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典型案例评语

林业行政执法证考题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分析因涉及林业行政的具体内容,我的回复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中没有提到损失赔偿,没收林木或这变卖所得。

       补种及罚款涉及自由裁量的问题,不能说一定就错。

       民工不应当受行政处罚,但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安全生产违法行案例分析

        1、叉车司机未持有相应操作证、部分切割工未佩戴护目镜、抛光车间部分员工未佩戴口罩、大部分灭火器过期失效、车间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公司没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资料记录和制度资料,这些都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消防法的行为。

       2、检查时,应当对以上的相关行为进行现场录像或者照像,作为依据。

       3、制作、发出书面整改或者责令停业、罚款通知书,并依法送达给该公司。

林业行政执法证考题案例分析

        1、盗伐。

       原因:文某越界采伐15棵杉木并非在采伐证许可范围内;2、王某不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

       文某出售木材时出具采伐许可证,隐瞒木材来源非法的真相;3、有不当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依据上述条款,责令补种树木150棵正确,赔偿某乙国有林场800元应该为变卖所得400元,罚款1500元应为2000元(5倍)-4000元(10倍)。

地震局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下发通知,然后申请 -强制执行,并对其处以罚款等行政手段。

求助,关于公安执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具体看内容

        1、甲的行为是唆使他人殴打他人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因甲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

       2、乙的行为是殴打他人,应给予治安处罚,拘留并处罚款。

       因其未满18周岁,如其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不予执行拘留。

       3、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应给予治安处罚,拘留并处罚款,因丙未满16周岁,拘留不予执行。

运政执法案例分析

        呵呵,这是考试题啊。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管理权在交通部门,运管所有权进行管理。

       对没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可以作出200-2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但应适用一般程序。

       处罚程序上有问题。

       要形成调查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下达通知书。

分期乐我2万六,逾期170天,说把我的作为典型案例移交当地公安局

        这种情况是先吓一下,他们主要是想收回本金和利息,可以和他们协商能否分期还款。

求问浅谈在服务型 -建设过程中如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围绕大局,统一认识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 -职能、建设服务型 -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 -的重要途径。

       2022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各级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省、市 -依法行政总体部署和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求,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同时,积极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

       二、把握重点,狠抓落实

       (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在2022年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更加突出事前指导,并根据各行政执法领域自身特点选准行政指导的突破口和相应的指导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相关制度,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要在不断积累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行政指导案例选编》,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指导水平和整体效能。

       (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2022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将梳理出的各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岗位,明确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科(室),依法制定反映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在本级 -、本部门网站公布梳理结果。

       切实促进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责任明晰化,让社会公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在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 -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 -、市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提供必要条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四)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各县(市、区) -要在2022年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评查、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强化城管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五)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分析总结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要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2022年度全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以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定为基础内容,以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公用法律、法规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灵活采取骨干培训、分级培训等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执法,通过严格管理、强化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执法的能力,促进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内在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能过硬、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七)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各级、各部门要着力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覆盖面。

       要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各县(市、区) -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3—5个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作为培育对象,通过业务指导、观摩交流、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

       对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的单位,将在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给予相应加分。

       2022年,市本级拟定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地税局、市烟草局等4个单位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示范点。

       三、健全机制,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

       各县(市、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制定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并及时报市 -法制办。

       各级 -、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开展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督促检查和评选先进等工作,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作用,努力推动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加强监督指导。

       要结合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案卷评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实地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工作,充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平台等途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典型经验交流、专题集中宣传、系列专访宣传等活动,大力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和影响力,并有效转化为推动全市中心工作的软实力。

       (四)加强典型带动。

       各级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发现、培育、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

       要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将好的典型做法提炼、转化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引导和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由点上突破向整体提升转变。

刑事案件案例分析请律师和执法人员分析!

        这要从是否知情、主观上有没有故意等情节判定。

       从你的描述中看,属于不知情的第三方人员,没有刑事责任。

说说你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的认识与建议

        为进一步增强执勤执法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根据马鞍山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1日下午,郑蒲港新区姥桥交警中队组织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培训班,共有民警、协管员25人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会上,参加和县交警大队培训的教员官首先组织民警、协管员学习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和图解说明进行了课堂教学,重点讲解了事故现场勘查,现场警告标志、锥筒、警示灯的设置,民警安全站位,警车停放,事故现场指挥疏导,民警间协调配合警戒,现场安全撤离等内容。

       学习过程中民警还结合一线实战需要和执勤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展开交流讨论。

       随后,刘金银中队长组织开展路面执勤、集中整治、事故处理等现场实战演练,实战模拟不同道路类型和不同气候条件下执勤点设置及安全设施的摆放,不同道路条件下和不同气候条件下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设置,现场勘查、撤离时的安全防护要领。

       并重点强调了岗前安全提醒与检查、防护装备佩戴,岗中现场安全防护沟通与协作、分工与站位、车辆停放与设施摆放、现场处置与安全提醒,岗后安全装备设施检查与维护等内容,在实战演练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强化民警安全意识。

       培训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自身对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有了新的认识,真正学到了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执勤执法安全。

       (马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