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建议

第一篇: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建议

       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建议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贯彻落实国家税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目的,在征纳双方依法行使征税权利和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以及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法律救济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措施,依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纳税服务的思想观念、服务方式、服务形式等诸方面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本人就如何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作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更新观念体系,确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

       税务机关必须理念革新,要充分认识到税务部门是国家公共服务部门,税务部门提供的产品是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税务部门应全面领会其内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全面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提高完善

       对纳税人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文明、规范的执法服务标准和体系,以新的服务理论来引导税收工作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为主的转变、向“管理服务型”和“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引导税务机关向服务型部门的转变。

       二、改进服务理念,深入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

       积极向纳税人传播税收知识和解决涉税问题,这是纳税人的基本需要,也是纳税服务中的基本内容和税务机关的义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税法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宣传的内容应当是广泛的,包括税法、税收政策和各种办税程序、税收知识等,其作用在于潜移默化地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纳税咨询辅导的对象是特定的纳税人,其内容具体且明确,税务机关的答复和辅导应当及时、准确和权威,其作用在于直接指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带来的负担。

       三、加强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效率。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扩大纳税申报管理模式,提供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供纳税人自由选择;特别是构建电子税务服务系统,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无缝隙的“一站式”甚至“无站式”纳税服务;努力提高税收信

       息化管理水平,开辟网上或12366电话语音特别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时传输,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业务咨询,精心打造纳税服务的“电子平台”,提升纳税服务体系的科技含量,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快捷、全面、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服务。

       四、创新服务方式,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服务需求。按照为纳税人服务无小事的原则,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 为追求目标,认真分析、准确把握纳税人所念、所想、所需,不断创新纳税服务的方式,建立或完善“假日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查前告知”、“稽查准入”等各项服务制度,突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方法的艺术性,努力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实现“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办税程序零障碍、法规政策规定之外零收费”。

       五、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平面化多功能的纳税服务平台。遵循合理简化、效率优先原则,简化行政审批,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结合点建立行政管理机制。完善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交接流程,将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内置,利用先进的内部网络建设,实现各种组织机构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以纳税服务机构为前台的塔型组织机构,逐步建立每一个税务机关

       都是纳税服务窗口的机构设置,使得税务机关的每个部门、每名干部都能按照“一窗式”的标准接待纳税人,无须再区分具体职责,形成“一人承办、转告相关、协调共管、限时完成”的工作机制。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税务机关不再是一个以服务厅为窗口的立体机构,而是平面化的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体系。

       六、制定纳税服务标准和规范,重视纳税服务的绩效评价。

       把实现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切税收服务工作的基础。税务机关要紧紧围绕税收征管法所赋予的纳税人的权利,如税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陈述申辩权、拒绝权、减免税申请权,最大限度地保障权利的实现,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聘请特约监察员,印发服务监督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社会各界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线。

       普兰店市地方税务局皮口税务所

       2022年8月14日

第二篇:如何优化纳税服务

       如何优化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利的各种服务的统称。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同时由于税收征管信息化、专业化的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纳税人要求税务机关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对纳税服务水平的要求也日益增强。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服务要求,是当前国税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的必要性

       (一)优化纳税服务是政府职能的体现

       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创造充分且必要的外部条件是政府的职责之

       一。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部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调整,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到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利、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引导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全力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促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双赢”。

       (二)优化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税收征管法》历史性地写入了大量的传统意义上的职业道德条款,大幅度提高了对税务机关干部行政规范和职业道德的标准。纳税服务已成为构建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重要环节。税务机关只有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让纳税人真正感受到优质服务,才能不断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步伐。

       (三)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手段

       纳税人的权利保障得越好,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才会越高,征纳关系才会越和谐。在发达国家,服务意识在税务部门体现的较为充分,甚至包括税务部门的名称在内,都赋予了服务的内涵。例如美国,税务部门称为revenue service(收入服务部门)。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优化纳税服务是建设现代文明社会的需要。税务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增强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意识,将提高纳税服务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为纳税人依法经营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将纳税服务类型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才能把纳税人的利益实现好,把纳税人的权益维护好,以公正公平保障和谐,以优质服务促进和谐。

       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需要明确的三个方面

       (一)明确纳税服务水平不能停留在浅层次

       “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式的服务已经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纳税服务不能仅停留在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流于形式,税收宣传也不能仅停留在发资料、送税法、接电话等层面。

       (二)优化纳税服务应当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优化纳税服务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事情,不能把目光集中在所谓的窗口单位,优化纳税服务应该整体重视、各部门协作,合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完整的纳税服务链条应该是:税前——为纳税人提供公告咨询、政策辅导,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税中——为纳税人创造条件,方便、快捷、准确地依法纳税;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仲裁、损害赔偿提供渠道。从链条中不难看出,为纳税人提供完整优质的纳税服务,必须是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服务。

       (三)明确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强化纳税服务,并不是要淡化依法治税。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是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具有同一性和渗透性。如:在征收管理的同时,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宣传税法,解答咨询,就是在提供纳税服务;在办税大厅,对迟来缴税的纳税人收取滞纳金和罚款,这正是在严格

       执法。能够享受到税务机关所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法定权利。而公正执法、依法治税,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更高层次的纳税服务。只有对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才能使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反之,如果放松了对违法行为的监管,提供优质服务也就成了空谈,服务也就失去了意义。

       (四)信息化流程与手工流程脱节

       虽然信息化建设每年都在进步和改进,但是现行的征管流程并没有享受到信息化建设的高效与便捷。当前的税收信息化只是做到了将原来的手工操作流程电子化,并没有带来征管流程的变革。虽然每个税务机关都配备了先进的计算机,各项工作也都离不开计算机,但充其量只是实现了业务操作的无纸化,而日常的信息流仍以纸质资料传递为主,纸质资料的层层审批严重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效率。

       三、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一)转变纳税服务观念

       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其作为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

       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论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坏。改变检查时就轰轰烈烈抓一阵,搞表面化、短期性的行为,而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切实做到有声有色、有板有眼、有行有果。

       (二)牢固树立大服务理念

       所谓“大服务”理念,即转变“纳税服务是办税服务厅或纳税服务部门的事情”的片面认识,把纳税服务融入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各项工作中体现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

       规范服务内容。通过规范纳税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统一纳税服务的标准,明确纳税服务的工作流程,加强纳税服务的考核管理,制定纳税服务工作规程,并随着纳税服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不断补充和完善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

       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在系统内,建立各部门协同服务的工作机制,使不直接提供服务的部门积极主动地提供协助服务,同时,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从纳税服务工作的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以保证各项纳税服务制度的有效执行,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等为内容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努力实现考核指标精细化、考核手段多样化、考核分值激励化,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增强依法治税与优化纳税服务意识

       依法治税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也是提高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的基础。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依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自觉性,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低成本的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高层次、最佳的服务的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

       格执法,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优化纳税服务体现到依法治税中,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托税收信息化建设丰富服务手段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应用系统。一要继续推进网络化、电子化服务进程,进一步完善网络认证、税库银联网和网络申报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二要积极借助网络,整合已有的服务应用系统,创新纳税服务模式,搭建信息共享、即时互动、功能多样、便捷高效的综合性纳税服务网络平台。三要创建由审批流转管理信息系统和征管资料档案室组成的“网上办公室”。实现“一窗式”服务,无纸化工作审核,“一次录入,各家共享”,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总之,优化纳税服务要从根本上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主动到位的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同时不断简化办税流程,积极推行一个办税厅办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的办税服务新格局,才能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提升办税服务水平。

第三篇:优化纳税服务调研

       优化纳税服务 降低纳税成本

       纳税服务从字面上讲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它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税务机关职责的体现。纳税服务贯穿于国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等各个工作环节。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倡导和推行优化纳税服务的理念,从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思维理念入手,采取多种多样的措施和手段,大力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提高办税效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持续改善,大幅促进了征纳和谐。今年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更是把2022年确定为“优化服务年”,上级部门对于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是我们要坚决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在于各项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中,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是最便捷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作为新入职人员,在从前辈那里了解到的以及自己体会到的,浅显的谈谈对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看法。

       一、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现在正在稳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县、区局等基层单位,与纳税人直接打交道,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服务理念滞后。

       多年以来,一直存留在人们潜意识里特别是部分公务人员脑海里的是税务人员是管理纳税人的,纳税人要听从税务人员的指挥与安排,这导致了征纳双方的不平等关系。部分税务机关和干部偏重执法和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其权利。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是执法机关,税务人员是执法者,理应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上这些想法,使征税机关停留在监管的理念中,只讲税收执法,不讲纳税服务,传统“重监管,轻服务”治税理念依然根深蒂固,没有从传统的管理者角色转变到管理服务者的角色上来。

       (二)纳税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

       如果优化纳税服务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那么它终将只是一个口号,没有实际的操作流程,没有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工作将无法有效

       开展。现阶段的纳税服务,各项标准不少,但是缺乏一套从制度、实施到绩效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导致有力使不出,工作无法有序开展。

       (三)纳税服务层次较低,办税成本还是偏高。

       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窗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举止、礼貌用语以及新近推出的免填单系统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缺少长效发展机制,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这些带来的问题就是纳税人的办税成本还是偏高,纳税人前来办理业务,同一种资料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提供好几份,有些更是因为格式的问题需要重新提交。另外有些一般纳税人申报后扣款时提示扣款不成功,而税务机关与银行、工商、公安、媒体等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联系,协税护税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需要纳税人自行和银行取得联系,无形中增加了办税成本。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专家的定义:如果把整个税收征管体系比作一个“金字塔”,那么纳税服务就是这个“金字塔”的基础。税务机关每项工作的开展,都要以做好纳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保证依法纳税,又要做好纳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出台《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 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公告》和《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 更好为基层服务的通知》,制定了十条具体措施和十条工作要求。

       《公告》的十条具体措施:依法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防止和制止应抵不抵、应退不退、应减不减、应免不免等现象发生;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不断优化涉税审批管理;依托现代服务手段,强化税法咨询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方便纳税人;全面提速涉税事项办理,实行即时限时办结;精简涉税报表资料,减少纳税人需要填写的涉税表证单书;统筹各类税务检查,避免多头检查加重纳税人负担;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严禁向纳税人违规收费;提高公众对重大税收政策参与度,政策制定发布和软件升级同步;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通知》的十条工作要求:对基层部署工作要强化统筹协调,增强基层工作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制定制度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基层实际,为基层预留执行的准备时间;及时修订清理制度文件,防止和减少基层执法风险;归口管理基层请示事项,限时办结,及时回复;精简基层对上报送的报表资料,尽量在信息系统生成;整合对基层的监督检查项目,防止多头检查,避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开展;坚持干部分途发展方向,关心基层干部成长;完善基层经费保障制度,经费安排尽可能向基层倾斜;规范评比和会议活动,切实精简各类会议和评比活动;注重调研工作实效,切实为基层解决问题。

       “双十条”措施的出台,是国家税务总局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为基层单位做好纳税服务完善了制度,细化了措施,并狠抓落实,指明了道路,确定了方向。

       (一)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纳税服务理念。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明确规定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服务有了法律依据,在税收工作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纳税服务也由传统的道德范畴上升到法定义务。各级税务干部要重新定义纳税服务的价值观,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新征管法中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义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学习活动,如开展税务人员与纳税人转换身份大讨论。使全局同志在服务过程中多一些换位思考,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还可以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大众,为社会公众普及税法、税收政策和各种办税程序、税收知识等,来增强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并向纳税人宣传最新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可以反过来提升我们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一举多得。

       (二)创新服务方式,加强自身学习。

       无论总局、省局出台何种政策,纳税人直接接触的依旧是一线的征收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办税服务厅和各分局、所的工作人员,所以规范一线人员的行为,提升他们的服务水平至关重要。一是要严格要求干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举止文明,言语得体。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贯彻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能分辨出能提供有效服务的工作人员或协助办理业务的其他人员,也使税务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是组织新政策新规定的业务培训,以及新的办公系统和更能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的工具的培训,来提高纳税服务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避免解答纳税人问题时口径不一,政出多门的现象。纳税服务人员只有具

       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科技文化素养,充分掌握政策,并能熟练运用业务知识,才能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导向,提高办税效率。三是还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机制,任何政策规定的实施都离不开与支配和的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于服务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服务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通过信息手段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纳税服务的宗旨,就是服务纳税人,一切关于纳税服务的意见和规定,都是立足于纳税人,而纳税人最关心的,无疑就是办税成本,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就解决了优化纳税服务最关键的问题。从税务登记,到发票发售、申报征收、纳税咨询,以及最后的撤销登记,将纳税人从办税人员拥挤、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中解放出来。一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全面化实行网络办税手段,让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个体工商户的大部分涉税事项在网络平台上解决,不但减少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也能使纳税人及时处理自己的涉税事项。同时针对部分企业办税人员素质低的情况,配以网上办税辅导班和专门的辅导人员。二是通过建立一个交互平台,各县、区局在平台上反映日常纳税服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普遍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局再在进行权威的解答,各县、区局间也能进行经验的交流和讨论,并且设立关键字搜索,方便以后遇到类似问题能及时得到解答。三是精简报送资料,降低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降低办税成本。对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环节需要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逐项进行清理,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资料库,并在局域网内资源共享,凡需要使用企业资料的,一律可以从资料库中调取,企业不必重复报送。

       (四)增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一是增强系统内的沟通与协作。部门间、科室间与分局、所间加强交流,数据共享,严格落实“一窗通办”服务。纳税人前往办理业务,在一个窗口将所有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并交予工作人员,所有操作和流程在内部流转,所有的即办类业务全部操作完毕后再在同一窗口向纳税人出具统一格式的《涉税事项受理回执》,书面告知纳税人所申请的哪种涉税事项已经受理,以及什么时间到领取批复,并告知国税机关的服务联系电话和服务人员姓名。避免了纳税人在这个窗口

       排队缴款之后,又在另一个窗口重新排队办理税票等情况的发生,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二是加强与地税、银行、工商、公安、媒体等部门之间的配合。纳税人在工商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所有的信息会传给税务部门,方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管理;对于部分纳税人同时有国税和地税业务的情况,设立“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前往国税局或地税局办理业务,所缴款项一并扣除并出具税收缴款书;当纳税人申报扣款不成功时,税务部门需要和银行及时取得联系,互通有无,而不是需要纳税人自己作为中间桥梁,来回奔波提供资料。纳税人只要进入某个部门的某个窗口,所牵涉的一系列问题能一并解决,可大大提升纳税人服务满意度。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的一个永久的话题,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我们还很多工作要做。从根本上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积极构建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权益性服务为重点、程序性服务为基础的税收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今后,我们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而努力。

第四篇:新形势下优化纳税服务

       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首要问题。如何才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不但是新时期形势下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了解了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做好纳税服务,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管理和服务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最根本也是最主要的两个职能。上级提出的“精细管理、优化服务”征管理念也印证了管理和服务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性。但在当前,在基层,还有很大一部分税务干部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认为管理和服务是一对矛盾体。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从本质上说,管理和服务是有机统一的,相辅相成,互相作用。到位的管理,对于纳税人而言,降低了他们的纳税风险,减少了他们非主观偷漏税的可能性,这对纳税人而言,就是一种好的纳税服务。反之,完善的纳税服务,必然会增加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准确性,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

       二、更新纳税服务理念。当前,要牢固树立和强化三种服务理念,一是要树立科学服务理念,就是要依托信息化技术,改进服务手段,提高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通过实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努力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开辟网上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时传输,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业务咨询,提升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二是要树立主动服务理念,就是要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将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作为改进税收管理的重要信号,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在工作的主导方向上,在设置管理流程、提供纳税方式时要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多一些“换位思考”。三是要树立差异服务理念。就是要正确认识到纳税人个体差异的不同,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也各不相同这个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纳税人的特性,并有针对性地提供纳税服务。这三种服务理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科学服务是手段和方法问题,主动服务是态度和意愿问题,差异服务是质量和效率问题。

       三、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要以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出发点,以公开、公平、效率为立足点,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一是要规范服务内容。要通过规范纳税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统一纳税服务的标准,明确纳税服务的工作流程,加强纳税服务的考核管理,制定纳税服务工作规程,并随着纳税服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不断补充和完善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二是要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等为内容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指标精细化、考核手段多样化、考核分值激励化,促进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三是要开展外部评价。要引进社会监督,拓展民主评税渠道,邀请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好坏进行评定,征询和反馈纳税人的意见,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持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是优质服务的基础。基层单位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五篇: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怎么写,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动全县亲商重商活动的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亲商重商活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X字【20XX】37号),对我县的亲商重商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国税部门作出明确要求,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原有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基础上,探索新的征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优化徐水企业纳税环境做了很多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主体明确,确定目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为提高整个系统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性,将全局国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窗口的党组织和党员确定为活动主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工作指导,制订了具体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党群共创,形成党内创先带动社会创业、促进系统创佳、激发岗位创优的良好局面;建立了长效机制,立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

       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促进发展、服务群众、队伍建设、提高效能。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活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办税服务窗口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重点组织开展了五项活动:

       (一)公开承诺。所有办税服务窗口都进行了公开承诺,党组织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作出承诺,党员干部围绕提高办事效率、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作出了承诺。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手册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公开。

       (二)亮牌示岗。重点组织“三亮”活动。

       (1)亮服务流程。制定了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方便群众了解、办理业务。

       (2)亮人员身份。工作人员都佩戴党徽、团徽、胸卡,将姓名、职务等信息向群众公开,强化自我约束,激发了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亮党员形象。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亮牌示岗与公开承诺同步进行。

       (三)夺旗争星。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市局组织业务技能大比武的平台、服务质量提升年、岗位创新创先创优促进了“夺旗争星”活动的开展。同时开展“推荐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增进广大党员和职工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全局国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群众评议。各分局、办税服务厅都采取聘请形象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设置意见箱或电子测评系统、推行网上投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了窗口单位群众评议工作。

       (五)评比表彰。“七一”前后,县局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年底前,将结合群众评议、行风评议和行业、系统开展的业务评比活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三、国地税联合办税持续进展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互相传递信息,联合税务检查,联合评估,利用各种形式,尽快实现国地税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互派人员或共建办税服务厅等联合办税形式进度;加快推行“同城通办”,大力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增加纳税人的可选择性可操作性,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没有发现风险和疑点的企业,原则上不进行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国地税联合促进企业家协会和纳税人学校的成立,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提高纳税遵从度,提高纳税人的主人翁意识。

       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继续提高。

       在今年严峻的税收形势面前,国税部门全体戒骄戒躁,将依法征收管理和提高纳税服务找到最佳结合点,在依法征收的基础上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纳税人的日常征收管理,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廉政教育和执法监督,防微杜渐,不能因小失大,以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亲商重商优化环境工作。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是我局今年三大系列活动之一,市局领导非常重视,刘军局长亲自出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对活动的组织、实施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关注。该项活动在5月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启动后,各单位充分领会会议精神,迅速行动,按照市局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优化纳税服务实施方案,同时,积极配合市局各项工作,共同推动系列活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在构建纳税服务制度体系方面

       制定或修订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首问责任制》、《便利直通车服务实施办法》、《外部网站管理制度》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五个制度,其他计划制定或修订的制度基本完成了初稿的拟定工作,未来一段时间将陆续出台。这一整套标准化体系文件,将从不同层次规范我局纳税服务运作,实现纳税服务全过程的透明化和制度化。纳税服务工作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市局在制定纳税服务相关制度的过程中,为确保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多次发函向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各处室以及福田、罗湖、蛇口、海洋、横岗、坪山、公明、观澜、福永等区分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构建我局纳税服务制度体系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在建立纳税服务改进机制方面

       一是如期组织了市局和区(分)局两个层次纳税服务专题座谈会,全市共计召开座谈会19场,近300名纳税人及社会人士参加了座谈。与会代表在充分肯定我局各方面工作,特别是近几年纳税服务工作方面大幅改进的同时,对我局当前纳税服务等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税收政策、征管流程、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系统设置或操作及其他六大类,为我局下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最真实的依据,达到了我局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纳税服务提供参考的预期目标。

       二是完成了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参考南京地税满意度调查的先进经验,结合市局往年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情况,初步制定了我局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满意度调查项目招标说明书及调查指标等,下一步将进入招标采购、确定第三方调查机构的环节。由于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复杂,调查工作未能如期开展,同时考虑总局将于近期开展全国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所以市局满意度调查工作将延后进行。

       各区分局在推进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开展的同时,注重关注活动开展成效和纳税人反响,罗湖区局通过调查问卷和一对一交谈的方式进行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据以改进和完善,受到纳税人广泛好评。

       三、在提升两个纳税服务平台的品牌核心价值方面

       一是启动了窗口业务流再造。龙岗分局在充分吸取广州黄埔国税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撰写了《改进办税业务流程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列出的,拟前移到前台受理的业务项目,综合考虑前后台职能划分问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目前,龙岗分局正在就拟前移到大厅前台受理的业务制作详细的工作流程、资料范围和注意事项等,下一步将在龙岗分局进行实地试点,逐步完成窗口业务流再造,实现前台集中办税服务。

       二是加强了办税服务厅管理。成立了办税服务厅电子设备规划项目组,通过走访招商银行等单位,学习服务厅公共设施的先进管理手段,广泛了解相关设备的先进功能、性能,向各区分局征集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需求,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办税服务厅电子设备规划报告初稿,拟对办税服务厅电子设备的需求、采购、发放、使用、维护等进行统一规划。同时结合我局办税服务厅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初稿,拟将办税服务厅包括电子设备在内的所有公共设施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实现办税服务厅的全面统一规范管理。与此同时,各区分局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方法优化办税服务厅建设:西乡分局向纳税人提供“办税小灵通”,清晰列明日常业务办税流程、企业需提供的资料、受理窗口、科室及其位置等情况,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沙井分局制作“税企联系卡”,方便有急事、难事的纳税人快捷办理纳税事项;南山区局开展办税服务岗位操作技能竞赛活动,提高窗口人员办税服务能力;横岗分局、福永分局整合纳税申报窗口和文书窗口,设立办税服务综合窗口,减少纳税人在不同服务区交叉排队的时间。

       三是优化了纳税服务电子平台功能。首先,组织纳税服务电子平台开放日活动,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纳税人和社会人士,到网站、123661咨询台、短信系统三个电子服务平台工作现场参观,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我局电子纳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根据开放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在纳税服务座谈会收集到的纳税人对电子服务平台的需求,对网站、123661咨询台、短信系统三个平台进行了优化和改造。网站部分:在功能上,结合总局网站评估和省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对网站进行了短期改造,突出重点,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划分,方便纳税人快捷地寻找所需的服务,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方面按照规范的公开目录进行清理改造,提升政务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浏览和维护的便利性;征纳交流方面重建了“疑难解答”和“网上提问”两个模块,改进了电子导税员功能,将123661咨询台与国税网站有机结合,提高了纳税咨询的效率和效果;网上办税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了所得税申报、个体户定额公示、财务报表报送、消费税申报等办税系统的开发,完成了委托代征、代开发票、发票查询等办税系统的优化需求,进一步完善网站的办税厅功能;子网页方面,在总结福田区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确定了区分局子网站群需求,全面启动子网站群开发工作;其他方面,提供了短信定制、FLASH税收宣传等功能,改进了网站地图、使用指南等辅助信息。在日常维护和性能优化方面,将网站的互联网带宽扩充到原来的两倍,更换了性能更好的防火墙和网络软件,升级了网站的服务器,大大提高了系统性能和稳定性,同时建立了日常值班制度,实时监控网站的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各类故障,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转。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网站的特点,补充了《网站信息维护工作通报制度》和《子网站管理制度》,建立网站管理部门内部监管机制,强化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23661咨询台部分:在现有条件限制下,为了最大限度提高电话接通率,新增13名咨询员,填补咨询人员流失的空缺;开展业务能手竞赛、每月最佳咨询员评比、最佳小组评选、咨询员业务能级评定等内部激励工作,激发咨询员潜能和工作积极性;开展税情预警工作,向相关部门反馈咨询热点,供各部门宣传、培训做参考,通过宣传、培训普及税收知识,减少纳税人重复咨询的电话流量。

       短信系统部分:

       一是完成了短信系统优化和改造,优化自动短信发送规则,提高短信效能(如根据业务的调整,修改储蓄扣税时间、又如修改税务登记成功提醒发送时间,提高发送成功率);根据纳税人的办税习惯,剔除发送意义不大的短信业务(如取消前台办理业务的成功反馈);调整相关短信业务接受对象,提高信息发送准确性,避免对纳税人产生不必要的骚扰(如调整短信默认接收对象,取消财务负责人手机的默认接收);增加短信提醒内容,提高征管质量(如增加双定户核定和减免税到期提醒)。

       二是加强和完善短信系统管理:疏通短信投诉通道,及时处理短信投诉事件,在发送的短信中增加了投诉途径的内容,对与涉税信息无关的机主号码作屏蔽处理,并通过123663修改了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税务登记信息;每天定时监控各单位公告类短信的审批过程,检查短信内容是否与系统自动发送短信内容重复、短信用词是否妥当以及设置的发送时间是否适当等情况,及时提醒短信起草人和审批人取消或修改短信内容。

       三是提高短信发送及功能的知情度,对内增强短信发送的知情度,对外调整网站相关界面,方便纳税人自由取消、选择或接受需要的短信业务。

       四是建立了信息资料库。整合现有资源,梳理业务流程,完善补充政策法规及征管规定,形成全新的国税信息资料库。目前资料库信息已基本整理完毕,通过招标选定了开发商,签订了开发合同,目前开发工作正在紧密进行中。

       五是完善了咨询服务体系。市局结合新增咨询员培训工作,对部分区分局导税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下一步,市局将制定咨询管理办法,完善区分局导税员和远程座席配备,把各区分局导税员纳入咨询服务体系,健全以123661为核心、覆盖全局的咨询服务体系,实现市局座席和远程座席的交流互动,形成全市业务咨询一体化的格局,确保业务咨询的准确性、统一性、适时性。

       四、在加强纳税服务宣传、培训方面

       一是开展了纳税服务宣传。对内,通过网站“国税宣传”栏目和《国税信息》“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专辑”,刊发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相关信息50多条,对各单位了解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和相互交流学习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对外,不定期在深圳电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优化纳税服务专版,定期在《深圳特区报》的“深圳税苑”中刊发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专栏,搭建了一个多媒体的纳税服务宣传平台,及时报导我局优化纳税服务新动态,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形成舆论力量,激发更高层次的纳税服务需求,推动我局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深入。

       各区分局在编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相关信息,做好内部经验交流的同时,想方设法做好涉税宣传服务,盐田区局、布吉分局、大鹏分局等单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开展邮箱送税法、短信送税法活动,为纳税人提供贴心的纳税服务。

       二是组织了纳税服务培训。培训分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内部培训针对纳税服务人员进行,前期已对各区、分局580余名窗口服务人员举办了6期纳税服务礼仪和心理调试讲座,讲座涵盖被动执法中提供主动服务的技巧和对工作压力的分析与疏导等内容,培养窗口服务人员以健康、积极的心态为纳税人服务。外部培训针对纳税人进行,已初步拟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员培训办法》,规范全市涉税培训工作,建立纳税辅导长效机制。目前,作为培训配套教材之一的《简易办税手册》已编制完毕,将于10月份完成第一次印制,供办税服务厅在税务登记环节向纳税人免费派发。

       在纳税服务培训工作上,很多单位已经走在了市局的前列,福永分局的办税讲堂、蛇口局的纳税人办税基础知识培训、平湖分局的新开业户知识培训、龙华分局的窗口人员文明礼仪培训、龙岗分局的新开业户税收知识培训、横岗分局的新开业户集中辅导、罗湖区局的纳税辅导日等都收到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市局将吸收这些单位的成功运作经验,研究整合一套操作简便、收效明显的纳税服务培训模式在全市推广运用。

       在市局领导的关注支持下、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积极行动下,活动开展得比较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打开了我局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下一阶段,要求各单位继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大纳税服务投入,共同把我局纳税服务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一是加快建立纳税服务制度体系进度。目前已出台5项纳税服务相关制度,按计划还有17项制度要在明年的4月份之前制定或修订并发文实施,其中大部分已经拟定了初稿,在未来一段时间,主办部门要抓紧组织协办部门讨论修改,并在适当范围内征求意见,同时各协办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纳税服务相关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务求按计划完成我局纳税服务制度体系构建工作。

       二是加大优化纳税服务平台力度。首先是办税服务厅共公设施的统一管理问题,要尽快提交办税服务厅电子设备规划报告,对办税服务厅电子设备进行统一规划,确保办税服务厅电子设备的正常运用;要尽快制定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管理办法,汇总各区分局视觉识别系统后续需求,联系系统开发商制作安装;要尽快出台纳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对纳税服务工作突发事件,确保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多管齐下,巩固并加强办税服务厅的统一规范管理。其次是网站、123661咨询台和短信系统的优化问题,要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密切跟进前一阶段各系统优化需求的立项开发情况,及时安排测试、上线,做到完成一项推出一项。同时,要通过不同渠道,收集优化功能使用情况的意见反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是继续加强纳税服务宣传、培训。要继续加强纳税服务宣传,首先各活动主办部门、各区分局要及时采编优化纳税服务相关信息,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部门继续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对内继续在《国税信息》刊发“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专辑”,报导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对外继续在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局纳税服务动态,可适当考虑电台、电视台、户外广告等形式,扩大优化纳税服务在社会各界的影响,从而推动我局纳税服务工作不断进步。要加快全市纳税服务培训的组织实施,主要是纳税人培训部分,要尽快制定培训办法和实施方案,争取在近期在全市开展一次纳税人办税知识培训,市局主办部门要做好师资培训和教材的编印,各单位要保证师资的配备。市局初步定于明年4月份举办税收知识竞赛,近期已着手竞赛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做好参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