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技术异化(自然辩证法)(五篇)

第一篇:论技术异化(自然辩证法)

       论技术异化

       “技术异化” 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学术术语,在不同学者的著述中,意思也不尽相同。本文所述技术异化是指人们在通过技术活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技术服务于人类的正价值过程中.技术反而以一种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给人类自身带来危害。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技术异化的基本含义。基于这一理解,我们认为: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技术异化可以“弱化”或部分“消除”,但彻底根除技术异化不具可能性。这可从自然的、知识的和人本的三大维面来解读和论证。技术的反自然性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

       技术具有合自然性,即合自然规律性,这是一切技术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这也就是F 拉普所说的:“人类所创造的和未来要创造的一切技术都必然是与自然法则相一致的。”合自然规律性是技术的本性之一。但是,技术同时又具有反自然性,即反自然天然性(包括反自然天然因果性)。技术的反自然性表现在技术的生成、传播、应用以及应用的成果— — 技术产品等各个方面。

       技术的反自然性对于人、对于技术本身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技术的反自然性决定了技术具有“对人的不友好、敌对”即反映了技术异化的倾向性。这是因为:技术的反自然性,决定了技术之于自然在本质上是一种“异己之物”,这意味着在技术与自然的关系中,技术必然会对自然产生“干扰”、“破坏”作用。这种“干 扰”、“破坏” 作用对于人类来说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技术正是通过对自然的“干 扰”、“破坏”来“实现技术服务于人类的正价值”的,但另一方面,这种作用同时也反映和体现了技术“以一种异己的和敌对的力量反作用于人本身”的倾向性,因为技术反自然 性的实质也就是技术对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 自然界的干扰性、破坏性,这种干扰性、破坏性本身无疑蕴涵了“给人类自身带来危害”即技术异化的倾向和可能。

       第二,技术反自然性的客观性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技术反自然性的客观性是指技术一经产生,技术所具有的反自然性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客观存在着,即使技术的这一特性展现了一种“恶”的价值倾向,人们也无法彻底改变它,而只能任其作用于这个世界。也就是说,技术一旦被创造出来,其所具有的反自然性对世界的作用具有永久性,而这种永久性将随着技术反自然性的具体效应的积累而在总体上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就像汽车技术在为服务于人类的正价值过程中,它已明显地表现出了一种“恶”的价值倾向— — 车祸、污染、耗能等,但人们无法彻底改变它,而只能任其永久地作用于这个世界一样。由于汽车技术大量和永久性的使用,伴随其“恶”的具体效应的积累,汽车技术也就必然成为“和平时代的战争”(指对人体自然的毁灭)、“人类健康的杀手”和“能源消耗的无底洞。也就是说,汽车技术反自然性的客观性使汽车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技术的不确定性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

       技术具有确定性,即技术具有可靠性、稳定性,它是技术建立在科学知识的确定性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维面上所具有的一种特性。

       但是,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技术赖以建立的科学知识基础本身同时又具有不确定性,即便是像牛顿力学这样一种确定性知识,20世纪60年代的KAM定理,也揭示出了牛顿力学具有内在的随机性、不确定性。至于现代科学理论,其知识的不确定性特征就更为凸显了。例如,相对论认为:时间和空间的知识是不确定的,因为参考系的相对速度的变化将影响长度(空间)和时间的改变。量子力学中的不确定性原理表明:量子力学的知识也具有不确定性— — 我们不能同时精确确定基本粒子的位置和动量。混沌理论认为:描述混沌的方程是确定的,但是,该方程也具有内在的随机性,具有混沌特征的逻辑斯蒂方程,尽管在形式上是一个确定的方程,但由于混沌系统对初值的敏感依赖性,逻辑斯蒂方程知识在本质上也具有不确定 性。数学一直被认为是确定性和精确性的典范,但数学的绝对确定性正在逐渐丧失,“数 学上的一切东西的绝对适用性、不可争辩的确定性的童贞一去不复返了,数学日益显露出了它的另一本质—— 不确定性、多元性和差异性。针对“确定性的终结”,普利高津呼吁人们确立一种新科学理性,这种新科学理性是:科学不再等同于确定性,概率不再等同于无知;科学知识在本质上是概率性的;由科学知识概率性所表征的不确定性不是因为我们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努力就可完全消除的,它是内在于科学知识之中的。也就是说,科学知识本身具有一种内在的不确定性 科学知识的不确定性之于技术,也必将使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技术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技术的不确定性对于人、对于技术本身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技术的不确定性意味着技术风险的必然存在。我们知道,“在技术发展的整个阶段,都盛行不确定性”,其中,技术后果的不确定性是技术不确定性的主要内容之一。技术后果的不确定性,无疑将导致技术风险的存在 按照韦氏《新国际词典》和《牛津英语词典》对风险的理解,风险就是“冒险;严重危险”,它是~ 种类似“掷骰赌博游戏,其机遇由于一些任意的规则而复杂化”。也就是说,所谓风险,其实质也就是指不确定性,即由不确定性带来的对人的损害性。同样道理,技术风险也是指技术的不确定性,即由技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对人的损害性。因此,技术不确定性的存在意味着技术风险的必然存在,技术风险是技术的不确定性在与人的价值关系中的一种必然反映。

       第二,技术风险也是一种技术异化。由于技术风险是由技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对人的损害性,这意味着由技术的确定性在为人类提供可靠、稳定的服务即在“实现技术服务于人类的正价值过程中”,由于技术的不确定性即由于技术风险的存在,技术反而“以一种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给人类自身带来危害”。这正是一种技术异化。概而言之,技术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技术风险亦即技术异化的必然存在,技术的不确定性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技术的不确定性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这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技术的辩证本性具有启示意义。具体地说,由科学知识的性质所决定,在知识的维面上,技术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在理解技术的这一辩证本性问题上,人们常常关注前者而无视后者,认为科学和技术能给我们一个确定而美好的未来,只要按科学规律办事,我们就会有效达到目的而不存在任何技术风险 事实也并非完全如此。技术在知识维面上所具有的辩证性告诉我们:我们要充分认识技术的确定性对人类的存在和发展所具有的重大作用和意义,但不能因此而无限夸大它的作用,而无视技术的不确定性即技术风险的存在而对人类造成损害所具有的必然性。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技术的不确定性即技术风险的存在而排斥技术、进而“拒斥科学”:合理的选择是:我们既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又要正视技术风险,做到未雨绸缪。尽管这样并不担保我们就万无一 失,但承认技术风险并谨慎行事,却是我们降低或减少技术风险的关键。技术的反目的性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

       技术是人有目的地创造出来的,也是被人有目的地加以使用的。也就是说,技术是具有合人的目的性特征的,合目的性是技术的本性之一。

       然而,人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且不同目的之间常常是彼此冲突、矛盾的。这意味着技术主体在众多的价值目标中面临选择,技术主体所确定的某一技术目标就是一种选择的结果。这一结果说明,在众多的价值目标中,技术主体已优先选择了这一主导性价值目标,同时也就放弃了其它价值目标。价值选择的存在,表明技术主体在追求其主导性价值目标过程中,由于技术主体价值需求之间的矛盾性,使得技术主体所创造出来的这一技术是符合其当下的这一主导性价值目标的,但这一技术同时又存在与技术主体的其它业已存在的价值需求相悖的一面,即该技术又具有反技术主体的其它业已存在的价值需求的一面。也就是说,在人本的维面上,技术又具有反目的性。反目的性也是技术的本性之一。

       举例来说。人们发明了以车代步的汽车技术,从而实现了提高速度和效益这一主导性价值目标,但这一技术同时又包含了使空气污染、人的奔跑机能下降等这一与人对新鲜空气和强壮体能的价值需求相悖的消极后果。可见,在人本的维面上,汽车技术既有合人的目的性的一 面,同时也包含有反人的目的性的一面。技术的反目的性直接决定了技术异化的必然性。因为技术的反目的性表明,人们在通过技术的合目的性“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技术服务于人类的正价值过程中,技术反而以一种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给人自身带来危害”。也就是说,技术的反目的性导致技术异化的必然产生。技术的反目的性使技术异化具有必然性,对我们深入理解技术的辩证本性同样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它使我们认识到技术本身就是“善恶兼备”的。上述分析表明,技术的合目的性总是包含着不合目的的合目的性。因为技术的合目的性,它总是合乎当下特定的人(包括技术创造主体)或社会利益集团的特定目的,而不是同时合乎当下特定的人或社会利益集团的一切目的,更不是合乎所有的人或所有社会利益集团当下的和未来的一切目的。即便是合乎当下特定的人或社会利益集体的特定目的,随着时空的变化,技术的合目的性也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人本的维面上,技术是合目的性与反目的性的统一,即技术本身就是“善恶兼备”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分析先进技术被资本家这一社会利益集团应用所产生的矛盾现象时就曾作过深刻阐述。他指出:“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疲劳。新的财富的源泉变成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的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科学与现代贫困、衰颓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无庸争辩的事实。”当然,在技术的反目的性问题上,我们可以通过完善社会建制有效地消解由社会建制的不完善所导致的技术的反目的性,让技术更好地符合于人类的目的。但技术的辩证法告诉我们: 即便是同一个人,由于其业已存在的多种价值需求本身的矛盾性以及技术价值功能的有限性,决定了技术的反目的性不具可彻底消解性。也就是说,技术异化是不可彻底根除的。

第二篇:论取保候审功能的异化

       宁韬:论取保候审功能的异化,《研究生法学》,2022年第5期。

       (四)取保候审成为‚变相结案‛的手段

       司法实践中即使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措施通常也不是没有逮捕的必要,而更多是出于有罪证据不足或罪与非罪难以把握的情况下为避免错案责任的追究所作出的趋利弊害的选择,是为给一些有嫌疑但无证据或者有嫌疑但难以认定的案件‚下台阶‛,保而不审的问题比较突出。(“15”宋英辉:《取保候审适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56页。)取保候审事实上往往被排斥于那些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判处刑罚的案件之外。(陈卫东:《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中国检察出版社2022年版,第391页。)我国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适用率如此之低,很难说那些被关押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有羁押的绝对必要性。事实上对社会公众和被害人利益的过多考虑已经对被追诉者的人身自由造成了不必要的侵害。而且让无罪的人被羁押候审本身就违反了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理念和基本要求。这实际上就是在被判有罪之前就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尝一尝监狱的味道‛,哪怕是他们不可能被判处监禁刑。“17”杰弗里〃威尔逊:《英国刑事司法程序》,麦高伟译,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第106页。这种情况下适用取保候审,同时也是为了收集证据提供便利,为可能的继续追究犯罪提供便利,这也可以认为是取保候审所具有的一项独立的功能。本文开头提及的‚天价葡萄‛案也是这种情况,4个农民在葡萄估计只有300元的情况,在检察机关证据不足退回侦查两次,可能不起诉的情况下,仍然被取保候审。说明实践中存在着办案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等决定,而由于办案机关的考核制度等原因,以‚取保候审‛的名义将案件悬臵起来,作为不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一条‚出路‛的情况,有种说法叫做‚保而不审,一日取保、终生候审‛,这种以罚代审等问题在实践中还大量存在,(程卫东:‚正确理解和运用取保候审———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后的几点体会‛,载《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7年第3期。)取保候审变成了变相结案的一种手段。

       (五)有些地方甚至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作为‚创收‛的手段

       据对某内地地级市调查,截止2000年底,仍有三分之一的县级办案部门是自己办保,自己收钱,只不过是由承办人收或业务单位收,变成现在由县一级办案部门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某县公安机关从1997年到1999年收取保证金86万余元,清退10万余元,其余70万皆以被取保候审人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为由予以没收。据调查,有一些办案人员在临近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的工作时间到被取保候审人的家里传讯,由于取保候审并未完全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外出和工作自由,所以很可能遇到其不在家的情况,此时便由邻居等人证明其被传讯不到,制作材料后作为没收保证金的根据。(梁文龙:‚取保候审问题研究‛,参见法律教育网:http:///news/21601/21714/21623/2022/3/ma046619593410***3_162637.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

       年11月10日。)这些也与我国的财政机制有关,由于我国司法机关的办案经费来自于地方财政拨款,司法机关的没收罚款、保证金会通过财政拨款的形式返还给司法机关,所以出于本部门利益的考虑,取保候审往往成为司法机关‚创收‛的一种手段。

       总结以上论述,可以发现取保候审的预设功能在实践中已经发生了异化,它不具有权利保障的功能,更多地被认为是国家的权力;基本丧失了羁押替代的功能,适用率极低,适用空间极为有限;程序保障功能淡化,与最终刑罚挂钩,成为最终判决的预演,发生实体性异化,产生了预防犯罪、便利收集证据等实体性的功能,甚至使得一些证据不足、有待侦查的案件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悬臵起来,既不追究刑事责任,也不作出无罪判决,以致有些地方出现了‚一日取保,终生候审‛的现象。

       宁韬:论取保候审功能的异化,《研究生法学》,2022年第5期。

       就目前来看,几乎所有的现代法治国家为了实现对侦查活动、起诉活动的司法控制都确立了程序性裁判制度。这大体上可以包含三个环节(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34页。):一是事前的司法授权,即警察在实施任何可能导致公民权益受到限制或剥夺的侦查行为之前,一般都须向法官提出申请并获得后者的许可;二是正式的程序性听审,即警察在实施逮捕后,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将被逮捕人提交到有关的法官面前,后者经过听审,就是否羁押、保释或者羁押的期间、保释需要的条件等事项作出裁决;三是事后的司法救济,也就是由被采取羁押或者其他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公民,向法院提出申诉,以获得法院就其所受到的羁押等强制措施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司法审查的机会。

       针对强制措施的异化,有观点提出了审前程序诉讼化,即以司法裁判的方式解决程序纠纷、赋予当事人必要的程序性权利以启动并参与程序从而获得救济、针对程序性违法行为给予程序性制裁以体现司法裁判的权威性。然而,这是一种司法体制的根本性变革,需要平衡各种主体的利益需要,并是短时间内可能实现的。

       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对于拘留、逮捕的决定不是由中立的司法机构作出的,而是由承担控诉职能的公安、检察机关作出。在英国,警察对任何公民实施的逮捕或搜查行为,都必须事先向治安法官提出申请,并说明实施逮捕和搜查的正当理由;在美国,被告人享有的一系列诉讼权利则被上升为宪法权利,警察对任何人实施逮捕、搜查必须首先向一名中立的司法官员提出申请,并证明被逮捕或搜查者实施犯罪行为具有‚可成立的理由‛以及说明予以逮捕或搜查的必要性。’151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9、293页。

       从事后救济的角度来看,对于逮捕,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及时撤销或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公、检、法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可以看出,对于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的变更只能由侦查机关提出,只停留在‚自我否定‛上而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被羁押人一般不享有请求中立机构予以复查的权利。而且对这种强制措施是否予以变更的审查过程也不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容易造成暗箱操作。在国外涉及人身羁押的强制措施的实施,被羁押人可以申请中立的司法机构进行复查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意大利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针对预审法官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裁决,向法官所在地的省府驻地法院申请复查。(52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n页。)

       综上,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对于羁押措施的适用,受羁押人不享有申请中立司法机构复查的权利;羁押性强制措施往往是作为服务于

       侦查工作的手段,批准决定采取羁押措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而不是以一种诉讼的形式作出决定。古老的西方法谚有云:‚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拘留、检察院的检察长决定逮捕显然有违基本的诉讼法理。

       最后,国家赔偿制度不健全。在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发生错误的情况下,《国家赔偿法》只将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至于检察机关的错捕案件往往是由于公安机关的错误拘留所造成的,对此则不予考虑,公安机关就会因为错拘或超期羁押不会带来赔偿责任而不予重视。

       第二种观点从逮捕权的现状出发,认为前种方案能有效地根除逮捕中的各种弊端,符合国际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但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侦查阶段的批捕也一律须经法宫审查,由法宫掌握批捕权、签发逮捕令的做法,需要对现行司法体制作较大的变动,实施时的阻力可能较大,其可行性有待论证。故建议将逮捕批准决定权保持原状,仍由检察机关掌管,但在逮捕后需增加一道事后司法复查的补救措施,也即主张通过引入英美法系国家的‚人身保护令制度‛‘54来完善我国的审前羁押性强制措施制度。

       及到整个司法制度的变革,因此其可行性不大。第二种观点实质上是主张将西方的‚人身保护令‛制度移植于审前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中来,所谓‚人身保护令‛制度,就是法院根据被羁押人的申请而签发的将被羁押人带到法庭以审核该羁押是否合法的命令,以保障被

       羁押人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这种事后司法审查的构造却与第一种观点一样,也需要对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做较大的变动,且目前法院也面临案件剧增所带来的巨大的审判压力,‘55很难再分担对审前程序的批捕的合法性审查的任务,加上审前程序批捕量如此巨大,其可行性也是值得论证的。考虑到我国的司法体制现状,特别是宪法的规定性,笔者建议可增设批捕公开听证程序,使逮捕的决定必须经过由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参与的公开听证后方能决定其效力,似乎更加切合我国的现实国情。

       包括审判前的侦查和起诉活动,既然这些都是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那么审判前活动的诉讼决定也应以一种诉讼的形态作出。这正是司法与行政的最大区别。同

第三篇: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吴国盛)

       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吴国盛)

       俄国十月革命成功之后,俄共中央派马克斯、恩格斯研究院院长梁赞诺夫前往柏林组织马克思和恩格斯遗稿的照相复制工作,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里,梁赞诺夫发现了恩格斯一部分由四束手稿组成的未完成著作,内容是关于自然界、自然科学的哲学论述,没有总标题,写作年代大致在1873至1883年间,这部《1873—1883年自然哲学手稿》就是日后广为人知的《自然辩证法》。

       鉴于《自然辩证法》一书在社会主义国家学术界的巨大影响,很有必要对这部未完成著作作深入地研究,其中包括考证写作过程、解释述评全书内容、追寻理论目的以及确立理论前提。过去,我国自然辩证法工在前两个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近年来,后两方面引起人们注意,本文对此提些看法。

       主题意图

       由于恩格斯《1873—1883年自然哲学手稿》的未完成性质,这部著作的理论目的向来引起争论,并且因此导致不同编辑者为手稿选取了不同的名称。〖ZW(1〗参见董光壁;“究竟什么是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研究》1986年第4期。〖ZW)〗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然辩证法》目的在于表述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另一种则认为在于根据自然科学理论阐明作为自然社会和思维普遍规律的辩证法。〖ZW(〗参见《国外自然辩证法和科学哲学研究》,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28—35页。〖ZW)〗如果说,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就是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的目的在于运用自然科学的理论成果来表述这种自然界的辩证法,那么,这两种意思就没有什么不一致之处,如果前一种观点的意思是,在辩证法与具体自然科学理论之间还存在着一种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既有别于辩证法又有别于自然科学所揭示的规律,《自然辩证法》的目的正是为了找出这种一般规律,那么,这肯定不能认为是恩格斯本人的意图。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写道:“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的科学就是多余的了。”〖ZW(〗《马恩选集》第3卷,第65页。〖ZW)〗在《费尔巴哈论》中,他进一步写道:“今天,当人们对自然研究的结果只是辩证地即从它们自身的联系进行考察,就可以制成一个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令人满意的‘自然体系’的时候,当这种联系的辩证的性质,甚至迫使自然科学家的受过形而上学训练的头脑违背他们的意志而不得不接受的时候,自然哲学最终被消除了,任何使它复活的意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一种退步。”〖ZW(〗《马恩选集》第4卷第242页〖ZW)〗恩格斯认为,辩证的反形而上学的自然观已经历史必然的深入了人心,不仅关于自然的一般哲学理论永远丧失了存在的历史依据,而且比起运用辩证的思维方法去从实证科学自身中考察自然界 来说,专门阐发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更次要的事情,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就声明:“我们在这里不打算写辩证法的手册,而只想表明辩证法的规律是自然界的实在的发展的规律,因而对于理论自然科学也是有效的。因此,我们不能深入地考察那里规律间的内部联系,”〖ZW(〗《自然辩证法》新版指人民出版社1984年10月,下同。〖ZW)〗因此,如果后一种观点的意思是《自然辩证法》不过是想通过引用自然科学的实例来阐明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写一部关于辩证法的教科书,那显然也是不对的。

       凯德洛夫在他的《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指出:“恩格斯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自然辩证法》设想为对他那个时代的全部自然科学成果的一种总结,”〖ZW(〗《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77页。〖ZW)〗我认为,这正是恩格斯写作《自然辩证法》一书的主题意图。

       可以从两方面来论证这一点。

       首先可以追溯哲学观方面的决定性的影响,也就是说,可以从恩格斯所主张的追求真理的哲学方式应该是什么样子,看出他之所以这样来设想构思他的未来著作的原因。在《费尔巴哈论》的第一部分中,恩格斯批判地分析了黑格尔哲学之后写道:“既然我们了解到(对获得这种了解来说,归根到底没有一个人比黑格尔本人对我们帮助更大)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末全部以往所理解的哲学也就终结了。我们就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对每个个别人也是达不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ZW(〗《马恩选集》第4卷第215页〖ZW)〗恩格斯痛恨体系,“在一切哲学家那里,正是‘体系’是暂时性的东西,因为体系产生于人的精神的永恒的需要,即克服一切矛盾的需要。”〖ZW(〗同上〖ZW)〗恩格斯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正是体系窒息了黑格尔,而当黑格尔运用他的辩证思维方法去考察各个不同的历史领域时,他都起了划时代的作用。“就哲学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但是留下了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产生和消失的不断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改变着的观念。不仅哲学,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而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ZW(〗《马恩选集》第3卷第7页。〖ZW)〗马克思实际上也是这样看的,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就已经指出:“德国的实践派要求否定哲学是正当的。该派的错误并不在于提出了这个要求,而在于仅限于提出这个要求”,因为“你们不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就不能消灭哲学”。〖ZW(〗《马恩选集》第3卷第7页〖ZW)〗他自己的行动就是这样,从没打算建立一个哲学体系,而是把从黑格尔哲学中批判拯救出来的辩证法具体运用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考察之中,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批判之中实现辩证法,而最终消灭传统哲学,实现由“解释世界”向“改变世界”的哲学变革。恩格斯在这方面是与马克思一致的,他想追随马克思在另一个广阔的领域中实现同样的哲学变革。

       另一个理由基于恩格斯对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理解和估计。恩格斯认为,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特别是三大发现,使“整个自然界作为一个至少在大的主要之点上已经解释清楚和了解了的种种联系和种种过程的体系而展现在我们面前。”(新版第31页)“经验科学积累了如此庞大数量的确实的知识材料,以致在每一个研究领域中有系统地和依据其内在联系把这些材料加以整理的必要,就简直成为不可避免的。”(新版第45页)因此,恩格斯强烈的感觉到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对自然科学作百科全书式的综合从而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述一幅自然界历史发展的清晰图画的时代已经到来了,并且正是从1830年之后才真正到来的。老黑格尔生不逢时,徒有天才的辩证思想,却不能不在他的《自然哲学》中许多自然科学还未揭示的地方,“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臆想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想象来填补现实的空白”,〖ZW(〗《马恩选集》第4卷第242页〖ZW)〗而现在,至少在大的方面不需要这样了,但是,纯粹的自然科学家除了肖莱马之外,都不懂辩证法,恩格斯感到这个历史的任务落在了他的身上。

       正因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要对当时的自然知识作百科全书式的综合,是要象马克思《资本论》具体运用辩证法考察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用辩证法去考察整个自然界和整个自然科学,所以恩格斯才把它看作一项异常巨大又异常重要的工程,看作是比甚至《反杜林论》还要重要得多的著作,〖ZW(〗1976年10月7日马克思致威廉李卜克内西的信中说:“现在恩格斯正忙于写他的批判杜林的著作。这对他来说是个巨大的牺牲,因为他不得不为此而停写更加重要的著作”。1871年7月25日恩格斯给弗兰茨·维德的信称自己的《自然辩证法》是“一部篇幅巨大的独立的著作”,1879年6月26日恩格斯致爱德华·伯恩斯坦的信认为《自然辩证法》“对整个运动的意义比几篇杂志上的文章要大一些”。等等,可参见《自然辩证法》中文新版的有关附录。〖ZW)〗并且正因为此,恩格斯花了8年的时间来作数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方面的准备工作,〖ZW(〗《马恩选集》第3卷第51页〖ZW)〗显示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

       具备了足够的知识,在自然科学方面“有相当的自由和把握”(新版第333页)之后,恩格斯打算怎样进行他的综合呢?要综合就需要一个系统的理论和指导思想,简单的排列并非没有指导思想,而是背后隐藏着一种陈旧的思想,“旧的自然观的固定不变的性质,提供了把全部自然科学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概括的基础。法国的百科全书派还是纯粹机械地把一种自然科学和另一种并列,后来同时有圣西门和由黑格尔完成的德国自然哲学。”(新版第11页)但是,这两种综合的尝试都不能令人满意,外表上的顺序排列和黑格尔人为地完成的辩证的转化,都是不够的,“转化必须自我完成,必须是自然而然的。正如一个运动形式是从另一个运动形式中发展出来一样,这些形式的反映,即各种不同的科学,也必须是一个从另一个中产生出来。”(新版第150页)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辩证法对于自然界是否合适,而在于要从自然界自然科学本身中去发现找出辩证的联系来。

       对恩格斯来说,自然界中充满了辩证法很早就是一个当然的前提,1958年7月14日他致马克思的信中请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给他寄去,因为他正在研究生理学和比较解剖学,他说:“我很想知道,所有这些东西老头子是否一点也没有预见到。毫无疑问,如果他现在要写一本《自然哲学》,那末论据会从四面八方向他飞来。”在生物界里,“一切东西都是细胞。细胞就是黑格尔的自身的存在,它在自己的发展中正是经过黑格尔的过程,最后直到‘观念’这个完成的有机体从细胞中发展出来为止。”“会使老头子黑格尔感到很高兴的另一个结果就是物理学中各种力的相互关系”,在比较生理学里,“黑格尔关于量变系列中的质的飞跃这一套东西在这里也是非常适合的。”所有这些都表明,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对恩格斯有着深深的影响,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恩格尔想用来对当时自然科学作为百科全书式综合的指导思想和工具方法,只是与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不同,恩格斯希望更多的从自然界本身中即从自然科学成果中去发现辨证法,发现它们的内在联系。黑格尔用以贯穿全部过程的中心范围是绝对观念,绝对观念不断升化展开了自然界的辩证过程。恩格斯认为绝对范畴是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根源,应予以舍弃。但是辩证的发展需要一个一以贯之的载体、负荷者,1873年5月30日恩格斯致马克思的信中终于第一次表述了运动形式是自然科学的主要对象的思想,各种运动形式相互转化既是自然界普遍发生的现象,同时也是自然科学由一门向另一门过渡的依据,因此,把运动形式作为自然界辩证过程的中心范畴以代替黑格尔的绝对观念,是极其恰当的。找到了“运动形式”这个中心范畴,《自然辩证法》一书的写作才可以开始了,并且在事实上,该书的写作也正是从1873年5月10日开始的。

       在《反杜林论》二版序言里(写于1885年),恩格斯实际上已经非常明确地阐述了他写作《自然辩证法》一书的意图,即“系统地并且在每个领域中都来完成”〖ZW(〗《马恩选集》第3卷第53页〖ZW)〗从自然界中找出辩证法的规律并从自然界里加以阐发的工作,并且在做这件工作之前,“不言而喻,在我对数学和自然科学作概括叙述时,我在细节上也确信那种对我来说在总的方面已没有任何怀疑的东西,这就是:在自然界,同样的辩证法的运动规律在无数错综复杂的变化中发生作用„„这些规律最初是由黑格尔全面地,可是以神秘的形式阐发的,而剥去它们的神秘形式,并从它们的全部单独性和普遍性上把它们清楚地表达出来,这就是我们的目的。〖ZW(〗同上第3卷第52页〖ZW)〗

       恩格斯没有来得及完成这一巨大的综合工作,而且正如他自己已经有所预料的,“也许理论自然科学的进步,会使我的工作的绝大部分或全部成为多余的。”〖ZW(〗同上第53页〖ZW)〗今天,我们过分的去考察恩斯斯对具体自然科学的综合工作,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但是,支配恩格斯去进行综合的那些思想,却仍然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因为,这些思想在今天的中国学术界还很有影响,许多学者还在运用这些思想在新的自然科学面前的作新的综合和概括,所以,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所发挥的基本思想有着更持久的生命力,研究它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恩格斯的综合工作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他不言而喻地把自然界有辩证法作为前提这一点,综合在恩格斯那里,不仅仅是把各门自然科学知识的要点贯穿起来,而且是先从这些知识中发现辩证法客观存在的证据,再从辩证发展的观点把它们串联起来,因此,恩格斯尽管强调要比自然界自然科学本身中去发现辩证法,但他还是认为:“如果有了对辩证思维规律的领会,进而去了解那些事实的辩证性质,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这种认识”。所以,考察并评价支配着恩格斯写作这本书的基本思想——辩证法的先在性、对自然科学的态度等等,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自然辩证法理论很大程度上是《自然辩证法》一书的前提,是对当时自然科学作百科全书式综合的理论依据,当然另一个方面,自然辩证法理论也借广泛的综合过程本身来阐明和深化。

       理论前提

       从恩格斯所写的总计划草案可以看出,全书预计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阐述贯穿全书的一些基本思想,包括自然科学史和哲学史已经表明辩证法终将替代形而上学,辩证法的基本要点是三大规律,各门科学在“运动形式”概念上的联系和转化。这三个思想为全书的主体作一个导引,并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由抽象一般到具体的顺序发展原则。第二部分是正文,分别叙述当时的各门科学有它们之间的辩证的联系,恩格斯不同意法国百科全书派将各门知识简单排列的作法,也反对孔德的作法,孔德的整理“只是为了安排教材和教学,因而就导致那种疯狂的整科教育,在那里,不到一门科学完全教完之后不教另一门科学,在那里,一个根本上正确的思想被数学地夸大成胡说八道”。(第150页)他比较推崇黑格尔的叙述方法,即能从各门科学中看见联系和内在的转化,在这一部分里,要继续具体贯彻从历史上看辩证法代替形而上学的必然性的思想,继续用辩证的思维方式分析自然科学知识,解决自然科学所感到一畴莫展的问题,继续用运动的守恒与转化思想指导自然科学的发展。第三部分是附录,批判自然科学家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以及把自然规律简单移植到社会历史领域的庸俗作法,论述自然界如何转化为人类社会,完成由自然向社会领域的过渡,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更趋完善。

       正文部分,正如恩格斯所说,“不仅所要掌握的领域几乎是漫无边际的,而且就是在整个领域中,自然科学本身也正处在如此巨在的变革过程中,以致那些即使有全部空闲时间来从事于此的人,也很难跟踪不失。”〖ZW(〗《马恩选集》第3卷第53页〖ZW)〗况且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实际上就没时间来从事这一工作,所以,正文的内容除了在篇幅不够之外,其观点和材料也没有多少特别之处,相反,导论部分却包含了非常丰富的思想。

       附录部分,其实是恩格斯为了处理当时的一些现实问题而加上去的,在当时许多流行着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中,有一些是以自然科学家为代表人物,如社会达尔文主义,物理学生理学和心理学中的机械唯物主义等等,这些科学家社会影响大,为了宣传和捍卫马克思主义,对这些自然科学家所代表的思想进行批判完全是必要的。在恩格斯写作《自然辩证法》的年代里,各国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大批政党纷纷诞生,形势非常令人高兴,但另一方面,不断的有其它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侵入到工人运动中来,瓦解和分裂政党及工人组织,造成工人队伍中理论上的混乱,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系统化、条理化,以使工人运动能简单明了的加以接受,并成为它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同时,还要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与形形色色非马克思主义的区别和界限,指出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错误和有害性,论证马克思主义是唯一正确的科学理论,这样,才能保证已经蓬勃兴起的工人运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走上正轨、健康的发展。《自然辩证法》计划中的附录部分,《反杜林论》以及后来的《费尔巴哈论》都在某种程度上服务于这个大的目的。

       系统建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批判形形色色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需要,使恩格斯越来越接近黑格尔,因为黑格尔辩证法的叙述是完备的(只是作了错误的解释);辩证法易于用来构造体系,辩证法既可以作为证明的工具又可以用来作为批判的武器。把经过改造(即重新解释)过的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建立系统世界观和批判各种思想的理论前提,这是反映在《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和《费尔巴哈论》这三部重要经典著作中的一个总的特征。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和青年时代,哲学曾被当作一种实践活动的理论形态。对旧哲学的批判,不是通过旧哲学的方式即思辨的探讨,而是在实践活动中实现旧哲学中的理想原则,这样,当社会革命实现了这些理想原则之后,旧哲学就被抛弃了,这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真正含义。

       但是,在对一个完整世界观的要求日益迫切起来之后,恩格斯逐渐意识到,在表述完整世界观时高扬一种核心思想是完全必要的,如果说在用这个核心思想去整理人类知识从而构成完整科学世界是各种实证科学的事情,那么,表述并阐明这个核心思想就是哲学的事情了,传统哲学并没有被取消,只是缩小了它的范围,把它的大部分课题让给了实证科学。“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了要求,要它弄清它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的一切都回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ZW(〗同上第3卷第65页〖ZW)〗

       在《自然辩证法》的第一部分正好全面论述了自然辩证法哲学理论的各个方面,第一,辩证法因为是在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中普遍适用的规律,因而也一定在自然界中适用,第二,辩证法作为一种最高方法论,在科学研究中无疑也是适用的,第三,辩证哲学因为注重联系和发展,因而是比一切经验主义科学更高明的知识形态,自然科学应该向辩证哲学学习,否则就会误入歧途,这些实际上就是《自然辩证法》一书的理论前提,我们可以把它总结成如下三个今天已成为大家非常熟悉的思想,恩格斯正是打算以此为前提,对自然科学各领域进行概括和综合:

       (1)辩证法是在自然科学的对象世界即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2)辩证法是科学研究中普遍有效唯一正确的方法

       (3)自然科学家必须自觉的学习辩证哲学,否则是不能不受惩罚的 我认为,当前最首要的任务是对这三个理论前提进行反思,因为它从来只被承认被运用被引为出发点被阐释发挥,但没有被认真考察,而事实上,全部自然辩证法理论的成败得失都系在这三个理论前提之上。今天我们也许很奇怪为什么恩格斯要把能量守恒定律表达成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并赋予那么大的意义,但是只要我们看到,在恩格斯那里,能量即是运动的象征,运动形式又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对象和转化的基础,自然界各种运动形式的内在转化是符合辩证法的,那么,为了辩证法的实现而高扬能量守恒与转化原理就是不言而喻了。恩格斯对待许多具体问题的方法和态度,都完全受制于他在导论部分反复阐发了那三个前提,如果今天我们不去仔细考察他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和讨论,而致力于反思他的理论前提,那应该是可以的。

第四篇:自然辩证法——论宗教与科学

       论宗教与科学

       摘要:本文主要分别论述了科学与宗教的涵义及发展出的各种学说。以科技发展的今天,仍离不开宗教为出发点,理解“宗教和科学并存”,“宗教对科学是不可或缺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三、科技发展的今天,仍离不开宗教

       宗教不是科学,也不能说明宗教是多余的或者可有可无的,科学与宗教是人类生活中两个不同的范畴,如同吃饭与穿衣一样,各有不同,各有其作用。科学的本质在于实证,主要在物质层面为人类服务,宗教则是精神世界的归宿,在精神层次为人类提供最高和最后的皈依之所,按照中国古代关于道与器的理解,宗教属于道,科学属于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只看见有形的器,看不见无形的道,以为宗教属边缘化的都是不正确的。

       除此之外,科学本身存在着局限性,一切理论都有主观性,科学理论也不例外,纯客观的理论

       一、何为宗教,何为科学

       宗教,是一种历史悠久且影响巨大的社会文化现象,我们对它的印象有高耸的教堂,香烟缭绕的寺庙,祷告声,诵经声以及跪拜等。近代西方宗教学的奠基人麦克斯·缪勒认为,所谓宗教就是对某种无限存在物的信仰。英国宗教史学家詹姆斯·G·弗雷泽认为,宗教是对超人力量讨好并祈求和解的一种手段,宗教指的是对被认为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或抚慰。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和宗教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认为,宗教是各个人在他孤单的时候由于觉得他与任何种他认为神圣的对象保持关系所产生的感情、行为和经验。

       广义的宗教是信仰和崇拜超自然力量为核心的社会意识,是由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宗教体制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社会文化体系。

       科学,在我们生活的另一面,乘坐的高速铁路,使用的国际互联网,收看的高清电视等触手可及。广义的科学是对自然规律加以认识和利用的知识体系、认识形式和实践活动,它也有着自己特定的传统、理想、认识方式和实践方式。

       二、宗教与科学的研究学说

       宗教和科学的关系作为一个人们关注的问题已有很长的历史,至于具体源于何时,这要取决于我们在何种意义上谈论科学,又在何种意义上谈论宗教。对于其关系,西方学界大致存在着三种观点:冲突、分离和相互关联(正相关或者和谐论)。

       冲突论,认为科学和宗教存在着根本的冲突,科学是在处理可检验的事实;而宗教则是为信仰舍弃理性。造成科学与宗教冲突的根源是科学的自然主义解释与宗教的超自然主义解释之间的矛盾。这是西方近代的传统见解,往往把科学当做批判宗教的最有力武器。著名哲学家罗素也持有这种观点。在《宗教与科学》和《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这两本书中,他曾对基督教与科学的冲突做过比较系统的历史考察与论证。曾指出:科学与宗教的冲突时不可避免的,而且科学将最终战胜宗教。持这种观点的还有尼采、杜威、弗洛伊德和萨特。

       分离论,认为科学和宗教是两个层面的东西,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不密切。科学回答关涉事实的“是什么”,而宗教回答关涉价值的“应该是什么”。二者代表不同领域的知识,具有不同的社会职能,二者互不干涉。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所云:“在人类文化的所有现象中,神话和宗教是最难相容于纯粹的逻辑分析了。”“科学家可以无拘无束地从事工作,不受神学家的干预,反之亦然,因为它们各自的方法和探讨目标是完全不同的。”

       和谐论,认为科学和宗教并非是争斗的,虽然是两种社会意识,但本质是互补的,可以分别满足人的不同需要。这种观点认为,只要神职人员不对自然的作用发表自以为是的见解,科学家不极端的设想科学能满足人类最根本的精神需要,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就会变得甜蜜轻松,甚至成为一种伙伴关系相互促进。

       在20世纪中期前,是以“冲突”和“分离”为主流,后因科学哲学的冲击以及科学技术应用中的负面效果的显现,20世纪60年代发生了关键性的范式转折,“和谐”论开始占据上风并成为学界的主流。

       是没有的。自然神论也好,牛顿体系也好,都是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的综合表现,在上帝与牛顿之间,自然神论者为二者提供了美好的沟通。科学从宗教中获益匪浅,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在很多重大环节上在客观上都得到了宗教的启发和影响。罗素指出,人们仅仅依靠有限的生产生活实践,在观察了太阳1000次从东方升起之后,便推断第1001次依然会从东方升起,是一种靠不住的不完全归纳,人们所谓的规律也就是习惯性的联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是不存在的。至于本质的认识,也是离不开人的认识能力的,所以对本职的认识也带有浓厚的主观性色彩,况且人们的认识能力千差万别,所以对于同一事物的认识也就各有不同,对于科学所提供的材料,宗教神学有其自己的见解。

       许多大科学家,比如牛顿,爱因斯坦和达尔文都是虔诚的信徒。科学解释的是已知和有限;宗教解释的是未知和无限。无限是在有限的基础上的延伸,我们需要科学作为基座,科学家同时要抱着“无限”的眼光和精神寄托,才能有更大的突破。科学虽然迈进,但却未能解答所有的问题,这些科学界的巨人也曾认为宇宙的背后,一定有一位全智的神。当他们研究科学问题的时候,这些问题时常会激起他们的宗教感情,承认宗教的价值。人们说,科学的终点就是信仰的起头。美国国家航空及宇宙航行局、太空研究院的创始人泽斯爵博士在《神与天门学》一书中说:“对一个靠理性力量而生活的科学家而言,这个故事的结局像是一个噩梦。他一直在攀登无知之山,„„当他攀上最后一块儿石头时,竟受到了一群神学家的欢迎,他们已经在那里恭候无数个世纪了”。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米立根说:“因为宇宙超过科学知识的范畴,非人类智慧所能窥测。这人类智慧不能窥测的范围便是宗教领域了。„„人类智慧有限,不能完全明白宇宙终极的奥秘。„„真正的现代科学,应当服从上帝、学习谦卑。”霍顿博士说:“科学能使人们从敬拜受造之物的迷信中醒悟过来,转而敬拜创造天地万物的造物主”。

       宗教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这不是人为所能左右的。周恩来曾经说过,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恐怕也还会有宗教的存在。当然我不是护教主义者,承认宗教有宗教的弊端,科学有科学的优点。但是,我也不是一位科学主义的信奉者,科学不是万能的,它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病,而且在很多领域,例如伦理道德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科学难以发挥其主导作用。在处理宗教和科学的关系问题上,一面要坚持科学精神;另一方面,要努力发掘宗教传统文化中的宝贵资源,合理吸收其精髓内核,促进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

       近百年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日新月异,这样的情况下,人们更应该有坚定地信仰,用更高的道德标准去约束自己,我们不可以忽视信仰这种神奇的力量对我们进步的影响。

第五篇:浅论卡夫卡及异化

       浅论卡夫卡及异化——《变形记》文本解读文 / jixihuo

       内容提要:卡夫卡是20世纪西方现代派的文学鼻祖。1915年发表的《变形记》堪称现代主义文学经典之作。这是一篇讲人变成虫的故事,杰出的把悲喜剧交融在一起的揭示20世纪西方社会的“异化”,人的生存的绝望。

       弗兰茨?卡夫卡(1833——1924)奥地利著名作家。20世纪西方现代派文学的鼻祖,表现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后现代派文学的奠基人之一。美国剧作家W?H?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卡夫卡对我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1要正确认识和评价卡夫卡和卡夫卡的文学创作,深入了解和全面把握他的生活经历,家庭影响和社会环境是完全必要的。

       卡夫卡出生于布拉格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自幼酷爱文学。父亲海尔曼是一对乡村贫困夫妇的孩子,在苦难中挣扎了半辈子,终于白手起家,成为了一个富有的商人。父亲这种生活经历决定了他要不断致富,跻身社会名流的追求。正因为这种人生追求,卡夫卡的父亲坚决反对他从事文学创作,强迫他学习法律,并以此为阶梯,以待将来出人头地。父亲这种专横粗暴的干预,给卡夫卡的思想上形成了极大的压力特别是父亲的呵斥,怒吼,更是给卡夫卡心灵打上了难以愈合的创痕。卡夫卡在给父亲但尚未发表的著名书信表明:卡夫卡是从家庭和孩子与被奉若神明父母的关系中认识到罪恶化的技术的,这成为他小说的一大主题。○2卡夫卡中学时代就对法国自然主义文学,斯宾诺莎、尼采、达尔文等产生极大兴趣。大学时代,接受存在主义哲学先驱,丹麦哲学家基尔凯戈尔的思想和受到老庄哲学的影响,并在创作中有所反应,在爱好文学的同学马克斯?布洛德的鼓舞和支持下,开始文学创作。并与布拉格的作家来往,参加一些社交活动。

       卡夫卡在“工伤保险公司”工作过,他对捷克人的贫困处境和悲惨生活有较深体会。但是,尽管如此。他对当时的政治运动和重大事件仍保持很大距离,始终扮演一个冷眼旁观的角色。

       卡夫卡的母亲气质抑郁、多愁善感。两个弟弟幼年夭折。这些对后来形成卡夫卡孤僻忧郁、内向悲观的性格具有重大影响。

       就爱情而言,他先后与两个姑娘三次订婚,又三次解除婚约,一直到近四十岁辞世始终是孓然一身。

       卡夫卡生活的时代,正是奥匈帝国末期,这是一个专制腐朽危机四伏的时代。卡夫卡生活在这样一个政治上反动、腐朽的时代,思想上感到极大的苦闷、孤独,感到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无法摆脱的压力,无法和社会沟通,更无法改变一切。

       对于卡夫卡来说,更深刻的迷误还在于他的信仰上的危机。“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经验主义或理性主义哲学,都从根本上动摇了欧洲人基督教信仰的基础。代之而起的是对于科学、理性和物质文明的迷信。接着这种迷信也动摇了,人们发现,科学也有其局限性,单纯的物质繁荣只能造成虚假的幸福。欧洲人失去了过去藉以生活的一切信仰,而对传统价值的荒凉废墟,苦闷彷徨,无所适从。○3这给西方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带来的精神痛苦既深刻又难耐,形成了一段无法填补的价值观念的真空。而卡夫卡正是这些企图填补这个真空知识分子中的一员。但由于他的处境,他只能凭他的生活凭他的直觉,凭他的聪明才智去观察资本主义社会触目惊心的“异化”现象,而找不到解决问题,消除异化的道路和办法,这样反而更加重了他的郁闷,孤独和痛苦。而这些思想感情都在他的创作中得到了充分的描写与表现。卡夫卡创作勤奋,但并不以发表成名为目的。工作之余的创作是他寄托思想感情和排遣忧郁苦闷的手段。许多作品随意写来并无结尾,对自己的作品也多为不满。据说他生前发表的作品,每次都是给好友“巧施计谋和劝诱说服后”才拿去的。临终前让挚友布洛德烧毁其全部作品。布洛德出于友谊与崇敬之情,违背了卡夫卡遗愿,整理出版了《卡夫卡全集》

       (1950~1958)共9卷。卡夫卡在短暂的一生,创作的重要的作品有长篇小说《城堡》、《审判》、《美国》,中短篇小说《变形记》、《乡村婚事》、《判决》、《地洞》等。卡夫卡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大多是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小说主要放映了被束缚在异化社会中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到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斗争。其中比较完整地代表了卡夫卡创作的思想深度和艺术特点的是1915年定稿发表的《变形记》,这也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

       《变形记》杰出的把悲喜剧交融在一起。小说写的是人变成虫却仍不失有人的性情,而虫却不能再变成为人的故事。主人公格里高尔?萨母莎是一家公司循规蹈矩的推销员。5年前他还是公司小职员的时候,父亲的公司破了产,他从此承担了全家经济生活的重任。他以忘我的热情拼命的工作,因此晋升为旅行推销员。他所挣的钱不仅能维持一家的生活,而且还能偿还部分债务,甚至还希望到将来送妹妹去音乐学院深造。谁知,一天早上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因而失去职业,遭家人厌恶。他有人性,有人的思想能力和心理,恐惧感与灾难感缠绕着他。逐渐的又具有了虫性,喜欢爬行,吃霉变腐烂的食物。这一变故,家境每况愈下。尽管全家人都勤快工作。父亲也将五年前留下的积蓄全部拿出,也无法维持多久。大家视格里高尔为累赘、怪物。最后他在寂寞和孤独中悄然死去。

       当尼采狂言“上帝死了”,○4到傅科宣告“人已死去”,“人已死去”,——人所追求的主体观念已化为泡影使得人的异化无以复归。○5从莎士比亚时代开始就关心“人变成非人”的问题,这在17、18、19世纪的西方文学作品中有大量的深刻的艺术揭示。但这种揭示往往是局部的具体的。而巴尔扎克杰出的表现了“金钱”导致人性的异化。现在米兰?昆德拉在他的论文中说的很到味:过去,笛卡儿把人提高到“大自然的主宰与占有着”的地位。现在对于力量(技术的、政治的、历史的)而言,人变成一种简单的东西,他被那些力量超过,超越和占有。对于这些力量来说,人的具体的存在,他的“生活世界”没有任何价值和任何利益:它预先早已被暗淡,被遗忘。○6从总体上讲在“现代历史的某些时期,生活与卡夫卡的小说很相象。”○7这是欧洲的一种可能。对欧洲的看的一种可能。人的境况的一种可能。○8

       20世纪以来,随着大工业的发达,科技的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尤其是紧张激烈的生存竞争。过细的社会分工,使许多人精神畸形乃至崩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这种异化的现象归结成是“物对人的统治,死的劳动对活的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9使人更加依赖物质,转而成为物质的奴隶,最终导致了人性的异化,自我的丧失。卡夫卡的《变形记》全方位的展示了这种异化。

       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美的,只有人是美的,——在这简单的真理上建立了一切美学,它是美学的第一原理。我们立即补充第二原理,——没有什么东西比退化的人更丑,——审美判断的领域就此被限定了。○10格里高尔过分紧张的流动推销员工作,四处奔波,辛苦劳累,还要担心老板的训斥,内心十分压抑,没有欢乐,没有知心朋友。在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他丧失了自己的自由和追求。几乎整日都在惶恐不安中过日子,他勤勉善良,胆小软弱,“他养成了晚上锁住所有门的习惯,即使回到家里也是这样。”○11直到在不安的睡梦中异化成了一只背负沉重壳子的甲虫。然而当格里高尔发觉自己不对劲时,并没有表现出惊恐,因为还他怀疑这是个梦!作为一个终日辛劳的小职员,他是多么需要睡眠呵。一个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幸的不幸者出现在读者的面前了。在现代派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怎样变成了动物,变成了无生命的桌椅板凳。诸如此类均表现了物质世界对人的迫害。

       在人和社会关系上。人的变形是一种象征。在工业社会里人们盲目地追求财富,却损害了机体的美好。可是没有机体的美好,又如何来享受如许财富呢!更严重的后果是在精神上。无头脑的匆忙,使人永是处在疲劳中,不复讲究优美的风度和高尚的礼仪。独处时不再有静

       谧的沉思,人与人之间也不再有温馨的交往。○12格里高尔的内心时时刻刻充满着一种灾难感和恐惧感。他随时可能因一点小差错被解雇。一想到老板的债还要五、六年才能还清,他不得不谨慎行事,时时都有发生天灾人祸的莫名其妙的灾难感、恐惧感压在心头。文中这样说到:快七点了,母亲催他起床去上班。他要回答母亲的呼喊,却发不出人的声音,只会吱吱叫。这个现象仍未引起格里高尔注意自己变成虫的事实,因为他被一种更可怕的焦虑淹没了——万一赶不上火车,耽误了老板的事,自己被革职怎么办?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妹妹何以为生?这种心态对一个小职员来说,非常的真实。此时读者被震撼了:人在变成非人的事实面前,不是为自身的不幸而痛苦却是焦虑他变成虫给其他亲人带来的后果!经理派秘书来催他去火车站而发现他已变成虫时,吓的从楼上滚了下去。这件事更加重了格里高尔的焦虑——丢职是已无疑了。基于家庭现状,为了增加收入,家里的房间便空出来出租给三位房客。为了讨好房客不把家里的丑事让他们知道,格里高尔无情的被抛弃在一边,什么杂东西都往他的住房里扔,也不再有人来打扫来照顾他。亲人原来的同情、不安、关心顿时烟消云散了。然而房客终究知道了格里高尔的不幸却耻于为邻。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他人就是地狱,永生无法从这地狱中解脱。○13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金钱的关系,连家庭成员之间也不能例外。秘书主任因为格里高尔管着公司的现款,今天未见他准时上班,在他眼里一向安分守己、稳妥可靠的职员也不肯信赖了,即使格里高尔只说有点头晕,很快就会过去还会照常上班,他仍不肯走。父亲在看到变成甲虫的儿子时“握紧拳头,一副恶狠狠的样子”○14要把格里高尔驱赶走,继而绝望的哭泣起来——因为家庭一时失去了唯一经济支柱。妹妹在格里高尔刚为虫的日子里还会常常来看他关心、同情他,后来也渐渐的厌烦了起来,并且很快绝情了。——为了获取父母对她绝情的支持“竟号啕大哭起来”“哭得浑身发抖,只管用她那小拳头擂打桌子:对着这个怪物我没法开口叫他哥哥,所以我的意思是:我们一定得把他弄走!”○15格里高尔作为父母的儿子,作为妹妹的哥哥,为家人所不容深感绝望,断食而死。一家人如释重负。父亲萨姆沙先生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母亲竟“带着忧伤的笑容”。○16“卧室的门打开了。萨姆沙先生穿着制服走出来,一只手搀着太太,另一只手挽着女儿。他们看上去有点像哭过似的,葛蕾特时时把她的脸偎在父亲的怀里。”○17为了在外人面前表露自己的忧伤他们哭的多么虚伪、造作!

       在人和自我关系上。崇尚本能和下意识。而这种本能和下意识又是神秘朦胧、不可捉摸的。○18这不仅是表面的、客观世界的人和事。他还包括人的内心世界。认为人的潜意识和无意识活动是一种比外部世界的真实更重要,更本质的真实。○19格里高尔变成虫之后逐渐具有了虫性,——像虫一样喜好腐烂变质的食物,像虫一样在天花板上散步、看风景、睡觉。这些细节上的现实主义描写具有惊人的真实性。然而格里高尔仍然具有人性,他说的话虽然人家听不懂,但他却还能够听懂人的话,可谁又会想到这呢!只要家人谈论的话题转到挣钱养家的问题,格里高尔总是扑倒在门旁,羞愧与焦虑得心中如焚。当听到妹妹要把自己弄走时他却怀着温柔和爱意,想着自己的一家人,他消灭自己的决心比妹妹还强烈呢。到这个时候格里高尔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悲哀,还没有从基督教伦理道德压制下摆脱出来!然而这却被尼采一语道破了——生命原是一股快乐的源泉,却被道德的侮蔑弄脏了。结果,自有人类以来,人类的自我享乐实在太少,这是“祖传的罪过”○20然而尼采并不满足于指出基督教伦理压制人的生命本能的事实,还相当透彻地分析了基督教伦理得以长期统治欧洲的心理机制,即在于使人产生一种罪恶感,由这种罪恶感格里高尔顺从的道德尼采称之为“奴隶道德”。“奴隶道德”囊括了他所反对的一切:病弱、怯懦、丧失个性、伪善、守旧、怨恨„„○21这不仅限于个人范围,也不限于公共范围,它包容了他们两个。公众是私人的镜子,私人反映公众。○22“上帝死了”格里高尔的最终归宿也只能是死了。这也不乏是一个弱小无力的孤独者的自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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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夫卡的《变形记》与古罗马时代的两部名著同名,即奥维德在公元前2—8年左右写的叙事诗,《变形记》和阿普列尤斯写的长篇小说《变形记》(成书年代不详)。奥维德、阿普列尤斯时代的《变形记》,人或神可以变成动植物却不失人的性情,而动植物又可变回来人或神。而到了几千年之后的卡夫卡时代,主人公格里高尔变成了甲虫虽还具有人的一些性情却不可能再变为人,——只有人的倒退而没有人的升华。因此人显的更加绝望了。古罗马时代人的变形是借助于外界条件或力量的,比如奥维德《变形记》中的尤庇特借助法术,魔力,千变万化,变成白牛、天鹅,化作金鱼、星座等等。阿普烈尤斯《变形记》中的希腊人鲁齐斯因为好奇偷了魔女的魔药变成了驴,经过了许多大灾大难终于得以吃了女神祭司手中的蔷薇花冠,恢复了人形。古罗马时代不管怎么变,那终究是一种浪漫的神话。人类总是充满着希望。而卡夫卡的《变形记》体现的却是西方社会的时代特征,即对人的现实生存困境绝望的真实写照。对这种无法生存的境况,卡夫卡却把它作为一种奇异的黑色的美来发现。然而这种美,不再有希望的人的最后可能的胜利。○23

       近代西方文学对人的困境的揭示早已有之,但《变形记》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形象符号,以惊人的荒诞框架和惊人的细节真实再现了人的异化的主题。同样在中国的清代蒲松龄著的《聊斋志异》也有涉及,然而这不是本文要谈的内容,留给感兴趣的读者慢慢去研究。

       现在用昆翁的话来对卡夫卡的评价作为本文的结语:他的小说是梦与真实的绝妙混合。既有对现代世界最清醒的审视,又有最疯狂的想象。卡夫卡,首先是一场巨大的美学革命,一个艺术的奇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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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

       ○1学思等编《卡夫卡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55年版P1

       ○2○6○7○8○22○24米兰?昆拉德《小说的艺术》孟湄译三联书店1995年版P109、P2、P103、P43、P109、P118、P79

       ○3○12○22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P16、P49、P220、P225

       ○4吴增定著《尼采与柏拉图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P57

       ○5马新国主编《西方文论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P477

       ○9蒋承勇编《外国文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P345~353

       ○10周国平《偶像的黄昏》光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

       ○11○14○15○16○17禾子编《大师的盛宴》经济日报出版社2022年P243、P250、P280、P283、P284

       ○13萨特《间隔》李恒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P303

       ○18徐葆耕著《西方文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P277

       ○19《外国文学》2022年第4期——《论后现代主义小说之存在》P27

       ○20尼采《查拉图特拉如是说》黄明嘉译漓江出版社2022年版