙牛奶比三鹿贵1角至两角,差额就在检验成本上,人为放松质量检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有效监督也是加强内控手段。三鹿奶粉号称经过1100道程序检测,但其制度未真正落实,出事源头在奶源,未对奶站经营者有效监督,这个环节的放松使其他环节的努力功亏一篑。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大多数企业极力扩张规模造成监管困难。因此,应当加强信息沟通。企业一旦有出事的苗头就立即采取措施,向上级报告。

       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背道而驰的做法使多年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声誉再难恢复。可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很重要,良好的企业文化中,设计良好的内控制度会得到较好执行,各种不法之事将失去操作空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做好事前准备和事后防范,对出事食品加紧召回和销毁。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沟通必不可少,正所谓产品要适销对路,当然,第一重要的是健康需求。因此,可以尝试建立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城乡互助型农业新模式。

第三篇:从三聚氰胺和瘦肉精引发的食品隐患谈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从三聚氰胺和瘦肉精引发的食品隐患

       谈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课程名称:食品质量与安全

       姓 名:

       院 系:

       学 号:

       指导老师:陈志城

       日 期:2022年4月2日

       从三聚氰胺和瘦肉精引发的食品隐患

       谈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刘晓东

       【摘要】近几年来,国内不断出现了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使得我国乃的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分析,提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 三聚氰胺 瘦肉精 对策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容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的应用带来的负面效应;而且,近年在市场上还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事件。作为一个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自身的特点:

       1、新老问题并存。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条件比较差、工艺落后或是没有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造成了食品的微生物、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相当长时间内,这些老问题将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又出现了一些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

       2、源头污染突出。我国当前有两亿多农户在以分散的方式生产初级农产品,目前我国农民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意识,超量使用农药现象比较普遍,从而导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的出现。

       3、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占多数,致使食品加工业水平相对较低。据工商部门统计,现阶段我国有近50万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一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中,多数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不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相对较差,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从而导致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存在,如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4、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科学家、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通报情况和媒体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不严谨、不准确的负面报道以及新闻炒作,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敏感,甚至导致人心惶惶的局面。

       二、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食品法律、法规不规范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大法是《食品卫生法》,所监管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安全作了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恰恰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因此使监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盲区,造成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另外,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较轻,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

       2、监管模式分段管理,职责不清

       2022年大部制改革之后,政府明确了食品监管分工。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几大部门是按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实行分段管理,承担不同环节的监督职责。从多个环节进行多重保障似乎是件好事,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执法部门过多却难免会出现职责交叉和权力真空地带,深化相互制约难。有些部门不是不想主动跟进食品安全管理,但碍于职权范畴,不敢过界越权,破坏官场规矩。与此同时,按照中国的特殊国情,由于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关系密切,也容易造成某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现潜规则。例如国家实行免检制度,令企业争相与质检部门拉关系,最终堕落为官商勾结的新手段。

       3、食品质量标准存在缺陷

       我国食品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等4级构成,总共将近3000项。虽然数量上不可谓不多,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①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食品标准相当一部分低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②我国食品产品的行业标准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各部委制定,这就难以避免标准政出多门、互相矛盾、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③标准的评估修订没有及时跟进,有的标准竟然超过10、20年都不修订,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六点:一是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很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眼光不长远。另外,现在是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严重。二是行业潜规则,行业的诚信危机和社会责任缺失。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早在一年前就在美国的宠物食品中查出。美国禁止往宠物食品中添加的三聚氰胺,却被中国的个别企业往婴儿的奶粉中添加,这已使整个行业面临严重的诚信危机。三是政府对“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工作要做到位比较难。近年来,我国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投入经费少,一些检测设备老化,未能及时更新,另外还缺少一些必备的检测设备;抽检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及时检验食品质量的真伪,检查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法认定的质量问题,大大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四是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五是食品生产集中程度低。食品生产企业多、小、散、乱。在我国的近50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中,70%都是小于10人以下的家庭式小作坊,分布在难以查找的角落,食品生产集中化程度低,就造成了标准的难以实施,产品质量的信息难以汇总。六是标准滞后,国家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及时修改旧标准,尤其是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四、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2、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做好发展规划 推动食品行业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6、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从三聚氰胺到“瘦肉精”……如果食品安全波及的行业越来越多,如果问题事故愈演愈甚,“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游戏将波及更广,危害更烈。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食品安全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的成果,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J].国务院公报,2022(28). [2]王锡锌.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凸显监管体制缺陷[N].法制日报,2022.12.21. [3]国务院.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J].国务院公报2022(28). [4]孙耀武.“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原因分析及对策[J].2022.1 [5]孔粼,何庆节.从三聚氰胺事件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J].1003-2800(2022).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Z].1995.[7]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食品安全法(草案)[Z].2022.[8]吴永宁.现代食品安全科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22.[9]食品安全成热点:我国每年食物中毒超过20万人[N].中国经济时报,2022.10.8.

第四篇:双汇瘦肉精事件浅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浅析

       双汇瘦肉精事件浅析

       一. 事件概述

       3月15日上午9时许,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曝光了“养猪户添加违禁药‘瘦肉精’,监管部门收钱放行,经纪人联络其中,下游厂家有意收购”的乱象。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等地,用“瘦肉精”喂出来的“健美猪”,钻过当地养殖环节的监管漏洞,进入贩运环节。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更令人不安的是,这种用瘦肉精喂食的猪,还堂而皇之地流入了肉食行业的龙头老大、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著称的河南双汇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按照该公司规定,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

       知名企业为逐利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等四大环节的监管部门对违禁药品一路绿灯,蚕食着公众对涉事企业的信任以及食品安全领域政府部门几近透支的公信力。节目播出后,上市公司双汇发展午后即跌停,当晚,双汇发展还发布了停牌公告。

       202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此次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却让我们发现这家被公众广泛认知的500强企业竟然成了监管的漏洞,国家监管部门有法可依却监管不严?而频频发生的视频安全问题似乎折射出监管之外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二. 多角度分析

       养殖户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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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生猪生产存在的问题:

       1、市场风险较高,大户缩小规模,散户观望。目前,猪价下跌,但饲料价格是一路上扬,对于这个“亏本”的信号,养殖户普遍感到担忧,长期下去,散户和小规模养殖户因为无法抵抗风险而退出,大型养殖场也难以维持,另外疫病的频繁发生也导致了养殖风险的加大,中小规模养殖户,特别是散户抗风险能力较弱。

       2、养殖户资金缺口大,贷款难。由于单头生猪利润下降,为获得更高的收益,部分养殖户有了扩大生产规模的想法,但有相当一部分都受到了资金的限制,由于生猪生产风险高,生产周期长,成本回收较慢,银行、信用社贷款手续繁琐,且额度较低,只有五万元的小额贷款,不能满足养殖户的需要,而且担保人难找。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猪养殖规模。规模化猪场建设补助和奖励政策门槛太高,养殖户得不到实惠。

       3、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均。生猪生产大致分为饲养环节、贩运环节、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等五大环节,当前饲养环节利润虽然有所增加,但与其它环节相比增幅仍然偏低,各环节利益分配相对失衡。

       “随着双汇瘦弱精事件的逐步升级,上游养殖户也渐渐浮出水面,在利润低、饱受疫病、融资难等困扰下,很多养殖户不得不选择添加“瘦肉精”。”

       从这几点来看,由于养猪户力量分散,成本提升,利益分配不均等原因,生猪养殖市场可以说是一个买方市场。也就是说,养殖户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是在市场的要求,或者是说是在猪贩的要求下进行生猪的养殖的。而猪贩为什么要指定收购加精的猪肉或者说给加精的猪肉更高的价钱,那么肯定是为了迎合屠宰场的要求,其实归结来,猪贩和农户都是被屠宰场的利益绑架了的。养殖户利润受挤压,催生“瘦肉精”产业链。屠宰场(企业)角度

       各地的屠宰权一般由政府集中起来再拍卖给企业。为保障食品安全,私宰的猪肉无法在市场上流通。控制了屠宰权的企业就等于控制了收购权,进而也就有了定价权。定点屠宰企业一般不会亲自去农户手中收购,通常是再通过二手猪贩子控制当地的收购权。而屠宰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往往竭尽所能压低生猪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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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这种压力再转嫁到猪贩子身上,他们会不顾品质,进一步压低生猪收购价格。生猪收购权被垄断,生猪收购价被压低。

       而且由于市场需求,屠宰场对生猪的瘦肉量要求很高,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屠宰场的生猪最终能够卖到什么价位,完全是由瘦肉率的高低来决定的,他们在收购生猪时,最为严厉、苛刻的指标,并非瘦肉精或者生猪尿液检测,而是生产流程最后的几道工序,其中一项叫瘦肉率检测。如果说,养殖户是被猪贩子所绑架,那么,猪贩子则是被屠宰场所绑架,屠宰场则被肉制品企业绑架,而这种绑架的正源是10多亿中国消费者对瘦肉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当人们好不容易弄明白三聚氰胺为什么可以帮助牛奶明显提高蛋白含量的时候,此刻,瘦肉精如何帮助养殖户和猪贩子来应对屠宰场的瘦肉率检测,已不再是秘密。

       政府角度,从南京市的政府方面监管为例说明(自从央视的“3.15”专题节目曝光瘦肉精问题以来,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作为灾区之一的南京市也展开了严格的查处。但监测查处瘦肉精到底归哪个部门负责,在当地却还不是特别清楚。)南京瘦肉精监管: 1.职责不明确。

       作为瘦肉精监管的两个重要部门,地方农委和商务局曾经联合发文,但是真正出现问题,两家单位却说不清。江苏省农委——南京市农委——南京市动监所。南京市商务局——南京市屠宰办。

       直接接触生猪监管的两个单位,动监所和屠宰办,都认为瘦肉精检测不在自己的只能范围内:隶属于南京市农委的南京市动监所表示,按照《动物防疫法》授权,检疫员只负责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检疫。按照2022年国务院下发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瘦肉精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归类为肉质品质,归商务部门管。隶属于南京商务局的屠宰办说,他们只负责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不从屠宰场收钱,检测瘦肉精也不专业,最终结果还需要农业部门来认定。而且市屠宰办只有3名工作人员,没人没钱,他们只能要求猪贩们自检,费用由猪贩们自己承担。2.瘦肉精检测没有技术和经费支持。

       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南京市动监所按5%的比例抽检生猪尿样,原来的检疫费每头猪3元,现在因为要检测瘦肉精,每头猪检疫费高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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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动监所,还是屠宰办,目前只能检测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3种,其他的瘦肉精还没有办法检测。

       要达到一定的监管覆盖面,检测样品的数量必然很大,而与此对立的畜产品质量技术支撑体系的质检资源相对有限。因此瘦肉精的问题决不能单靠检测来解决,而且从现有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的有限资源来考虑,依赖抽检率的提高来保证瘦肉精的安全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3.食品安全的属地化管理也给瘦肉精猪肉流入市场带来了可乘之机。

       属地化管理就是哪里产出的猪肉,就由哪里检测,并负责出具检测报告。由于主销地区并没有检测猪肉食品安全规定,就给瘦肉精猪肉监管带来了难度。而且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生猪产地的监管机构就有可能放松对瘦肉精的检测。

       那么到底瘦肉精检测是应该由谁“牵头”,政府对瘦肉精检测的文件是如何规定,规定的实施情况由如何?

       《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该文件规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场(厂)的质量安全意识,要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行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定点屠宰场改善检测条件,提高对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检测能力。

       而商务局屠宰办工作人员却表示没有看到过这个文件,甚至工作人员打电话到商务厅,商务厅也称没有见过该文件,看来,所谓专项整治行动中提高检测水平的要求自然也没有落实。据介绍,这是一份转发文件,其源头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就是屠宰场。

       《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这是2022年10月20日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文件。该文件规定:农业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对“瘦肉精”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监管,查处和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商务部负责加强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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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活就要给钱给编制。农业部门有关人士透露,该文件下发后,农业部上报了一个带预算的监测瘦肉精方案,但财政没给钱。这份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文件最终搁浅,挂在中央编办的网站上。

       文件责任无法明确,屠宰场成了监管瘦肉精的空白区。

       从上面的几个角度分析来看,整个瘦肉精事件链条是环环相扣的。“道歉”、“停职”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之后,生产厂家和相关政府部门做出这些反应,当然很必要。但是,从该起事件所暴露的极其恶劣性质和可能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来看,“道歉”、“停职”显然又只是一个相当初步的开始毕竟,企业生产加工“瘦肉精”猪肉,绝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不是“道歉”就能化解的;而在失职渎职的政府监管人员方面,“停职”也不是什么正式的处分问责形式。必须意识到,无论是对于当事企业,还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瘦肉精”猪肉一路畅通无阻地招摇过市,都是一种不可容忍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严重藐视、毒害,也是对国家食品安全法律的公然践踏和挑衅。

       三. 提出建议

       从双汇瘦肉精事件来看,我国的食品监管法律和各项行政法规及规定,各个监管部门竟然无法切断瘦肉精的链条,甚至形同虚设。可以说,食品安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公共管理、国家法制建设问题,政府部门、立法部门没有做出合适有效的体制和法律并贯彻实施,舆论一味的指向企业也是不正确的。那么瘦肉精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到底怎么解决呢?下面是提出的一些建议对策: 1.加强瘦肉型生猪品种低成本化方向的研究开发。

       对瘦肉型生猪品种的开发和推广的力度要加强。同时积极探索可以降低农户仔猪购进费用的低成本途径,以保证农民在可接受的仔猪进价上选择饲养瘦肉型生猪.满足居民对瘦肉型猪肉的需求。要对养猪农户进行培训宣传.以便使农户了解生猪饲养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相关处罚。用科技因素提高产量和利润,实现常规化发展。

       2.加强瘦肉精的生产源头监管。

       瘦肉精的监管要转变思路,在源头上加强瘦肉精的监管,是瘦肉精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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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化工厂是瘦肉精的最大流出源头,而作为瘦肉精的原料提供方,其在生产瘦肉精时,不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其在生产的盐酸克伦特罗和向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销售盐酸克伦特罗原料均不违法,而且目前也缺乏强有力的措施来约束。因此,加大力度对化工厂、医药等企业监管以及严厉打击各种地下生产交易活动,从源头上堵住瘦肉精的生产才是治本之策。3.提升瘦肉精检测技术、保证检测经费。

       把“瘦肉精”检测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如当地财政紧张,可按国家、省、当地政府三部分共同承担的办法,保证检测经费的落实,保障瘦肉精检测工作能正常开展。加强科技瘦肉精科技攻关。开发一种检测快、成本低、劳动量低的快速检测方法。解决瘦肉精检测的瓶颈问题。同时,通过项目投入,加强县区级畜产品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检测技术。4.加强法律作用,明确监管体制中个部门职责。

       瘦肉精事件让人们看到了我国食品安全方面法制建设的不足以及监管部门的职责缺失。完善食品安全法制,对猪场户、屠宰企业和消费市场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查重惩。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便于追究责任和确立惩治标准。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指标嵌入政府公务员的考核机制。

       资料来源:

       事件概述:正义网舆情工作室 2022-03-25 养殖户角度分析: 生意社-大宗商品数据商

       屠宰场(企业)角度:第一财经日报 2022-03-31 政府角度(南京瘦肉精监管):中国青年报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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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双汇瘦肉精事件

       2022年3•15特别行动中,央视曝光了双汇“瘦肉精”养猪一事。

       央视新闻频道播出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中曝光了用瘦肉精喂养的“健美猪”最终流入河南双汇肉制品厂一事。

       按照屠宰场工人的指点,记者来到活猪的来源地河南孟州,在孟州的养猪场内记者发现养猪户正在向猪饲料里添加瘦肉精。节目中养猪户称,添加瘦肉精能喂养出肥膘少、脂肪低的“健美猪”。

       随后,央视记者跟随猪贩一路体验了各个检疫部门大开绿灯,河南孟州市、沁阳市等十几家养猪场,都在养殖这种肌肉发达的“健美猪”,养猪户在饲料里偷偷添加“瘦肉精”,一千斤饲料加120克,从一百八九十斤喂到二百二三十斤重。这种加“瘦肉精”喂出来的猪,不但卖相好,而且还能多卖几十元钱。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违禁使用“瘦肉精”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瘦肉精尿检”、生猪检疫等如同走过场,有的“尿检”甚至用人尿冒充,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而且收购价格比普通猪还要贵一些。这种猪停喂“瘦肉精”一周后,送到他们厂里卖的时候就不容易被查出来。河南孟州、沁阳、温县等地一些添加“瘦肉精”养殖的生猪,也都卖到了济源双汇。该节目播出后,马上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响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末

       2022-03-15双汇被曝使用瘦肉精猪肉 “健美猪”大行其道 2022-03-16双汇集团承认使用瘦肉精猪肉 发声明致歉

       2022-03-17商务部派出督导组赴河南督查双汇集团下属企业,农业部:正开展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双汇集团再次声明:济源双汇高管被免 产品收回 2022-03-19国务院派员督察瘦肉精 河南沁阳清查被指走过场 2022-03-20河南首次通报:双汇冷鲜肉瘦肉精抽检呈阳性

       2022-03-21济源双汇无限期停产整顿 双汇发展重组存隐患

       2022-03-22济源双汇公司确认17头瘦肉精生猪,国务院工作组要求彻查“瘦肉精”事件 严肃究责

       2022-03-23双汇紧急召开4000多人规模的全国经销商视频会议,以应对下架危机,希望能重新启动市场。

       2022-03-25河南“瘦肉精”肇事来源基本查明 发现3个制造窝点 2022-03-30农业部排查称河南瘦肉精事件属于个案

       2022-04-01双汇召开万人大会二度致歉 拟引入第三方监测产品 2022-04-02双汇瘦肉精自检率仅为规定1/10 监管漏洞惊心 2022-04-10协会称双汇瘦肉精“万人道歉大会”系公关公司策划 2022-04-16双汇发展19日复牌 将公告“瘦肉精”事件核实情况 2022-04-19双汇复牌首日无量跌停 中长期看空还是看多取决市场 2022-04-215机构席位抛售双汇13亿元 深圳游资接货3亿搏反弹 2022-04-22双汇公告隐瞒关键数据 律师称已涉嫌虚假陈述 2022-04-23双汇危机导致发货量骤降 或至少损失20亿元 2022-04-24双汇承认隐瞒退货承诺 律师:应承担误导责任。各方对此事态度

       国家部门:官方最先给出明确应对举措的是农业部,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针对此次新闻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农业部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然而,这一应对举动并未在网民中引发共鸣。

       在部委方面,继农业部派出督察组后,另一主管部委——商务部也出台举措,商务部的这一举动获得的反响不一,有网友希望藉此彻查,也有网友认为官方反应迟钝。

       河南省委、省政府15日便出台相应措施严查“瘦肉精”猪肉,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5项具体措施

       公众反应:公众有最初的惊讶转为愤怒,联系到年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使人们对于所谓的官方回应报以极度的怀疑。甚至有网友这样说:“不知从何时开始,监管部门似乎变成了媒体的下属单位,由媒体先发现问题,然后监管部门立马行动,表示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办’,早干什么去了?可恼,可恨,可悲。” 表明消费者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双汇内部反应

       3月15日,双汇集团应对举措则略显举棋不定。双汇集团副总经理杜俊甫表示,农业部对瘦肉精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双汇集团同样一直对瘦肉精有严格的管理和检测规定,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所以集团一定会严格核实,了解具体实情,并承诺一定给消费者一个交代。

       3月16日午时,双汇发布官方声明,推翻了前一日“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的说法。声明称,“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这意味着双汇官方承认了“健美猪”流入的事实。

       3月17日,双汇方面一系列举措似乎表明想要扭转被动局面。

       3月24日以来,双汇集团一再表示“不惜成本对生猪屠宰实施‘瘦肉精’在线逐头检测,确保生猪100%全检,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放心产品,并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

       3月31日 双汇召开“万人职工大会”,包括双汇集团所有管理层、漯河本部职工、经销商、部分新闻媒体等万人参加,双汇再次致歉并公布整顿举措 影响

       在央视曝光“瘦肉精”事件过去10天后,各地下架双汇产品的消息依然不绝于耳。

       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表示,受央视报道的影响,双汇的市场受到冲击,部分地区产品下架,企业的市场、品牌信誉和经济效益包括资本市场都遭受到了较大的损失。他说:“3月15日双汇股票跌停,市值蒸发103亿元。3月15日起到25日,10天时间即影响销售10多亿元。”也就是说,双汇销售额每天损失超1亿元。

       据多个地方媒体的报道,事件发生后,许多双汇代理商、经销商处于一种想退货退不了卖又卖不出去的状态,提前购进的双汇产品都砸在了自己手里。2022年双汇集团收入突破500亿元,若按照该人士的预测,此次“瘦肉精”将

       会至少吞噬掉双汇集团年销售收入的五分之一,甚至接近四成。

       自3月15日“瘦肉精”事件被曝光之后,因流入含有“瘦肉精”生猪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已经被停产整顿,并自17日起召回市场流通产品。已召回肉制品2000多吨、冷鲜肉70多吨。济源双汇厂内当前被封存的生猪近千头、冷鲜白条肉超过130吨。据当地人士透露,这些生猪及肉制品近两天会被全部销毁掉。

       对于济源双汇而言,也许近两年来的家当都要归零。但双汇的损失并不止于济源双汇。据一位熟悉双汇的人士介绍,双汇集团在全国一共有超过17家肉制品厂,济源双汇只是其中规模最小的一家。由于品牌的连带性,双汇位于其他地方的工厂同样受到了影响,多个地方的产品尽管出示了检验合格证明,但消费者仍然不敢相信,拒不买账。

       令资本市场更为担心的是,此次事件也许会为双汇发展正在进行中的重组埋下隐患。3月15日,双汇发展封死跌停,股价从86.6元跌至77.94元,市值蒸发52亿元。

       同样不可避免受到打压的还有猪肉的消费热情和整个肉制品产业链上的企业。

       双汇危机公关 1.三次万人职工大会

       处在“瘦肉精”危机中的双汇集团在河南漯河召开“万人职工大会”,集团董事长万隆再次向消费者致歉,并称双汇因“瘦肉精”事件受损超过121亿元。半个月影响销售额15亿 2.双汇领导大嚼火腿

       双汇产品因瘦肉精事件下架20多天后,区域经理为证明自己的东西没问题而现场大吃火腿肠,算是典型的危机公关。只要我们细心来审视双汇的危机公关就不难发现:无论是集团内部召开的万人大会上喊出的“万总万岁”、“双汇万岁”;还是集团准备抛出投资200亿计划;抑或是此事件中双汇经理在超市亲自嚼火腿肠,人们似乎都并未感到双汇集团面对错误的真诚态度。似乎,双汇所有的举动都是为了重新上架,继续占有市场而谋取和巩固企业利益。可双汇集团是否清楚,“东山再起”的前提是勇敢而务实地正视错误,改过自新,恢复消费者对双汇集

       团的信心和价值期待。3 大规模销毁生猪肉 4 发表道歉信 汇危机公关效果分析

       就“双汇道歉”这一公关策划案例来说,存在多处败笔:

       其一,道歉诚意与民意期待有很大距离。从表面上看,这次策划迎合了民意———民意希望看到双汇道歉。然而,从万人道歉大会的表现来看,诚意明显不够。民意希望双汇反思深刻、道歉真诚、整改到位,而双汇呢,道歉的诚意明显不够———相关批评文章很多,这里不再赘述。

       其二,道歉大会似乎变成了娱乐大会。大家知道,万人道歉大会最滑稽的一幕是经销商高喊“双汇万岁,万隆万岁”。一个企业刚刚有些名气有些实力就出现了问题产品,何谈“万岁”?毫无疑问,道歉本来是非常严肃的一种行为,但因为高喊“万岁”,让人反而乐了起来,产生了戏剧效果。这显然与道歉的主题格格不入

       其三,道歉的对象理应是广大消费者,但此次道歉大会云集了职工和经销商,更像是向职工和经销商道歉。而且,双汇万人道歉大会也像是一次热热闹闹的“家族聚会”,淡化了道歉。看上去让上万人参加道歉大会,一是想把人数多作为亮点;二是想让这些人扮演“人证”的角色。但我以为,这个道歉大会似乎与消费者关系不大。人民时评:危机公关不是“丑闻消音器”

       双汇的万人道歉大会没有请消费者代表参加,大谈企业损失,还声嘶力竭地大喊“双汇万岁”,种种迹象显示,双汇的道歉诚意不足,私心太重,很像一场危机公关秀,对此,很多人都提出了鲜明的质疑,但质疑归质疑,大家没有证据,只能猜测,只能凭借着一些现象做出个人的判断,说实话,民众尽管非常不满,对双汇的道歉还是抱有一些侥幸心理的。而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负责人抛出的双汇万人道歉大会是公关公司手笔的消息则一下子将民众的侥幸心理抽离的一干二净。

       双汇营销风险产生的原因:

       最根本的原因是:场需求变化的客观性,是导致市场营销风险客观存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愈来愈受制于市场需求。而市场需求则是一个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可控因素。我国企业所面对的市场需求,已经由数量型需求转变为质量型需求,并且正朝着个性化需求演进。市场需求的这种变化,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时,就会产生营销风险。市场需求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变化、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变化、由群体共同性向个体独特性变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趋势,不充分认识其客观性,并努力调整市场营销活动,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营销风险。

       一、生产管理问题

       1.央视特别行动曝光的一些养猪户称,他们铤而走险偷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非就是为了使养成出栏的猪看上去卖相好、更容易出手。“使用瘦肉精比不用瘦肉精的猪,每头能多卖几十元钱。” “有些猪贩子要求养猪户喂养(瘦肉精),不用‘白粉’(对瘦肉精的称呼)不收猪,即使收了也会压价!”。2.为节约运输成本,绕过地方保护主义,双汇、雨润等肉制品企业都在各地收购或自建屠宰场,以控制生猪收购权。但广泛布点的后果是产能利用率低下。而双汇发展和双汇集团在全国有14家屠宰场,2022年产能利用率仅为66%。限制跨区域的屠宰做法导致了我国生猪屠宰产能总量严重过剩,落后产能比重过大,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

       二、物流管理问题

       1.各地的屠宰权一般由政府集中起来再拍卖给企业。为保障食品安全,私宰的猪肉无法在市场上流通。控制了屠宰权的企业就等于控制了收购权,进而也就有了定价权。定点屠宰企业一般不会亲自去农户手中收购,通常是再通过二手猪贩子控制当地的收购权。而屠宰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往往竭尽所能压低生猪收购价格,这种压力再转嫁到猪贩子身上,他们会不顾品质,进一步压低生猪收购价格。猪贩子收购的时候根本不会检测,凭经验看一眼,只要瘦肉率达标了就

       没问题。

       2.一头猪要从猪圈走到餐桌上,要经历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市场销售等多个环节,瘦肉精的出现说明在饲料添加、生猪检测、产品追溯等各个方面都存在漏洞。比如说在生猪流通渠道,所谓的抽检往往是流于形式,交钱放行。

       三、对企业价值生产链的失控

       双汇是国内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龙头,近些年来持续扩张,投资项目从未间断,与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以及迅猛扩张的产能严重不协调的是,其在产业链上游的资源相当有限。近两年,双汇虽然也涉足生猪养殖业,在省内叶县、济源建立生猪养殖项目,但自产生猪远远不能满足其产能飞速扩张的需求。有记者了解到,双汇目前生猪自养比例在1/3以下,即外购生猪超过2/3,而此次“瘦肉精**”正是源自外购生猪环节。

       目前生猪养殖的分散格局,要在养殖环节对普通散养户做到严格监管,难度很大。加之在检测环节漏洞百出,检测项目不全,甚至花钱过关的现象并不鲜见,食品安全就更加难以控制。不可否认,双汇在生猪收购和瘦肉精检测环节存在重大疏漏,但从控制生产成本的角度考量,目前也只能对外购生猪采取抽检方式,世界上没有哪家企业能承担对所有产品全面检测的成本。可问题在于,来自千家万户的生猪,使用瘦肉精现象仍较为普遍,不全面检测,就难免有漏网之鱼。这或许恰是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根源所在。

       在生猪养殖领域,要想严格控制食品安全,必须掌控整条产业链。我国在种苗、饲料、兽药等各个环节的产业化水平都比较低,都难以做到严格监管,稍有不慎,就会引发食品安全信任危机。很显然,由于生猪规模化养殖成本高,疫情控制风险大,长期来看对促进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不明显。而在饲料行业,又已经有新希望等超大规模的饲料企业,双汇也难有大作为。上述因素直接导致其对产业链上游把控的动力不足,下游网络和中游产能发展迅猛,而上游环节支撑不够,头重脚轻导致根基不稳,企业在高速行进中难免有翻车之虞。其他原因:

       1.巨额政府补贴诱惑

       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鼓励各个龙头企业去当地投资建厂,并刺激其尽量建新厂。

       2.品牌企业诚信缺失

       其一,现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是国内国外企业存在大量不诚信的现象的主因。政府之前没发现是因为监管力量不均衡造成的,而监管不到位,就不会给企业提供诚信的土壤。其二,目前中国经济体制面临转型,过去粗放不完善的经营模式,迟早会遭遇滑铁卢,企业早一点觉醒和发现问题,可为品牌再造达成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